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留言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e景苑:: >> 中国传统文化 >> 中国文学频道 >> 红楼研究 >> 红学资料 >> 正文

红楼梦辨/上卷

关键字:红楼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29 15:03:57

(一)论续书底不可能


  《红楼梦》是部没有完全的书,所以历来人都喜欢续他。从八十回续下的,以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已有三种:(1)高鹗续的四十回,即通行本之后四十回。(2)二十回的续书,原书已佚,作者姓名亦无考。(3)作者姓名,及回目均无考,从后人底笔记上,知道曾有这么一本底存在。这三个本子,我在下边,都有专篇去考证,批评。至于从高本百二十回续下去的,如《红楼圆梦》,《绮楼重梦》……却一时也列举不尽,而且也没有列举底必要。我在这书中也不愿加以论列,免得浪费笔墨。这类的续书,大约以《红楼复梦》为最早,且附有几条凡例,略有些关系;我在最后有一篇附录论及。还有一类续书是从(3)种,所谓旧时真本续下去的,我却自己没有见过,只听得朋友述说而已。自(2)种续下的书,却自来没听人说及。
  从高鹗以下,百余年来,续《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败的。这必有一个原故,不是偶合的事情。自然,续书人底才情有限,不自量力,妄去狗尾续貂,是件普遍而真确的事实,但除此以外,却还有根本的困难存在,不得全归于“续书人才短”这个假定。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
  我深相信有这一层根本的阻碍,所以我底野心,仅仅以考证、批评、校勘《红楼梦》而止,虽明知八十回是未完的书,高氏所续有些是错了的,但决不希望取高鹗而代之,因为我如有“与君代兴”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辙。我宁可刊行一部《红楼梦辨》,决不敢草一页的“续红楼梦”。
  如读者觉得续书一事,并不至于这样的困难,绝望,疑心我是“张大其词”,那么,我不妨给读者诸君一个机会,去作小规模的试验。如试验成功,便可以推倒我底断案。我们且不论八十回以后,应当怎样地去续;在八十回中即有两节缺文,大可以去研究续补底方法。(1)第十六回秦钟死时,这已在戚本《红楼梦》补足了,我们可以不管。(2)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叫快请,下文便没有了,到第三十六回,又另起一事了,不和这事相干。黛玉既来了,宝玉把她请了进来,两人必有一番说话;但各本这节都缺,明系中有缺文待补。这不过一页的文章,续补当然是极容易的,尽可以去试验一下。如这节尚且不能续得满意,那续书这件事,就简直可以不必妄想了。
  因为前后文都有,所以这一段缺文底大意,并非全不可知的。我愿意把材料供给愿续书的人。上回写宝玉挨打之后,黛玉来看他,只说了两三句话,便被凤姐来岔断,黛玉含意未申,便匆匆去了。后来宝玉送帕子去,黛玉因情不自禁,题了三首诗。本回黛玉看众人进怡红院去,想起自己底畸零而感伤。《红楼梦》写钗黛喜作对文,宝钗看金莺打络子,已有了一段文字;则黛玉之来亦当有一段相当的文字。况且“通灵玉”是极重要的,宝钗底丫头为宝玉打络子,为黛玉所见(依本回看,莺儿正打络,黛玉来了),必不能默然无言的。所以这次宝黛谈话,必然关照到两点:(1)黛玉应有以报宝玉寄帕之情,且应当有深切安慰宝玉之语。(2)黛玉见人打络子,必然动问,必然不免讥讽嫉妒。
  小小的一节文字,大意已可以揣摩而得,我竟一字不能下笔;更不用说八十回后如何续下去了。我底才短,自然是个原因,但决不是惟一的原因。我现在再从理论上,申论续书底困难。先说一般续书底困难,然后再说到续《红楼梦》底困难。
  凡好的文章,都有个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现的个性越是活泼泼地。因为如此,所以文章本难续,好的文章更难续。为什么难续呢?作者有他底个性,续书人也有他底个性,万万不能融洽的。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学底手段,却要勉强去合做一部书,当然是个“四不象”。故就作者论,不但反对任何人来续他底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环境心境改变了,也不能勉强写完未了的文章。这是从事文艺者底应具的诚实。
  至就续者论,他最好的方法,是抛弃这个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将陷于不可解决的困难。文章贵有个性,续他人底文章,却最忌的是有个性。因为如表现了你底个性,便不能算是续作;如一定要续作,当然须要尊重作者底个性,时时去代他立言。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底才性所长,而俯仰随人,不特行文时如囚犯一样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强成文,也只是“尸居余气”罢了。我们看高鹗续的后四十回,面目虽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的事情!我从前有一信给颉刚,有一节可以和这儿所说对看:
  “所以续书没有好的,不是定说续书的人才情必远逊于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强而相从,反致两伤。譬如我做一文没有写完,兄替我写了下去,兄才虽胜于我,奈上下不称何?若兄矜心学做我文,则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此固非必有关于才性之短长。……”(十,六,十八信。)
  而且续《红楼梦》,比续别的书,又有特殊的困难,这更容易失败了。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底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节宝黛对语文字;说的什么事也可以知道。但我们心目中并无他俩底性格存在,所以一笔也写不出。他们俩应当说些什么话,我们连一字也想不起来。文学不是专去叙述事实,所以虽知道了事实,也仍然不中用的。必得充份了解书中人底性格、环境,然后方才可以下笔。但谁能有这种了解呢?自然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作者而已。再严格说,作者也只在一个时候,做书底时候。我们生在百年之后,想做这件事,简直是个傻子。
  高鹗亦是汉军旗人,距雪芹极近,续书之时,尚且闹得人仰马翻,几乎不能下台。我们哪里还有续《红楼梦》底可能?果然有这个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创作一部价值相等的书,岂不痛快些。高鹗他们因为见不到此,所以摔了一交。我并不责备高氏底没有才情,我只怪他为什么要做这样傻的事情。我在下边批评高氏,有些或者是过于严刻的;但读者要知道这是续书应有的失败。不是高氏一个人底失败。我在给颉刚的一信中,曾对于高氏,作较宽厚的批评:
  “但续作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很不敢责备前人。若让我们现在来续《红楼梦》,或远逊于兰墅也说不定。……我们看高氏续书,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细的地方。但是仅仅相符,我们并不能满意。我们所需要的,是活泼泼人格底表现。在这一点上,兰墅可以说是完全失败。”(十,六,三十。)
高鹗底失败,大概是如此,以外都是些小小的错误。我在下文,所以每作严切的指斥,并不是不原谅他,是因为一百二十回本通行太久了,不如此,不能打破这因袭的笼统空气。所攻击的目标,却不在高氏个人。
  这篇短文底目的:一则说明我宁写定这一书而不愿续《红楼梦》底原因;二则为高鹗诸君,作一个总辨解,声明这并非他们个人底过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内);三则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将来人枉费心力。
  二二,六,十七

 

(二)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
  我们要研究《红楼梦》,第一要分别原作与续作;换句话说,就是先要知道《红楼梦》是什么。若没有这分别的眼光,只浑沦吞枣的读了下去,势必被引入迷途,毫无所得。这不但研究《红楼梦》如此,无论研究什么,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选择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没有筑室沙上的危险。否则题目先没有认清,白白费了许多心力,岂不冤枉呢?
  《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读者只一看胡适之先生底《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即我在这卷中,下边还有说及的;现在只辨明“原本回目之数只有八十”这一个判断。
  自从乾隆壬子程伟元刻的高鹗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后,八十回本便极少流传,直到民国初年,有正书局把有戚蓼生底序抄本八十回影印,我们方才知道《红楼梦》有这一种本子。但当时并没发生一点影响,也从没有人怀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书”这一个问题。直到一九二一年四月,胡适之先生发表他底一文,方才惹起注意,而高氏续书这件事实方才确定。
  但胡先生在当时因程伟元底话,并不因此否定后四十回之目底存在。程伟元底《红楼梦》序上说:
  “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
胡先生在《红楼梦考证》初稿里说:(附亚东本《红楼梦》卷首)
  “当日钞本甚多,若各本真无后四十回的目录,程伟元似不能信口胡说。因此,我想当时各钞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目录的。”
但他在原文改定稿中却表示怀疑,略引我底话作说明。可见胡先生也有点不信任程伟元底序文了。(见《胡适文存》卷三)
  我告诉诸君,程伟元所说的全是鬼话,和高鹗一鼻孔里出气,如要作《红楼梦》研究,万万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这样地说,他并不是有所见而云然,实在是想“冒名顶替”,想把后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样地高,想使后人相信四十回确是原作,不是兰墅先生底大笔。这仿佛上海底陆稿荐,一个说“我是真正的”,一个说“我是老的”,一个说“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样的把戏。
  原来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钞本流传。高鹗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处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高本自序)
这所以赐教我们的,明显的有好几点:(1)他没有续书以前,《红楼梦》已盛行二十余年了。(2)流行的钞本极多,极杂,但都是八十回本,没有一部是完全的。(3)这种八十回钞本,高氏曾经见过;很有憾惜书不完全之意。(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见全书,实在是到这时候,他方续好。
  既在高程两人未刊行全书以前,社会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红楼梦》;这当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一点困难。而且后四十回,专说些杀风景的话,前途底运命尤觉危险。因这两重困难,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个谎。于是高氏掩饰续书之事,归之于程伟元;程氏又归之于“破纸堆中”,“鼓担上”。但这样的奇巧事情,总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没有法子,程伟元只得再造一个谣言,说原本原有一百二十回底目录。看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譬?”他底掉谎底心思--为什么掉谎——昭然若揭了!
