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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议/唐·僧皎然

文章来源:恶人谷珠楼 更新时间:2006-10-11 9:56:51 

  《诗议》一卷,或称《诗义》,唐僧皎然撰。《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于集部文史类。《新唐书》著录于文史类,称皎然《诗式》五卷,《诗评》三卷,《通志·艺文略》亦作三卷。《宋秘书省四库阙书目》著录于别集类,《宋史·艺文志》著录于文史类,均作“《诗评》一卷”。《文镜秘府论》引皎然语颇多,亦云出自“《诗议》”。义、议音同,评、议义近,故《诗义》、《诗议》、《诗评》盖即一书。至于上述各书所载卷数不同,疑今传本已有残缺,非原书全貌。

  皎然(生卒年不详,或云七二○—七九八),字清昼,晚年以字行,简称昼。吴兴(今浙江长兴)人。俗姓谢。五代宋谢灵运之十世孙。与颜真卿、韦应物、李端等同时。据其诗及《唐才子传》,他生活的年代主要在大历(公元七六六年)至贞元(公元八○四年)之间。

  《诗议》与《诗式》同出皎然之手,相通之处甚多,两者区别在于《诗议》偏于评论格律,《诗式》偏于提示品式。

  《诗议》首论三、四、五、六、七言诗的起源,其中提到“建安三祖七子,五言始成”,“七言萌于汉代五言之作”,这是很正确的见解。皎然说:“正始何晏、嵇、阮之俦,渐浮侈矣。晋世尤尚绮靡,宋初文格与晋相去更憔悴矣。”在他看来,诗风的演变从魏晋开始,可谓每况愈下,日趋绮弱。在《论境象》中,谈到诗的意境并非虚实难明,不可捉摸,而是可以偶虚,可以偶实,有可睹可闻的一面。

  《诗议》在论诗的格式方面,既诠解了极普通的六种对偶方式,即的名对,双拟对,隔句对,联绵对,互成对,类对体(异类对),又创说了较宽泛的八种对偶方式,即邻近、交络、当句、含境、背体、偏对、假对、双虚实对。皎然的对偶说是在前人基础上的一种修正学说,旨在反对律家的拘泥对偶,所谓“律家之流,拘而多忌,失于自然,吾常所病也”。

  《诗议》在《诗有二俗》中,反对诗歌用词鄙俚,一味使用古今相传的陈词旧语,但他也不同意“今人所以不及古者,病于丽词”的片面看法,主张先于意,后于语,即首先在于立意,然后再在造语方面下功夫。皎然提倡自对属对,并不是听任自然,而是追求自然,反对“诗不要苦思”,他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取境之时,须至难至险,始见奇句,成篇之后,观其风貌,有似等闲,不思而得,此高手也。”此即成如容易却艰辛之意。由此引申,他认为如果能够做到“但见情性,不睹文字,盖诗道之极也”。总之,皎然的诗论是重意也不轻词,作诗就要抒发真情实意,语贵自然。

  哈哈儿据张伯伟编校,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繁体竖排本《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录校制作。

 

  论文意

  夫诗有三四五六七言之别,今可略而叙之。三言始于《虞典》《元首之歌》,四言本《国风》,流于夏世,传至韦孟,其文始具;六言散在《骚》、《雅》,七言萌于汉。五言之作,《召南·行露》已有滥觞。汉武帝时,屡见全什,非本李少卿也。以上略同古人。少卿以伤别为宗,文体未备,意悲词切,若偶中音响,《十九首》之流也。古诗以讽兴为宗,直而不俗,丽而不巧,格高而词温,语近而意远,情浮于语,偶象则发,不以力制,故皆合于语,而生自然。建安三祖、七子,五言始盛,风裁爽朗,莫之与京。然终伤用气使才,违于天意,虽忌松容,而露造迹。正始中,何晏、嵇、阮之俦也,嵇兴高逸,阮旨闲旷,亦难为等夷。论其代,则渐浮侈矣。晋世尤尚绮靡。古人云:“采缛于正始,力柔于建安。”宋初文格,与晋相沿,更憔悴矣。

