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留言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e景苑:: >> 中国传统文化 >> 中国文学频道 >> 红楼研究 >> 红学资料 >> 正文

红楼梦的真故事<下编>/周汝昌

关键字:红楼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25 17:12:50

下  编

红楼别境纪真芹

  我撰此文,是为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而作,因此讲的应该是雪芹的书文,雪芹的意旨,而不能是别人的什么。但是目前一般读者仍然误以为流行的百二十回本就能“代表”雪芹的真正原意,因而总是有一个“宝黛爱情悲剧”总结局横亘在胸臆之间,牢不可破——殊不知这并不是雪芹本来的思想和笔墨。宝黛之间有爱情,并且其后来带有悲剧性,这是不虚的,可是那又远远不是像程刊本的伪续后四十回里所“改造”的那样子,一点儿也不是。

  那么,雪芹原书的构思布局,才情手笔,又是什么样的呢?且听我略陈一二。不过也先要表明:雪芹原书八十回后,早被消毁了,如今只能根据多种线索推考。推考就容或不尽精确,不尽得实。但无论如何,也比伪续的那一种“模式”是大大的不同,判若黑白之分了;不管多么不够精确,也足供参考、想象、思索。所以我所要讲的,是“红楼梦”的另一种境界,全不与相沿已久的(被伪续所欺蒙的)印象相似。题作“红楼别境”的意思,即此可晓了。

  雪芹原来的境界如何,须首先看一看下面的几个关键之点:——

  一、全书主人公宝玉,所居曰“怡红快绿”,简化为省绿留红的“怡红”之院,其间是“蕉棠两植”,蕉即绿,棠即红。试才题额的时候,宝玉早就指明,蕉棠必须兼咏,才算美备。后来“省亲”时应元妃之命所题怡红院五律,也是通首“两两”“对立”于东风里的“绿玉”“红妆”、“绛袖”“青烟”,句句对仗并提,其义至显。

  二、红象征史湘云,绿象征林黛玉。黛之所居一片绿色,而湘所掣酒令牙筹,以及许多其他暗示,都是海棠的诗句典故。

  三、脂批曾明白点破:玉兄“素厚者唯颦云”。意即平生最亲厚的只有颦儿和湘云两个,别人是数不着的。这一句话是全书眼目。

  四、到第七十六回,中秋联句这一重要关目,钗已“退出”园外,只有黛湘是主角人物,通宵赏月吟诗,意义极为深刻,极为重要。是全书布局中一大关纽。

  五、联句中,至“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被妙玉拦住。鹤影象征湘云,花魂象征黛玉(花魂,原书中数见。程本妄改“诗魂”,全失芹旨)。两句为她们各自道出各人的结局,是含有预示性的手法(这在雪芹,例多不可胜举)。

  六、我曾推考,据本书内证十多条,黛玉并非病卒,而系自沉于水,即明年此夜此地,黛玉因多种远因近果,不能再支挣下去,遂投寒塘,所谓“一代倾城逐浪花”(黛之诗句),亦有隐寓自身的一层兼义。

  七、即此可知,黛玉是上半部女主角,中道而玉??殂花凋。湘云是接续她的后半部女主角,唯有她到第二十回才出场,这是一种特笔,盛事一过(省亲、打醮),她这才出现。是全书一大意法。

  八,至芦雪庵吃鹿肉一回,已是宝玉、湘云二人为主角了,李婶娘口中特别点出:“一个带玉的哥儿和一个带金麒麟的姐儿”!——这才是真的金玉姻缘(薛家那是假金)。[“金玉”一段公案,也有真假两面,详见拙著《金玉之谜》,载《我读红楼梦》。]

  以上八点若已明白,自然就会悟到雪芹原书匠心苦意,全不似程高妄笔改窜续貂之置湘云于“无何有之乡”——那真是彻底歪曲了雪芹的心灵,破坏了雪芹的笔墨。

  既然如此,有一事就值得注意了:即很多记载都说有一红楼梦“异本”或“真本”、“原本”,其八十回后,与今所流行之程本全不相同,最后是宝湘结为夫妇。

  关于这一点,我在拙著《新证》已罗列了很多条资料,并附有推考之文。又曾有《红海微澜录》(《红楼梦研究集刊》首期)论及此义。还有这样结局与湘云的薄命司册子、曲文的关系,我在另处亦有解释。今为篇幅所限,不拟复述了。后来,杭州大学的姜亮夫教授,传述了一则极其引人入胜的宝贵线索(亦载《我读红楼梦》)。我如今全引这节文字,因为本来就不长,以免读者欲窥全豹时检苋之劳:——

  我读过一个红楼梦的稿本,里面曾说,宝玉后来做了更夫。有一夜,他过一个桥,在桥上稍息,把他手中提的一盏小灯 笼放在桥边。这时,桥下静悄悄的,有一只小船,船内有两个女 子,其中一个探出头来,看见这灯笼,惊讶地说道:“这是荣国府的夜行灯啊!”就更伸出头来看这桥上的人,看了又问:“你是不是宝二哥?”桥上的答道:“你又是谁?”那女子说:“我是湘云。”“你怎么会在这儿?”湘云说:“落没了,落没了!你又怎么会在这儿?”宝玉答道:“彼此彼此!”湘云哭着说:“荣国府是全部星散了,没有一个不在受苦的。你当更夫,我在当渔妇呢!”便请宝玉下船谈话。船中另一女子是湘云的丫头。“我现在便只这一个忠婢跟着我了!”

  [汝昌按:必是翠缕也。]原来湘云也早已无家了。谈了一会,宝玉便坐着湘云的船走了,以后便也不知去向。”[《我读红楼梦》P260。着重点是我加的——汝昌]

  姜先生并说:“红楼梦又名石头记,也名金玉缘,这湘云身上本也有—块金麒麟,故名。”这本书,吴雨生[按当即吴宓,号雨僧]、张阆声先生都看过,所以都一起谈起过——那还是姜先生在清华大学读书时看的,但图书馆不是清华的,而可能是北京城里贝满女中或孔德学校的。[1980年2月5日述,姜昆武记为文字]我读到姜文,是1982年7月13日。读后简直高兴极了,因为和我推考的主旨(“金玉”的真意义)全然吻合,而其具体情节,又如彼其动人,则是谁也想象、编造不出来的!

  姜先生是学者,态度谨严慎重,故题目称他所见之稿本为“续书”。我早说过,这种异本,纵使不是雪芹佚稿,也只能出自他的至亲至近之人,是代他补撰的,因为局外之人万难有此可能。

  现在,我该讲一讲我怎么理解这段故事的来龙去脉了。

  原来,这段故事的伏脉千里,早在第四十五回中叙写得十分隐约而又显著——可谓奇情奇笔,迥出常人意表!

  何以言此?你看“风雨夕”这回书,秋雨淋涔,黛玉正自秋绪如潮,秋窗独 坐,已将安寝,忽报:宝二爷来了!这全出黛玉之望外!到宝玉进来,看时,却见他是穿蓑戴笠,足踏木屐——她头一句话便笑道:

  “哪里来的渔翁!”

  及至宝玉将要辞去,说要送她一套蓑笠时,她又说道:

  “我不要他!戴上那个,成了画儿上画的和戏上扮的渔婆了!”

  及至宝玉真走时,她又特意拿出一个手灯给宝玉,让他自己拿着。——这一切,单看本回,也就够情趣满纸、如诗如画了,却不知作者同时又另有一层用意。雪芹的笔法,大抵如此奇妙。拿他与别的小说家一般看待,来“一刀切”,事情自然弄得玉石不分,千篇一律了。

  读者至此可能疑问:这不对了!原是说湘云的事,才对景,怎么又是“伏脉”伏到黛玉身上去了呢?

  须知这正是湘黛二人的特殊关系,也就是我说的,湘云是黛玉的接续者,或是叫做“替身”,她二人各号上各占一个“湘”字,本就是暗用“娥皇女英”的典故来比喻的。晴雯这个人物,是湘黛二人的性格类型的一种“结合型”,所以她将死时,海棠(湘的象征)预萎;及至死后,芙蓉(黛的象征)为诔。因此之故,雪芹巧妙地在黛玉的情节中预示了湘云的结局。这并非“不对了”,而正是“对了”。因为这样相互关联是雪芹独创的艺术的特殊手法。

  那么,雪芹书中除此以外,还有别的印证之处吗?

  有的。请你重读芦雪庵雪天联句中湘云等人的句子吧。湘云先道是:——

  “野岸回孤棹”;

  宝玉后来联道:

  “苇蓑犹泊钓”;

  湘云后来又联道:

  “池水任浮飘”;

  “清贫怀箪瓢”;

  “煮酒叶难烧”。

  这之前,湘云还有一句引人注目的话:

  “花缘经冷聚”。

  请看,无论孤舟回棹,还是独钓苇蓑,还是花缘冷聚,都暗指宝湘的事。而池水浮飘,是说黛玉的自沉。至于清贫烧叶,则是黛玉在嘲笑宝湘二人吃鹿肉时已经说过的:

  “哪里找这一群花子!”

  这正是记载中说的宝湘等后来“沦为乞丐”的事了!处处合榫对缝者如此, 宁非奇迹?

  特别有意思的,还在一点:渔翁二字,在“风雨夕”一见之后,也是到了芦雪庵这一回,再见此词:——

  “(宝玉)……披了玉针蓑,戴上金藤笠,凳上沙棠屐,忙忙的往芦雪庵来。……众丫鬟婆子见他披蓑戴笠而来,都笑道:‘我们才说正少一个渔翁,如今都全了!’……”

  你看,雪芹在此,又特笔点破宝玉与渔翁的“关系”,何等令人惊奇——当我们不懂时,都是“闲文”;懂了之后,才知他笔笔另有意在。雪芹永远如此!末后,我再引一首香菱咏月的诗,供你温习,看看有无新的体会?——

  “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阑。博得嫦娥应借问:何缘不使永团圆?”

  这首诗很奇特。颈联二句,须联系第二十八回冯紫英在酒令中说的:“鸡声茅店月”,第六十三回黛玉在酒令中说的:“榛子非关隔院砧,何来万户捣衣声。”这关系着他们后来的悲欢离合的许多我们还不清楚的情节内容,须待逐步探讨。腹联二句,上句是指宝玉已明,下句正是指湘云——我在上文不是刚好指明:“凭栏垂绛袖”的那个海棠象征,就是湘云吗?

  一切是如此密针细线,又无限邱壑迷离,光景凄艳,实非一般人的才智所能 望其万一,慧性灵心,叹为观止!

  宝湘二人渔舟重聚,是否即全书结末?今亦尚不敢十分断言如何。“秋窗风雨夕”这回书是第四十五回,“五九”之数;“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是第六十三回,“七九”之数。都是大关目。(雪芹的独特构局法,每九回为一大段落,全书共十二个九回,即一百零八回。)依此而推,宝湘重聚,似有两个可能:即在第九十九回,“十一九”之数;或者一百零八回,“十二九”之数。但这一点毕竟如何,也还是不敢断言,只是我个人的一种推考之词,供读者评判而已。说到此处,这才是我所谓“红楼别境”之意,我们的思路,我们的“境界”, 我们的目光和“心光”都要在相沿已久的程高伪续“悲剧结局”的模式之外大大改变一下,这才是逐步接近雪芹本真的必由之路。

  一九八三年九月癸亥中秋佳节之夜[---分页---]

冷月寒塘赋宓妃——黛玉夭逝于何时何地何因

  我在一些文稿中已然指出过,黛玉之逝,照雪芹所写,应当是:一、受赵姨娘的诬构,说她与宝玉有了“不才之事”,病体之人加上坏人陷害,蒙受了不能忍受的罪名和骂名,实在无法支撑活下去了;二、她决意自投于水,以了残生;三、其自尽的时间是中秋之月夜,地点即头一年与湘云中秋联句的那一处皓皞清波,寒塘冷月之地。

  持不同意见的研论者,大致提出两点:一是黛玉乃是偿还“泪债”、泪尽而亡的,不是自沉而死;二是死在春末,而非中秋。

  对前一点,我从来也不认为那是一种“矛盾”。既泪尽,也自尽,——因泪枯,遂自尽。这并不是互相排斥的两个“势不两立’的事由。她的死因可能比大家意中想的要更复杂,而不是“是此即非彼”的简单化思想方法所设计的那种样子。

  对后一点,我看论辩者的理由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绝对准确之说。

  主张黛玉逝于春末的,所举最被认为是坚强有力的证据就是《葬花吟》和《桃花行》。这是黛玉自作,而其言曰: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

  如此明白易晓的话,怎么不是死在春尽,却硬说是死在中秋呢?

  我想提醒持此见解的同志们一句:要抠字面,要讲真的明白易晓,黛玉的葬花名句也不能作那样的理解。请问,什么叫“红颜老”?难道少女病亡,能叫“老死”吗?须知所叹的春残花落。乃是节候时运的荣落盛衰的事情,不是狭义的、一时一己的遭遇和变故。脂批说《葬花吟》乃是“大观园诸艳归源之小引”,就已说明了葬花之吟所包含的内容不是一个很窄隘的意义了。此点最为要紧。以上讲“字面”。其实,根本的问题是对于雪芹的“春”“秋”如何理解的问题。

  在雪芹笔下,春和秋构成全书的“两大扇”,也就是盛衰聚散的两大扇的另一表现形式[注一]。所以雪芹早就点破说:“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这不单指甄士隐一家一人之事,也是笼罩全书的总纲领。雪芹以上元节作为“春”的标志,而以中秋节作为“秋”的标志。全书开卷第一回就写了中秋、上元二节。秦可卿在梦中警觉凤姐所说的:“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是这个意思的另一表现法:三春一过,便是衰秋。因此脂砚也说:“用中秋诗起,用中秋诗收。又用起诗社于秋日。所叹者 三春也,却用三秋作关键。”

  参互详玩,就不致于把雪芹的苦心匠意化为一种简单的意思,以为既言“三春去后诸芳尽”是说春三月一过,书中诸女子全部死净亡光了。比方唐代杜牧之有一首名作,题目就叫作《惜春》,其句有云:“春半年已除,其馀强为有;即此醉残花,便同尝腊酒;怅望送春杯,殷勤扫花帚……”说的就是雪芹所寓怀的同一种道理了[注二]。

  上引一小段脂批,极关重要,允宜细加参详,或可略窥真意。要讲一讲的,实在很多。如今姑且拉杂浅陈拙见如下。

  第一,有人把“三春”只解为迎、探、惜三位姊妹。这虽不是完全不对,但至少忘却了另外一层要旨。从上引脂砚之言已不难得知,所得而与“三春”作对仗的“三秋”若不能解释成是指三个人名字,则“三春”也不应单解作是指三个人名字(兼寓双关则或者有之)。假如有人说“三秋”也是三个女子之名,那只好举出秋纹、秋桐、(傅)秋芳来——不过那将何等不伦不类乎!因此可以证知:按芹原意,全书所写,有三次春的(上元节的)大关目和三次秋的(中秋节的)大关目,前后对称、映照的“两大扇”,构成整个大布局的一种独特的结构风格。这风格,是典型的中华民族式的。西洋艺术理论家是否承认和理解,我不得而知,我们中国人却是完全理解的。

  我们点检一下,全书前八十回中,“两大扇”的大致情形如下:

  (1)元妃省亲——春,第一个上元节,第十七、十八回;

  (2)荣府元宵夜宴、太君破除旧套——春,第二个上元节,第五十三、五十四回;

  (3)某变故情节——春,第三个上元节,第八十一回(推想,假定)。[海棠社、菊花诗、两宴大观园——秋,八月下旬之事,第三十七至四十一回,但未写中秋节,故不在数内。]

  (1)夜宴异兆、品笛凄凉、联诗寂寞——秋,第一个中秋节,第七十五、七十六回;

  (2)某变故情节——秋,第二个中秋节,第?回;

  (3)某变故情节——秋,第三个中秋节,第?回。

  我们现在已无眼福读到的原书,恰恰要包含着第三个元宵和第二、第三个中秋——这关系着“三春”“三秋’,都是绝大关目可知!

  我也说过,迎春嫁后归宁,已是腊月年底,书正是八十回将尽之处,那么第八十一(或连八十二)回,就正该写到第三个元宵(三春)的节目了!必有大事发生。(是否仍与元妃之事有关,尚难判断。)

  那么,这第二个第三个中秋——三秋的大关键,当然是该当另一种大事故大变化发生了。——这又是什么呢?凡是真正关切雪芹真书原意的,岂能不在这一点上牵动自己的心思和感情?

  从整体布局看来,下一年的中秋节(依拙著《红楼纪历》,应为第十六年之中秋),黛玉之死就是那一关目中变故之一。

  关于这个日子发生黛玉亡逝之变的证据,我已举了一些。当然最显著最主要的力证,仍然是“本年”(第七十六回所写,为第十五年)中秋夜黛玉联句自己说出的诗谶:“冷月葬花魂”。

  妙玉听到此句,再也忍不住,出来拦住了。说是“果然——太悲凉了!”这个力证实在连反驳者也驳不出什么别的道理来,只能承认这不是无故的随便措词。其实,全书中例证还多。脂批点明“伏黛玉之死”的那一处,是在贾元春点戏,四出中所伏事故为:《豪宴》伏贾家之败,《乞巧》伏元妃之死,《仙缘》伏甄宝玉送玉,《离魂》伏黛玉之死。所谓“离魂”,即《牡丹亭》中的第二十出《闹殇》者是。杜丽娘在此一折中病死,其时间是中秋雨夕。试阅其词句:——

  “伤春病到深秋”;

  “今夕中秋佳节,风雨萧条,小姐病态沉吟”;

  “从来雨打中秋月,更值风摇长命灯”;

  “凭谁窃药把嫦娥奉”;

  “轮时盼节想中秋,人到中秋不自由;奴命不中孤月照,残生今夜雨中休。”

  “恨西风一霎,无端碎绿摧红”;

  “恨苍穹,妒花风雨,偏在月明中”;

  “鼓三冬,愁万重,冷雨出窗灯不红”;

  “恨匆匆,萍踪浪影,风剪了玉芙蓉”!

  这词句里,隐隐约约地透露了雪芹安排黛玉中秋自沉“冷月葬花魂”的文情思致的真正渊源联系。这会是巧合偶然吗?

  再如,在海棠社中,湘云后至,独补二首,一首自咏,一首即咏黛玉,其词有云:

  “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

  玉烛滴干风里泪,晶帘隔破月中痕;

  幽情欲向嫦娥诉,无奈虚廊夜色昏。”

  玉烛滴干,正指黛玉泪尽;而晶帘隔月,又正是《桃花行》中“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的同一内容。这月痕,乃是八月中秋的冷月,而绝不是泛指(一年四季,月月有月亮……)。大家皆知,诗词中凡涉晶帘,自系秋景,此乃通例,可以互参者也。

  末后,要想考察钗、黛、湘三人的收缘结果,恰恰在中秋联句诗中已经都说到了,你看——

  渐闻语笑寂,空剩雪霜痕;

  阶露团朝菌,庭烟敛夕棔;

  秋湍泻石髓,风叶聚云根。

  宝婺情孤洁,银蟾气吐吞;

  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

  犯斗邀牛女,乘槎待帝孙。

  虚盈轮莫定,晦朔魄空存;

  壶漏声将涸,窗灯焰已昏;

  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

  我旧日在拙著中所说:凡星月孤洁,嫦娥奔月等,皆关系宝钗之事,今日看来不但太简单化,也没有细究灵兔那一句要紧的话。这需要重新讨论才行,——当然也不能说是初次不确、这次就对了,我只是说这里面有许多内容,过去一直未曾认真思考、未能懂得透彻。

  第一点须要清楚的是,联句乃是黛湘二人为主角,后来加上妙玉。里面没有宝钗的任何位置(她回家去了)。这个布置本身就说明月亮的事与她无关,中秋这日子也与她无关。婺,星名,又叫女媭星,婺字的本义是“不随从,不随和”。情孤洁,应即“花因喜洁难寻偶”同一语意。这与其说是映射“宝姐姐”(女媭乃“姊”也),不如说是映射黛玉,因为性情不随和的不是宝钗而是黛玉,又即所谓“质本洁来还洁去。”那么,接着说的“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应是黛玉的致死之另一层因由,即:她的死与“误吞灵药”有关。

  说到此处。这就要看官们再次回到全书开头,黛玉初来的那一段情景,众人一见了黛玉,就问她药的事:——

  “众人见黛玉年貌虽小,……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便知她有不足之症,因问:常服何药?如何不急为疗治?黛玉道:我……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如今还是吃人参养荣丸。

  贾母道:正好,我这里正配丸药呢,叫他们多配一料就是了。”

  在此,脂砚便批道:

  “为后菖,菱伏脉。”

  我在《新证》第881页指出:

  “贾菖、贾菱有与配药有关的事情,详情难以想象。或者竟与黛玉之死大有关系?”