  而且这个谎,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觉的便使人上当。一则当时钞本既很庞杂没有定本,程伟元底谎话一时不容易对穿。譬如胡先生就疑心当时钞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录的。这正是有人上程氏底当一个例子。二则高作四十回,与目录是一气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决非由补缀凑合而成。如承认了后四十回底目录是原有的;那么,就无形地得默认后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读者这样的一点头,高鹗和程伟元底把戏,就算完全告成。他们所以必先说目录是原有的,正要使我们承认“本文是原作”这句话,正是要掩饰补书底痕迹,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与八十回一起流传。
  果然,这个巧妙的谎,大告成功。读者们轻轻地被瞒过了一百三十年之久,在这一时期中间,续作和原作享受同样的崇仰,有同样广大的流布。高氏真是撒谎的专家,真是附骥尾的幸运儿。他底名姓虽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却得了十倍的声价。我们不得不佩服程高两位底巧于作伪,也不得不怪诧一百三十年读者底没有分析的眼光(例外自然是有的)。
  但到一九二一以后,高鹗便有些倒霉了,他撒的大谎也渐渐为人窥破,立脚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顶替,且每受人严切的指斥。俗语说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为。”天下那里有永不插穿的西洋镜!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底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击;因为回目和本文是相连贯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脚不住。从程高二人底话看,作伪底痕迹虽然可见;但这些总是揣想,不足以服他们底心。我所用的总方法来攻击高氏的,说来也很简单,就是他既说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当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证前后不出于一人之手。我处处去找前后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使补作与原作无可调和,不能两立。我们若承认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时承认后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鹗喜欢和雪芹并家过日子,我们却强迫他们分居,这是所谓对症下药。
  我研究《红楼梦》,最初便怀疑后四十回之目。写信给颉刚说:“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十,四,二十七。)后来颉刚来问我断论底依据,我回他一封信上举了三项,(1)后四十回中写宝玉结局,和回目上所标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叙底话。而《红楼梦》确是一部自传的书。 (2)史湘云底丢却,第三十一回之目没有关照。(3)本文未成,回目先具,不合作文时底程序。(十,五,四。)
  (1)(2)两节所述,现在看来,尚须略加修正,且留在下面说。(3)节的话,引录如下:
  “我们从做文章底经验,也可以断定回目系补作的。因为现在已证明四十回之文非原有的,我们也可以推想得出回目底真假。一篇文字未落笔之先,自然有一个纲要,但这个大抵是不成文的,即使是成文,也是草率的。真正妥当的节目底编制,总在文字写定之后。雪芹既无后四十回之文,决不会先有粲若列眉,对仗工整的后四十回之目。先有确定成文的题目,然后依题做文章,在考场中有之。而在书室中做文底程序,应是:概括草率的纲要--文字--成文固定的节目。若使回目在前,文字在后;简直是自己考试自己,车儿在马前了。我想,有正书局印行的抄本,八十回后无文无目,却是原书底真面目。”
这些话虽不是重要,却也是就情理推测的,可以作主要证据的帮助。现在说到正面的攻击文字。因有许多议论批评的话,将在本卷以下各篇,及中卷内详说。这里只简单地举出证据,使读者一目了然矛盾之所在,而深信回目不是原作所有。这样,已尽本篇应有的职责。至于高作底详细批评,已在下面另有专篇,这里不复说一遍了。
  最显明的矛盾之处,是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其“中乡魁”;贾氏应一败涂地,而目中明写其“延世泽”;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其余可疑之处尚多,现在先把这最明白的三项,列一对照表,以便参阅:

    曹雪芹底话               高鹗所补的回目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一技无成,半生潦倒             宝玉中乡魁      
  自己无才,不得入选,            (第一百十九回)   
  当此蓬牖茅椽,绳床瓦灶,  
  (以上均见第一回)
  贫穷难耐凄凉。               复世职政老沐天恩 
  (第三回,宝玉赞)               (第一百七回) 
  运终数尽,不可挽回。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
  (第五回,宁荣二公语)            (第一百十九回)  
  自杀自灭,一败涂地。   
  (第七十四回探春语)
            
  自从两地生孤木                施毒计金桂自焚身     
  致使芳魂返故乡。              (第一百三回)  
  (第五回香菱册词)   
          
这可以不必再加什么说明,矛盾的状况,已显然呈露。若说四十回之目是原有的,请问上表所列,应作何解释?作者底疏忽决不至此;因这类冲突实在太凶了,决非疏忽所可以推诿的。若果然是由于疏忽,这也未免太疏忽了。且又何以解于《红楼梦》八十回这样的精详细密?我们能相信《红楼梦》作者疏忽到如此程度吗?
  我给颉刚信中所述的第二项,这儿没有列入表中。因为“白首双星”一回,下半部虽没有照应,但只可以证四十回是续书,不足以充份证明回目底非原作。我在那时把“白首双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写宝玉湘云成婚,以金麒麟为伏脉。我实在不甚了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所以在那信上说:
  “这回之目怎样解法?何谓因?何谓伏?何谓双星?在后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点照应没有?”(十,五,四。)
  我那时胸中只有宝湘成婚这一种解释,所以断定后四十回之目既没有照应,便是高鹗补的(如宝湘成婚非见回目不可)。自从发见了后三十回本的《红楼梦》,得了一种新想象新解释,湘云底结局,既不嫁宝玉,也可以照顾到这回底暗示;那么,从这一点论,可谓对于回目无甚关系了(湘云与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见回目的)。既无甚关系,在这节中,当然宜从删削。关于湘云底结局这个问题,下数篇中尚须详说一番。
  在那信上还有一层意思,也在这里被我削去。我从前以为宝玉应终于贫穷,不见有出家之事,所举的证据是:
  (1)雪芹即是宝玉,雪芹无出家之事。
  (2)第一回中有“晨风夕月阶柳庭花”诸话,不是出家人底光景。
  (3)第三回赞宝玉有“贫穷难耐凄凉”之语。若甘心出家,何谓“难耐凄凉”乎?而高作第一百十九回,明有“宝玉却尘缘”之文;故当时以为这也是“回目是续的”一个佳证。后来我被颉刚“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一语劝服,便不以高氏写此点为甚谬。但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却始终以为是要不得。宝玉即使出家,也决不会成仙,这从第一回中语可以看出。这回有补缀底痕迹,却也明显。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高本八十回中,虽没写柳五儿之死,但戚本却明明叙出,她是死了。如依戚本为正,那么,所谓“五儿承错爱”,又是一点大破绽。高本自身虽幸免矛盾,但也许因他要补这一节文字,所以把五儿之死一节原文删了,也说不定的。我在这里,又不免表示一点疑惑。
  我们以外不必再比附什么,即此为止,已足证明“回目是经过续补的”这个断语。而且,回目底续下,定是从八十一回起笔的,不是从八十回,也不是从八十二回。我们且不管以外的证据,如戚蓼生、程伟元、张船山他们底话;只就本书论本书,已足证“原本回目只有八十”这个命题而有余。我对颉刚说:
  “我们很相信雪芹即宝玉,无论宝玉或出家,或穷困潦倒,总没有做举业,登黄甲,这是无可疑的;因为既可以找雪芹实事做傍证,又可以把本书原文做直证。既已绝对否认这个,因之我们也该绝对的否认现存后四十回目是原来的。这不但是‘中乡魁’露了马脚,在紧接原书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续书第一回就说‘奉严词两番入家塾’,这明是高鹗先生底见解来了,所以终之以‘中乡魁’‘延世泽’等等铜臭话头。”(十,六,九)
入家塾即是为中举底张本。中举一事非作者之意,因之入家塾一事亦非作者之意。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见八十一回以后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续的。换句话说,便是原本底回目,只有八十;亦不多一回,多一回已八十一了,亦不少一回,少一回只七十九了。重言以申明之,原本回目,与本文相同,都只有八十之数。程伟元高鹗两人底话,全是故意造谣,来欺罔后人的。
  二二,六,一九

  ①Kolistan按:俞平伯先生在本书中多次提到《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红楼梦辨》出版不久,他就否定了自己的这一观点。1925年 2月他在《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九期上发表了文章《〈红楼梦辨〉的修正》,指出《红楼梦辨》一书首先要修正的是:“《红楼梦》为作者的自叙传这一句话。”和“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他认为:“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传或小史则不可。”
(三)高鹗续书底依据
  我们既已知道现行本底后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鹗一手做的;就可以进一步去考察这四十回底价值。从偏好上,我对于高作是极不满意的,但却也不愿因此过于贬损他底应得的地位。我不满意于高作底地方,在下篇详论。现在先从较好的方面着笔,就是论高氏底审慎,他续书底依据所在。
  在未说以前,我不能不声明一下。我非高鹗,不能知道他当时下笔底光景;换句话说,我所没找着的,不能就武断他没有依据,只可以说我们不知道有什么依据罢了。可找着的依据,自然都在原书八十回内;但因我底疏漏,未必能全举出,读者只可以当作举例看。