  论人,则康乐公秉独善之姿,振颓靡之俗。沈建昌评:“自灵均已来,一人而已。”此后,江宁侯温而朗,鲍参军丽而气多,《杂体》、《从军》,殆凌前古。恨其纵舍盘薄,体貌犹少。宣城公情致萧散,词泽义精,至于雅句殊章,往往惊绝。何水部虽谓格柔,而多清劲,或常态未剪,有逸对可嘉,风范波澜,去谢远矣。柳恽、王融、江总三子,江则理而清,王则清而丽,柳则雅而高。予知柳吴兴名屈于何,格居何上。中间诸子,时有片言只句,纵敌于古人,而体不足齿。或者随流,风雅泯绝。“八病”“双拈”,载发文蠹,遂有古律之别。古诗三等,正、偏、俗,律诗三等,古、正、俗。顷作古诗者,不达其旨,效得庸音,竞壮其词,俾令虚大。或有所至,已在古人之后,意熟语旧,但见诗此,淡而无味。予实不诬,唯知音者知耳。

  律家之流,拘而多忌,失于自然,吾尝所病也。必不得已,则削其俗巧,与其一体。一体者,由不明诗对,未阶大道。若《国风》、《雅》、《颂》之中,非一手作,或有暗同,不在此也。其诗曰:“终朝采绿,不盈一掬。”又诗曰:“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兴虽别而势同。若《颂》中,不名一体。夫累对成章,高手有互变之势,列篇相望,殊状更多。若句句同区,篇篇共辙,名为贯鱼之手,非变之才也。俗巧者,由不辨正气。习俗师弱弊之过也。其诗曰:“树阴逢歇马,渔潭见洗船。”又诗曰:“隔花遥劝酒,就水更移床。”何则?夫境象不一,虚实难明,有可睹而不可取,景也。可闻而不可见,风也。虽系乎我形,而妙用无体,心也。义贯众象,而无定质,色也。凡此等,可以偶虚,亦可以对实。

  至如“渡头”“浦口”,“水面”“波心”,是俗对也。上句“青”,下句“绿”,上句“爱”,下句“怜”,下对也。“青山满蜀道,绿水向荆州”,语丽而掩暇也。句中多著“映带”、“傍佯”等语,熟字也。“制锦”、“一同”、“仙尉”、“黄绶”,熟名也。“溪溠”、“水隈”、“山脊”、“山肋”,俗名也。“若”、“个”、“占”、“剩”,俗字也。俗有二种: 一鄙俚俗,取例可知;二古今相传俗,诗曰:“小妇无所作,挟瑟上高堂”之类是也。又如送别诗,“山”字之中,必有“离颜”;“溪”字之中,必有“解携”;“送”字之中,必有“渡头”字;“来”字之中,必有“悠哉”。如游寺诗,“鹫岭”、“鸡岑”、“东林”、“彼岸”。语居士,以谢公为首;称高僧,以支公为先。又柔其词,轻其调。以“小”字饰之,“花”字妆之,“漫”字润之,“点”字采之,乃云“小溪花悬,漫水点山”。若体裁已成,唯少此字,假以圆文,则何不可。然取舍之际,有斵轮之妙哉!知音之徒,固当心证。调笑叉语,似谑似谶,滑稽皆为诗赘,偏入嘲咏,时或有之,岂足为文章乎?剖宋玉俗辩之能,废东方不雅之说,始可议其文也。