  如今结合“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二句而看,我当日的疑心是大大增加了。还要看到第二十八回有一大段文章专写配药的事,那可注意之点,就在于王夫人一见黛玉,就问她吃药好些否,黛玉答后,宝玉开口说,吃两剂煎药,“还是吃丸药的好”。这才引起天王补心丹,王夫人便说“明儿就叫人买些来吃”。这时宝玉却说:

  “这些药都不中用的。太太给我三百六十两银子,我替林妹妹配一料丸药,包管一料不完就好了。……”

  这然后并又引出宝钗、凤姐的话,并且提到了薛蟠也配此药等一大段非常奇特的文章。内中奥妙不少,均待深究。此刻我所注目的当然仍是黛玉——她又一次和“配药”的问题联在一起。这就绝非偶然了。

  结合“药经灵兔捣”而看,黛玉之死,除了患病、受诬、悲伤等原因之外,应是误服了丸药,所谓“误吞灵药”,始如嫦娥之奔向月宫——即在中秋自沉而命尽,做了“水中月”的湘娥。

  所谓误服,有二可能,一是自己吃错了,二是别人给错了。第二个可能之中又有两个可能:一是无心之错给,二是有意之谋害。揆其情理,贾菖、贾菱在贾府所分派管的事,是专司配药,配药是最严密慎重的事,外人是不许插手的。在这个事情上使了坏的,多半仍是贾环有份儿。这误服之药,自然不会是什么毒剂,可以致人于死亡,而是大热燥烈之味,使得黛玉的病骤然恶化。黛玉不宜多服热药,如附于肉桂一类,宝钗早巳点破,那就是在“秋窗风雨夕”一回书中。正面提及黛玉的药,是在“风雨夕”秋窗之下,与秋直接相关,也不是无谓的笔墨。

  等到雪芹正面写及第三个中秋节时,那已是宝湘二人因“白首双星”之绾合而重会的另一个大关目了。那时,还该又有中秋赋诗的情景。这恐怕就是脂砚所说的“中秋诗起、中秋诗收”的意义了吧?

  综上而观,可知拘于“春尽”字面而认为黛逝于春末之说,是不符合雪芹艺术构思的大全局的。黛之泪尽而逝,是由于错综复杂的多层内外原因,于中秋月夜,自投于寒塘,因而命尽,正所谓“一代倾城逐浪花”——黛玉题咏西施之句也。