  最初,颉刚是极赏识高鹗的。他说:“我觉得高鹗续作《红楼梦》,他对于本文曾经细细地用过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我觉得他实在没有自出主意,说一句题外的话,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工罢了!”(十,五,十七信。)
  他底话虽然有些过誉,但大体上,也是很确的。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仔细,不敢胡来。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们也应当原谅他。况且他能为《红楼梦》保存悲剧的空气,这尤使我们感谢。这点意思,已在《红楼梦底风格》一节文中说及了。
  我们现在从实际上,看他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先举几件,在后四十回的荤荤(两字中车换为牛)大事,试去推究一下。
  (A)宝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第一回)
  (2)甄土隐听了《好了歌》,随着跛足道人飘飘而去。(同上)
  (3)贾雨村游智通寺,门旁有一副对联,下联是“眼前无路想回头”。雨村想道:“……其中想必有个翻过筋斗来的也未可知……”走入看时,只见一个龙钟老僧在那里煮饭。(第二回)
  (4)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第五回)
  (5)“说不得横了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家也要过的;如此一想,却倒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7)宝玉道:“什么大家彼此!他们有大家彼此,我只是‘赤条条无牵挂’的!”言及此句,不觉泪下。他占偈道:“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诗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宝玉道:“你死了,我作和尚。”(第三十回)
  (10)宝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三十一回)
  (11)宝玉默默不对。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第三十六回)
  (B)宝玉中举。
  (1)“嫡孙宝玉一人,聪明灵慧,略可望成。”(第五回)
  (2)众清客相公们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显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这一去可是要蟾宫折桂了。”(同)
按,这是高鹗底误会。第五回所引文下,尚有“吾家数运合终”一语,可见上边所说是反语。第九回清客们底话,随口点染,并无甚深义的。至于黛玉底话,也是讥讽口吻。颉刚说:“其实这一句也不过是黛玉习常的讥讽口吻,作者未必有深意。要是这句作准,那第十八回里,宝钗也对宝玉说:‘亏你今夜不过如此,将来金殿对策,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也可以算宝玉去会试了。”(十,五,十七信。)
  (C)贾氏抄家。 
  (1)“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第一回)
  (2)偶遇荣宁二公之灵,嘱吾云:“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流传,已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这祭祖产业,连官也不入的。”(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第七十四回。这回之目是“抄检大观园。”) 
  (5)“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做什么机密事。”尤氏听了道:“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妈妈道:“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瞒人的事。”(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说甄氏抄家事,贾母甚不自在。(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异兆发悲音”。本文上说:“忽听那边墙下有人长叹之声。大家明明听见,都毛发竦然……恍惚闻得祠堂内隔(换为木旁)扇开阖之声,只觉得阴气森森,比先更觉凄惨起来。”
高鹗补抄家一节文字,本此。他写宁府全抄了,也本此。《红楼梦》写宁国府底腐败,极有微词,将来自应当有一种恶结果。且“树倒猢狲散”“有罪家产入官”说在秦氏口中。甄家被抄事,又从尤氏一方面听来。异兆发悲音,又专被贾珍他们听见。再证以第五回,“造衅开端实在宁”等处,可见将来被祸,宁府尤烈。高氏写此等处非无根据,但到末尾数回,自己完全推翻了上边所说的,实在是他底大错。
  (D)贾氏复兴。
  (1)“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第一回)
  (2)秦氏冷笑道:“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第十三回)
我所找着的,可以替他作辩护,只有这两条。而其实都靠不住。(1)或指二人一事而言,未必是说贾氏复兴,我疑心是指李纨贾兰底事情。(2)秦氏所说,正是反话,所以在下边紧接一句,“岂人力所能常保的?”她又说:“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可见她无非警告凤姐,处处预作衰落时底打算,不致将来一败而不可收拾,并非作什么预言家。后来因凤姐毫不介意,且更威福自恣,以致一败涂地,应了荣宁两公底“运终数尽”的话。高鹗把这个看得太拘泥了,不恤忽略书中以外的许多暗示,这一点上,我不愿意为他辩护;他为什么要如此续?在下篇再论。
  (E)黛玉早死。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说:“……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泪的,泪已尽。”(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践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说死!我这会就死!……正是了;要是这样闹,不如死了乾净!“死活凭我去罢了!”(第二十回)
  (5)黛玉续偈说:“无立足境,方是乾净!”(第二十二回)
  (6)葬花诗上说:“红消香断有谁怜?……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倾!……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扌不)净土掩风流。……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第二十七回)
  (7)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第二十八回)
  (8)“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我虽为你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9)“那黛玉还要往下写时,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只见腮上通红,真合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深。”(第三十四回)
  (10)黛玉近日又复嗽起来,觉得比往常又重。宝钗来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强求的。今年比往年反觉又重些似的!”说话之间,已咳嗽了两三次。(第四十五回)
  (11)黛玉抽着的诗签,是一枝芙蓉花,题着“风露清愁”,有一句诗,道是:“莫怨东风当自嗟。”(第六十三回)
  (12)黛玉做的柳絮词,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第七十回)
  (13)黛玉和湘云联句有“冷月葬诗魂”之句。湘云道:“只是太颓丧了些。你现病着,不该作此凄清奇谲之语。”(第七十六回)
  (14)妙玉笑道:“有几句虽好,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于人之气数而有……”(同)
  (15)黛玉叹道:“我睡不着,也并非一日了!大约一年之中,通共也只好睡十夜满足的!”湘云道:“你这病就怪不得了!”(同)
  (16)宝黛推敲《晴雯诔》中底字句。宝玉说:“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陡然变色。虽有无限狐疑,外面却不肯露出。(第七十九回)
这不过随便翻检着,可举的已有十六条之多。如仔细寻去,八十回中暗示黛玉之死,恐怕还多着呢。高鹗补书,以事迹论,自然不算错;只是文章不见高明,这也容我在下篇批评。
  (F)宝钗与宝玉成婚。
  (1)《红楼梦曲》-“都道是金玉良缘,……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底回目,是“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3)同回宝玉到宝钗处,宝钗看他底那块玉,口里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莺儿嘻嘻的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拿宝钗底项圈看,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与我的是一对儿!”
  (4)“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第二十二回)
  (5)宫中所赐端午节物,独宝钗和宝玉一样。
  (6)宝玉听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觉心里疑猜。
  (7)宝钗因有“金锁是和尚给的,等日后拣有玉的才可配”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8)宝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宝钗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以上四条,均见第二十八回)。
  (9)薛蟠说:“从前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配。”(第三十四回)
  (10)贾母道:“提起姊妹们,……都不如宝丫头。”(第三十五回)
  (11)宝玉笑道:“……明儿不知那一个有福的消受你们主儿两个呢!”见莺儿娇腔宛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宝钗来!(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事迹是宝玉睡了,宝钗代袭人绣他兜肚上底鸳鸯。宝玉在梦里喊骂,“什么金玉姻缘!”