  凡诗者,惟以敌古为上,不以写古为能。立意于众人之先,放词于群才之表,独创虽取,使耳目不接,终患倚傍之手。或引全章,或插一句,以古人相黏二字、三字为力,厕丽玉于瓦石,殖芳芷于败兰,纵善,亦他人之眉目,非己之功也,况不善乎?时人赋孤竹则云“冉冉”,咏杨柳则云“依依”,此语未有之前,何人曾道?谢诗曰:“江菼亦依依”。故知不必以“冉冉”系竹,“依依”在杨。常手傍之,以为有味,此亦强作幽想耳。且引灵均为证,文谲气贞,本于《六经》,而制体创词,自我独致,故历代作者师之。此所谓势不同,而无模拟之能也。班固虽谓屈原露才扬己,引昆仑、玄圃之事不经,然其文雅丽,可为赋之宗。若比君于尧、舜,况臣于稷、卨,思列反也。绮里之高逸,于陵之幽贞,褒贬古贤,成当时文意,虽写全章,非用事也。古诗:“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南登灞陵岸,回首望长安”;“彭薛才知耻,贡公不遗荣。或可优贪竞,岂足称达生。”此三例,非用事也。

  或云:今人所以不及古者,病于俪词。予曰:不然。先正时人,兼非刘氏。《六经》时有俪词。扬、马、张、蔡之徒始盛。“云从龙,风从虎。”非俪耶?“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非丽耶?但古人后于语,先于意。因意成语,语不使意,偶对则对,偶散则散。若力为之,则见斤斧之迹。故有对不失浑成,纵散不关造作,此古手也。

  或曰:诗不要苦思,苦思则丧于天真。此甚不然。固须绎虑于险中,采奇于象外,状飞动之句,写冥奥之思。夫希世之珠,必出骊龙之颔,况通幽含变之文哉?但贵成章以后,有其易貌,若不思而得也。“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此似易而难到之例也。

  且文章关其本性。识高才劣者,理周而文窒;才多识微者,句佳而味少。是知溺情废语,则语朴情暗;事语轻情,则情阙语淡。巧拙清浊,有以见贤人之志矣。大抵而论,属于至解,其犹空门证性有中道乎。何者?或虽有态而语嫩,虽有力而意薄,虽正而质,虽直而鄙,可以神会,不可言得,此所谓诗家之中道也。又古今诗人,多称丽句,开意为上,反此为下。如“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临河濯长缨,念别怅悠悠”,此情句也。如“白云抱幽石,绿篠媚清涟”,“露湿寒塘草,月映清淮流”,此物色带情句也。

  夫诗工创心,以情为地,以兴为经,然后清音韵其风律,丽句增其文彩。如杨林积翠之下,翘楚幽花,时时间发,乃知斯文,味益深矣。

  又有人评古诗,不取其句,但多其意,而古人难能。予曰:不然。旨全体贞,润婉而兴深,此其所长也。请复论之,曰:夫寒松白云,天全之质也;散木拥肿,亦天全之质也。比之于诗,虽正而不秀,其拥肿之材。《易》曰:“文明健。”岂非兼文美哉?古人云:“具体唯子建、仲宣,偏善则太冲、公幹,平子得其雅,叔夜含其润,茂先凝其清,景阳振其丽,鲜能兼通。”况当齐、梁之后,正声寖微,人不逮古,振颓波者,或贤于今论矣。

  诗对有六格

  一曰的名对。二曰双拟对。三曰隔句对。四曰联绵对。五曰互成对。六曰异类对。

  的名对。诗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双拟对。诗曰:“可闻不可见,能重复能轻。”隔句对。诗曰:“始见西南楼,纤纤如玉钩。末映东北墀,娟娟似娥眉。”联绵对。诗曰:“望日日已晚,怀人人未归。”互成对。诗曰:“岁时伤道路,亲友在东南。”异类对。诗曰:“离堂思琴瑟,别路绕山川。”又宋员外诗,以“早潮”偶“故人”,非类为类是也。

  诗有八种对

  一曰邻近。二曰交络。三曰当句。四曰含境。五曰背体。六曰偏对。七曰假对。八曰双虚实对。

  邻近对。诗曰:“死生今忽异,欢娱竟不同。”又诗曰:“寒云轻重色,秋水去来波。”上是义,下是正名也。此对大体似的名,的名窄,邻近宽。

  交络对。赋曰:“出入三代,五百余载。”或谓此中“余”属于“载”,不偶“出入”。古人但四字四义皆成对,故偏举以例焉。

  当句对。赋曰:“薰歇烬灭,光沉响绝。”