  其实,晴雯的死,也是如此(在池中自尽,并非病死),容另为小文说之,此不及枝蔓了。

  癸亥八月初草

  ~~~~~~~~~~~~~~~~~~~~~~~~~~~~~~

  [注一]一部书文而分为春秋两大扇,先例已有《西厢记》。在此剧中,张崔相会在春,离散在秋,故此元明时人俗称《西厢》为“崔氏春秋”——以至简化为《春秋》二字之名目,事见李开先所著《词谑》。我意雪芹著书,多受《西厢记》、《牡丹亭》、《长生殿》之影响,《石头记》以春秋为两大半之布局法,亦其例之一端。

  [注二]小杜此诗,用于《红楼梦》,十分恰切,盖第二十七回写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大观园众女儿举行饯花盛会,黛玉葬花,正是“饯春”“扫花”二事之合写,四月二十六日原为宝玉生辰[当另文专论],故“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回中麝月掣签,亦有“在席各饮三杯送春”的“仪式”。饯春有杯,扫花有帚。凡此皆为特笔,文心奇妙绝伦。

  [附记]

  这篇拙文本亦为纪念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而作,故所论皆是就雪芹原书本旨而考察分疏,不涉程高伪续一字,不唯不涉,且正以雪芹之本真而显程高之伪妄。此种文字,殆可归之于真正的“红学”范围,而不属于一般小说研究论文的性质体裁。

  记得也是在本学报,我发表过一篇文章,谈论“什么是红学”的问题。据耳目所及,也曾引起一些红研者的关注。有人赞同,也有人表示异议。因为此事不无关系,觉得应该把问题弄得更加清楚些,庶几于红学有益而无损。要点如下:第一,我所以把“红学”和“一般小说学”分开来讲,并无摒某些论文于“红界”之外的用意。恰好相反,我写那篇文字,正是由于有的评论者发表宏文,对“红学”颇加嘲讽,认为它不是正路的学术,因为它“不去研究作品本身”,尽是搞一些别的,云云。所以“红学”连是否应该存在,似乎也成了问题。我对此不敢苟同。拙文之意,无非指出,“红学”并非天上掉下来的,或是某几个“好事者”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而弄出来的离奇花样。不是的,红学的产生,完全决定于《红楼梦》这部具体作品的具体特点,正因为《红楼梦》不尽同于别的一般小说,才有了红学这门特殊的学问,“红学”也才不同于一般小说学。说清了这一点,正是为了在“四面楚歌”声中为“红学”争取一点儿合法存在权利,如此而已。焉有反过来要摒别的研红文章于“红界”之外的用意敢存于私意之间。这是不必误会的。

  “红学”,——本不是一个十分光彩尊敬的称号。在我年青时,大家还只把它当玩笑话,常常带有轻蔑语味。如今的人未必尽明了,反而担心“被摒于红学”之外了!这倒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巨大变化。

  由此可证:红学的意义、价值、地位,是大大地提高了。人们不是担心当红学家的不光彩了,而是争它的名份了。

  第二,我的一些话,本不是针对那些已然把“红学”和“红楼梦研究”(即“对作品本身”的小说学研究)的各自的定义范围和其间相互关系都已弄得很清楚并运用得相当好的研者而说的。因此,并无“排斥”什么的用意。相反,我在另外场合说过的是二者相辅相成,彼此可以丰富补充,不能偏废——但不应混同,或以为可以相互代替。它们是殊途同归,目标一致。但“分”则济美,“混”则两伤,正因此故,才有些人只要“研究红楼梦作品本身”,而不愿去想一想,所谓“红楼梦本身”,毕竟何指?是程刻百廿回本?还是脂评八十回本?连这都不问,便去研究“本身”——并且“思想和艺术”的重大问题呢,而且还认为“红学”中的版本学是繁琐讨厌的东西……。那么,到底是谁在“排斥”谁呢?第三,有文章在批驳拙见时,说了一段话:“由于作者曹雪芹把他的家世生平作为生活的素材,概括到他的艺术创造中去,在这个意义上,曹雪芹的家世生平与《红楼梦》创作之间的关系,就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之间的关系,艺术的真实建立在生活真实之上,……”好了,文章承认这一点,是极其要紧的。但是,我不禁要请问一声:同志,您这个论断是怎么样得出的呢?难道不是先有“红学”中的“曹学”做了工作,才使得您获得了这样一个认识的吗?难道这不正可以证明:红学曹学是“作品本身”的“思想和艺术”之研究的先决的或关键的事情吗?您分明是从曹学中汲取了它的成果而后才能够出此论断的。那么,当有人(海外学者以及海内红研家)撰文指责我把红学弄成了曹学的时候,对曹学颇有不然之意的时候,却未见您替我的曹学也说几句公道话,则是否新近才对曹学的意义和作用又有了更多的理解呢?

  现在有不少研者,从红学中获得了必要的前提知识,并且分明是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了,却反过来对红学工作者为他的劳动争取一点公平评价而颇有意见,这倒是令人感到费解的。

  至于有的又说我把红学分成几大支,分得太细了,也太死了,这也不利于红学的提高和发展云云。其实,红学的内容是不断在扩充的,现在世界上多种外语译本《红楼梦》和《石头记》的出现,就产生了新的“翻译红学”。分类只是就目前状况为了明晰方便而立成名目的。科学总是分支愈来意细的,没听说是有相反的趋势。分工细了,专业专了,一点儿也不意味着“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一位科学家必须是一位多门类科学家,这是“不碍”其成为真正专家的。至于提高和发展,那正是分工与协作的辩证法的天经地义。红学研究必须集聚众多的专家——清代历史、社会、哲学、文艺、民俗、宗教、伦理、……等等专门学者,共同努力,才可望逐步窥见《红楼梦》这一座弘伟奇丽的艺术建筑的堂室之美,岂但区区“曹学”、“脂学”、“版本学”、“探佚学”等等所能胜任哉。总之,为了《西游记》,完全可以也应该建立“吴学”,但是不管怎么说,也无法说成“吴学”与“西游”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曹学”与“红楼”之间的关系。余可类推。既然如此,红学的一切,显然有它的很大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的问题,用研究其他小说的办法是解决不了的。所以才产生了红学。红学可以丰富我们中国的小说学,世界的小说学,但它如果与一般普通小说学等同混淆起来,它也就不复存在了。所以是混则两伤。我的拙意不过如此,没有别的。有的同志过于担心了吧。

  1983年在上海开红学大会,我为《文汇报》撰文,曾说:

  像红学这样一门独特而又复杂的学问,真好像神州国土上的长江大河,包孕丰富,奔腾东下,气象万千。我们最好也以 那样雄伟广阔的心境与目光去看待它,创造有利于学术民主的条件,促使各种流派和见解的繁荣发展,从多种多样的角度和方式去研究探索,必如是,才可望对这部异乎寻常的伟大巨丽的作品有越来越全面而深刻的理解。这正是百家争鸣的胜业,而不是“定于一尊”的短见。……(1982.10.24)

  这段话,像我的一切拙文一样,措语用词,都做不到尽善尽美,假使能蒙高明不弃,不哂其辞拙,而肯领其意诚,那真是莫大之幸了。

  周汝昌 再识[---分页---]

“金玉”之谜

  读曹雪芹的书的,谁不记得有“金玉”两个字?对这联在一起的一对儿,印象和引起的感情如何?恐怕不是很妙。这两个字标志着整部书的一个关键问题。这一切似乎老生常谈,无烦拈举,也没有什么可以争议的。可是,当你在这种已经普通化了的印象和观感之间细一推求,便会发现,事情并不那样简单,有些地方还颇费寻绎。举一个例子来看看雪芹笔下的实际毕竟何似。

  警幻仙子招待宝玉,除了名茶仙酿,还有“文艺节目”,你听那十二个舞女演唱的《红楼梦曲》怎么说的?——

  “开辟鸿濛,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雪芹笔法绝妙,他表面是写警幻招待宝玉,实际上却是代表雪芹的自白,开宗明义,指出作红楼梦一书,是他在伤怀寂寞的心情中而自遣衷情的,而红楼梦的“关目”就是“怀金悼玉”。

  这,读者早已烂熟于胸了,在那四个字的关目里,“金”指谁?带金锁的薛宝钗。“玉”指谁?和宝钗成为对比的林黛玉。(以玉指黛,有例,如“玉生香”回目)——这样理解,虽不敢说是众口一词,也达到百分之九十几。人们认为这一解释是如此的自然当然,以致连想也没想,如是这样,那“金玉”二字的用法早已不与“金玉姻缘”的金玉相同了。

  但是,这支《引子》之后的第一支正曲《终身误》,开头就说了:“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既然如此,那干嘛他又“怀金悼玉”呢?雪芹难道才写了两支曲就自己同自己干起架来?——才说“怀”她,跟着就异常地强调一个“空对着”她而意中不平的思想感情。“怀”大抵是人不在一起才怀念结想不去于心的意思,即“中心藏之,何日忘之”之谓,那已和“难平”冲突,更何况他们正“对着”呢,原是觌面相逢的,怎么又用着“怀”?如果这是因“泛言”“专指”之不同、情事后先之变化而言随境异,那么,刚才“玉”指黛玉的“玉”,一会儿(紧跟着)就又指宝玉的“玉”了,——这岂不连曹雪芹自己也嫌搅得慌?

  不管怎么说,只两支曲,已经“有问题”了。

  还不止此呢。下面紧跟着的一支曲《枉凝眉》又说了:“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你看,这岂不是乱上加乱?又来了个“美玉无瑕”的“玉”呢!这里幸而没有“金”的事跟着搅合了,可是这第三个“玉”又是指谁呀?“问题”也请回答。也是百分之九十几,都以为“仙葩”就是“仙姝”嘛,“美玉”当然是宝玉无疑啦,这两句自然指的“木石前盟”了,没有可异、可疑、可议之处。无奈,那“石”本以“瑕”为特色,开卷就交代得清楚,脂批也特为指出“赤瑕”是兼用“赤玉”和“玉小病也”两层含义。那如何忽然又“无瑕”?通部书写宝玉,有意尽用反笔,处处以贬为褒,是“板定章法”,一以贯之,怎能在此忽出败笔?弄上这么一句,岂不大嚼无复余味,很煞风景?再说,上文已指明:曲子虽是“警幻”使演,语调全是宝玉自白,《引子》是如此,《终身误》更为鲜明——“伤怀”“寂寞”,“试遣愚衷”,仙姑职掌,警“幻”指“迷”,她会有这种口调和言辞吗?再说“俺”是谁呀?还用剖辩吗?宝玉自家口气,而说出“美玉无瑕”来,可不肉麻得很!雪芹高明大手笔,肯这样落墨吗?我非常怀疑。他断不出此俗笔。反过来,说这是托宝玉的声口了,那他自言是“仙葩”,也同样是太那个了。

  所以,“问题”就还麻烦哪。

  怎么解决呢?提出来大家讨论研究,或能逐步得出答案。以为自己的解释天下第一,最最正确,不许人怀疑,那只是一种笑话,读者不点头的,我们姑且尝试解答,未必就对。

  怎么看“金玉”二字?还是先要分析。

  金玉这种东西,自古最为贵重,值钱,世上的富贵人家,要想装饰,先求金玉,自不待言,连神仙也讲究“玉楼金阙”,侍者也是“金童玉女”,金与玉的珍贵相敌,从来配对,可想而知。一般说来,则它们被用来代表最美好的物事。但,正如绮罗本是美品,由于它只有富贵者能享用,所以发生了“视绮罗俗厌”的看法,那金玉也成了非常俗气的富贵利禄的标志。

  金玉器皿被弄成富丽恶赖得俗不可耐的讨厌之物。曹雪芹对这样的金玉,自然是认为“不可向迩”的,但是,金玉本身并不可厌,它们是天然物中质地最美的东西,所谓“精金美玉”,代表最高最纯的美质,在这个意义上,曹雪芹并不以金玉为可鄙可厌,相反,评价是很高的。例如,妙玉是他特别钦佩器重的人物,他写她的用语就是“可怜金玉质”。又如,尤三姐对她姐姐说:“姐姐糊涂,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这两个现世宝沾污了去也算无能。”再如写迎春是“金闺花柳质”,写湘云是“霁月光风耀玉堂”。又如祭晴雯则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可见雪芹用金玉来形容最美好的女儿和她们的居止,绝无不然之意。这一层意义,十分要紧。

  雪芹不但写妙玉用了“金玉质”,并且再一次用了“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这就完全证明,他在《枉凝眉》中所说的“一个是美玉无瑕”根本不是指什么贾宝玉,而分明是指一位女子。

  除了这种例证,还要想到,如果认为“仙葩”、“美玉”就是所谓“木石姻缘”,那也实在太觉牛头不对马嘴。何则?“木石”就是木石,所谓“木石前盟”,正指本来体质和它们之间的感情关系,这是不能抽换代替的。石已变“玉”,“造历幻缘”,所以才招来“金”要“班配”的说法,此玉已不再是“石”,不复以石论了。反对“金玉”之论,正是连“玉”也不认——所以宝玉几次摔它砸它。如何能说他自承为一块“无瑕美玉”?!我说那个解释实系一种错觉,稍微细心寻绎剖析一下,就会感觉那样解释是很不贴切的。曹雪芹怎么如此落笔?《引子》、《终身误》、《枉凝眉》三支刚一唱完,曹雪芹就用笔一截一束:“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不见得好处,但其声韵凄惋,竟能销魂醉魄。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就暂以此释闷而已。”这在雪芹的笔法上也有用意——下面,才再接唱《恨无常》——已换了有些象是元春的“代言”体了(“儿命……”“天伦呵”),总之,不再是宝玉自白的声口了。这一点也必须清楚。综上诸端,自认为理所当然的那些旧解,就并不当然了。

  《枉凝眉》并非为“木石情缘”而设,也不是题咏黛玉一人的“颦眉”“还泪”。因为它既然仍是宝玉的口吻,所以那是指宝玉意中的两位女子,她们二人,何以比拟?一个宛如阆苑之仙葩,一个正同无瑕之美玉,……照这样推下去,就明白曲文的原意是说她们二人,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这里就能看出:枉自嗟呀,就是悼;空劳牵挂,就是怀。这正是“怀金悼玉”一则关目的呼应和“图解”。

  如果这样理解了,上文所说的那一切“搅合”和“混乱”,不但不复存在,而且理路越显得清楚了。——这当然是我个人的感觉。

  假设,有读者已能接受这个大前提了,那他可能跟着就要追问:这“二人”,又是哪两个呢?

  对此,我再试贡愚意,仍然不一定就对。

  “美玉无瑕”,在此指黛玉,即“悼玉”的玉。在雪芹用形容比喻时,觉得只有黛玉、妙玉这“二玉”是真正当得起无瑕美玉或白玉的赞辞的人——那是具有最为高尚纯洁的品质的两位女子,所以他两次用了这个“修辞格”。别的少女,都还当不起这四字的比拟。

  如果是这样的,那“阆苑仙葩”又指谁呢?

  有同志以为是指宝钗。我不同意这个解释,和他辩论过(辩论是我们研红中的一项乐趣,我们并不因此“吵架”、“骂街”,谁说的对,欣然接受,觉得世 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快乐更自然的事了)。我的理由是:

  第一条,宝钗是牡丹,“人间富贵花”,和“仙”沾不上边。

  第二条,表面看,好像钗、黛二者总是联举并列,一成不变的格局嘛。其实“林史”才是真正在雪芹意中的并列者,怡红院里蕉棠并植,象征黛湘,我已说过了。这里根本没有宝钗的份儿。她全属另一格局之内。在雪芹笔下意中,这是十分清楚、一丝不乱的。

  第三条,“海棠名诗社,林史闹秋闺:纵有才八斗,不如富贵儿!”第三十七回前的这首标题诗已经说得很明白。

  第四条,凹晶馆中秋联句,诸人皆去——特别是叙清宝钗更不在局中,独独林史二人结此一局,是全书一个绝大而极关要紧的关目。我也说过的。

  第五条,芦雪厅中娇娃割腥啖膻,正如中秋联句,也是为后半部格局上的大关目,预作点睛添毫之笔,在此场面,也是林史二人为主角。

  第六条,黛玉的居处、别号是潇湘字样,湘云名“湘”,而且每次来都要住在潇湘馆。

  一定还有可举,惮于病目检书之苦,暂止于此,我以为已是能说明,只有黛湘,才是宝玉真正喜欢和爱重的两位少女。别人都得权且靠后。正如脂砚指出的,宝玉“素厚者唯颦云”,最为明白不过了。

  那么,我就要说:这阆苑仙葩,实指湘云而言。

  我在《石头记人物画》题诗中,给湘云的一首绝句是这样写的:“极夸泛彩赏崇光,签上仙葩契海棠。字改石凉文妙绝,待烧高烛照红妆。”

  全篇皆以东坡海棠诗为“主轴”,正因雪芹在初写怡红院时用特笔渲染,大书特书,极赞“崇光泛彩”(即运用东坡海棠句)四字,只可惜偏于棠而漏了蕉——应该看到,宝玉而赏赞“清客相公”们的例子,只此一个,何等重要。湘云掣的签,又正是海棠花,上写“只恐夜深花睡去”,又正是东坡同一首诗(简直妙极了!)。可见海棠代表着史姑娘,没有什么疑义。

  然后,我在给“翠缕拾麟”幅题句中,又说:“极夸泛彩咏崇光,签上仙葩契海棠。葩是丹砂丝翠缕——小鬟真合伴红妆。”

  这是点破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为什么湘云的丫鬟单单叫“翠缕”呢?不要忘了,还是初游怡红院一回书中,写那海棠时,大书:“葩吐丹砂,丝垂翠缕”。这些,难道都可以说只是巧合吗?

  友人伯菲同志指出了这一点,并说,通部书正文中用“葩”字处,唯此一例而已,湘云的丫鬟正叫“翠缕”,她不就是那葩吐丹砂的海棠吗?

  他用这个例证来支持我:“一个是阆苑仙葩”原本是指湘云而说的。

  湘云与海棠的特殊关联,还可以在初开“海棠诗社”的情节中寻到消息。谁都记得,这次诗社,是大观园诗社的奠基和首创,不但社即以海棠为名,而且在此一会中,真正的主角也就是最后请来“补作”的史大姑娘。

  尽管海棠有春、秋之别,丹、白之差,——这可能暗示着情节发展中人物命运的变迁,但其专为湘云而特设,并无二致。

  如果又是这样,那就可以对“怀”“悼”二字重作理解:悼者,悼念早逝的黛玉;怀者,怀念在世而命途坎壈不知下落的湘云。

  伯菲同志又认为:关于湘云的问题,比别人更复杂,这是因为,在雪芹的生活素材中,这个人物原型的经历更不同一般,他在开始执笔作书时(写到第五回的曲子时),和他继续写下去、写到后来时,湘云原型的下落和结局有了极重大变化,因此雪芹在八十回前的写湘云和他在八十回后的运用素材上,其间有了变化。这一点留待下文再进一步讨论。

  一个是水中月——黛玉,一个是镜中花——湘云。这又是我的解释。

  镜花水月,也是陈言滥调了,但雪芹的艺术,常常是用旧语写新思,以常语隐特义。黛玉死于水,我可以举出很多点线索——即雪芹惯用的独特的艺术手法,比如:

  一、黛玉别号潇湘妃子,索隐派在“妃”字上大做文章,以为妃必然是“皇妃”之类,就变成了“顺治之妃”了,不知吾国凡山川之神皆女性,皆以妃名,洛川之神名宓妃,正是曹家的故实。黛得此号,正暗示她是水中之“神”,娥皇、女英,潇湘女神的本事,亦即自沉于湘扛的女性(将黛玉比洒泪斑竹之女,探春曾明白说出)。宝玉被贾政毒打之后,送旧帕与黛玉,黛玉感而题诗,有云:“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更是明白点破。

  二、“艳曲警芳心”回末,黛玉自思自忆,所举古人诗词句例是:“水流花谢两无情”“流水落花春去也”“花落水流红”一连三例,都突出花之落法与水有关。

  三、《葬花吟》:“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这段话,有人引来作为“反证”,说这正说明她不是死于水的。殊不知,如根本与水之事扯不上,那她何必说这些废话?——用土埋,这是常情常例啊,有啥稀奇?须知她原话是说,但愿我能身生双翼,飞到天之尽头,去找那个(无缘的)香丘,这正是此愿难遂,终归渠沟——寒塘之内。这种语意本自明白、并无两解。

  四、宝玉的奇语:“明儿掉在池子里,变个大王八,与妹妹驮一辈子碑去!”此话怎解?为什么单单要掉在大池子里?池子者,即是寒塘;暗示异日黛玉绝命之处。

  五、庆元宵,家宴演戏,特点《相约相骂》,这出戏的情节是婚事波折,女主角曾投江自尽。这暗示宝黛关系的不幸,也是一个沉水的故事。

  六、宝玉偷祭金钏,看见洛神的塑像,不觉泪下。表面一层意义是暗悼金钏落水而亡,实又关联着少女投水的情节,全书中还有事故。

  七、宝玉祭钏回来,那戏正演的是《钗钏记》,大家看得伤心落泪,黛玉借剧中人奚落宝玉,说:“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不管在哪里祭祭也罢了,必定得跑到江边上去!”其义正同,暗指后来的结局,这话必由黛玉口中点出,并非泛笔。

  八、黛玉掣得的签是芙蓉,镌着“莫怨东风当自嗟”,暗示“芙蓉生在秋江上,莫向东风怨未开”。她与“秋江”的关系也就是与水的关系。

  九、宝玉祭晴雯,名为《芙蓉女儿诔》,兼含着预祭黛玉的暗示,人人尽知。在何处祭的?“园中池上芙蓉正开”“猛然见池上芙蓉”,这才特到芙蓉花前举行祭礼——正是在池上水边。

  十、黛玉《五美吟》第一句就是“一代红颜逐浪花”(其第二首、第四首皆自尽之例)。(又有同志见告,黛玉咏柳絮首句“粉坠百花洲”亦同此义。)我想,这些暗示,汇在一起,已把黛玉死于水刻画清楚。“冷月葬花魂”,葬的是“花魂”,即黛玉,即“花魂鸟魂总难留”的花魂,黛玉生于花朝(二月十二),义亦在此。水中月,明写空花幻影之义,实则正切将来中秋之夜月落寒塘、人亡佳节(俗谓团圆之节)。所以她作《桃花行》,结句是“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语义最为清楚。

  至于“镜中花”,我以为是暗切湘云。花即仙葩,到雪芹执笔创写《石头记》时,湘云的原型其人的下落尚不能明,所以他比拟为镜中花影,也可能兼含着运用六朝时一对夫妇“破镜”分离的故事:徐德言与乐昌公主知国破家亡,公主才貌必为人所有,因为镜各执其半,作为信物,希望将来犹可以半镜为合符之缘,得以重会。湘云与宝玉同时遭逢巨变,家破人离,各自星散,而金麒麟却略如“半镜”,后来起了重逢证合的作用。

  金麒麟的问题,实由双星绾合,说见拙文《红海微澜录》(《红楼梦研究集刊》创刊号)。此“白首双星”,恐是冯紫英、卫若兰这一流人的父母。曹雪芹对金麒麟的出现、离合,笔致甚曲,它出现在五月初一清虚观打醮之日,此际而张道士(国公爷的替身——有“代表”的属性呢)要为宝玉说亲,勾起贾母的心事,说了一席话,大旨是只要姑娘本人好,不论财势,这是说给王夫人听的,合家听的。偏偏这时就又把笔锋还又转到了“玉”上,——把玉传看了之后,由它引出一盘子珍贵的佩器,宝玉都不要,单单只拣了一个金麒麟。而这个金麒麟,首先是由老太太注了意,宝钗点破“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马上为黛玉讥诮“唯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他’越发留意!”宝玉听说是湘云有一个,连忙揣在怀里,——然而他又怕人觉察出他是因湘云之故而揣这个物件,所以一面“瞟”人,看有无理会的人,也巧,单单只有黛玉在那里“点头”“赞叹”呢,他又不好意思,就推说:“这个东西好玩,我替你留着,到了家,穿上,你带。”黛玉却“将头一扭”,说“我不希罕”。宝玉这才“少不得自己拿着”。情事已是极尽曲折细致,用笔真是尽态极妍。

  还不止此。因张道士一提亲,惹出了一场极少见的风波,宝黛又因“心事”吵起来,这回连老太太都真急了,为全部书中所仅见。跟着,醮事一毕,湘云即又来府小住,——在雪芹笔下,她的出场都不是偶然的。湘云一来,便写她“女扮男装”的往事——此乃特笔,预为后来她在苦难中曾假扮男子而得脱某种危险。然后,一说明“可不住两天”之后,立即问“宝哥哥不在家么?”以至宝钗说:“她再不想别人,只想宝兄弟……”。黛玉则首先点出一件事:“你(宝)哥哥得了好东西,等着你呢!”湘云问:“什么好东西?”宝玉答:“你信她呢!”这一切都如此好看煞人。

  可是,还有妙文。等宝玉听湘云讲话清爽有理,夸她“还是这么会说话。不让人”。黛玉就又说:“他不会说话,他的金麒麟也会说话!”一面说一面起身走了,“幸而诸人都不曾听见,只有宝钗抿嘴一笑”。

  紧跟着,就是湘云、翠缕来到园中,畅论了一回“阴阳”之妙理,来到蔷薇架下,却发现了一枚又大又有文彩的金麒麟——而翠缕立即“指出”:可分出阴阳来了!

  此下的文章,接写湘云主仆二人如何争看麒麟,到了怡红院,宝玉如何说“你该早来,我得了一件好东西,专等你呢!”掏摸却已不见……却到了湘云手中,反是由湘云让他来看:“你瞧,是这个不是?”下面是“丢印”的打趣语,而宝玉却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这话何等重大,岂容尽以戏语视之?

  犹不止此。紧跟着,袭人就送茶来了:“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湘云对此如何反应的?“史湘云红丁脸,吃茶不答。”

  试看,为此一事,雪芹已然(且不说后半部)费了多少笔墨?这是何等的曲折尽致,而无限丘壑又已隐隐伏在其间。难道雪芹费如此机杼,只为湘云后来“嫁了卫若兰”?我是不相信的。

  对于湘云这个重要人物的后来经历和结局,殊费寻绎,我试着作过一些推测,详见《新证》第九章第四节916页、924页,请参阅,这里概不复赘。如今只再补充一二细点。

  一是《红楼梦曲》中的《乐中悲》,其词云:“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这支隐括湘云的曲文,常被引来作为反驳“宝湘”最后会合的一切资料证据和另外的推考结果。这个问题,应当在上文已述的一点上去理解,即真正的关键在于雪芹初落笔时的设计与他后期继续写下去时的素材关系之间有了意外的变化。单就这支曲文来说,也有一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所谓“幼年时坎坷形状”,值得注意。湘云的酒令是:“奔腾而澎湃,江间波浪兼天涌,须要铁索搅孤舟,既遇着一江风——不宜出行。”可见她的经历是惊涛骇浪,而不是浪静风恬。一般理解,当指父母双亡,无人娇养而言。但是,一个女孩,在“襁褓”中就没了亲爹娘,跟着叔叔婶子长大,不过受些家庭间委曲,不得舒心如意,又因生活而日夜忙于自做针黹……,这一切,都不叫“坎坷”,坎坷是指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崎岖险阻,一个闺门秀女而用上这种字眼,雪芹显然是有寓意。湘云早早就为官媒“相了亲”,为袭人“道了喜”,她过两年出阁了,嫁与贵公子“仙郎”卫若兰了,顺理成章,“地久天长”了——怎么又叫“坎坷”?所以事情不是如此简单的。袭人道喜,湘云不答,——以后在数十回现存书中雪芹对此再无半个字的呼应,此是何理?岂能诿之于偶然?

  再就是那条常为人引来反驳“宝湘”关系的脂批:——“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一般理解,又指此批分明说出“金玉”关系已定,金麒麟并非主题,只为“间色”,所以只能说宝钗有缘,湘云无涉,云云。

  关于这点,拙见也不与旧说相同。“间色法”原是有的,如清人沈宗骞《设色琐论》有云:“八九月间其气色乃乍衰于极盛之后,若遽作草枯木落之状,乃是北方气候矣;故当于向阳坡地仍须草色芊绵,山木石用青绿后,不必加以草绿,而于林木间间(jian四声)作红黄叶或脱叶之枝,或以赭墨间(jian四声)其点叶,则萧飒之致自呈矣。”可知“间色法”即突出法,启发法,正表其虽微而显之气机,绝非一设间色,即是“次要”“陪衬”之闲文漫笔。雪芹仅仅为了一个“间色”,就费却了上文撮叙的那么多那么曲折细致的笔墨,以为“无涉”,说得下去吗?须知雪芹写要事犹不遑尽及,而肯浪费闲墨至于如此乎?

  曲文中已说了,“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这止说湘云为人光明磊落,心直口快,事事可见人,绝不是说她“没有”、“不懂”儿女之情——否则何必虚点赘笔?湘云既是官媒相定了的,家长主张了的,她的男人姓“卫”,如此而已,那干嘛还要提“儿女私情”?谈得到吗?于此可知,湘云虽不与黛玉性格同型,“萦心”的程度或表现不同,可是她因见又大又有文采的“阳”麟,也是“默默”出神的。她心目中自有其儿女之情的。

  我对“金玉”的理解是,全书中“真假”贯串着一切现象,“金玉”之说也不例外。“和尚送金锁”而且“镌上字样”的那“金”,是假;麒麟(直到清虚观中,宝玉才知湘云有金麟,与金锁的大事宣扬正相背反)的金,才是真。所以,“金玉姻缘”本来不虚,但有真假之分,假的终究不能得遂其实——“空对着”而已,真的百曲千折之后也会重合。这才是“金玉已定,又写一麟为间色”的真含义,意思是说:湘云的金与宝玉的玉,已是(最终)定局,又写一个道友赠给的金麟,乃是“间色”之法,使整个情节更加奇情异采,柳暗花明,而并非是真凭这“雄”的麟才绾合了二人的姻缘——姻缘仍然是“金玉”的事。

  宝玉憎恶的“金玉”之说,是人为的。另有目的的假金玉。“怀金悼玉”,所怀的金,不是金锁,正是金麟。《红楼梦曲》的前三支曲中的几处“金”“玉”,本来有其定指,并不“矛盾”“混乱”。

  对“金玉”之疑,初步贡愚如上,有若干关联复杂的地方俱不及细说。对于这样的问题,探讨起来不是十分容易,—些看法,焉敢过于自信。惟因这个重要关目被高鹗伪续搅乱已久(至少是被简单化地歪曲了),影响尚在,需要提出来逐步解决了,纵然一人的推断不能全对,如能引出对于此疑的更好的解释,那就深感荣幸了。

  1981年

  [附记]

  或以为黛玉应卒于春末,而非中秋,理由即《葬花吟》中有“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等句,《桃花行》中也有“泪干春尽花憔悴,……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等句,是暗示春尽人亡的证据。不知春尽花残是象征性的,冷月葬花魂才是实质性的。《葬花吟》也写“红颜老死”“红颜老”,大概无人拘看,以为指黛玉是“老死”。其实这也就是“花憔悴”之意。《吟》中恰好也有“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钼归去掩重门……”等句,所以也不能理解成为杜宇一声之时,即黛玉命尽之日。应当注意“寂寞帘栊空月痕”,月是秋的象征标志,在雪芹意中,三春与三秋相对待,“春尽”即秋来,所以晴雯之死是正写秋情,亦即隐写黛玉之亡也。

  再就是有人说黛玉既是“泪尽夭亡”,是还泪而死,怎会是自沉于水。不知此二者并不构成互相排斥的“矛盾”关系。自沉是泪尽的后果,泪巳偿干,可以离开人世了。否则只能将泪尽解为是病得连眼泪也没有了,这才死亡,这未免太呆相了。

  至于仅仅以“玉带林中挂,全钗雪里埋”,其他略无参证,便断言黛是悬梁自尽,钗是冻死雪中,我以为这完全错解了原意:雪芹、脂砚强调他们所写的是一些“生不逢辰”、“有命无运”的不幸少女,寓意甚深;玉带而挂在树丛,金钗而埋于雪下,都比喻,美好贵重之物生非其时,生非其地之义。这和她们的命尽的“形式”有何干涉?雪芹从来没有孤笔单文,了无照应的“形而上学”方法。[---分页---]

红海微澜录

  曹雪芹立意撰写一部小说巨著,开卷先用一段“楔子”闲闲引起,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娲皇炼余之石,故全书本名即是“石头记”。当雪芹笔下一出“青埂”二字,格外触动读者眼目,脂砚于此,立时有批,为人们点破,说:

  妙。自谓堕落情根,故无补天之用。(甲戌、梦觉、蒙府、戚序四本同)

  这在脂砚,是乘第一个机会就提出“自谓”一语,十分要紧。“自”者谁?高明或有别解。须莫忘记:此剩“石头”之“记”尚未开篇,只是楔子的起头之言,则此“自”,应指“楔子撰者”无疑。然而楔子才完,在“后曹雪芹于悼红轩中……”那段话上,脂砚即又为人们点破,说: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原作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法?]。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原作弊]了去,方是巨眼。

  短短一则批,连用“作者”数次之多。如谓此乃脂砚文笔有欠洗炼,那也从便,我自己却以为,这正见脂砚是如何重视“作者”这个“问题”,故此不惜词烦,再四提醒,“观者”诸君,“万”不可为雪芹这么一点儿笔端狡狯缠住。所以,明义为“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题诗至第十九首,就说: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也许是由于明义头脑比较清楚,也许他先看了脂批,也许二者兼而有之,他对“石头”、“雪芹”、“作者”三个名目,并不多费一词,“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犹是例应著字,而这处小小狡狯,在明义看来,原是天下本无事也。但是,雪芹“自谓”的“堕落情根”,又是何义呢?

  一位朋友偶来见问,我试作解人,回答说:君不见洪昉思之《长生殿》乎?《长生殿》一剧,曹寅佩服得无以复加,当昉思游艺白门,他置酒高会,搬演全剧,为昉思设上座[注一]。雪芹作小说,有明引《长生殿》处,也有暗用处,他对这个剧本,是不生疏的。在《补恨》一折中,写的是天孙织女星召取杨太真,太真见了织女,唱的第一支曲子是《普天乐》:——叹生前,冤和业。才提起,声先咽(ye四声)。单则为,一点情根,种出那欢苗爱果。

  全剧的最末一支曲(尾声之前),是《永团圆):——神仙来是多情种。蓬山远,有情通。情根历劫无生死,看到底终相共。

  这就是雪芹谐音、脂砚解意的“情根”一词的出处。它的意思,昉思说得明白,不须再讲了。

  朋友听我这样说,引起兴趣,便又问:这就是你说的“暗用”之例了。此外还有没有呢?

  我说,有的。“开辟鸿蒙,谁为情种?”情种一语,已见上引,并参后文, 不必另列。即如警幻仙子,出场之后,向宝玉作“自我介绍”时,说是“吾……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虚幻境警幻仙姑是也: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这话也是暗用《长生殿》的“典故”。《密誓》折,生唱《尾声》与旦同下后,有小生(牵牛星)唱的一支过曲《山桃红》,中间一句,道是:愿生生世世情真至也,合令他长作人间风月司。

  雪芹为警幻仙姑所设的言词,显然是从这里脱化而出。

  一提到警幻,便不得不多说几句。其实,雪芹的想象,创造出一位“司人间之风情月债”的女仙来,也还是与《长生殿》有其关联。他所受于《长生殿》的 “影响”(现在常用语,以“启发”为近似,旧语则谓之“触磕”),是“证合天孙”(《传概》折《沁园春》中句)的天孙织女,是这位女仙“绾合”了明皇、太真的生死不渝的情缘。

  原来,在《长生殿》中,是天宝十载七夕,太真设了瓜果向双星乞巧,而明皇适来,二人遂同拜牛女设誓:——双星在上,……情重恩深,愿世世生生,共为夫妇,……有渝此盟,双星鉴之![唱]……问今夜有谁折证?[生指介]是这银汉桥边,双双牛女星!

  这样,牵牛向织女说项,织女遂答应久后如不背盟“决当为之绾合”。后来,昉思以《怂合》一折写上元二年七夕,牛女双星重新上场,他们的心愿,表达在一 支《二犯梧桐树》里:——琼花绕绣帷,霞锦摇珠珮。斗府星宫,岁岁今宵会。银河碧落神仙配。地久天长,岂但朝朝暮暮期。[五更转]愿教他人世上、夫妻辈,都似我和伊:永远成双作对。

  然后牵牛再为提醒明皇、太真之事,“念盟言在彼,与圆成仗你!”织女这才应允,“没来由,将他人情事闲评议,把这度良宵虚废。唉李三郎、杨玉环,可知俺破一夜工夫都为着你!”

  所以,牛女双星,一到了昉思笔下,早已不再是“怅望银河”的恨人,而是司掌情缘的仙侣了。这一点,在文学史上是个创新之举,值得大书。

  那么,雪芹于此,又有何感受呢?我说,他不但接受了这个新奇的文艺想象上的创造,而且也“暗用”了这个“典故”:——这就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这句回目之所以形成。

  当然,到了雪芹笔下,事情就不会是浅薄的模仿,简单的重复。他是在启发触磕之下再生发新意,借以为小说生色。在前半部,雪芹除了这句回目,透露了一点鳞爪之外,大约只有传本《红楼梦》第六十四回中微露一点:——大约必是七月,因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祭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在私室自己祭奠,……只见炉袅残烟,奠馀玉醴,紫鹃正看着人往里搬 桌子收陈设呢[指瓜果炉鼎等]。

  但这回书,文笔不似雪芹,出于另手,因此其情节故事,是否合乎雪芹原意,一时尚难判断。八十回书中,对“双星”一语别无呼应,而雪芹是文心最细,绝无孤笔,绝无闲话,何况大书于回目之中,岂有落空之理?——更何况回目者,大约连不承认《红楼梦》为雪芹原著者也无法否认“分出章回,纂成目录”的毕竟还是雪芹吧。雪芹用此一句,毫无犹豫之迹象(即回目颇有变动,而从诸旧抄本中,略不见此一回目有异文出现过),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八个字,总该不是“胡乱”写下的,或者是无可解释的。

  许多资料说明,这句回目指的是后文宝玉、湘云最终结为夫妇(参看《红楼梦新证》页927—940)。对这一点,也有不相信的,即不必更论。但也有相信的,就我所知,就颇不乏人。不过在这很多相信者当中,大都把“双星”直接理解为即指宝、湘二人而言。我觉得这却还要商榷。拙见以为,雪芹用此二字的本意,并不是径指宝、湘,他用的其实还是《长生殿》的“典故”,即双星是“证合”“绾合”“怂合”之人,其误会“双星”为径指宝、湘的,原因就在于未能明白这是借用昉思的作意。

  当然,这不是说宝、湘的绾合人也一定是女仙之流,但很显然,那是一对夫 妇。

  在《长生殿》中,织女不甚满意于李三郎,认为他断送太真,是一个负义背盟者;经过牵牛的解释,说明皇迫于事势,出于巨变,并非本怀,天孙才同意他情有可原,决意为之证合。宝湘二人所历的变故之巨,非同寻常,也几乎是出入生死,而人们议论宝玉,大抵认为他竟娶宝钗,是为负于黛玉,也是背盟之辈,不肯加谅。绾合者,大约也是“双星”之一认为宝玉背盟负义,而另一即为之解释,说明宝玉之忘黛而娶钗,是迫于命令,并非本怀,而后两人这才共同设法使宝湘二人于历尽悲欢离合,兴衰际遇,尝遍炎凉世态之后,终于重相会合。而这 些都是以金麒麟为“因”“伏”的(参看《新证》页916—924)。这样,似乎更合雪芹原著的设计和用语的取义。

  《重圆》折中的两支曲,今亦摘引一并观看:——[五供养]……天将离恨补,海把怨愁填。谢苍苍可怜。泼情肠翻新重建。……千秋万古证奇缘。

  警幻仙子说的“吾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可知这种新名目实在也还是来自昉思。

  [江儿水]只怕无情种,何愁有断缘。你两人呵把别离生死同磨炼,打破情关开真面。前因后果随缘现。觉会合寻常犹浅,偏您相逢在这团圆宫殿。读这些词句,就总觉得“似曾相识”,因为无论雪芹的正文还是脂砚的批语,都 能从中窥见一些蛛丝马迹。

  更重要的则是,《石头记》并不是《长生殿》的翻板,雪芹不是“请出”黛玉的“亡魂”来再唱“新戏”,那就俗不可耐了。黛玉死后,宝钗“打进”,宝玉无可奈何(他不会搞什么“黛玉复活”之类),遂益发思念黛玉生前与之最好、亡后可作替人的早年至亲闺友——史湘云。睛雯的性格类型,正是黛型与湘型的一个综合型,所以晴雯将死,海棠先萎,亡故之后又作“芙蓉女儿”,盖海棠暗示湘云(“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芙蓉暗示黛玉(“芙蓉生在秋江上,莫向东风怨未开”),这里的文艺构思和手法是复杂微妙的。

  《长生殿》以中秋节日广寒清虚之府为重圆的时间地点。这一点,似乎也给了雪芹以“影响”。黛湘中秋夜联吟,是前后部情节上一大关目,也可以说是结前隐后之文。众人皆散,宝钗回家,独剩黛湘,中有深意。二人吟出“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之重要诗句。这上句隐指湘云,下句隐指黛玉甚明,黛玉(次年?)于中秋此夕,即葬身于此(“葬花魂”,是明季少女诗人叶小鸾的句子,见叶绍袁《续窈闻》记亡女小鸾与泐庵大师问答语录)。俗本妄改“葬诗魂”,大谬(“花魂鸟魂总难留”;《葬花吟》中已见,与“葬诗”何涉?)。妙玉旁听, 出而制止,续以末幅,试看她的话:——“好诗,好诗,果然太悲凉了!不必再往下联……”“……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人之气数而有。所以我出来止住。”“如今收结,到底还该归到本来面目上去,若只管丢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捡怪,一则脱了咱们闺阁面目,二则也与题目无涉了。”“依我必须如此方翻转过来,虽前头有凄楚之句,亦无甚碍了。”她的续句,由“嫠妇”“侍儿”“空帐”“闲屏”写到“露浓”“霜重”,又写到步沼登原,石奇如神鬼,木怪似虎狼——可见事故重重,情节险恶。最后,“朝光”“曙露”,始透晨熹,千鸟振林,一猿啼谷,钟鸣鸡唱,——这就是宝 黛一局结后,宝湘一局的事了:有兴悲何继,无愁意岂烦?芳情只自遣,雅趣与谁言。彻旦休云倦,烹茶更细论。

  到雪芹原书后半,大约这些话都可看出,其间多有双层关合的寓意。

  本文侧重于从一些语词上窥探雪芹构思上的各种巧妙联系,并非说雪芹是靠“典故”、“触磕”去作小说,他“靠”的主要是生活和思想。这原不须赘说,无奈有一时期绳文者有“必须”面面俱到的一条标准,不无责人以备的故习,还是在此交代一下,可免误会。如果不致发生误会,那我还可以再赘一点,雪芹选取中秋这个重要节日来写黛湘联句,也不止一层用意,除了我上文推测的后来黛 玉是死于中秋冷月寒塘之外,恐怕宝湘异日重会也与中秋佳节有关。雪芹全书开头是写中秋节雨村娇杏一段情事,而脂砚有过“以中秋诗起,以中秋诗收,又用起诗社于秋日。所叹者三春也,却用三秋作关键”的揭示,这“以中秋诗收”“用三秋作关键”,必有重大情节与之关合,如非宝湘会合,则又何以处此“团圆之节”?这在我看来,觉得可能即是此意,当然这只是我的思路所能及,因为在《长生殿》中昉思设计的就是双星特使李、杨二人在中秋“团圆之节”来重会,雪芹有所借径于此,联系“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而看,或者也不为无因罢。 行文至此,未免有究心琐末,陈义不高之嫌。但我本怀,殊不在此,实是想用这种不太沉闷的方式来提端引绪,使人注意《长生殿》与《红楼梦》在内容方面的关系。昉思制剧,楝亭嗜曲,二人交谊,也还要提到昉思曾为楝亭的《太平乐事》作序,甚为击赏,以及楝亭为昉思说宫调之事[注二]。楝亭有赠昉思七律,我曾于《曹雪芹家世生平丛话》及《新证》中一再引录:——

  惆怅江关白发生,断云零雁各凄清。

  称心岁月荒唐过,垂老文章恐惧成。

  礼法谁曾轻阮籍,穷愁天亦厚虞卿。

  纵横捭阖人问世,只此能消万古情。

  试看,倘若洪、曹二人毫无思想感情上的交流,只凭“文坛声气”,这样的诗是写不出的。我并曾说:如将题目、作者都掩隐过,那么我们说这首诗是题赠雪芹之作,也会有人相信。由此可见,说《红楼梦》与《长生殿》有关系,绝不止是一些文词现象上的事情。和我屡次谈论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的,是徐书城同志,他早就提出这个话题,有意研讨。我受他的启发,后来也常常想到这个问题。《长生殿》这个剧本,思想水平,精神境界,都远远比不上《红楼梦》小说,但我们不应单作这样的呆“比”,还要从思想史、文学史上的历史关系去着眼。比如,如果没有《金瓶梅》,从体裁上、手法上说很难一下子产生《红楼梦》。同样道 理,从思想上说,那虽然复杂得多,但是如果只有临川四梦,而没有《长生殿》在前,那就也不容易一下子产生《红楼梦》。昉思在《传概》中写道:——今古情场,问谁个,真心到底?但果有,精诚不散,终成连理。万里何愁南共北,两心那论生和死。笑人间,儿女怅缘悭,——无情耳!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总由情至。先圣不曾删郑卫、吾侪取义翻宫徵(zhi三声)。借太真、外传谱新词:情而已。(《满江红》)

  从这里,既可以看出昉思、雪芹的思想上的不同,又可以看出两人创作上的渊源关系。昉思定稿于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雪芹则在乾隆前期是他创作的岁月,卒于一七六四。昉思身遭天伦之变,不见容于父母,处境极为坎壈。两人不无相似之处,相隔一朝,后先相望。《长生殿》由于康熙朝满汉大臣党争之祸,遭了废黜,掀起一场风波,雪芹岂能不知其故。种种因缘,使雪芹对它发生了兴趣,引起他的深思,对他创作小说起了一定的作用,是有迹可寻的。理解《红楼梦》,把它放在“真空”里,孤立地去看事情,不是很好的办法,还得看看它的上下前后左右,当时都是怎样一个情形,四周都有哪些事物,庶几可望于接近正确。提《长生殿》,其实也只是一个比较方便的例子而已。

  1979年