  (13)王夫人托宝钗照应家务说:“好孩子,你还是个妥当人,……你替我辛苦两天,照看照看。”(第五十五回)
  (14)宝钗做的柳絮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第七十回)
以外提金玉之处尚多,零零散散,一时也举不尽。虽然宝钗宝玉成婚,另有多少困难,不易解决,但我们看了这些证据,就不得不承认作者或有使钗玉团圆这个意思。若我们要做翻案文字,就先得要把这些暗示另换一个解释,而且是很自然、清楚、不牵强的解释。这当然是极不容易的事。某补本底作者使宝钗早卒,不知是怎样写法的?悬揣起来要处处为作者圆谎,恐怕不很可能。高鹗在这一点上,我也不敢轻菲薄他。
  (G)宝钗守寡--宝玉弃她而出家。
  (1)薛姨妈道:“姨妈不知宝丫头古怪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第七回)
  (2)宝钗念支《寄生草》与宝玉听,内有“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之语。后来宝玉就因此“悟禅机”。(第二十二回)
  (3)宝钗底灯谜是:“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同回,戚本不作此)。
  (4)贾政忖道:“……看来皆非福寿之辈”。(同回)
  (5)宝钗听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宝钗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
  (6)宝钗房中,布置得十分朴素。贾母说:“使不得。……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第四十回)
高鹗补宝玉娶宝钗后做和尚这段文字,正本此。
  (H)黛死钗嫁在同时。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第一回,《好了歌》注)
我以前不懂高氏为什么定要把事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定要说,“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娶宝钗这个时辰”?(第九十八回)现在才恍然了。这两句话,是否应作这般解释,这是另一问题了。
  (I)元春早卒。
  (1)元春底册词说:“二十年来辨是非,……虎免相逢大梦归。”
  (2)《红楼梦曲·恨无常》折中说:“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均见第五回)
  (3)凤姐梦可卿同他说:“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要知道也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第十三回)
  (4)元妃底灯迷是:“……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第二十二回)
  高鹗补元春事完全根据在此。所以写贾母梦见元春,她还劝贾母,“荣华易尽,须要退步抽身。”(第八十六回)高氏又明叙元春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已交卯年寅月,这明是比附“虎兔相逢”了。(第九十五回)
  (J)探春远嫁。
  (1)她底册子,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诗云:“……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2)《红楼梦曲·分骨肉》折云:“一番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3)她底灯谜是风筝,词曰:“……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 别离。”(第二十二回)
  (4)她做的柳絮词,是半首《南柯子》,是:“……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第七十回)
这很明显,高氏写探春嫁在海疆,系从册子上看来的。(第一百十六回,宝玉重见册子,影影有一个放风筝的人儿。)但在第一百十九回上,写她归宁一次,实在是“画蛇添足”,大可不必。总之,高氏不善写述悲哀这个毛病,到处都流露着。①
  (K)迎春被糟蹋死。
  (1)册子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有欲啖之意。词曰:“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第五团)
  (2)曲子里也说:“……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同)
  (3)第八十回写迎春归宁,在王夫人房中哭诉二节文字。
  以高氏在第一百九回上写迎春说:“可怜我只是没有再来的时候了!”又明叙结婚年余,被孙家折磨,以致身亡。这儿所谓年余,正与册子曲子上底一载相映射。
  (L)惜春为尼。
  (1)册子中“一所大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2)曲子中《虚花悟》折,“将那三春看破,……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均见第五回) 
  (3)周瑞家的到惜春处。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第七回)
  (4)尤氏笑道:“这会子又做大和尚,又讲起参悟来了。”“可知你真是心冷嘴冷的人。”惜春道:“怎么我不冷……”(第七十四回)
  (5)探春道:“这是他向来的脾气,孤介太过,我们再扭不过他的。”(第七十五回)
以外如有正本上惜春一迷,当然不得为高氏所依据。高氏写宝玉重游太虚境以后,惜春为尼之时,宝玉重述册子语一次,尤为这是他补书底依据底明证。(第一百十八回)后来惜春住在栊翠庵,大约是应合那册子上底大庙了 。(第一百二十回)但栊翠不过是点缀园林的一个尼庵,似乎不可以说是大庙,高氏在这一点上,也远不如后三十回的作者,写得这般痛快。
  (M)湘云守寡。
  (1)册子上画着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其词曰:“……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2)曲子《乐中悲》折,“……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均见第五回)
高氏对于这两条不但误解了,且所补湘云传,亦草率之至。他只作“姑爷很好,为人又和平”等语(第一百六回),来敷衍曲子上底“厮配得才貌仙郎”。又说她丈夫成了痨病(第一百九回),后来死了,湘云立志守寡(第一百十八回),就算应合“云散水涸”了。至于金麒麟这一段公案,几乎一字不提。即在第八十三回,周瑞家的和凤姐,谈了半天金麒麟,也并无关于湘云底姻缘。所以高氏写湘云,几乎是无所依据。
  (N)妙玉被污。
  (1)册子上画着一块美玉,范在污泥之中。词曰:“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2)曲子中《世难容》折,“……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白璧无暇遭泥陷……”(均见第五回)
高鹗在第一百十二回,写妙玉被人轻薄,本此。但他只写她不知所终,虽在第一百十七回,隐隐约约地说她被杀,也只是“梦话”罢了。他又何尝能充份描写出所谓“风尘肮脏违心愿”呢?凡看到这些地方,我总觉得后四十回只是一本账簿。即使处处有依据,也至多不过是本很精细的账簿而已。
  (O)凤姐之死。
  (1)她底册词说:“……哭向金陵事更哀!”
  (2)曲子上说:“……反算了卿卿性命……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均第五回) 
  (3)八十回内写她贪财放债,逼害人命,有好几处。(如第十五回,第十六回,第六十九回,第七十二回等等。)
高鹗因此写凤姐家私,以重利盘剥故被抄;(第一百五,一百六回)又写贾琏后来和她感情淡薄。第一百六回,贾琏啐道:“……我还管他么。”第一百十三回,“看着贾琏并不似先前的恩爱,……竟象不与他相干的。”在她临死的时候又写:“琏二奶奶说些胡话,要船要轿的,说‘到金陵归入册子去’。”袭人又和宝玉明提册子,可见是受“哭向金陵事更哀”这句话底暗示。(所引见一百十四回)高氏如此写“返金陵”自然是胡闹;况且册子上还有一句,“一从二令三人木”,他又如何交代?
  (P)巧姐寄养于刘氏。
  (1)她底册子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曰:“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2)曲子《留余庆》折云:“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积得阴功。……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均第五回)
  (3)刘老老命她底名为巧姐儿,又说,“……或有一时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第四十二回)
后四十回,巧姐底结局,全本此。因画上有荒村野店,美人纺绩,所以后来嫁给一庄家人,姓周的。(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因为有“家亡莫论亲”,及“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所以写巧姐将为王仁(狠舅)、贾环、贾芸(奸兄)等所盗卖,而他们所以要如此办,因为外藩肯花银子。(第一百十八,第一百十九回)因为明叙“济刘氏”,“积阴功”,“留余庆”,“巧得遇恩人”,“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等语,所以巧姐被刘氏救去,依然父女团圆,夫妻偕老。(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高氏补巧姐传,可谓一句题外的话也没有说,只是文笔拙劣,叙述可笑罢了。
  (Q)李纨因贾兰而贵。
  (1)贾兰年方五岁,已入学攻书。李氏惟知侍亲教子。(第四回)
  (2)册子上画一盆茂兰,旁有凤冠霞帔的美人,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3)曲子《晚韶华》折云:“……只这戴珠冠,披凤袄,……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均第五回)
  (4)贾兰做了一首诗,呈与贾政看。贾政看了,喜不自胜。(第七十五回)
  (5)众幕宾见了贾兰做的《(女危)(女画)词》,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学渊源,真不诬矣!”贾政笑道:“稚子口角,也还难为他。”(第七十八回)