  含境对。赋曰:“悠远长怀,寂寥无声。”

  背体对。诗曰:“进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

  偏对。诗曰:“萧萧马鸣,悠悠旆旌。”谓非极对也。古诗:“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又诗:“日月光太清,列宿耀紫微。”又诗:“亭皋木叶下,陇首秋云飞。”全其文采,不求至切,得非作者变通之意乎?若谓今人不然,沈给事诗亦有其例。诗曰:“春豫过灵沼,云旌出凤城。”此例多矣。但天然,虽虚亦实。如古人以“芙蓉”偶“杨柳”,亦名声类对。

  假对。诗曰:“不献胸中策,空归海上山。”或有人以“推荐”偶“拂衣”之类是也。

  双虚实对。诗曰:“故人云雨散,空山来往疏。”此对当句义了,不同互成。

  诗有二俗

  •   此节文字已见《论文意》中,且残缺不全,故删之。

  诗有十五例

  一、重叠用事之例。二、上句用事,下句以事成之例。三、立兴以意成之例。四、双立兴以意成之例。五、上句古,下句以即事偶之例。六、上句立意,下句以意成之例。七、上句体物,下句以状成之例。八、上句体时,下句以状成之例。九、上句用事,下句以意成之例。十、当句各以物色成之例。十一、立比以成之例。十二、覆意之例。十三、叠语之例。十四、避忌之例。十五、轻重错谬之例。

  一、重叠用事之例。诗曰:“净宫连博望,香刹对承华。”

  二、上句用事,下句以事成之例。诗曰:“子玉之败,屡增惟尘。”上句出《传》,下句出《诗》。

  三、立兴以意成之例。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恺悌君子,无信谗言。”又诗曰:“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上有愁思妇,悲叹有余哀。”

  四、双立兴以意成之例。诗曰:“鼓钟锵锵,淮水汤汤。忧心且伤。”又诗曰:“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五、上句古,下句以即事偶之例。诗曰:“昔闻汾水游,今见尘外镳。”

  六、上句立意,下句以意成之例。诗曰:“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七、上句体物,下句以状成之例。诗曰:“朔风吹飞雨,萧萧江上来。”

  八、上句体时,下句以状成之例。诗曰:“昏旦变气候,山水含清晖。”

  九、上句用事,下句以意成之例。诗曰:“虽无玄豹姿,终隐南山雾。”

  十、当句各以物色成之例。诗曰:“明月照积雪,朔风劲且哀。”

  十一、立比以成之例。诗曰:“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

  十二、覆意之例。诗曰:“延州协心许,楚老惜兰芳。解剑竟何及,抚坟徒自伤。”

  十三、叠语之例。诗曰:“故人心尚尔,故心人不见。”又诗曰:“既为风所开,还为风所落。”

  十四、避忌之例。诗曰:“何况双飞龙,羽翼临当乖。”又诗曰:“吾兄既凤翔,王子亦龙飞。”

  十五、轻重错谬之例。陈王之诔武帝,遂称“尊灵永蛰”;孙楚之哀人臣,乃云“奄忽登遐”。子荆《王骠骑诔》。此错谬一例也,见《颜氏传》。

  今于古律之上,始末酷论,以祛未悟,则反正之道,可得而闻也。

  六 义

  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一曰风。体一国之教谓之风。《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也;《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

  二曰赋。赋者,布也。象事布文,以写情也。

  三曰比。比者,全取外象以兴之,“西北有浮云”之类是也。

  四曰兴。兴者,立象于前,后以人事谕之,《关雎》之类是也。

  五曰雅。正四方之风谓雅。正有小大,故有大小雅焉。

  六曰颂。颂者,容也。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也。古人云:“颂者,敷陈似赋,而不华侈。恭慎如铭,而异规诫。”以六义为本,散乎情性。有君臣讽刺之道焉,有父子、兄弟、朋友规正之义焉。降及游览、答赠之例,各于一道,全其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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