  ~~~~~~~~~~~~~~~~~~~~~~~~~~~~~

  [注一]事见《新证》页417引金埴《巾箱说》。

  [注二]我整理《新证》增订本,仍不知曹寅《太平乐事》世有传本之事,书排就,始知之,已简记于页1122。后得徐恭时同志录示昉思序文及楝亭自序,在此追志谢忱。[---分页---]

“双悬日月照乾坤”——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

  我们中华民族的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曹雪芹,逝世于距今二百二十年前的一个山川为之震动的日子里[注],这个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谨以芜陋之文,敬献于他的诗灵之前。

  本文是探索《石头记》重大问题之一的一个粗略纲要的性质。它不美不备,只是将问题揭示出来的最简单的一个步骤。

  “双悬日月照乾坤”这句话,是由谁口中说出的?是史大姑娘湘云小姐。在金鸳鸯三宣牙牌令时,除了贾母和薛大姨妈两位老太太之外,姑娘们当中参加这次盛会、第一个行令的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双悬日月照乾坤。

  这句话出典来自何处?来自大诗人李白,他作的《上皇西巡南京歌》十首,其第末首云:剑阁重关蜀北门,上皇归马若云屯。少帝长安开紫极,双悬日月照乾坤。

  这写的什么内容?是“天宝十五载六月已亥,禄山陷京师。七月庚辰,[明皇]次蜀郡。八月癸巳,皇太子即皇帝位于灵武。十二月丁未,上皇天帝至自蜀郡;大赦,以蜀郡为南京”。

  请注意:这是“两个皇帝”的一则典故,所以比作“日月双悬”,非常之奇特。

  雪芹为什么要运用这个典故?原来,书申正隐含着一层“两个皇帝”的政治事件,这事件与贾府生死攸关。

  雪芹用笔,从无“单文孤证”之例,处处皆有起伏映照,前后呼应。如有人认为湘云开口说了那一句诗是单文孤证,偶然现象,并无意义可言,那么请他看看这一串词句吧:双悬日月照乾坤;日边红杏倚云栽;御园却被莺衔出(以上湘云所说)。双瞻御座引朝仪;綵仗香挑芍药花(以上黛玉所说)。

  我要着重地提醒读者诸君:你看,全部书中什么时候雪芹曾用过这么些一连串的涉及皇帝的事情的故实?如今一大回书中写黛湘这二位最关重要的女主角的酒令时,却集中地使上了这么些皇家词藻,凡稍能知悉雪芹之超妙笔法的,难道还会不明白这儿定然有他的用意存焉吗?这可不是什么单文孤证、偶然现象等等可以为之辞的事情。“双悬日月照乾坤”为始,“处处风波处处愁”为继(宝钗酒令),尤其令人注目。所以我们该当思索推求其中之故了。

  我打算从小说本身和历史事实两方面来阐释这一缘故,但本文只能略陈主旨,不作详述。

  雪芹的笔,绝不苟下,处处有用意,句句有牵引,不过粗心者往往视而不见,见而不明罢了。总是用读别人的小说笔法的眼光来读雪芹的书,就更难理会这种高明超妙的艺术手法。《石头记》有一个特点,就是凡在前面只予东一鳞西一爪,粗笔钩勒点染,隐约于“幕后”为多的人物,其作用与重要性不显于读者心目中,以为“次要”“陪衬”“杂见”“偶及”的笔墨角色,愈到后半部才愈加显示明晰。这类人物有一大串,本文也不及逐一详叙,如今只从一个北静王说起。北静王,他有甚重要?他的重要,全在他与宝玉的关系。昔者大某山民[姚燮]之评语曾说过:北静王为玉哥生平第一知己。

  这句话可谓一矢中的,洞穿七札,山民是有眼力的。宝玉一生的好友,如蒋玉菡,如秦锺,如柳湘莲,如冯紫英,身份贵贱虽各不同,但最“高级”的也只是少爷公子之流;若论王侯,其贵势威权仅次于皇帝的,则唯有北静王一人。是为特例特笔,而凡写北静王的地方,读者却又多是轻轻看过,常在“似注意、不注意”之间。

  北静王何等样人也?这个你得细玩雪芹文意。他的“介绍”著墨也是不肯多的,只言:“原来这四王,当日惟北静王功高,及今子孙犹袭王爵。”“小王虽不才,却多蒙海上众名士凡至都者,未有不另垂青目,是以寒第高人颇聚。”

  再不用多,只这两条,熟悉清代史的,大概就已明白其中有事了:盖宗臣旧勋,功愈高,得祸愈速;而家里“高人常聚”的,最是一种不安静,不守分,犯忌惹事的祸端。这种情形从康熙朝就已成为诸王的风气,到雍、乾之际,更是如此。其现象是常聚高人,其实质是招致人材,培植势力,内核是政局上的斗争。——再看雪芹怎么写宝玉和静王的关系,事情就一步步地显示清晰了。如今我再提醒读者一下,你有没有注意过书中所写“王爷一级”的种种事故?如果你未曾留心或者根本看不出什么,那就证明你对雪芹的笔法还缺少理会,那样而读《石头记》,常常是买椟还珠。

  雪芹在全部书中,早早地设下了一条关系重大的伏线,其事恰恰就在“王爷一级”上。第一次是因书中第一名贾家先死的少妇秦可卿之病,之卒,之殡,伏下了许多事故。秦氏是什么人?是向王熙凤宣示不久即将有大祸临头的人,也是第一次念出了“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人!她之一死,先就因选觅上好棺木而引出一个“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然后就来了这位特别亲自路祭的北静郡王!第二次是因荣府死去的第一名丫环金钏事件以致宝玉被笞,几乎丧生的大风波中出现的一个“忠顺亲王府”!

  事情的麻烦由哪里可以窥悟一二呢?

  贾政,听说是忠顺王府来了人,就惊疑不小,心中暗忖:素日并不与他来往。少刻,他斥骂宝玉说:该死的奴才!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些无法无天的事来!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

  毫无疑问,这个“忠顺”王爷实是宝玉一生的一个凶煞恶神,命运之仇家,精神之敌对。但令人吃一大惊的是,那蒋琪官初与宝玉相会,赠与他的那件奇珍:茜香国女王所贡的那条大红汗巾子,却是“昨日北静王给我的”!

  原来,北静王才是“勾引”忠顺王驾前宠幸之人的“先进”!琪官胆敢逃离本府,原是有“后台”的呢!

  如今,就可以看看这个北静王与宝玉的关系,又是如何了。

  首先是北王与贾府的关系也应理解清楚:原来他们两家“当日祖父相与之情,同难同荣,未以异姓相视”。这是什么话?懂得清代历史的,不是立刻就又会明白,这说的正是满洲皇族中有与汉姓人氏曾经生死与共的情谊吗?“异姓”正指满汉主奴之别,是清代特用语。——由此也就明白:他们之间的要紧人物如果“坏了事”,也定然是一案相连,彼此“同难”的!

  书中写北王家与贾家之密切,还有特笔,就是当一位老太妃去世办丧之时,在“下处”寓居的,独独北王家与贾家两院相邻,彼此照应。也就是说,他们的命运总是连在一条线上。

  至于宝玉,对现下袭爵的“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情性谦和”的北府小王,“素日就曾听得父兄亲友人等说闲话时,赞水溶是个贤王;且生得才貌双全,风流潇洒,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每思相会,只是父亲拘束严密,无由得会……。”那北王对宝玉恰好也早已“遥闻声而相思”——正说明是一流人物,“正邪两赋一路而来之人”也。北王亲口向贾政说了话,要宝玉常去相会,自然不敢违拗,从此宝玉就是北府之小客人了,形迹日亲日密,——不过雪芹在书中总是东鳞西爪,点染钩勒,不肯以正笔出之罢了。

  在雪芹原书中,“虎兕相逢”,两雄较量,元妃致死,贾府败亡——正是“王爷一级”的政治巨变的干连结果。

  有一位读者向我说,“北王写得就象个小皇上”。一点不差。在清史上,乾隆四、五年之时,正有这样一件特大事故发生,我在《新证》中已加叙列,那一次,废太子胤礽之子弘皙,已经成立了内务府七司衙署等政治机构,实际上自己登了皇位——要与乾隆唱对台戏,并且曾乘乾隆出巡之际布置行刺。怡亲王之子弘晈(宁郡王)等也在内。很多人都在案内牵连,并且也涉及到外藩。这恰恰是“双悬日月照乾坤”的背景。

  雪芹惯用闲笔,于漫不经意之处特加逗漏的,还有一回书,即第七十二回叙凤姐因理家事重、财力日艰,自言恐不能支,说做了一个梦,梦见另一个娘娘派人来向她索要锦匹,并且强夺。这也是“两处宫廷”的暗示。

  在雍正时,他回顾往事,就说过诸王作“逆”时,是罗致各色人等,包括僧道、绿林、优伶、外藩、西洋人……。在乾隆四、五年大案中,恰好也是如此。明乎此理,则仔细体会一下雪芹之笔端的蒋玉菡(优伶)、柳湘莲(强梁)、冯紫英、倪二、马贩子王短腿……隐隐约约,都联在一串,都是后来“坏了事”的北王这一面势力旗帜下的人物。宝玉、凤姐落狱,一因僧,一因道,又颇有下层社会人等前往探望营救。

  “三春去后诸芳尽”,正是这个“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总结局。

  雪芹原意在于传写闺友闺情,本不拟“干涉朝廷”——但写这些闺友的惨局,又无法避开朝廷时世,所以他才在书的开端再四声明表白:我本意原不在此,但既忠实于生活经历,就不能不用隐约之笔也让读者看出这层缘故。——此意历来评者也并未能见真而言切。

  正因八十回后涉及了上述之事,朝廷(获胜者)当然是不许不容的。将八十回高高唱赞歌,打抱“不平”的,当此纪念雪芹二百二十周年祭的时候,也许还在庆幸:多亏程高,关切雪芹残书,为之完卷,功高德厚,是雪芹的大恩人吧?谨以此意,敬献于雪芹诗灵之前:你是伟大而不朽的,想毁坏损害你,是一种妄想,迟早会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普遍认识到的。

  写于六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结束之际,

  时为一九八三年之六月末旬。
[---分页---]

正本清源好念芹——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

  为了纪念而献此拙文,纪念的原是曹雪芹,文内所谈却有后四十回伪续的事情。此为何故?就是我以为要纪念曹雪芹,必须先把伪续的事情弄得清楚些,否则,拿了高鹗的东西以及被他“改造”了的、真假杂揉了的东西,来当作曹雪芹的伟大创作而分析评论,而称美怀念,那终究是一件不太科学的奇怪现象。那样,曹雪芹本人,如果地下有知的话,也将感到不安,正不知他将会作何啼笑?所以我这篇文字倒并非一时大意,弄错了纪念目标,闹出笑话。

  最近,看到一位青年研红者在他著作中说出了一段话,似乎未经前人道过,大意是说;几乎所有的红楼梦研究上的重大问题的争论和麻烦,究其根源,都是由于程高百廿回本加上的这个伪续尾巴而产生引起的。我听了此言,真觉有一矢中的之明,一针见血之切。试想,热烈的“主题”“主线”之争,果从何而生?如若不是伪续把“全”书弄得归结到一个“掉包计式爱情悲剧”,而是象雪芹所写的原著“后三十回”那样,则安用此争此议?许多别的问题,可以类推,正是咸由伪续假尾而言!说这是奇迹,那是满可以的,因为他所有的只是一部“程乙本”,他并没有机会看到任何旧钞脂砚斋重评本,他没有任何从别处得来的启发和暗示!这是何等深沉智慧的目光和思力!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说不是奇迹,也可以,——因为这是一个事实获得了一个如实的理解和表述;假使永远无人达到此一理解、作出此一表述,那倒真是不可思议之怪事了。

  最近,在一次盛会上,我又听到曹禺同志的讲话。他是就红楼梦电视连续剧而发表意见的,他并没有来得及在这个场合即作详细的论析,但他反覆强调提出:后续四十回与曹雪芹原著是不同的,在改编移植的再创造中,必须恢复曹雪芹的原意。我想,他所指出的这个“不同”,也就是鲁迅先生早年指出而胡风同志特别强调尊奉赞同的那个“绝异”[注一]。

  我还记得一件事,在此不妨一提。七十年代初,出版系统召开过一次人数很多的会,正式传达了毛主席的一次谈话,其中在谈到红楼梦原著与伪续时,明白指出:前八十回是曹雪芹作的,后四十回是高鹗作的,高鹗学了曹雪芹的一点笔法,但是思想很不相同。[注二]

  至此,我们不禁要想要问:为什么上面所列举的(并且一定还有很多可举而我一时不及检书引录的)这么多例证,都不约而同地说明他们在读红楼梦时所感受到的那个巨大的不同?其所以不同和绝异者,毕竟又在何处?