以外恐怕提到贾兰聪慧好学的地方还有,只在一时不能遍举了。高氏写贾兰中了一百三十名举人,又说,“兰桂齐芳家道复初”,都是从这些看来的。(第一百九回,第一百二十回)更清楚的是,宝玉临走时,对李纨说:“日后兰哥还有大出息,大嫂子还要戴‘凤冠霞帔’呢。”(第一百十九回)这明是故意作册子底照应。
  (R)秦氏缢死。
  (1)册子上画着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第五回)
  (2)秦氏死了,合家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第十三回,《金玉缘》本如此。亚东有正两本均作伤心,非。有正本更以纳闷为纳叹,更谬。)
秦氏死在第十三回中,似乎无关涉高氏,但他因为前八十回将真事写得太晦了,所以愿意重新提一提,使读者可以了然。第一百十一回上说鸳鸯上吊,只见灯光惨淡,隐隐有个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样子;后来细细一想,方知道是东府里的小蓉大奶奶。鸳鸯想道:“……他怎么又上吊呢?”后来她解下一条汗巾,按着秦氏方才立的地方拴上。她死了以后,只见秦氏隐隐在前。高鹗如此写法,可见他也相信秦氏是缢死的。但如此写出,未免有些活见鬼,不成文理。秦氏之引诱鸳鸯,仿佛如世俗所传的缢鬼要找替身。这实在大类三家村里老婆子底口吻,是《红楼梦》底大侮辱。至于原书叙秦氏缢死,怎样地写法?为什么要这样地写?这都在另一篇上详论。
  (S)袭人嫁蒋玉函。
  (1)册词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
  (2)袭人说:“去定了。”宝玉听了,自思道:“谁知这样一个人,这样薄情无义呢!”(第十九回)
  (3)蒋玉函唱的曲子,有“配凤鸾”、“入鸳帏”等语;说的酒令,有“并头双蕊”、“夫唱妇随”等语;说的酒底,是“花气袭人知昼暖”,(袭人以此命名,见第三回)后来又被薛蟠明白叫破。(第二十八回)
  (4)宝玉与蒋玉函换汗巾,而宝玉底松花汗巾原是袭人底。后来宝玉又把琪官赠的大红汗巾,结在袭人腰间。(第二十八回)。
  (5)晴雯被逐,宝玉大不满意袭人,所以他说:“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袭人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她之意,竟不好再劝了。(第七十七回)
  (6)《芙蓉女儿诔》中有:“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薋葹妒其臭,茝兰竞被芟锄,……偶遭蛊虿之谗,……诼谣(讠奚)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窗户。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毁诐奴之口,讨岂从宽!……”(第七十八回)
从这几点看,高鹗写袭人薄幸,自然不算错。以我看来,他补的书,写袭人一节文字,还是最可使人满意的。即如他写宝玉走后,袭人方嫁,也非了无依据的。蒋玉函说的酒令是,“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第二十八回)当然不能和袭人无关。(因通首皆似暗射袭人终身)。高氏在第一百二十回,明点“好一个柔顺的孩子”,正是照应册子所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惟他以袭人不能守节,所以贬在又副册中,实在离奇得很。册子中分“正”、“副”、“又副”,何尝含有褒贬的意义?高氏在这一点上,却真是“向壁虚造”了。
  (T)鸳鸯殉主。
  (1)鸳鸯冷笑道:“……不然,还有一死!……”
  (2)“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均第四十六回)
高氏补此节,大约从这些地方看出作者底意思。但鸳鸯说的话,都是“死”与“做姑子”双提;何以高氏定说她是殉主?想是因这般写法,文笔可以乾净些,也未可知。再不然就是大观园中人做姑子的太多了(如芳官、四儿、惜春、紫鹃等),不得不换一番笔墨,去写鸳鸯。 
   以外大观园诸婢底结局,也多少和前八十回有些照应。如平儿扶正,(第一百十九回)则本于平日贾琏和她底恩爱,及平儿厚待尤二姐。(第二十一回、第四十四回,第六十九回)补五儿一段文字,则因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应有照应。(第一百九回)写莺儿后来服侍宝玉,(第一百十八回)则本于第三十五回。只有小红和贾芸─段公案却未了结。麝月抽着了荼蘼签,也未见有结局。但这些都是微细琐碎之处,亦不足深论。
  后四十回中还有许多大事,也可以约略考见其线索。
  (一)薛文起复惹放流刑。(第八十五回)
  (1)薛蟠打死了冯渊,避祸入京,住在贾宅梨香院,被贾氏子弟引诱得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第四回)
  (2)第四十八回之目是,“滥情人情误思游艺”。似乎下边还有文章,不见得就此太平无事。
  (二)宴海棠贾母赏花妖。(第九十四回)
  (1)宝玉道:“……今年春天已有兆头的。这阶上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道有坏事!……所以这海棠,亦是应着人生的!”(第七十七回)
  (三)证同类宝玉失相知。(第一百十五回)
  (1)贾雨村说甄宝玉底性情,完全与宝玉相同。(第二回)
  (2)宝玉入梦;见甄宝玉和自己一样。(第五十六回)
甄宝玉自然是宝玉底影子,并非实有其人;但何必设这样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呢?这不但我们不解,即从前人也以为不可解(如江顺怡君)。高氏想也觉得这样写法,太没有道理,所以极力写甄宝玉是个世俗中人,使与宝玉作对文。但他虽然作了翻案文字,也依然毫无道理,不脱前人底窠臼。
  (四)“得通灵幻境悟仙缘”。(第一百十六回)
  (1)甄士隐梦到太虚幻境。(第一回)
  (2)贾宝玉梦到太虚幻境。(第五回)
但他何以要使宝玉去重游幻境呢?这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看破红尘,飘然远去。所以他说:“两番阅册,原始要终之道。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第一百二十回)但其实这样写法,是可以不必的。
还有两件大事,似有线索,又似乎没有,我也不敢断定,在这里略说一说。(1)第一百三回,夏金桂自己服毒。(2)第一百十二回,赵姨娘赴冥司受报应。这两事似乎从同一的依据来的,就是在第五回,所谓“冤冤相报岂非轻”。而赵姨底死,写这层意思,尤为明显,故回目上有“死(佳谁)仇”之语。但依我底眼光看,《红楼梦曲》中所谓“冤冤相报”,是专指秦氏与宁府之事,似不与金桂赵姨二人相干。但高氏补这两回书,是否以此为依据,原不可知。他或者是以意为之的,或者是另有所依据而我们不知道。这两种情况都可以讲得通,所以现在也不深加批评了。
  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底依据所在,已大约写出;虽不见详备,也大致差不多了。我们离高鹗一百多年,要想法搜寻他作文时的字簏中物,当然是劳而无功。但我以为如此一考,更可以使读者恍然于后四十回之出于补缀,不是雪芹底原本。这就是这篇文字所以要作底意义。
  但是,高氏补书,除有依据之外,还有一种情形要加注意的,就是文情底转折。往往有许多地方,虽并无所依据,而在行文方面,却不得不如此写,否则便连串不下。所以我们读高氏续作,虽然在有些地方是出于他杜撰的,只要合于文情,也就不可轻易菲薄他。我们要知道,有依据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没有依据也未必定是不好。高鹗续书是否有合于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续书底好歹又是一件事,决不能混为一谈。所以虽承认了高氏底审慎,处处有所依据,但我们依然可以批评这书底没有价值。在另一方面想,我们说高作完全出杜撰,一点不尊重作者底意旨,却也可以推重这书有独立的声价。只是就续《红楼梦》说,两个条件不能不双方并顾;一方固然要有所依据,那一方又要文情优美。因为如没有依据,便不成为“《红楼梦》底续作”;如文字不佳,那又不成为好书了。所以我们所要求于续书人的,──高鹗在内──是一部很好的《红楼梦》底续书。
  高氏自然到处都不能使我们惬意。但他底杜撰之处实在不很多。有许多地方,虽然说是杜撰,但却另有苦衷,不得不作如此写的。续书中最奇特的一段文字是宝玉失通灵,及后来和尚送玉。(第九十回,第一百十六回)既是要他失玉,又何必复得?况且,玉底来去,了无踪迹,实在奇怪。说得好听些,是太神秘了;不好听呢,便是情理荒谬。且不但这一段而已,即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以我们眼光看来,何必写得贾氏一家如此阴险?况且,所谓“奇谋”,实际上连一个大子也不值,岂不可笑?这些地方,我们自然不能佩服。
  但如仔细想一想,便可以知道高氏作文底因由,不得因为没有依据,便一棒打杀。失通灵,得通灵底必要,高氏自己曾经说明,不劳我们底悬揣。我们看:
“此玉早已离世:一为避祸,二为撮合。从此夙缘一了,形质归一。……”(第一百二十回)
所谓避祸,当然是指查抄;但查抄未必有碍于宝玉(即贾琏也始终无恙),何必避呢?这实在不甚可解。至于所谓“撮合”的是什么,却极易明了,即所谓金玉之缘。我们试想,如黛玉竟死,宝玉应作何光景?是否能平安地娶了宝钗?这个答案,也不必自己瞎猜;只看紫鹃诓宝玉,黛玉要回家去,宝玉是什么光景的?(第五十七回)以外宝玉和黛玉誓同生死的话,在八十回中屡见。宝玉曾告诉紫鹃一句打趸的话,我的不妨征引─下:
  “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第五十七回)
我们既不能承认,宝玉是薄情、打谎语的人,那么,怎样能使金玉团圆?宝玉对于宝钗原非毫无情愫,但黛玉一死,宝玉决不能再平安度日,如何再能结合数年的夫妇?这个实际上的困难,在行文时候,必然要碰到的。既然碰到了,就不能不想个解决的方法。高氏想的方法,便是失玉。
  “失玉”是不是好的方法,是另一件事。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是方法之一。而且,想用这个方法的人,也不止高氏一人。在三十回本的佚本里,我曾考出有“甄宝玉送玉”这一回事。看事情底空气,大约和高作是差不多的。既然“玉”烦人送,当然是丢了;不然,玉在身边,何劳甄宝玉先生来送呢?至于那本上写玉是怎样遗失的?我们不知道。象高本写失玉,却实在是个奇谈。
  高氏所以写失玉,因为不如此金玉不能团圆;所以写送玉,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出家。“宝玉出家”和“宝钗出闺”,这是续作里底两件大事;而以失玉送玉为关键。不明白这个缘故,轻易来批评高氏补书底不小心,这实在不能使他心服的。
  至于我所以不满意于他的,却并不在为什么要如此,只在怎样地这个问题上面。第九十四回写失玉这个光景,实在人情之外,且亦在文情之外。真成所谓“来无迹,去无踪”了。(第九十五回,抄玉扶乩语)。高氏是平淡无奇这样一个人,却喜欢弄笔头,做那些离奇光怪的文字;于是无往而不失败。八十回内写甄士隐、贾宝玉游“幻境”,已觉东方的浪漫色彩太浓厚了;但总还“不远情理”。至于高氏写通灵玉无端而去,无端而来,那竟很像圣灵显示的奇迹,与全书描写人情的风格,(木内)凿不相合。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高氏底失败。我也明知道,要把“失玉”“送玉”写得十分的入情入理,是很困难的;但我始终不敢轻易赞成高鹗底补笔。我以为高氏如以续书为甚难,则大可以搁笔,不必拿狗尾来续貂;如以为尚不甚难,则应当勉为其难,不应逃于神怪。