  要回答这个问题,定然可以列出很多条目。但此刻我只想单谈一点,——我管它叫做“对待妇女的态度”。

  目前解释红楼梦“是一部什么书”的争论仍在未有定论之中,但是不管怎么的,红楼梦是要“使闺阁昭传”,是要传写“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为的是“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不致“因自己之不肖”而使之“一并泯灭”;因此书中写的就是女子。这一点,大约争论者却会“例外地一致”。那么,我只须从作者对待这一群女子的态度的问题来考校一番,必然就足以说明原作与续作之间的不同与绝异了。这样,本文即不拟多所枝蔓,单单就此核心要点,略抒己见。

  我对于这一方面的拙见,曾有过一段简短的陈述:

  我常说,雪芹的小说所以与以往前人的故事不同,端在一点:就是对妇女的态度有了根本的区别。古代作品,下焉者把妇女只当作一种作践的对象,上焉者也不过是看成“高级观赏品”,悦一己之心目,供大家之谈资而巳,都没有真正把她们当“人”来对待,更不要说体贴、慰藉、同情、痛惜……了。自有雪芹之书,妇女才以真正的活着的人的体貌心灵,来出现于人间世界。(《红楼小讲》第十八节)

  我说得自然还不够透彻,大意或许不差,——

  “《西厢记》的一支《混江龙》曲子,写道是‘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栏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在王实甫的笔下,这只是一位闺秀千金的伤春寂寞的心境,雪芹用来,大而化之,他的一枝椽笔所写的,早已不再是莺莺小姐的一己之怀,个人之感,他流泪而书的,乃是为千红一哭,与万艳同悲的一种极其博大崇高的感情境界。也许,我们竟可以说雪芹是站在历史提供的一个最高的眺远瞻弘的立足点上,为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妇女而赋咏的一篇最为伟丽而沉痛的‘葬花’之词!这绝不是什么一男一女,相见钟情,不幸未遂……的这种社会内涵,精神世界。”

  “因此之故,辞春,送春,饯花,葬花,造语有不同,总归于一义。这才是红楼梦的真主题,总意旨。”(《红楼小讲》第十四节)

  但是,曹雪芹式的“使闺阁昭传”的这种想法、看法、做法,在那时候是没有先例的,是骇俗耸闻的。那个时候,对待“离经叛道”“异端邪说”是严厉残酷的,正不下于对待“暴乱”“作逆”之绝不容“情”。雪芹生时作小说,是豁出了性命去干的;死后,只要书在,自然当局在位的也不会“放过”,任它“谬种流传”——这就有了续书的事情以及所有随之而起的问题。我又曾说过:

  雪芹书中对妇女的理解、同情、关切、体贴,是与在他以前的小说大大不同的,他对她们的态度是与以前诸作者截然相反,泾渭分明。正因如此,雪芹很难为当时的传统观念所解,为当时的社会环境所容。(同上)

  这一个矛盾和冲突,才表现为红楼梦原作和伪续的尖锐斗争。不从此一根本问题去认识事情——几千年积累的矛盾冲突的一种爆发,不单是一朝一夕之间、张三李四之际的小小“不和”啊!——势必会拿最一般的文艺理论分析去评议这个巨大的矛盾冲突,而总不过是讨论讨论:“人物性格的统一”“情节发展的逻辑”等等,然后就给伪续评功摆好,认为它“还不最坏”,“贬低它是不公平的”,并对为伪续“打抱不平”的这类价值观表示满足。持这种意见的,看了胡风同志指出的“居心叵测”那一深刻精辟的揭其肺肠之言,便十分不解,感到惊讶,评为“过激”。他们总觉得有必要给伪续“说几句公道话”——但是总没想起曹雪芹原意何似的重大问题,总没想起这个重大的原意的被彻底歪曲的事件,在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思想史上是具有何等的严重性质,是何等的冰炭难容的生死搏斗——而更应该为他“打抱不平”!

  曹雪芹的妇女观,开卷早有总括的表达。他的“总括”,又与“正言庄论”的呆板文章不可同日而语,只不过也是手挥目送,颊上三毫,并无死笔——他让别人从口中说出一些片片段段的话:

  “……当日所有之女子,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

  这乃是雪芹自谓亲睹亲闻,当日所有;至于古来的,请看他所举又皆何等流辈?——

  ……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如……。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

  对于这些——我管它们叫做“红楼梦的眼目和钥匙”——若理解对了头,就懂了曹雪芹的思想精神的真谛了。

  从封建传统观念来看,他书中注重的这些女子,品级规格,都不很“高”,有的十分低下。这是第一个标准区分。

  卓文君何如人?她是汉代四川一个大富贾卓王孙的女儿,夫亡新寡,文学家司马相如至其家饮宴,“以琴心挑之”,她就于夜间私奔相如。因生计无着,夫妻二人开设小酒馆,躬与“贱役”一同操作。红拂是何如人?她是隋末越国公杨素的侍女(歌舞妓),因李靖来谒杨素,红拂妓目注李靖;及靖归旅舍,夜五更时,红拂妓私来相投,二人遂偕往太原。薛涛是何如人?她是唐代成都富有才艺的名妓,本为长安良家女,以父宦游卒于蜀中,贫甚,遂落乐籍中,喜与时士诗家相与,晚年著道家装,筑吟诗楼。崔莺是何如人?是唐代诗人元稹的“始乱终弃”的女子,也是一个私奔类型之人。朝云是何如人?她是宋代苏东坡的侍妾,本钱塘人(一说钱塘妓),及东坡贬惠州(属今广东省,当时是极边远的地方,非重惩不会流窜于此),侍者皆散去,独朝云不渝,相随至贬所,即卒于此,年仅三十四。

  ——由此可得一个初步结论,雪芹所推重倾慕的,不是那种大贤大德,“蔡女班姑”等“高级”女流,而是那种社会里被贬为“贱籍”的、而且“名节有亏”的那些玷污家门、贻讥世道的不足齿之“下贱”妇女。

  [至于雪芹安排黛玉题咏《五美吟》,那五人是:西施、虞姬、昭君、绿珠、 红拂。这也具有代表意义,但与前一系列女流相比,重出的只一红拂,揆其意旨,盖黛玉所题的,又侧重一点:即这些妇女多因政治关系而落于不幸的命途之中,最后或亡于异邦,或死于非命。西施沉水,虞姬饮剑,绿珠坠楼,其尤著者。这在雪芹又另有一层寓意,本文不遑旁及了。]

  研读红楼梦,必须向此一义深入体会,方是真正理解曹雪芹的一把入门的钥匙。忘却此一要义,就会失掉分辨真伪是非的智力。

  曹雪芹的这种注重贱籍、不论名节的妇女观,对当时那些正统人士来说,是骇人听闻的,是关系世道人心的大事情!不把这样荒谬狂肆的“邪说诐行”打回去,势必大伤名教,败坏伦常,以至后患不堪设想!——所以,伪续者出来或被请出来,就是首先要针对曹雪芹在妇女观上作一次争夺战。

  我们只消拿尤三姐、鸳鸯、袭人、巧姐、晴雯、黛玉、妙玉等几个例子,来看一看高鹗(或张鹗李鹗)的手眼,就足以说明问题的大要了。

  尤三姐在我们的民族文艺历史上是一个极为独特的女性人物,只要明白中国道德传统的,定然知道,除了曹雪芹,是无人敢写这样一个女流的。她始则淫乱,但这与《水浒》里的潘金莲、潘巧云完全不是一回事。她被姐夫以及其弟兄辈引诱污染,她不能守身如玉,但是却反过来把男子当作挫辱戏侮的对象,尽情“报复”之,然后翻然悔过,寻求一个合意的终身依靠者,以真情倾注,持斋奉母,闭门拒世。最后,柳湘莲闻知她的前情,不肯认婚,她便一剑了结了自已的青春。这是何等的一个悲剧,这悲剧不仅仅是“结局不幸,使人悲伤”,而是那个社会迫使她失贞,而这个同一个社会又迫使她因失贞之过而为人不齿。这个女性便无立足之境,只好一死以酬其“不知己”的曾是红丝系定的可意之人!这才是封建社会的妇女命运的悲剧。然而到了高鹗笔下,尤三姐立刻变成了“霜清玉洁”的“贞烈完人”,她的门前是值得皇恩浩荡为之建立一个旌表牌坊的!在高鹗看来,尤三姐并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可以犯过失的活着的“人”,只是“体现”贞节道德观的标本制成陈列品。这就是原作与伪续(包括偷改)的根本区别!

  鸳鸯在抗婚事件中所表现的精神,是大家熟悉的,无烦多讲。这个人物在司棋事件中也是一个重要人物,雪芹曾用重笔叙写,可知在后半部书中还将有异样笔墨再来“交代”这个奇女子。可是,到了高鹗手里,她也变了,变成了只是替贾门子孙尽忠尽孝的一个“殉主”的“烈女”!对这位烈女,贾政来拜,不用说了,连宝玉也有这样的“表示”:——他认为鸳鸯是“天地灵气”所“锺”,如今殉主,是“得了死所”,自己是“老太太的儿孙,谁能赶得土她!复又喜欢起来”;贾政因她“为贾母而死”,特别三炷香,一个揖,“不可作丫头(奴婢)论,你们小一辈都该行个礼。宝玉听了,喜不自胜,走上来,恭恭敬敬叩了几个头。”你看,这就是被“改造”过的鸳鸯的一切!我也说过的:——

  原来,在高鹗看来,鸳鸯的惨死最“得所”,最“真情”[按此指伪续中秦可卿之魂对鸳鸯大讲什么才是“真情”]她为贾母殉死,是为贾氏门中立了大功,成了贾门的最崇高的忠臣孝子,所以应该得到——也实际得到了贾二老爷和二少爷、二少奶奶这三位最“正统”人物的礼敬,而只有这样,鸳鸯的身份才得提升,哀荣才算备至![《新证》P.898]

  在前八十回雪芹原书中,即使是被宝玉斥为“混账话”的,也没有散发出如此等样的封建地主统治阶级思想意识的恶臭之气的千分之一!高鹗就是把这路货色偷偷地——不,公然地塞进红楼梦,去彻底糟踏曹雪芹的光芒万丈的进步思想。是可忍,孰不可忍?——然而为高鹗打抱不平的人们,总不肯接触接触这般如此的实质问题,尽管口口声声说是思想内容第一,艺术技巧第二;假使承认伪续有“不足之处”,那也不过“大醇小疵”而已。我不禁要问: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无法容忍伪续这样作践曹雪芹和歪曲石头记,难道我这就犯下了罪款了吗?!曹雪芹并不主张男女可以胡搞乱来(这是另一回事),他却反对封建妇女“贞节观”。“好马不鞴双鞍鞯,烈女不嫁二夫男”,这绝不是他要宣扬的东西。在藕官烧纸一回书中,即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这段故事中,雪芹已明白表述了他不主张妇女“守节”,被迫守节与“真情”何干?真情也并不等于永不再嫁,——宝玉对此“痴理”十分之赞叹!显然,这又是对封建妇女观的一大挑战。书中的袭人,与宝玉本非并蒂连理,结发糟糠,她嫁蒋玉菡这位优伶,完全谈不上什么“改嫁”“再醮”或“琵琶别抱”之类的名堂;她之从蒋,说不定还是宝玉遣散丫环时的自家主张。但是高鹗先生却找到了一个绝好的发泄高情逸致的机会。他对袭人的他适大加讽刺,并且特意把古代的那个“失节”以后永不言笑的息夫人搬出来,借了两句他平生十分得意的清初邓氏诗,慨然吟道:

  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注三]

  他在这里笑骂袭人以及息夫人:你们妇女,男人没了,被迫改嫁,只该“一死”,不死就是失节。女人是文家才子可以调笑戏侮的对象,但她要一失节,可就又对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抓住这个机会,伪续者还忘不了对读者进行“教育”呢,其言曰:

  看官请听:虽然事有前定,无可奈何,但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

  我又不禁要问一声:这难道也“符合”曹雪芹十年辛苦、血泪斑斑的著书抒恨的主旨与本怀吗!?看了这种东西在红楼梦中出现而感到舒服的,毕竟又是何肺肠呢?!

  巧姐按雪芹原书:为狠舅奸兄所卖,身陷烟花,后为刘姥姥所救拔,乃与板儿结为农家夫妇(可是高鹗让她嫁了一个地主少爷)。这个小姑娘,在高鹗笔下大读《女孝经》和《列女传》——而且“老师”是谁?是宝玉给她讲解前代的那些贤女节妇的“美事”。宝玉欣然开讲,巧姐欣然领会。讲的是哪些人?你听——

  第一批:姜后、无盐,“安邦定国”,“后妃贤能的”;

  第二批:曹大姑、班婕妤、蔡文姬、谢道韫,“有才的”;

  第三批:孟光、鲍宣妻、陶侃母,“贤德的”;

  第四批:乐昌公主、苏蕙,“苦的”(按应是说与丈夫的关系有不幸或曲折而又忠贞的);

  第五批:木兰、曹娥,“孝的’;

  第六批:曹氏引刀割鼻(自己毁容)“守节的”。

  巧姐听了无不欣赏,但唯独对这末一批“更觉肃敬起来”!

  最妙的是宝玉居然也被高先生允许罗列出另外一批女子姓名,她们是:——王嫱、西于、樊素、小蛮、绛仙、文君、红拂这一批,被标目称为“艳的”。尤妙的是当宝玉举完了姓名、正要品评,只说得“都是女中的——”半句话时,便被贾母拦回去了,“够了,不用说了。讲得太多,她哪里记得。”据说,贾母之所以要拦,是“因见巧姐默然”。此妙,妙在三个“当事人”谁也没有“表态”——如此不了了之。在高鹗,这狡猾之至:他知道如不举这一批,读者定会感到宝玉“变了”,太不对头了;要是让宝玉讲下去,那又会与“名教”有妨,和刚才的上文难相协调一致,文章太难作,只好一“溜”了事。幸好,他却留下一个“艳”字,谢天谢地,这使我们略窥其妙旨,高先生的“妇女观”的大要已经清楚——那正是与曹雪芹的原意水火不容、针锋相对的!

  妙玉是雪芹书中抱着悲愤心情而重彩描绘的一个最重要最奇特的女性,她之出家,与“权势不容”有直接关系,包含着深刻的寓意,乃是一个异样高洁(虽然有点矫俗太过)而不肯丝毫妥协的少女,对她的评价、在全书中恐怕应居首位。可是高先生不能允许她高洁,一定要让她被强盗“轻薄”——而其原因不怨歹徒夤夜强污女尼,毛病却出在妙玉自己有“邪火”!这个伪续者的心灵境界是如此地下流与狠毒,他的糟踏妇女的变态心理已经到了龌龊秽臭不可言状的地步,古今中外,也要堪称“独步”的罢?

  晴雯幸而死在前八十回,高鹗是没有办法“改造”她了,然而也不肯轻饶她,也必须让八十回以后的“雪芹残稿(!)”去贬斥她一下,把她否定了才算于意惬然!(胡风同志看出了这个鬼把戏,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今不重述。)至于黛玉,很多人称颂高鹗的功绩,写了她的“不幸”的“悲剧结局”,可是却没有细想,这也是高鹗借机会给“看官”们“上一课”的一个深心警世之方。那一回的回目,就叫做: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何为“断痴情”?何以要“断”?你听——

  士隐叹道:“老先生莫怪拙言[岂敢岂敢!]:贵族[犹言您家]之女,俱属从情天葬海而来。太凡古今女子,那淫字固不可犯,只这情字,也是沾染不得的!所以崔莺苏小,无非仙子尘心;宋玉相如,大是文人口孽——但凡情思缠绵,那结局就不可问了!”