   即宝钗嫁时,凤姐设奇谋,也无非是要度过这个困难,使他俩得以成婚,一方又可以速黛玉之死,使文字格外紧凑些。以外并无别的深意可说,在八十回中,也并没有什么依据可寻。总之,高鹗补这几回,要如此写法,完全为结束宝黛两人底公案,使不妨碍金玉姻缘,我们可以原谅他。但他底大病,并不在凭空结撰,却在文笔拙劣,情事荒唐这两点上。这个毛病,在四十回中几乎处处流露,也不仅仅在这两三回内。即完全有依据的,也依然不能藏拙啊。
  但是高氏无缘无故的杜撰文字,在四十回内却也未始没有,这我们更不能为他强辨。即如宝玉中举,虽我替他勉强找了几条根据,其实依然薄弱得很,高氏岂能借这个来遮羞?我们试看关于宝玉中举的文字有多少回:
  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第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一共书只四十回,说宝玉做举业的,倒占了二十分之三。这真是不知其命意所在?如稍为看仔细一点,宝玉实无中举底必要;即使高氏要写他高魁乡榜,也不必写得如此累赘。高氏此等地方,可谓愚极且迂极了。
  还有一节,也是无缘无故的文字。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写黛玉忽然快死了,忽然又好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呢?“失玉送玉”还有可说的,至于这两回中写黛玉,简直令人莫名其妙。上一回生病,下一回大好了;非但八十回中万没有这类荒唐的暗示,且文情文局,又如何可通?说要借此催定金玉姻缘,也大可不必。什么事情不可以引起钗玉姻事,定要把黛玉耍得忽好忽歹?况且到第九十四回,黛玉已完全无病,尤其不合情理。黛玉底病,应写得渐转渐深,怎么能忽来忽去呢?在这一点上,高氏非但卤莽,而且愚拙。
  大观园诸人底结局,高氏大都依据八十回中底话补出。只有香菱传补得最谬,且完全与作者底意思相反。胡适之先生曾据第五回册子原文,来驳高氏底不合,我极为同意。(胡说见《胡适文存·红楼梦考证》)。高氏这一点看不清楚,最不可解;因为第五回、第八十回暗示香菱被金桂磨折死,不为不明显,以高鹗底小心审慎,何致于盲目不知,铸了大错。②这竟使我诧异极了。
  我这节文字底目的,原要考定高鹗续书底依据,并不是要指斥他底过失。只因四十回中也有许多无根之谈──即是没有依据的──也得顺笔叙出,所以不免说了些题外的话。其实,关于高作优劣底批评,应当留作下一篇讲,不是本篇底责任。本篇底大意,只是要证实颉刚这句话:“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
  二二,五,十五

  ①高鹗写探春嫁后颇得意,其依据在第六十三回,探春抽的诗签,注云:“必得贵婿”。故此节补文却不甚错。惟写她嫁后归宁,则无据。
  ②高氏写香菱不死,后来扶正,这个大错误,现在看来也是由于误解第六十三回,香菱抽着的诗签,是“连理枝头花正开”。我们应当注意这“正”字底意义,明言此正是她底团圆时节;反言之,则连理花不久便将凋谢的。高鹗因不解此意,故下文弄错了。
  二二年八月,在波定谟记。

(四)后四十回底批评


  高鹗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在上篇已约略叙明了,现在只去评判续作四十回底优劣。我在上篇已说过,文章底好坏,本身上的,并不以有依据或者没有依据为标准。所以上篇所叙高氏依据什么补什么,至多只可以称赞他下笔时如何审慎,对于作者如何尊重,却并不能因此颂扬四十回有文学底声价。本篇底目的,是专要评判后四十回本身上的优劣,而不管他是有依据与否。本来这是明白的两件事,万不能混为一谈。
  但我为什么不惮烦劳,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呢?这因为自从百二十回本通行以来,读者们心目中总觉得这是一部整书,仿佛出于一人之手。即使现在我们已考定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也不容易打破读者思想上底习惯。我写这节文字,想努力去显明高作底真相,使读者恍然于这决是另一人底笔墨了。在批评底时候,如高作是单行的,本没有一定拿原作来比较的必要;只因高作一向和原本混合,所以有些地方,不能不两两参照,使大家了解优劣所在,也就是同异所在。试想一部书如何会首尾有异同呢?读者们于是被迫着去承认确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这就是我写这节文字底目的了。
  而且,批评原是主观性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两三个人底意见尚且不会相同,更不要说更多的人。因为这个困难,有许多地方不能不以原书为凭借;好在高氏底著作,他自己既合之于《红楼梦》中,我们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也可以勉强算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我想,以前评《红楼梦》的人,不知凡几,所以没有什么成绩可言,正因为他们底说话全是任意的,无标准的,是些循环反复的游谈。
  我在未说正文以前,先提出我底标准是什么。高作四十回书既是一种小说,就得受两种拘束:(1)所叙述的,有情理吗?(2)所叙述的,能深切的感动我们吗?如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这当然,批评的断语也在否定这一方面了。本来这两标准,只是两层,不是两个;世上原少有非情理的事,却会感人很深的。在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续《红楼梦》而作的,并非独立的小说,所以又得另受一种拘束,就是“和八十回底风格相类似吗?所叙述的前后相应合吗?”这个标准,虽是辅助的,没有上说的这般重要,却也可以帮助我们去评判,使我们底断语,更有力量。因为前八十回,大体上实在是很合情理,很能感人的;所以这两类标准,在实用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界照。
  我们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应该扫尽一切的成见;然后去下笔。前人底评语,至多只可作为参考之用。现在最通行的评是王雪香底,既附刻在通行本子上,又有单行本。因王氏毫无高鹗续书这个观念,所以对于后由十回,也和前八十回有同样的颂赞,且说得异常可笑,即偶然有可取之处,也极微细,不足深数。
  我们试看,后回十回中较有精采,可以仿佛原作的,是哪几节文字?依我底眼光是:
  第八十一回,四美钓鱼一节。
  第八十七回,双玉听琴一节。
  第八十九回,宝玉作词祭睛雯,及见黛玉一节。
  第九十,九十一回,宝蟾送酒一节。
  第一百九回,五儿承错爱一节。
  第一百十三回,宝玉和紫鹃谈话一节。
以外较没有毛病的,如妙玉被劫,(第一百十二回)袭人改嫁(第一百二十回)这几节文字,但也草率得很,比第七十七回,写晴雯之死,相差已甚多。至于上边所列举的那几节,虽风格情事,尚可仿佛原作;但除宝蟾送酒一节以外都是从模仿来的。前八十回只写盛时,直到七十回后方才露些衰败之兆,但终究也说得不甚明白。所以高氏可以模仿的极少,因为无从去摹仿,于是做得乱七八糟了。我们把所举的几条较有精采的一看,就知道是全以八十回做张本,并非高氏自己一个人底手笔。所以能较好,正因为这些事情较近于原作所曾经说过的,故较有把握。我们归纳起来说一句话,就是:
  “凡高作较有精彩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物作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都没有精采。”
  这第二句断语,尚须在下边陆续证明。这第一句话,依我底判断看,的确是如此的,不知读者觉得怎么样?王雪香在评语里,几乎说得后四十回,没有一回不是神妙难言的。这种嗜好,真是“味在酸咸之外”了。
  我现在更要进一步去指斥高作底弊病。如一回一节的分论,则未免太嫌麻烦,且亦无甚关系。我先把四十回内最大的毛病,直说一下,听候读者底公决。
  (1)宝玉修举业,中第七名举人。(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八十八,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
高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六回书,去叙述这件事,却铸了一个大错。何以呢?(1)宝玉向来骂这些谈经济文章的人是“禄蠹”,怎么会自己学着去做禄蠹?又怎么能以极短之时期,成就举业,高魁乡榜?说他是奇才,决奇不至此。这是太不合情理了,谬一。(2)宝玉高发了,使我们觉得他终于做了举人老爷。有这样一个肠肥腹满的书中主人翁,有何风趣?这是使人不能感动,谬二。(3)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怎么会平白地中了举人呢?难道曹雪芹也和那些滥俗的小说家一般见识,因自己底落魄,写书中人大阔特阔,以作解嘲吗?既决不是的!那么,高氏补这件事,大违反作者底原意,不得为《红楼梦》底续书,谬三。
  在我底三标准下,这件事没有一点可以容合的;所以我断定这是高鹗底不知妄作,不应当和《红楼梦》八十回相混合。王雪香是盲目赞成高作的,但他也说:“宝玉诗词联对灯谜俱已做过,惟八股未曾讲究……”(第八十四回,评)王氏因为不知后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笔,所以不敢非议,但他也似乎有些觉得,宝玉做八股,实在是破天荒的奇事。他还有一节奇妙的话:“宝玉厌薄八股,却有意思博取功名,不得不借作梯阶。”(第八十二回,评)这真是对于宝玉大施侮辱。他何以知道他想博得功名?且既肯博取功名,何以厌薄八股?这些都是万讲不通的。王氏因努力为高鹗作辩护士,所以说了这类“大可怪笑”的奇谈。
  但高鹗为什么做这件蠢事呢?这实在因他底性格与曹氏不同,决不能勉强的。看高氏自己说:“又复稍示神灵,高魁贵子,方显得此玉是天奇地灵锻炼之宝,非凡间可比。”(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语)这真是很老实的供招。高鹗总觉得玉既名通灵,决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间最重要的便是“高魁乡榜”。若不然,岂不是孤负了这块通灵玉?他仿佛说,如宝玉连个举人也中不上,还有什么可宝的在呢?这并不是我故意挖苦高氏,他的确以为如此的:“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第一百十九回,宝玉语)他明明说道,只要中一个举人,一辈子的事就完了。这是什么话!他把这样的胸襟,来续《红楼梦》,来写贾宝玉,安得不糟!又岂有不糟之理!雪芹是个奇人,高鹗是个俗人,他俩永不会相了解的,偏偏要去合做一书,这如何使得呢?我最不懂,高氏补书离雪芹之死,只有二十七年,何以一点不知道《红楼梦》是一部作者自传,且一点不知道曹雪芹底身世。想是因雪芹潦倒了一世,为举人老爷所不屑注意的也未可知。但既是如此,他又为什么很小心地去续《红楼梦》?
  (2)宝玉仙去,封文妙真人。(第一百二十回)
高氏写宝玉出家以后只有一段。“贾政……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了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却是宝玉。……只见船头来了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飘然登岸而去。”后来贾政来追赶他们,只听他们作歌而去,倏然不见,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旷野了。贾政还朝陛见,奏对宝玉之事,皇上赏了个文妙真人的号。(第一百二十回)
  这类写法,实不在情理之中。作者写甄士隐虽随双真而去,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却还没有这么样的神秘。被他这样一写,宝玉简直是肉身成圣的了,岂不是奇谈?况且第一百十九回,虚写宝玉丢了,已很圆满;何必再画蛇添足,写得如此奇奇怪怪?高鹗所以要如此写,想是要带顾一僧一道,与第一回、第二十五回相呼应。但呼应之法亦甚多,何必定作此呆笨之笔?所以依事实论,是不近情理;依风裁论,是画蛇添足。至于写受封真人之号,依然又是一种名利思想底表现。高鹗一方面羡慕白日飞升,一方面又羡慕金章紫绶:这真是中国人底代表心理了。王雪香批评这一节文字,恭维他是“良工心苦”,想也是和高鹗有同样的羡慕的。
  (3)贾政袭荣府世职,后来孙辈兰桂齐芳。贾珍仍袭宁府三等世职。所抄的家产全发还。贾赦亦遇赦而归。(第一百七,一百十九,一百二十回)这也是高氏利禄熏心底表示。贾赦贾珍无恶不作,岂能仍旧安富尊荣?贾氏自盛而衰,何得家产无恙?这是违反第一个标准了。以文情论,《风月宝鉴》宜看反面,(第十二回,《红楼梦》亦名《风月宝鉴》)应当曲终奏雅,使人猛省作回头想,怎么能写富贵荣华绵绵不绝?这是不合第二标准。以原书底意旨论,宝玉终于贫穷,(第一、第五回)贾氏运终数尽,梦醒南柯,(第五、第二十九回)自杀自灭,一败涂地,(第七十四回)怎么能“沐天恩”“延世泽”呢?这不合第三个标准了。只有贾兰一支后来得享富贵,尚合作者之意;以外这些,无非是向壁虚造之谈。王雪香对于这点,似不甚满意,所以说:“甄士隐说‘福善祸淫兰桂齐芳’,是文后余波,助人为善之意,不必认作真事。”(第一百二十回,评)这明明是不敢开罪高鹗--其实王氏并不知道--强为饰词了。既已写了,为什么独独这一节不必认作真事呢?
  (4)怡红院海棠忽在冬天开花,通灵玉不见了。(第九十四回)
  (5)凤姐夜到大观园,见秦可卿之魂。(第一百一回)
  (6)凤姐在散花寺拈签,得“衣锦还乡”之签。(同回)
  (7)贾雨村再遇甄士隐。茅庵火烧了,士隐不见。(第一百三回)
  (8)宝玉到潇湘馆听见鬼哭。(第一百八回)
  (9)鸳鸯上吊时,又见秦氏之魂。(第一百十二回)
  (10)赵姨娘临死时,鬼附其身,死赴阴司受罪。(第一百十二回)
  (11)凤姐临死时,要船要轿,说要上金陵归入册子去。(第一百十四回)
  (12)和尚把玉送回来。宝玉魂跟着和尚到了“真如福地”,重阅册子,又去参见了潇湘妃子,碰着多多少少的鬼,幸亏和尚拿了镜子,奉了元妃娘娘旨意把他救出。(第一百十五,一百十六回)
  (13)宝玉跟着僧道成仙去。(第一百二十回)
这十条都是高氏补的。读者试看,他写些什么?我们只有用雪芹底话,“倏尔神鬼乱出,忽又妖魔毕露”,来批评他。这些话头,在事实上果然万不会有;在写实的文学上也万不该有;在八十回书以后,实在万不可以有。但是高鹗竟老实不客气,刻在书上。这类弄鬼装妖的空气,布满于四十回中间,令人不能卒读。而且文笔之拙劣可笑,更属不堪之至。第一百十六回文字尤惹人作呕。且上边所举,只是些最不堪的,以外这类鬼怪文字还多呢(如第九十五回,妙玉请拐仙扶乩;第一百二回,贾蓉请毛半仙占卦,贾赦请法师拿妖。)读者试看,前八十回笔墨何等洁净。即如第一回,第五回,第二十五回,偶写神仙梦幻,也只略点虚说而止,决不如高鹗这样的活见鬼。第十二回,写跛足道人与《风月宝鉴》,是有寓意的。第十六回,写都判小鬼,是一节滑稽文字。这些都不是高氏所能借口的。且高作之谬,还在其次,因为谬处可以实在指出;最大的毛病是“文拙思俗”,拙是不可说的,俗是不可医的。至于怎样的拙和俗,我也难以形容,读者自己去审察罢。
  古人说得好,“读其书想见其为人”。我们读高本四十回,也真可以想见高氏底为人了。他所信仰的,归纳起来有这三点:(1)功名富贵的偶像,所以写“中举人”,“复世职”,“发还家产”,“后嗣昌盛”。(2)神鬼仙佛的偶像,所以四十回中布满这些妖气。(3)名教底偶像,所以宝玉临行时必哭拜王夫人,既出家后,必在雪地中拜贾政。况且他在序言上批评《红楼梦》,不说什么别的,只因“尚不谬于名教”,所以“欣然拜诺”。啊!我们知道了!高鹗所赏识的,只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其实《红楼梦》谬于名教之处很多,高氏何必为此谬赞,他真是盲于心兼盲于目了。其余荒谬可笑之处还不止此。
  (14)宝钗以手段笼络宝玉,始成夫妇之好。(第一百九回)这真是我们贵中国底传统思想了。因为有了夫妇底名份,所以就公然献媚,也无损人格底尊严,也不谬于名教的。高氏写此节之意,想是为后文宝钗有子作张本(王雪香也如此说)。但宝钗怀孕,何必定在前文明点?即使要写明,又何必写宝钗如此不堪,弄什么“移花接木”之计?妻子对于丈夫,用什么计来献媚争宠,这是什么话!况且以平日宝钗之端凝,此事更为情理所必无。雪芹原意要使闺阁昭传,(第一回)像他这样写法,简直是污蔑闺阁了。这对于我所假设的三个标准,处处违谬。高氏将何以自解?我常常戏说,大观园中人死在八十回中的都是大有福分。如晴雯临死时,写得何等凄怆缠绵,令人掩卷不忍卒读;秦氏死得何等闪铄,令人疑虑猜详;尤二姐之死惨;尤三姐之死烈;金钏之死,惨而且烈。这些结局,真是圆满之至,无可遗憾,真可谓狮子搏兔一笔不苟的。在八十回中未死的人,便大大倒霉了,在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写得牛鬼蛇神不堪之至。即如黛玉之死,也是不脱窠臼,一味肉麻而已。宝钗嫁后,也成为一个庸劣的中国妇人。钗黛尚且如此,其余诸人更不消说得了。
  (15)黛玉赞美八股文字,以为学举业取功名是清贵的事情。(第八十二回)
这也是高氏性格底表现。原文实在太可笑了,现在节引如下:“黛玉道:‘……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宝玉……觉得不甚入耳;因想:‘他从来不是这样的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这节文字,谬处且不止一点。(1)黛玉为什么平白地势欲熏心起来?(2)黛玉何以敢武断宝玉要取功名?在八十回中,黛玉几时说过这样的话?(3)以宝黛二人底知心恩爱,怎么会黛玉说话,而宝玉竟觉得不甚入耳,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在八十回中曾否有过这种光景?(4)宝玉既如此轻蔑黛玉,何以黛玉竟能忍受?何以黛玉在百二十回中,前倨后恭到如此?