  这就是伪续书在第末回特设的一段点睛之要笔。

  所有这一切,都遥遥地——而又死死地与曹雪芹在原著开头所表明的全书大旨正面敌对,彻底翻转。连这一层也看它不清的时候,果真便能从根本上体会曹雪芹的真正伟大到底何在吗?我愿大家都来好好地寻求答案。

  在高、程的续书中,有一条最基本的总方向和一个妙着:即是看清了曹雪芹的辙迹,把坐车子的眼睛蒙上一块布,然后把车辕子掉过头来,偷偷地但是尽一切可能“往回拉”。(《新证·后记》)

  在妇女观问题上,自然更是如此,上文的粗略分疏,已至为清楚了。胡风同志说它是“居心叵测”,一眼窥破其中缘故。

  基于这样的认识,才撰此拙文,来纪念雪芹的二百二十周年祭日,因为纪念他的最好最必要的办法之一,就是把伪续的本质揭示于世人,把本源清了,伪者既尽现其丑,真者才益显其美。

  历史前进了,再也不能回到拿着高鹗的思想意识当作曹雪芹的魂魄精神去歌颂的那种时代了。

  曹雪芹,中华民族所产生的一个最伟大的头脑和心灵,是不会永远让居心伤害他的人的笔墨来涂污的。

  一九八三年九月,癸亥中秋佳节

  ~~~~~~~~~~~~~~~~~~~~~~~~~~~~~

  [注一]参阅胡风《石头记交响曲》(《红楼梦学刊》1982.4.)

  [注二]此次讲话国内未见发表过,但香港已有引及之例。

  [注三]此二句乃清邓汉仪所作诗,原为明清易代之际慨叹“贰臣”的处境而寄怀见意,与红楼梦无干涉。[---分页---]

异本纪闻

  不久前,承友人段启明同志提供了一项《石头记》异本的资料,很可宝贵,因撰小文,以备研者参考。

  先说一说此事的原委。一九五二年春夏之间,我由京入蜀,任教于成都华西大学外文系,安顿在华西坝。第一位来访的客人是凌道新同志,我们是南开中学、燕京大学的两度同窗,珍珠湾事变以后,学友星散,各不相闻者已经十多年了,忽然在锦城相值,他已早在华大任教,真是他乡故知之遇,欣喜意外。从此,浣花溪水,少陵草堂,武侯祠庙,薛涛井墓,都是我们偕游之地。倡和之题,也曾共同从事汉英译著的工作,相得甚欢。当年秋天,院校调整,他到了重庆北碚西 南师院历史系;我到四川大学外文系,仍在成都。一九五四年上元佳节,道新邀我到北碚小住,并备酒肴,请师院的多位关怀红学的教授相聚,记得其中有吴宓、孙海波、吴则虞诸位先生。蒙他们热情相待,并各各谈述了关于红学的一些轶闻掌故和资料线索,也可算是一时之盛。

  就中,吴则虞先生着重谈了李慈铭《越缦堂日记》所记的那个异本。他并说,李氏所记的“朱莲坡太史”,犹有后人,此本或还可踪迹。这事印象很深,一直存在想念中。

  一九五四年夏初,我回到北京。其后,吴则虞先生也奉调入京,在哲学研究所工作。大约到六一、六二年间,我又请吴先生用书面为我重叙旧谈,留为考索 的资料,蒙他写了一封信,详细地记述了朱氏后人的名、字、学历、职业、经历、为人的性格、风度,后来的下落,异本的去向……。这封长信,是一项很难得的文献史料,可惜我后因事故,很多信函资料被弄得七零八落,竟无可再寻。我只记得,吴先生所说的这位朱氏后人,是他的中学时期的业师,有才学,但落拓不羁,不易为人所知重,最后似流落于西南,有可能在重庆一带,书物似乎也可能落于此方。

  再后来,我和启明同志认识了,他对红学也有兴趣,说来也巧,他也是西南师院的老师。他每年冬天回京省亲,有一次,乘他见访之际,就提起上述的这件 事,拜托他在重庆留意探访这个线索。

  事情本来是很渺茫的,只是抱着一个万一之想罢了。不料启明后来居然查到了一个头绪。

  他因事到重庆,便到重庆图书馆去调查访问。据馆方的同志说:在重庆《新民晚报》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三版上发现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秦可卿淫上天香楼》,署名“朱衣”。全文不长,今迻录于下:

  红楼梦一书,尽人皆知前八十回为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为高鹗所作;而坊间所刊百二十回之红楼梦,其前八十回,究竟是否曹雪芹原著,则鲜有知音。余家有祖遗八十回之抄本红楼梦,其中与现本多有未合者,惜此本于 抗战初首都沦陷时,匆忙出走,不及携带,寄存友家,现已不知归于何人,无从追求。惟忆其中与现行本显有不同者,为秦可卿之死,现行本回目为“秦可卿死封龙禁尉”,而抄本回目则为“秦可卿淫上天香楼”,书中大意,谓贾珍与秦可卿,在天香楼幽会,嘱一小丫头看守楼门,若有人至,即声张知会,乃小丫头竟因磕睡打盹,致为尤氏到楼上撞见,秦可卿羞愤自缢于天香楼中,事出之后,小丫头以此事由己不忠于职所致,遂撞阶而死。考之现行本,秦氏死后,荣府上下人等闻之,皆不胜纳罕叹息,有诧怪怜悯之意, 一也;开吊之日,以宁府之大,而必设醮于天香楼者,出事之地,二也;尤氏称病不出,贾蓉嬉笑无事,而贾珍则哭的泪人一般,并谓“我当尽其所有”,各人态度如此,可想而知,三也;太虚幻境,金陵十二钗画册,有二佳人在一楼中悬梁自缢,四也;鸳鸯死时,见秦二奶奶颈中缠绕白巾,五也。凡此种种,皆系后人将曹雪芹原本篡改后,又恐失真,故以疑笔在各处点醒之耳。

  据此所叙,这一段故事情节,为向来传闻记载所未见提及,情事文理,俱甚吻合。看守楼门,磕睡误事的小丫头,当即后来触柱而亡的瑞珠。此种细节,拟 非臆测捏造所能有。若然,这部八十回抄本,恐怕是“因命芹溪删去”以前的一个很早的本子。

  启明同志和我都认为,这部抄本,很可能就是李慈铭所记的那部《石头记》。因为:一、撰文者署“朱衣”,象是真姓假名的一个笔名别署;二、他说是祖遗的旧藏,并非新获,这与朱莲坡早先在京购得也相合;三、他流寓重庆一带(由报纸刊登此文的时地来看,大致可以如此推断),与吴则虞先生的说法又正合。由这三点来判断,说这部抄本有相当大的可能即是朱莲坡旧藏本,是不算毫无道理的。

  朱衣在文内所说的首都,是指抗战时期的南京。如果他并未作笔端狡狯,真 是遗留寄存于南京友人处,则此本来到西南,仍在“金陵”。那么南京一地,确实有过不止一部与俗本和已经发现的旧抄本都不尽同的宝贵抄本。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个回目原来只见于《甲戌本》的朱批,现在得悉又有“丧”“上”文字之异,则不知是确然如此,抑系朱衣的误记?有了“淫丧”这个先入为主的字样,会认为“上”字是记错写错了;不过我倒觉得“淫上天香楼”颇好,不但含蓄,而且下一“上”字,包括了可卿如何奔赴楼内的过程情节,涵概也多。要说误记误写,那《甲戌本》上的批者事隔多年回忆旧稿,也何尝没有这种可能?历史上的事情常常是比我们有些人习用的“直线推理逻辑”要曲折 复杂得多了,所以不宜武断疑难,并自信为“必”是。

  我记下这个线索,希望热心的同志们留意,因为对任何一个异本,我都存着“万一之想”,假如有所发现,对研究工作实在是极大的贡献。

  除了感谢启明同志和重庆图书馆,本文略述原委的意思,也在于以此来纪念已故的凌道新同志和吴则虞先生。

  因谈版本,连类附及,夹叙一段小文。

  在流行的《红楼梦》本子之外,又发现了早先的《石头记》的旧抄本,早已不是新鲜事了。那些发现旧抄本的红学先辈们,功劳断不可没;可惜的是他们工 作做得不多,认识也大有局限。他们当作只属于一种“版本异闻”者有之,较量琐细文字短长者有之,作一点零星考证者有之。我还是最佩服鲁迅先生,他作《中国小说史略》就采用了戚本的文字,并曾表示过,有正书局印行了这部《戚序本》,也还不知究竟是否即为雪芹原本。先生于此,不但绝不武断事情,而且清楚指明:我们最应当注意的是雪芹的原著。先生多次以不同的形式提出,小说最易遭受妄人的胡改乱纂,大声唤醒人们要“斥伪返本”。在当时,哪还有第二位如此明确主张过呢?

  在红学上,作版本研究的根本目的,端在审辨诸伪,“扫荡烟埃”(亦鲁迅语),篡乱绝不只是“文字”的问题,而是偷梁换柱、彻底歪曲雪芹的思想内容的问题。取得这个认识,才真正感到程高伪本对雪芹的歪曲是何等严重,斥伪返本的工作是太迫切需要了。取得这个认识,却是较晚的事。

  “争版本”,严真伪,斥篡乱,是我们四十年来的中心工作之一。为此,曾与家兄祜昌做了极大量的艰苦工作;不幸工作的成果及校辑资料遭到破坏。但我们并不气馁,仍要继续努力。

  后来,红学家中致力于版本研究的,也日益多起来了。

  有一个问题难解,就是《庚辰本》的来历到底是怎样的?

  幸好,最近四川大学哲学系老师齐儆同志,忽然提供了一项难得的资料,因 乘此文之便,记述下来,也足备红学版本史上的一段掌故。

  蒙齐儆同志的传述,并得他介绍,从陈善铭先生获悉了徐氏如何得到《庚辰本》的事实。

  陈先生(原任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的夫人,名徐传芳,即是徐星曙的女儿,而她的嫂子又是俞平伯先生的令姊。陈先生从其岳家得悉的《庚辰本》的来由,是十分清楚可靠的。

  据陈先生惠函见告:徐氏得《庚辰本》,事在一九三二(或三三年)。收购此书的地点是东城隆福寺小摊上。书价是当时的银币八元。

  值得注意的,有两点可述。一是买进此书时,八册完整,如未甚触手,并非 是一部为众人传阅已久、弄得十分敝旧破烂的情形。二是此书出现于东庙小摊上,其来历可能是满洲旗人之家的东西。

  作出这后一点判断,是由于我再去询问陈先生,想了解早年东庙书摊的情况,陈先生因而见示说:北京当时大庙会只有三个,即南城的大土地庙,西城的护国寺,东城的隆福寺。大土地庙的摊子以“破烂”为主,护国寺的是日用品为多,唯隆福寺较“高级”,较多“古玩”之类。隆福寺街本来书铺也很多(笔者附注:我本人还赶上过一点“遗意”,那是一条很有风味的“小文化街”,远远不是现在的这种样子),庙会或有小书摊,则多在庙门内外一带。《庚辰本》得自古玩 摊还是书摊,已不能确言。陈先生认为,当时一般汉人,如出售藏书,是拿到琉璃厂去凭物论值,不易落到小摊上去,而满洲旗人家,贫窘也不肯公然卖旧东西,总是由家中仆妇丫头等持出门外,售与穿走里巷的“打鼓的”收旧物者。因此,《庚辰本》的出现于庙会小摊上,应以原为旗人家藏书的可能性大。我觉得陈先生的推断是合理的。

  《庚辰本》购得后,先后借阅过的有胡适、郭则澐和俞平伯先生诸人,这也是陈先生见告的。

  我在此向齐儆同志、陈善铭先生深致谢意。由于他们热情的教示,使我们了 解了这个重要旧抄本的来历。尽管落于摊贩之先书为谁家之物,尚待追寻,但已基本上说明了一些问题,可为研究旧抄本的问题上提供一种参考。

  “异本”一名,本不尽妥,意义含混,也容易误会,所以用它,只图捷便而已。介绍“异本”,我在另一处也曾引过一段资料,有过排字本,但未公开发表,今亦摘录于此:

  “……

  “在《红楼梦》版本问题上,还有一个方面,也应略加谈论。很多的记载,证明存在过一种不止八十回,而后半部与程本迥然不同的本子。可惜这种本子至今也未能找到一部。清代人的记载不一,今亦不拟在此一一罗列。张琦翔先生确 言日本儿玉达童氏对他说过,曾见三六桥(名三多,八旗蒙族人)本,有后三十回,尚能举出情节迥异的几条例子。褚德彝给《幽篁图》作题跋,也说他在宣统元年见到了端方的藏本,也举了后半部情节的若干事例,与儿玉之言颇有相合之点。端方的遗物,部分在四川偶有发现,不知这个本子还有在蜀重现的希望没有?因此我又想起郭则澐的一段话:

  ‘……相传《红楼梦》为明太傅家事,闻其语而已,比闻侯疑庵言:容若有中表妹;两小相洽;会待选椒房,容若乞其祖母以许字上闻,祖母不可,由是竟入选。容若意不能忘,值宫中有佛事:饰喇嘛入,得一见,女引嫌漠 然。梁汾稔其事、乃作是书。曰太虚幻境者,诡其辞也。除不甚隐,适车架幸邸,微睹之。虽窜易进呈,益惝怳不可详矣。蜀人有藏其原稿者,与坊间本迥异;十年前携至都,曾见之。今尚在蜀中。……’前半是我们习闻的索隐派的老故事(似与我曾引过的‘唯我’跋《饮水集》的话是同一来源),不足论——唯《红楼梦》的著作权又改归了顾贞观,倒是新闻!后半却引人注目。这个蜀中异本,不知与端方本是一是二?侯疑庵,听说是袁世凯的秘书,他在北京见过此本。‘今尚在蜀中’,很盼望四川的同志努力摸摸这些线索。郭的这段话,见其《清词玉屑》卷二,可以复按。郭和三六桥也很熟识, 时常提到他,并及其收藏的文物,可惜却没有提到儿玉所说的那个异本,不知何故。

  “我们注意访寻这些写本,不是为了嗜奇猎异,好玩有趣。这如果就是曹雪芹的佚稿,当然那是重要之极;即使是别的一种续书的话,如能访得,也将大大有助于推考曹雪芹的原著和比勘程、高二人的伪续,可以解决《红楼梦》研究上的很多疑难问题,也许还会给这方面的研究打开一个崭新的局面,亦未可知。……”

  很分明,“与坊间本迥异”的“原稿”,应即是一部《石头记》旧抄本。南京和蜀中,是两处最值得留意的地方,我已说过好几遍了,在这里再重复一次, 还是向两处的文化界的同志们呼吁,希望大力做些工作,使这些(万一幸免各种浩劫的)珍贵宝物,有再出于世的可能。

  至于将《红楼梦》的著作权又让与了顾贞观,读了实在令人忍隽不禁。为什么让与他呢?不会有太大的奥妙,不过知道顾氏是著名的文家,又与纳兰是好友罢了。这种逞臆之奇谈,信口之妄语,是经不起什么“考验”的。这在清代文人、士大夫中间,出些奇谈怪论,妄测胡云,本不足异;但我们重“温”这种“载籍”,不禁想到,时至今日,偶然犹可遇到一些乱让著作权的大文,真是“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了。

  然而,更妙的是,郭氏所传的这种说法——顾梁汾为成容若作的“传”,这倒不用怕有“自传说”的嫌疑了,因为只是一种“他传说”,今天的转让《红楼骂别人的“自传说”。看来,正如我在拙著《新证》中曾提到的,有过一种“叔传说”。也是振振有词,大骂别人,以显自己是“反胡功臣”;及一究实质,原来也还是一个“变相的自传说”——仅仅“变相”了一点而已,何尝与胡适有根本上的不同。红学界这种现象,倒是耐人寻味的。

  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日

  已未夏至前三日[---分页---]

清新睿王题《红》诗解

  我在一九五九年上巳节前,曾移居于无量大人胡同,其地属北京东城,听说梅兰芳先生曾居此巷。从这条胡同往南,只隔另一条东堂子胡同,便是石大人胡同。我知道清代的新睿亲王的府邸就在这里,而且那是明代最有名的一处大第宅,我便去访观,真是一见可惊——就只那已然残败的高大而绵延的府垣墙,也便令人引起无限的“历史沉思”了,自愧言辞不善,只会说一句“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的乏味的常语而已。

  随后,我在东安市场旧书摊上买到了一部《虚白亭诗钞》,一函,薄薄的两册,木刻大字,粉纸,这就是新睿亲王的诗集子。我读了之后,强烈地感觉到这位新睿王的诗笔之清超,哪里是什么“王爷”,简直就是高人逸士,“不食人间烟火”,真有这么一种气质存在于历史现实中,绝不是“艺术夸张”。每读这种八旗、满洲、宗室、觉罗的清代遗诗,便使我想起一大串的“问题”,诸如——一、满人“入主中原”后,“汉化”程度的令人难以置信——“比汉文人还汉文人”!

  一、这些诗人的形成,烙着极深的“莫谈国事”的“戒记”,他们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都不与其他时代的诗人相同,有极大的特色。这实际是政治经历教训的一种反映。

  一、这种诗人的作品,搜集、运用、研究,乃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大课题,而可怜的是的至今日,一些文学史家们在“清代”一章中,仍然只会提一下“纳兰成德”“饮水词”。别的,“没听说过”。

  一、这些诗人的一切,文学家们置之而不理,也则罢了;可是历史学家和思想史家们,也是不理而置之。我们的学术界,对“填补空白”的毫无兴趣,漠然恬然,实在让“外行人”为之担心纳闷。这些话,都因“新睿王”引起。新睿王者,名叫淳颖,血统上是豫亲王多铎之后,是早先过继到多尔衮系下来的。多尔衮老府在南池子普度寺,豫王府就是后来的协和医院,都在东面——因为属正白旗辖区。多尔衮身后获“罪”削爵,直到乾隆四十三年这才复爵,即令淳颖袭。故此我杜撰名词曰“新睿王”。淳颖自幼丧父,赖母夫人教养,其母佟佳氏,能文,以诗学课子。淳颖天资高秀,萧然如世外人。其诗集所收,皆景物闲咏之类,一首“实质性”的题目也不敢阑入,大似凛凛然有临深履薄之虞者。不想,新近发现了他的手写稿本《读石头记偶成》七律一首(胡小伟同志有文,见《光明日报》1986年7月15日3版)。这对我来说,自然是如“逢故人”了。因而想要一抒鄙见。

  诗篇全文如下:

  满纸喁喁语不休,英雄血泪几难收。

  痴情尽处灰同冷,幻境传来石也愁。

  怕见春归人易老,岂知花落水仍流。

  红颜黄土梦凄切,麦饭啼鹃认故邱。

  平生所见题《红》诗不少,象这种风调规格的却少,堪称上乘,手笔高绝。我解此诗,头四句属作者雪芹,后四句属书中宝玉(两者之间有相互关系,自不待言)。何以言此?请聆拙意。

  这头四句,分明是就雪芹开卷五言绝句(标题诗)而按次分写的,试看:

  满纸荒唐言————满纸……语不休;

  一把辛酸泪————……血泪几难收;

  都云作者痴————痴情尽处……;

  谁解其中味————………石也愁。

  这比什么都清楚的,不用再作烦词赘语了。

  当然,诗人又于唱叹中注入了自己的感受和联想。比如,第一句,增加了“喁喁”一词,给“荒唐言”添上了一层意味。按“喁喁”,形容众口,又为状声词。扬雄《太玄·饰》:“??鸣喁喁,血出其口。”司马光注云:“犹谆谆也。”在此有语重心长之义,此已值得注意了。更可“骇异”者,次句明由“辛酸泪”化出,却掩去“辛酸”,别出“英雄”二字,真令俗人膛目不知所自!我不禁想要请教当世的专家们:可有几个曾把“英雄”二字与《红楼梦》作过联系?这是一种了不起的见解,并非是无缘无故,胡乱填配字眼的事情。

  我们在《戚序本》里找得见“滴泪为墨,研血成字”二语,如今大家也时常引用了。脂批也屡言“血泪”二字,也不烦细引。要紧却是谁曾把曹雪芹当作英雄来看待,来称呼?说《红楼梦》写的不是“儿女情”吗?怎么会扯上“英雄泪”呢?这诚然显得奇怪,也诚然大宜讨究。

  愚见以为,想解决这个问题,须向《蒙古王府本》、《戚蓼生序本》中去寻求线索。如第五十七回回后总评云:

  写宝钗、岫烟相叙一段,真英雄失路之悲,真知已相逢之乐!时方午夜,读书至此,掩卷出户,见星月依稀,寒风微起,默立阶除良久。

  我们在《石头记鉴真》第二三九页上,引了一连串十来条《蒙府本》侧批,其中再三再四地说出“天下英雄,同声一哭”、“千古英雄,同一感慨”或相类似的话。此为何意?岂不可思。由此可见雪芹的书,当时读者的感受亲切,不和二百几十年以后的今天的我们这些人的体会—样。就连书中湘云给葵官取名“韦大英”,所为何故,今人也是“无动于衷”的。所以我看见淳颖这第二句诗,不禁也有“掩卷出户,……默立阶除”之感。我记得,我在拙著中似乎说过,雪芹其实也是一位英雄人物。

  下面三句,解起来略须多费几句言辞。

  第一,“痴情尽处”,就是至诚之情到了极处的意思,“尽”并非“没了”、“完了”、“断了”之义。第二,“灰同冷”,是说情到极处,无可奈何之时,转生化灰化烟之想——此乃痴之至,情之至,转似无情的一段大道理。这须参看《石头记》钞本第三十二回回前,批者引来了汤显祖的一首绝句(禅偈式韵语):

  无情无尽却情多,情到无多得尽么?

  解到多情情尽处,月中无影水无波。

  此诗之解,可略参拙著《献芹集》页一九九以次。它是说,情到极处,转化为无情;无情无到极处,又转化为多情(批语中“有情情处特无情”,就是此意)——正好也是“情不情”的一种注脚。要注意的是汤诗四句三用“尽”字。也就是批语中曾说的“尽情文字”的那个“尽”字,不可错会。如今因解淳颖诗,必须一辨,否则今天的人可能不懂得“痴情尽处”就是情痴“痴到极点”之意。

  至于“灰同冷”,离开雪芹原书正文,也容易为人误解。我引两段《石头记》原文在此:——

  ……(宝玉听了)“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句,不觉恸倒山坡之上,怀里兜的落花撒了一地。试想: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以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自己又安在哉?且自身尚不知何在何往,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因此一而二,二而三,反复推求了去,真不知此时此际欲为何等蠢物,杳无所知,逃大造,出尘网,使可解释这段悲伤。——第二十八回

  ……只求你们同看着我,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的时候,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那时凭我去,我也凭你们爱那里去就去了。——第十九回

  这就是痴情尽处,这就是“灰同冷”的语意真源。也就是说,情痴至于极处,觉万万无可开解,便转而欲无此身,欲“杳无所知”。灰“还有知识”,语至奇而情至痛,非一般常言所能表达。

  懂了“灰”之所指,还得懂那个“同”字。这句诗并不是说“人”和“灰”一样的冷,而是说,情至极处,愿化灰化烟。请看雪芹让宝玉写《芙蓉诔》时,其中一联即云:

  及闻槥棺被焚,惭违共穴之盟;石椁成灾,愧逮同灰之诮。

  这是“补笔”——雪雪芹暗指:宝玉的自怀化灰之思,为众人所笑,惟有晴雯,愿与他一同化灰而尽。此语后为袭人等所知,故群诮之,以为话柄。淳颖所写,分明指此而言(但我仍然强调说明:“此系举其意,而非拘其事。如果把这一点加上“红颜黄土”之语,就认定只是写晴雯的事,那么,她是火化了的,又哪里 去寻认“故邱”(邱,坟墓)呢?所以讲此诗既须贴切芹书之旨,又不可拘个别情节之迹。)

  然后第四句才是从“谁解其中味”接下来说,莫言无人解领其味,就连石头听了,也要为之悲感愤恨呢!“幻境”,虽出芹书本文,但也必须知道《蒙》、《戚》二本中批语,喜用此词此义,如——

  “阴阳交结变无伦,幻境生时即是真。”“出口神奇,幻中不幻;文势跳跃,情里生情。借幻说法,而幻中更自多情;因情捉笔,而情里偏成痴幻。”“先自写幸遇之情于前,而叙借口谈幻境之情于后,世上不平事,道路口如碑,虽作者之苦心,亦人情之必有。”“君子爱人以道,不能减牵恋之情;小人图谋以霸,何可逃侮慢之辱。幻境幻情,又造出一番晓妆新样。”“幻景无端换境生,玉楼春暖述乖情。……”

  懂得了这些意思,便懂得了淳颖用“幻境”一词的丰富含蕴。“传来”,犹言“写来”,因诗律要求此处用平声字,故以“传”代“写”。关于“情”、“幻”的关系,请参看《献芹集·曹雪芹所谓的“空”和“情”》。“旷典传来空好听”,语式亦见《蒙》、《戚》批语。

  下面腹联两句,出句即上文已引的那种因听葬花诗句而引起的“一面二、二而三”的推求之心,悲感之理,亦即宝玉的那种只愿厮守欢聚、生怕盛筵有散的“刻意伤春复伤别”的心性。杏子阴下的“痴情真理”,也是一样,他一见杏花零落,栖乌悲啼,便推想邢岫烟的出嫁以至红颜枯槁……,因而无限伤感。这就是“生怕春归人易老”的内涵,是总论人之性情,不指某一情节场景。“岂知花落水仍流”,推进一层,更出痛语,重申胜义。“花落水流红”,不但是大观园中所正式叙写的第一个场面,也是全书中的忠言象征语句。“沁芳”就是“流红”的另一措语。“水”是“葬花”的重要关目之一,是大观园群芳的“归源”(脂批用语)之所。淳颖似乎见过芹书全本,知道“花”的命运不止是凋落飘零而已,水还要把她们漂向更是悲惨的“境界”里去,——而这在宝玉是未能预先领解的。这里有强烈的悲剧命运感在,不是词章的“笔法”上的“虚文”泛设。

  如芹书所写,千红一哭,有的是水漂,有的土掩,有的是先漂后掩。红颜黄土,落花成“冢”,“一抔净土”,是书中女儿们的共同“归结”。宝玉似乎并未先诸女儿而化灰化烟,他终于落到一个境地;有一天,要为这些女儿上坟扫墓,——淳颖的结句分明道出了此情此景。麦饭一盂,啼鹃在耳,清明时节,他独自到郊坰去祭扫[注],去寻看梦中相念之人。

  淳颖所写,应有实感,而非纯出揣想所能到。实感的依据尚不可得而详。如果不妨运用一点“推求”之法,那么我似乎看到了一幅图画:清明佳节,贫至乞儿的宝玉,想去上坟,苦无祭品,于是走向一家村农门上去讨一点吃的东西。门开了,一个女子递与他一碗麦粥,……他抬头一看,忽然认出这是当年在为可卿送殡时路遇的那一农家的村姑二丫头!他向她询问坟头的座落和路径,二丫头自愿领路,走向坟园。将至时,却见已有二女也来祭扫,惊认时,却是曾在怡红院的茜雪和小红。这时,大家跪在坟前,一同哭出声来……。此时,春末的杜鹃也在悲啼。人即鹃,鹃即人,已不可分。

  这完全是我的想象,未必是淳颖的诗句之所写的实际。但因这是由淳颖的诗句而引起的想象,故觉不妨附叙于此,虽有蛇足之嫌,倘亦蝶梦之助欤。末后,我想再加说明的是,淳颖写的是总的感受,而非个别的“故事”,不宜多作比附。再就是我很疑心他所看的《石头记》,本子应与现今所谓《蒙》、《戚》一系的钞本有关。这种本子的形成年代,正好是淳颖袭爵前后的那一段时期。淳颖的外家是佟佳氏,极可能与《蒙》、《戚》系统祖本的评者“立松轩”有密切关系(说评另文,此难备及)。所以我认为解淳颖此诗,须明此一来龙去脉,方能解得更为贴切些。

  多年前,我们第一次考知多尔衮、多铎是曹家的旗主,雪芹是他们的“家生子”世代奴隶的后人,作了一部书,却得到了他的“老旗主”的后代的这样一首题咏之句。这是他们两家人都难以预想的事。历史常常有情——使得世间出现雪芹写的一部有情的书来;历史又常常无情——它出其不意地开人们一个小玩笑,让贵贱尊卑在文学艺术之神面前颠倒位次;至少是平等起来,让人们象饮醇酒佳酿一样地细品它的醰醰之味。

  丙寅六月末伏写讫于北京之棠絮轩

  ~~~~~~~~~~~~~~~~~~~~~~~~~~~

  [注]麦饭,农家粗食,颜师古注《急就篇》云:磨麦合皮而炊之,……麦饭豆羹,皆野人农夫之食耳。”但又常与清明寒食、扫墓祭亡有关,如刘克庄《寒食清明》诗:“汉寝唐陵无麦饭,山蹊野径有梨花。”又《哭孙季蕃》诗:“自有菊泉供祭享,不消麦饭作清明。”郑元祐《吴桓王墓》诗:“寒地无人洒麦饭,东风满地飘榆钱。”皆古人清明以麦饭祭扫之证。杜鹃啼时,正暮春时节,其声凄苦,故有啼血之喻,上冢人闻之尤难为怀也。[---分页---]

青石板的奥秘

  儿时夏夜,庭院中一家人围坐乘凉之际,最爱听母亲或带我的妈妈给我讲故事、“破谜儿猜”。那些有趣的民间谜语中,有一个是:“青石板、板石青——青石板上钉银钉。”大家伙儿你思我索地纷纷猜度。最后谜底揭开:“是天上的星星!”那时孩童的心灵上十分信服地记住这个生动如画的“画面”:青石板——那天空原来是石头做的!我仰着头竭力地想要看穿那青空碧落,只见它明净如洗,象半透明。心里想:那青石多美啊!——可不知道它有几尺厚?(应当在此说明:那时候讲的是中国的寸、尺、丈,没有什么“米”、“码”、“公分”……等等之类)

  我问妈妈“几尺厚”,她没答上来。

  我长大了以后,自己才找到了答案。

  天,到底有多“厚”?——十二丈!

  这个答案在哪儿找到的呢?是在《石头记》里。这并非僻书秘笈。原来曹雪芹早给此问预作了回答。

  你看他是怎么写的——

  “原来女娲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大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

  好了!你看他说得那么精确,这“高”是十二丈,就正是我在孩童时所想的那“厚”了。妙极!

  顺便说一句:这个“经”,就是指“尺度”的“度”字之义。有的本子作“径”,是不对的,因为“周三径一”,直径半径,只发生在“圆”里,与“经”并非一回事。

  由此我才恍然:原来那碧落青空是用许许多多的四角见方的大石头“铺”成的或“架”成的,那巨石的厚度是“边长”的一半,如打个比方,就是那形态好象一块块的豆腐或“绿豆糕”的样子。

  然而,曹雪芹虽然也解答了我童年的疑问,但他是一位了不起的“百科家”,他还精于“数理”,他所采用的数目字都还隐藏着一层妙用。

  这种妙用,本来是超越我们的“常识”和“正规智力”之外的,幸而批书人脂砚斋却指点了内中的奥秘,且看——

  “高经十二丈”句下,批曰:“照应(一本作总应)十二钗。”

  “方经二十四丈”句下,便又批曰:“照应副十二钗。”

  这真使我们洞开心臆!

  无人不晓,《石头记》共有好几个异名,雪芹自题则曰《金陵十二钗》,是指书中最重要的女子十二人:黛、钗、湘、元,迎、探、惜、纨、凤、巧、妙、秦。但在第五回中,宝玉在警幻仙姑处看册子,还有“副”钗册、“又副”钗……,他没得看完便放下了,又去听曲文了。

  这好象是只有正、副、又副三层的群钗之数吗?答曰不然。证据在于另有一条脂批,说是直等到看了末回的《情榜》,才知道了正、副、又副、三副、四副……的全部“名单”。

  说到此处,我才敢提醒大家注意:那“副”是有很多层的,由此可以确证:上引“照应副十二钗”的那“副”字,是个广义用法,是统包正钗以外所有诸多“副层”而言的。

  那么,接着新问题就是:到底在雪芹原著中实共多少副层群钗呢?答曰:八层。

  这又证据何在?证据还是上面已引的“方经二十四丈”的“照应副十二钗”。请看:那巨石是正方的,四条边,每条长度是二十四丈,即两个“十二”,所以正方的四边共计“八”个“十二”——这就是“照应”了八层副钗的“数理”。到此,我再发一问:请算算吧,一层正钗,加上八层副钗,共是九层,九乘十二,正是一百零八位女子。

  这就表明:雪芹作一部《石头记》,是由《水浒传》而获得的思想启发与艺术联想!其意若曰:施先生,你写了一百单八条绿林豪杰,我则要写一百零八位脂粉英雄,正与你的书成一副工整的“对联”!

  108,这是我们的民族喜爱的数字,其实它也还是个“象征数字”——象征着“多”。

  为什么单要用108来象征多呢?

  讲这种十分通俗的数字的数理,须推源到我们的古《易》之学。因为说起来很费篇幅,如今姑且只讲一点吧。《易》是由阴阳构成的,而我们的数字也有阴阳之分,即“奇”数为阳,“偶”数为阴。故在《易》中阳爻以“九”为计爻之辞,阴爻以“六”为计爻之数。“六”的两倍(叠坤卦)即是“十二”。所以在我们中华文化上,“九”是阳数之极(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十二”为阴数之最(太阳历的月份是十二)。因此,我们是将此两个“代表数字”运用起来,“乘”出来一个“一百零八”的——雪芹也正是如此!

  雪芹是以这个代表或象征的数字,写了他书中的“诸芳”“群钗”“千红”“万艳”,为这些女子的不幸命运同悲(杯)一哭(窟)!

  这是一部极伟大的中华新妇女观的文学巨著——也是文化奇迹。

  雪芹不但写人是一百零八位,连全书的回数也是一百零八。全书分两大“扇”,前扇写盛,后扇写衰,前后各为五十四回书,总是盛衰、荣辱、聚散、欢悲……互相呼应、辉映——那大对称的结构格局,异常精严细密。

  书的总精神意旨,只用了两个字来标题概括,曰“沁芳”。此二字实即“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浓缩”“结晶”,说的是这多不幸女儿的可怜可痛结局命运。沁芳二字最为沉痛不过,但世人当“闲文”视之,不解其味。小说会有108回的吗?此说太怪。

  答曰不怪。与雪芹同时微晚的一部小说叫《歧路灯》,就是108回。

  但雪芹的108更精密:以每9回为一段,共为12段——仍是奇数偶数的妙理的巧用。

  试看:第9回闹学堂(总写男子之不材,引起秦可卿之病),第18回元春省亲,点),第63回群芳寿怡红,……请问哪一个关键不是落在“九”上?不理解(或不承认)这种大文学家的结构法则,对于认识雪芹的思想与艺术都会造成巨大的隔阂与损失,那不实在太可惜了吗?

  壬申夏至节后草讫[---分页---]

《红楼梦》原本是多少回?

  我写下来的这个(作为标题的)问题,早经回答过了,可是却实有重新回答的必要。忽然想起重新回答这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完全是由于一位青年同志的提端引绪。在他的怀疑和启示之下,我才悟到“不成问题”的还大有问题。新的思路,一经探研,很快便得到了新的答案。《红楼梦》当然不是象程、高所搞成的伪“全璧”那样,是“一百二十回”;但也不是象脂砚斋批语字面上所称的“百回”或“百十回”。

  《红楼梦》,按照曹雪芹的原著,本来应当是一百零八回的书文。

  真是这样吗?论据何在?

  且听我从几个方面来说一说我们的解答。

  《红楼梦》原本的回数问题,在乾、嘉之际就传闻异词了。例如,“已酉本”舒序中就提到《红楼梦》章回是“秦关百二”之数(对于这句话毕竟应如何确解?我至今不敢下断语)。那还是乾隆五十四年的事。又如,后来裕瑞作《枣窗闲笔》,说什么:“《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书未告成即逝矣。”你看,这是乾隆三十六年生人、其“前辈姻戚有与之(雪芹)交好者”的宗室裕瑞讲的,该信得过吧?——可不然,这位先生骗人不负责任的话多着呢!我在新、旧版《红楼梦新证》里都粗举过一些例子,足见一斑。据他讲,曹雪芹“有志于”作一百二十回,作到“九十回”就“逝矣”了。要信了他这种胡言乱语,就被他骗苦了[注]。

  再有呢?当然就不能不举程伟元了,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这种话,往好里说,可以解释为当时确曾有一种传闻,认为芹书还有“四十回”,并且有人“见”过目录云云,于是程、高二人正是钻了这个传闻的空子;往坏里说,多半就是程、高造的谣,先把假回目散布开去,为给伪续造舆论作“根据”。

  所以,所有这些,丝毫也不能证明芹书原著是一百二十回,换言之:伪的才是一百二十回,真的本来不是一百二十回。

  交代过了这些,可以更清爽地看待脂砚斋的话,免却许多纠缠,——因为正是裕瑞这等人也自称“见”过脂批本的呢!

  在《戚序本》第二回,回前总批说:

  “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

  《庚辰本》第二十五回,近回尾处一条眉批云:

  “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

  只消这两条,可说“大局已定”,——《红楼梦》原本主体是一百回书文。

  可是批者又说过“后之三十回”的话,例如不止一本都有的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说: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三十回”或作“卅回”)

  特别提出“后之三十回”,没有第二种解释,大家都认为“后”是对“前八十回”的传世本而言的,那末八十加三十,应共得一百一十回。有研究者早就如此指出了的。但是这毕竟对不对?

  直到《蒙府本》发现,我们这才找到了参证,在第三回回末,有一条侧批: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这就把裕瑞胡说的什么“雪芹于后四十回虽久蓄志全成,甫立纲领,尚未行文,时不待人矣”等鬼话,彻底戳穿了(请参看《红楼梦新证》第一零一四页)。也有同志认为:此侧批既在第三回出现,而有“后百十回”之言,则全书应为一百一十三回(并另有其他考证)。关于这,我暂不枝蔓,可请大家研究讨论。又有同志说:“百十回”者也只是一种泛言概称而已,未可执以为“精密数字”。说得也有理。但是,无论如何,这句话的出现,毕竟证明了“百回之大文”“全部百回”是约举成数,实际上并不是一百回整数的。这就重要得很了。

  上述的这个“大局”定了之后,就可以回过头来对八十回原书深入研究,以求解决全部回数问题了。

  曹雪芹于开卷不久就大笔特书:

  “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这两句诗恐怕有三、四层寓意,闲闲领起、遥遥照映全部后文。曹雪芹在结构设计上,是以第五十四、五十五回之间为“分水岭”,前半后半,正好是“盛”“衰”两大部分,全书一写到“除夕祭宗祠”“元宵开夜宴”,就已达“盛限”。往下看,从五十五回起,迥然另一副笔墨了。这一点,《红楼梦新证》中曾初步提出过(请参看八九五页第二行以次、九八七页第三行至第四行等处)。

  此—看法,已获得很多读者面谈或投函表示赞同,可是,一位青年同志却给它作了进一步的追究和更严密的推算。他说:这个论点我很同意,但既以第五十四回为前半之终点,第五十五回为后半之起点,那雪芹原书就不是一百一十回,而该是一百零八回。

  谁说的有理,就应当服从谁的论点。于是我就从这个新推想去考察事情的全貌,立即认识到:这个“一百零八回”实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如此,是否又与脂批的“百回”“百十回”冲突了?一点也谈不上冲突。说“百回”,是甩零数而举成数,说“后之三十回”,“百十回”,是以整数概“缺”数——关于这,后文再作补说——都不过是为了行文之便,省略细碎而已。那么,此外的具体论证还有与无呢?——问题总不会只是一个连小学生都能答卷的算术课题。正是这样。以下请听我详说一说情由原委。

  原来,按照雪芹本意:全书结构设计,非常严整,回目进展,情节演变,布置安排,称量分配,至为精密。他是将全书分为十二个段落,每个段落都是九回。换言之,他以“九”为“单位”数,书的前半后半,各占六个单位数,六乘九,各得五十四回,合计共为一百零八回。

  真的,事情又竟是这样的吗?

  这个“九”和它的“清晰度”,可以先从故事情节来说。请看上半部书大致内容如何分布。

  (一)第一回——第九回,此九回是引子序幕性质,诸如背景的介绍,人物的出场,各种后来事故的伏线,皆属于此。以贾雨村为线,引起林、薛之进京;以刘姥姥为线,展出凤、琏之家政;以会芳小宴为线,始入东府秦、尤婆媳,以家塾闹学为线,牵动亲戚金荣母子,以梨香院为线,既写黛、钗,又传晴、袭……。(此只极其粗略简单而言之,雪芹常常诸义并陈,一笔数用,此处只能姑论一面,后同,不更赘注。)从意义讲,以“护官符”为四大家族兴衰之总纲;以梦警幻为人物命运之预示;以刘姥姥“一进”为全部“归结”之远源;以顽童闹学为“不肖”种种之提引……。一句话,这头九回在故事上都只是春云乍展,初看竟似散漫无稽杂乱无致,实则用笔上却是极紧凑、极细密地逐一为后文铺基筑路。此九回以闹家塾截住。下回即另起秦氏病重一大波澜,似连而实断,首尾判然。

  (二)第十回——第十八回:此一段落主要写了极尽挥霍的两件“排场大事”,一是可卿之丧殡,一是元妃之归省。前者又实为正写熙凤之才干与过恶,后者又实为烘染贾府之盛势与衰根。两件事虽分属宁、荣,似不相涉,实质关联,故秦氏托梦,凤姐憬然,主眼在点明盛衰之理,将倾之势。此九回以归省事毕截住。下回即另起“情切切”,另一付笔墨,首尾判然。

  (三)第十九回——第二十七回:这个段落的线有明暗两个面,“明面”是由“静日玉生香”起,经历袭人的“箴”,宝玉的“悟”,《西厢记》之动魄,《牡丹亭》之警心,一直发展到埋香泣塚。“暗面”是宝玉、贾环嫡庶间的暗争,凤姐、赵姨权势上的恶斗,迅速迸发,激烈展开,着力写出荣府第一场巨大风波。而中间夹写贾芸、小红、醉金刚,远远为日后赵、环毒谋,凤、宝入狱,芸、红营救等重大情事,伏下笔墨。“明”“暗”两面巧妙而有机地联系于无形之中。此九回以“葬花”截住。下回即另起蒋玉菡,归入别题,首尾判然。

  (四)第二十八回——第三十六回:此九回一段始出琪官蒋玉菡,头绪崭新。从交结王府优伶,暗暗领起金钏致死等一连串宝玉“倒运”事件、层层逼进,直到爆发为“大承笞挞”一场矛盾冲突的高潮。这又与打醮议亲一场风波紧密交织。其间又特别穿插着龄官、翠缕、玉钏、金莺等下层优婵少女的情态。最后归结到“梦兆绛芸轩”,而以“识分定”从侧面点染烘衬。下回即另起海棠诗社,情况又变,首尾判然。

  (五)第三十七回——第四十五回:此九回以诗起,以诗结,诗社,开宴,酒令,游园,庆寿,接连是赏心乐事的场面,而郊外焚香、席间生变,小作点破。最后以“秋窗风雨夕”为一结,截住。下回即另起“尴尬人”,全是另副笔墨,首尾判然。

  (六)第四十六回——第五十四回:此九回主线是由冬闺聚咏迤逦引至除夕、元宵、种种节序情怀,宴集游乐,又以赦、邢讨索鸳鸯为过脉,夹写专房、二房矛盾冲突,为一大伏笔。中间以怡红院冬夜诸嬛情境特写为之映带。叙至元宵,是为“盛极”之限。《戚本》第五十五回回前批云:“此回接上文,恰似黄锺大吕后,转出羽调商声,别有清凉滋味。”正是批者用他自己的独特方式来说明在第五十四回之后接此回,是笔墨—大变,情节一大转关处。上半部至此告一结束。共历六九——五十四回整。再看下半部。

  (七)第五十五回——第六十三回:此九回为写“衰”之始,以凤病探代、理家为政,引起嫡庶矛盾深化,集中叙写下层奴仆种种情状,弊窦之多端,纠纷之繁复,为“树倒猢狲散”前夕的勉强缀补收拾而终不可为救作一侧影反照,然后以“寿怡红”为结穴,特写“群芳”的这一次特殊的也是最后的盛会大场面,而以籤语透露诸少女的“归结”已不在远,虚缓一步,实逼进一层,亦即截住。仍是首尾判然。

  (八)第六十四回——第七十二回:忽然转入,笔墨集中于尤二、尤三姐妹的全部事状,突出描摹凤姐的毒辣凶狠,为后文琏、凤反目,荣、宁罪发伏线,中用湘、黛桃柳诗词稍一破色钩染,即仍暗接围绕凤姐而发生的诸般矛盾斗争、复杂形势。此一段落,全为破败之临近作过脉引渡,层层递进。《戚本》第七十二回回前批云:“此回似着意,似不着意,似接续似不接续;在画师为浓淡相间,在墨客为骨肉匀仃,在乐士为笙歌间作,在文坛为养局为别调……——前后文气,至此一歇。”道出了全书结构至此“八九”又为一转关处。下回即另起“抄检大观园”,首尾判然。

  (九)第七十三回——第八十一回:此为现存雪芹原书的最末一大段落,由“绣春囊”事件突起,引出“抄检”一件大丑事。从此,司棋逐死,晴雯屈亡,芳官出世,迎春陷网,香菱受逼(即将尽命),——估计在此一大段的已佚的末回(第八十一回)中会还有探春的将嫁,惜春的出家,中间特用中秋夜黛、湘联吟一段异色笔墨为后部设色点晴,是全书一大重要关目。至此,“三春去后诸芳尽”的局势已然展示鲜明。是为大风波、大败落的前夕,笔势蓄满,翻作一束,以为下回突起地步——以后的事,暂且按下慢表。

  从情节大分段来看,梗概如此,以“九”递进已达九九。

  以下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一下“九”数的分明,并然不紊。

  《新证》第六章《红楼纪历》,曾对小说的年月岁时,季节风物,作了推排条列。请读者翻开这一章对照考察:

  一、第一个九回之末,实际正写完“第九年”,刚刚暗渡到下一年;从第十回起,恰好另起头绪,从秋天叙写“第十年”之事。

  二、第二个九回之尾,正好写到“第十二年”的“年也不曾好生过的”忙碌情形,进而写完了“归省”,即次年的元宵节,亦即“第十三年”的开端。

  三、由第三个九回起,直到第六个九回,总共是“四九三十六”回的“长篇”,实际写了整整一年,又到了除夕、元宵,此时,已经到了上述的第五十四回之“分水岭”处。

  四、这一个在全书中占如此独特篇幅的“长年”,又恰恰是“四九”分配四季,整齐清楚,了无差误。试看:——

  五、由“省亲”一过,迤逦写到第二十七回,正写到“葬花”截住,葬花虽已进入夏初,实际正是为了“饯春”,是为春天作结束。是为第三个九回,整写春季之事。

  六、由“茜香罗”起,直到梦兆绛芸轩,情悟梨香院,整个是第四个九回,全写夏日之事。

  七、由秋爽结社、《菊花》命题,直到秋窗风雨,整个第五个九回,全写秋事秋情。

  八、由第四十七回开头小作过渡,略略接续九月下旬之事,迅即点明“眼前十月一”,是为冬节之始,一直到第五十四回除夕元宵,全写冬景冬境。至此,正好六九五十四齐。

  我当日推排“纪历”,丝毫也没有预先想到上述这些关系的可能,那时只以推“年”为主。若说事属偶然巧合,世上原不无偶合之巧,不过毕竟哪有许多?说上面这多现象都只出于一巧,则此巧毋乃太甚乎?

  不妨还回到传统的“十进位”分法去看看问题——你就会发现,每个整整十回之末和下面的几十一回之始,情节紧联,断开不得,例如,第四十回止于三宣牙牌令,第四十一回始于品茶栊翠庵,原都是贾母引领刘姥姥顽耍之事;第五十回止于雅制春灯谜,第五十一回始于新编怀古诗,正是诗谜连诗谜,一气衔接;第六十回止于茯苓霜事件,第六十一回始于宝玉情赃(俗本妄改瞒赃),正是一回事的中间,——这都如何断开而构成大的段落?这样一比较,“九”数就越发分明,并非我们的主观臆造了。

  于此不免令人想起那条颇曾引起“红学专家”纷纭揣测的回前总批:

  ……全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回前单叶)

  这条脂批,确凿不移地讲明:全部《红楼梦》写到三十八回,已过了三分之一——略多一点儿,到底怎么有余?以前都算不出个清白。现在知道:全书一百零八回,三分之一是四九三十六回,三十八回岂不正是过了三分之一而多出一点儿(刚一两回)?可见这种回前总批,是脂砚为百零八回本的《石头记》而作无疑了。——因为,倘若是为了少于百零八回定本的《石头记》的“雏型”、“前身”、“初稿”等本子(假如真曾有过的话)而作,那无论如何不能预先计算出一个这么精确的“三分之一有余”来。事情难道还不清楚?

  曹雪芹为何单单选定了一百零八这个数字?当然,我们既非曹雪芹,谁也不敢说能代为答复。不过,这个数字却是旧日常用的,比方,牟尼珠是一百零八粒,钟楼报时敲钟是一百单八杵,小说里的英雄是一百单八将,神通变化是三十六变加七十二变——一百零八变,……我想,雪芹给一部通俗小说采用这个一百单八回,至少应该也算有“来历”“出典”,并非“杜撰”吧?

  得知这个以“九”为基数的百零八回设计之后,也感觉有助于想象、推测最后二十七回的大概情况。譬如,上文曾设想第八十一回已到“三春去后诸芳尽”的前夕,此下的第十个九回,可能是正式交代三春既去,诸芳纷纷随尽,大观园一片悲凉之雾(参看《新证》第八八二页第(12)条)。然后第十一个九回,可能是元春一死,众罪发露、抄家入狱、彻底破败等一系列绝大事件。最后第十二个九回,当是为其时尚存之人物角色一一作出归结,重者应为凤姐、巧姐、湘云、平儿、麝月、红玉、茜雪等人。当然有很多情节曲折、次序先后,我们还无法想象揣摹得详细具体,不能十分准确,但总觉比不懂“九”的结构之前,却大大清楚了一步。所以,懂得不懂得百零八回以及十二个“九”的总结构,关系实是非常重要。

  《戚本》第八十回前批云:“叙桂花妒,用实笔;叙孙家恶,用虚笔。叙宝玉卧病,是省笔;叙宝玉烧香,是停笔。”何为停笔?即蓄势是,为下文又一“进笔”作准备是也。我曾说:“原来,按照曹雪芹的用意与写法,在前八十回书中他把一切伏线和准备都已布置停妥,文笔蓄势,到八十回来已是如同宝弓拉满,劲矢在弦,明缓暗紧的气氛,正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万木无声待雨来’,倾盆暴雨的即将到来,已然为各种‘警号’所昭告。第八十一回一揭开,便到了全书中另换一副异样笔墨的关纽筋节,……”(《新证》页八九三)。“停笔”之说,正可合看。我至今觉得这一认识基本上不误。不过那时候还不知道“九”的结构法。现在看来,我当时说的那种情况,也可能要微微往后推一点,例如,应当是后移半回至一回的光景。然而,这却加倍说明,第八十一回在结构上是极重要的一回书文。

  本文目的,只在初步指明这个道理,撮述的情节内容,极为粗略,——只想显示大的段落首尾,仅此而已,读者千万不要误认为这是什么从艺术上讲章法篇法、布局构造,我是没有资格敢来讲这些的。我曾和几位高校老师朋友说过,多年以来,讲《红楼梦》思想内容、意义价值的人多,讲《红楼梦》的艺术造诣、手法技巧的人少;应当多对其艺术性的独特处进行探讨撰述,才对学习创作的人更有借鉴帮助。即如全书结构,光是从这一角度来研究,恐怕也大有可做之事,我曾举过有人把《红楼梦》比为波纹式结构的例子,无数大波小波,前后起伏,回互钩连,蔚为大观(参看《新证》二一页)。但还可比为立体建筑,雪芹是一位设计盖造建章宫的极神奇的伟大建筑师,他盖造出来的,是千门万户,复道回廊,游者入内,目炫神摇,迷不得出,——这一点儿也不能“证明”建章宫是杂乱无章、随手堆砌的一片土木砖瓦,恰好相反,它说明这种弘伟巨丽繁复深曲的建筑奇观是建筑师的精心设计、“蓝图”早具的结果。千人百事,千头万绪,交加回互,仪态万方,而又条理脉络,井然不紊,即从一人一事去推寻,也无不起结呼应、一发全身,字字灵,笔笔到。在《甲戌本》开卷不久,叙至“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失其真传者”,一条脂砚眉批曾说:

  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现,有正有闰,以至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傅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复不少。余亦于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释,以待高明再批示谬误。

  这是脂砚的“眼界”,已历二百年之久了。可惜的是时至今日还没有人以自己的“眼界”来对《红楼梦》的总体结构、细节、技巧作出研究。因初步提出这个一百零八回的课题,故而乘便在此附说斯义。倘能引起研论,也是快事幸事。在指明以“九”为基数时,并非说“九”已不可再分,实际上,以九回为一大段落之内,必然还有段落脉络可寻。为避繁碎,此处不想逐一再作剖析了,“阅者当自得之”。

  看来,也许有一个可能,即雪芹当日创作,其所落笔草成的,是“长回”——约有现在的两回或者三回左右的篇幅,这时“文思旋律”即在节奏上达到一个“调度点”,约略构成一个“基本段落”;而这样的段落又组成了前文所述的大段落;当他最后“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时,才又将“回”往细处里划分,并调节成为九回的篇幅。——当然这种“创作过程”只是我们的一个揣测,亦不知毕竟能得其实否。

  一百零八回,这个发现原是出于张加伦同志的提示,深可感谢,因为从某一意义讲,这一发现将使《红楼梦》的研究得以向前推进一步。

  丁巳 小雪节 初稿讫

  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点定

  ~~~~~~~~~~~~~~~~~~~~~~~~~~~~~~

  [附 记]

  全书既为百零八回,那应该以九回为一册,分装十二册才是;为何现传旧抄本却是多以十回为“卷”为册呢?又,为何现传本不是到八十一回为止,而是八十回呢?答案是,十回为卷为册的,是最晚的形式了,如《戚序本》、《甲戌本》,皆以四回为册,《甲戌本》又并不分卷。以四回为一册的分装法,恐怕还不是最早的形式,张加伦同志认为,最早是两回分装一册,因为那时每页行数字数都略如《甲戌》、《戚本》,所以本头很厚,而回数却少。此说最是。一百零八回正好分钉五十四册,雪芹在世时,只传出四十分册,就成了“八十回”,第八十一 回因为分装到下一册内去了,所以当第四十一册以下全数散佚后,外间就无法见到这个第八十一回;传出的四十册既然成了八十回,就给人造成了“整数”的印象、概念。于是后来传抄者为了图其方便,减少分册,将原行款也改了,每页行数字数皆大大加多,最后合并为十回一册的通常形式,“九”的痕迹就再也不易为人发觉了。

  ~~~~~~~~~~~~~~~~~~~~~~~~~~~~

  [注] 《闲笔》的最难解处,即裕瑞的最不通处,莫过于硬说有“诸家所藏抄本八十回书及八十回书后之目录,率大同小异者,……”然而又说:“余曾于程、高二人未刻《红楼梦》版之前见抄本一部,……八十回书后唯有目录,未有书文,目录有‘大观园抄家’诸条,与刻本后四十回‘四美钓鱼’等目录迥然不同。”这怪极了!裕瑞独不曾说他所见抄本及“诸家所藏”各抄本的“八十回书后目录”的数目与程、高本有何“不同”,这适足证明他意中的“书后目录”还是“四十回”。假使如此,则他说“曹雪芹有志于作百二十回”岂不是对了?无奈脂批中很多证据彻底否定了芹书原为“百二十回”的任何可能性。那末,“四十回”的“目录”哪里来的?如果解释为:此项曾经流传的目录即是程、高本之目录,也讲不通,因为裕瑞已说二者“迥然不同”。如果说他真的目见了这种“四十回”的与程、高本“不同”的芹书真目录,那他印象应当极为深刻,为什么他除了“大观园抄家诸条”这句极不通顺的话以外连一点滴八十回后的真本情节也举不出?况且他是力辩程、高后四十回非真的,费了极大的力气,——而他只要略举一下雪芹原目录都是何等重大情节,程、高之伪不就昭然若揭了吗?他为什么不如此做?再说,除了裕瑞以外,清代诸家记载谁也再没有半个字真正说明曾有谁见此种真目录之存在,此又何也?因此,我对裕瑞不敢尽信的心情,是至今如故。[---分页---]

暗线·伏脉·击应——《红楼》章法是神奇

  雪芹写《石头记》,明面之下有一条暗线,这暗线,旧日评家有老词儿,叫做“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其意其词,俱臻奇妙,但今日之人每每将有味之言变成乏味之语,于是只好将“伏脉”改称“暗线”,本文未能免俗,姑且用之。鲁迅先生论《红楼》时,也曾表明:衡量续书,要以是否符合原书“伏线”的标准,这伏线,亦即伏脉甚明。

  伏脉暗线,是中国小说艺术中的一个独特的创造,但只有到了雪芹笔下,这个中华独擅的手法才发展发挥到一个超迈往古的神奇的境地。

  如今试检芹书原著,将各回之间分明存在而人不知解的例证,简列若干,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雪芹写书是怎样运用这个神奇的手法的——

  当然,开卷不太久的《好了歌解注》,第五回的《红楼梦曲》与金陵十二钗簿册,……都是真正的最紧要的伏笔,但若从这些叙起,就太觉“无奇”“落套”了,不如暂且撇开,另看一种奇致。

  我想从盖了大观园讲起。

  全部芹书的一个最大的伏脉就是沁芳溪。

  “沁芳”,是宝玉批驳了“泄玉”粗俗过露之后自拟的新名,沁芳是全园的命脉,一切建筑的贯联,溪、亭、桥、闸,皆用此名,此名字面“香艳”得很,究为何义呢?就是雪芹用“情节”点醒的:宝玉不忍践踏落花,将残红万点兜起,送在溪水中,看那花片溶溶漾漾,随流而逝!

  这是众人搬进园子后的第一个“情节”,这是一个巨大的象征——象征全书所写女子的总命运!所谓“落花成阵”,所谓“花落水流红”,所谓“流水落花春去也”,……都在反复地点醒这个巨大的伏脉——也即是全书的巨大的主题:“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第二十三回初次葬花,第二十七回再番葬花,读《西厢》,说奇誓,“掉到池子里”去“驼碑”,伏下了一笔黛玉日后自沉而死,是“沁芳”的“具体”表象,黛玉其实只是群芳诸艳的—个代表——脂砚批语点明:大观园饯花会是“诸艳归源之引”,亦即此义。

  这还不足为奇,最奇的是:宝玉刚刚送残花于芳溪收拾完毕之后,即被唤去,所因何也?说是东院大老爷(贾赦)不适,要大家过那边问安。这也罢了,更奇的是:宝玉回屋换衣,来替老太太传命吩咐他的是谁?却是鸳鸯!

  就在这同一“机括”上,雪芹的笔让贾赦与鸳鸯如此意外地“联”在了一条“线”上!

  读者熟知,日后贾赦要讨鸳鸯作妾,鸳鸯以出家以死抗争不从,但读者未必知道,原书后文写贾府事败获罪,是由贾赦害死两条人命而引发的,其中一条,即是鸳鸯被害。贾赦早曾声扬:她逃不出我的手心去!借口是鸳鸯与贾琏“有染”,为他借运老太太财物是证据……。(此义请参看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卷尾)。

  两宴大观园吃蟹时,单单写凤姐戏谑鸳鸯,说:“二爷(琏也)看上了你……”,也正此伏线上的一环,可谓妙极神极之笔,却让还没看到后文的人只以为不过“取笑儿”“热闹儿”罢了。

  胡适很早就批评雪芹的书“没有一个PLOT(整体布局),不是一部好小说”云云。后来国外也有学者议论雪芹笔法凌乱无章,常常东一笔西一笔,莫知所归……。这所指何在?我姑且揣其语意,为之寻“例证”吧:如刚写了首次葬花,二次饯花之前,中间却夹上了大段写赵姨与贾环文字。确实,这让那些评家如丈二金身,摸不着头脑!殊不知,这已埋伏下日后赵、环勾结坏人,陷害宝玉(和凤姐)的大事故了。二次葬花后,又忽写贾芸、小红,也让评家纳闷:这都是什么?东一榔头西一锤子的?他们也难懂,雪芹的笔,是在“热闹”“盛景”中紧张而痛苦地给后文铺设一条系统而“有机”的伏脉,宝玉与凤姐家败落难;到神狱庙去探救他们的,正是芸、红夫妇!

  这是杂乱“无章”吗?太“有章”了,只不过雪芹这种章法与结构,向所未有,世人难明,翻以为“乱”而已。

  雪芹是在“谈笑风生”——却眼里流着泪蘸笔为墨。

  所以,愈是特大天才的创造,愈是难为—般世俗人所理解。雪芹原著的悲剧性(并且为人篡乱歪曲),也正在于此。

  ——击腹则首尾俱应。”雪芹的神奇,真做了这种境界,他的貌似“闲文”“戏笔”的每一处点染,都是一条(总)暗线(包括多条分枝线)上的血肉相联、呼吸相通的深层妙谛。

  癸酉六月上浣写讫[---分页---]

红楼脉络见分明

  世上万事皆有其外因的来龙去脉,又皆有其内身的经络脉息。《红楼梦》非但不是“例外”,即在“例内”也属于一个范例的规格品位。

  《红楼梦》的“去脉”比较易晓易讲,比如数不清的“续书”,大家咸悉了。还有“变形续书”“脱化仿造”、“对台唱戏”,都有,但未必人人尽明。一条线是认清主角原是贾宝玉的,于是便有《歧路灯》、《儿女英雄传》,都写一个公子哥儿最后得成“正果”,暗与雪芹对垒,是一类。从《镜花缘》到《海上花列传》,则是认定写一群女流为主题的,有意效颦,并不象前一类包含着要唱“对台戏”的用心和野心。

  例如文康,大不以雪芹为然,处处针锋相对——安老爷对贾政,安公子“龙媒”对宝玉,何玉凤、张金凤这“金玉”二凤,专对钗黛,大丫嬛长姐儿则专对袭人。连薛姨妈都有个“舅太太”来针对。其余可推而悟矣。一句话,自从《红楼》出来,有志于写小说的几乎没有不在此书的影响范围之内的。雪芹的了不起,于此也就不难体认一二了。

  但若说到“来龙”,可就不那么容易讲解了,因为那“线路”复杂得多。粗略而言之,似乎可以分为几层来窥测历史根由——

  中国的小说,与西方的本非一回事,它是“史”的一支,故名“野史”“稗史”“外史”“异史”“外传”……。宋代“说书”,虽分几支派,而“讲史”是主流首席。这讲史,以“三分”尤盛,即后来“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