  这些疑问,如高鹗再生,我必要索他底解答;为高氏作辩护士的人,也必须解答了这些疑问,方才能自圆其说。如有人以为《红楼梦》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须代答一下才行。如不能答,便是高鹗无力续书底证据,便是百二十回不出于一手底证据。
  至于反面的凭据,在八十回中却多极了。宝玉上学时,黛玉以“蟾宫折桂”作讥讽。(第九回)宝玉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不曾?”(第三十二回)宝黛平常说的话,真是所谓“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怎么到了第八十二回,竟会不甚入耳起来?这岂不是大笑话?以外八十回中写宝黛口角,无非是薄物细故,宝玉从来没有当真开罪黛玉的时候;怎么在这回中,竟以轻藐冷淡的神情,形之于词色呢?在这些地方,虽百高鹗,也无从辩解的。
  而且我更不懂,高氏写这段文字底意旨所在。上边所批评的各节,虽然荒谬,还有可以原谅之处;这节却绝对的没有了。他实在可以不必如此写的,而偏要如此写法,这真是别有肺肠令人莫测。即王雪香向来处处颂赞他的,也说不出道理来。他只说:“作者借宝黛两人口中俱为道破。”为什么要借两人口中?为什么要道破?这依然是莫名其妙的话。
  (16)黛玉底心事,写得太显露过火了,一点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觉得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第八十二,八十三,八十九,九十,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回)
这都是我主观上的批评,原不是定论。或者同时有人以为高氏补这几回是很好的,也尽可以的。因为这是文学的手段底优劣,所以也无从具体的用八十回来参较他俩个。至于“合否情理”这个标准,应用在这儿也不甚生效;因为高作这些地方底毛病,并不是十分不合情理,是不合黛玉平常的身分、性格。我们只可以用第二标准来批评他;但这个标准,却是主观色彩很浓厚的,不能引到明确的断论。现在姑且引几条太显露的,我以为劣的,如下:
  “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有半点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够依宝玉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好!宝玉!我今日才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了!’‘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谁去!”(均见第八十二回)
  “黛玉大叫一声道:‘这里住不得了!’一手指着窗外,两眼反插上去。”(第八十三回)
  “宝玉近来说话,半吐半吞,忽冷忽热,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第八十九回) 
  “或者因我之事,拆散了他们的金玉也未可知?”(第九十五回)
  “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
这些都太过露,全失黛玉平时的性情。第八十三回所写,尤不成话。第八十二回写黛玉做梦,第八十九回写她绝粒,都是毫无风趣的文字。且黛玉底病,忽好忽歹,太远情理。如第九十二回,黛玉已“残喘微延”,第九十四回又能到怡红院去赏花,虽说是心病可以用心药治,但决不能变换得如此的神通。且这节文字,在文情上,似乎是个赘瘤。高氏或者故意以此为曲折,但做得实在太不高明,只觉得麻烦而且讨厌。至于第九十五回,黛玉以拆散金玉为乐事。这样的幸灾乐祸,毫不替宝玉着急,真是毫无心肝,又岂成为黛玉?写她临死一节文字,远逊于第七十七回之写晴雯,只用极拙极露的话头来敷衍了结,这也不能使读者满意。总之,以高鹗底笨笔,来写八面玲珑的林黛玉,于是无处不失败。补书原是件难事,补亲见亲闻的《红楼梦》则尤难;高氏不能知难而退,反想勉为其难,真是太不自量了。
  (17)后来贾氏诸人对于黛玉,似太嫌冷酷了,尤以贾母为甚。(第八十二,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回)
这也是高作不合情理之处。第八十二回,黛玉梦中见众人冷笑而去;贾母呆着笑:“这个不干我事。”第九十六回,写凤姐设谋,贾母道:“别的事,都好说!林丫头倒没有什么。”第九十七回,鸳鸯测度贾母近日疼黛玉的心差了些,不见黛玉的信儿,也不大提起。又说:黛玉见贾府中上下人等都不过来,连一个问的人都没有。又说:紫鹃想道:“这些人怎么竟这样狠毒冷淡?”第九十八回,王夫人也不免哭了一场;贾母说:“是我弄坏了他了!但只是这个丫头也傻气。”
  这几节已足够供我们批评的材料。贾氏诸人对于黛玉这样冷酷,文情虽非必要,情理还有可通。至于贾母是黛玉底亲外祖母,到她临死之时,还如此的没心肝,真是出乎情理之外。八十回中虽有时写贾母较喜欢宝钗,但对于黛玉仍十分钟爱郑重,空气全不和这几回相似。象高氏所补,贾母简直是铁石心肠,到临尸一恸的时候,还要责备她傻气,这成什么文理呢!所以高氏写这一点,全不合三标准。况且即以四十回而论,亦大可不必作此等文字。高氏或者要写黛玉结局份外可怜些,也未可知。但这类情理所必无的事情,决不易引动读者深切的怜悯。高氏未免求深反惑了!
  (18)凤姐不识字。(第九十二回)
  这是和八十回前后不相接合的。我引八十回中文字两条为证: 
  凤姐会吟诗,有“一夜北风紧”之句。(第五十回) 
  “凤姐……每每看帖看帐,也颇识得几个字了。”后来看了潘又安底信,念给婆子们听。(第七十四回)
这是凤姐识字底铁证,怎么在第九十二回里,说凤姐不认得字呢?这虽是与文情无关碍,但却与前八十回前言不接后语,亦不得不说是文章之病。
  (19)凤姐得“衣锦还乡”之签,后来病死了。(第一百一,一百十四回) 
这不但是与八十回不合,即在四十回中已说不过去了。她求的签是:“……于今衣锦返家园。”后来宝钗说:“这‘衣锦还乡’四字里头还有原故……”这似乎在后文应当有明确的照应,方合情理。哪知道凤姐后来竟是胡言乱语的病死了,临死的时候,只嚷到金陵去。至于“衣锦”两字,并无照应。说是魂返金陵,哪里有锦可衣?魂能衣锦或否,高氏又何从知道?说是尸返金陵,则衣锦作为殓衣释,也实在杀风景得很。况且书中既说,贾氏是金陵人氏,则归葬故乡情事之常,又何独凤姐?又何必求签方才知道呢?高氏所作不合前八十回,还可以说两人笔墨不能尽同。至于四十回中底脱枝失节,则无论如何,高氏无所逃罪。况且相去只十四回,高鹗虽健忘也不至此。我想,与其说高鹗底矛盾,不如说高鹗底迂谬。程伟元说他是“闲且惫矣”,真是一点不错。他如不闲,怎么会来续书?他如不惫,怎么会续得如此之乱七八糟呢?
  (20)巧姐年纪,忽大忽小。(第八十四,八十八,九十二,一百一,一百十七回)
这也是全在四十回中的,是高作最奇谬的一节文字,不但在情理之外,且几乎在想象之外了!我们不能不详细说一说,先把这几回文字约举如下。
  (A)奶子抱着巧姐儿,用桃红绫子小棉被儿裹着,脸皮发青,眉梢鼻翅微有动意。(第八十四回)
这明是婴儿将抽筋底光景,看这里所说,她至多不得过两三岁。
  (B)那巧姐儿在凤姐身边学舌,见了贾芸,便哑的一声哭了。(第八十八回)
小儿学舌也总不过三岁,且见生人便哭,也明白是婴儿底神情。
  (C)巧姐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已有三千多字,且念了一本《女孝经》,又上了半年《列女传》。宝玉对她讲说,引了许多古人,如文王后妃,姜后,无盐,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等:共二十二人。巧姐说:这些也有念过的,也有没念过的,现在我更知道了好些。后来她又说,跟着刘妈学做针线,已会扎花儿,拉锁子了。(第九十二回)
即以天资最聪明的而论,这个光景至少已是七八岁了,况且书上明说已认了几年字,又会做精细的活计;决非五六三四岁的孩子可知。且巧姐言语极有条理,且很能知道慕贤良,当然年纪也不小了。即小说以夸张为常例,亦总不过七八岁。其实在实际上,七八岁的孩子,能如此聪明是百不见一的。算她仅七八岁,已是就小说论,不是以事实看。但这个假设,依然在四十回中讲不过去。巧姐万不能如此飞长,象钱塘江潮水一样。第九十二回距第八十八回只有四回,在四回之中,巧姐怎么会暴长起来?不可解一。从第七十一回到第一百十回,总共不过三年;(第七十一回,贾母庆八旬,第一百十回贾母卒,年八十二岁。)而巧姐已在四回之中已过了几年,──至少亦有三年,因两年不得说几年──这光阴如何能安插得下?三十九回中首尾三年,四回中亦是三年;则其余的三十五回,岂不是几乎不占有时间的,这如何能够想象?不可解二。
  但这还可以疏忽作推诿,小说原是荒唐言,大可不必如此凿方眼;上边所论,不过博一笑而已,未必能根本打销高作底声价。只是笑话却并不以此为止,这却令我们难乎为高鹗辩解。
  (D)大姐儿哭了;李妈狠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了。(第一百一回)
巧姐被拧,连话都不会说,只有大哭的一法,看这个光景她不过三岁,至多亦以四岁为限。若在四岁以上,决不至于被拧之后连话都不说的;况且如巧姐能说话,婆子亦决不敢平白地拧她一把。可见其时,巧姐确是不会说话的,至多也不过会学舌。既然如此,请看本文慕贤良之事,应作何解释?念书,认字,做针线的孩子;过了些时候(九回书),反只会啼哭,连话都不会说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孩子长大了,重新还原,这算怎么一回事?长得奇,缩得更奇;长得快,缩得更快。这又算怎么一回事?在描写人情的《红楼梦》中,夹进这样光怪陆离的幻想,我不能不佩服高氏底才高胆大。一百年来,这样“奇而又奇”的奇迹,没有一个人敢提出来加以疑惑的,我不能不佩服读者底“不求甚解”。巧姐长得太快,还可以粗忽来推诿。至于长了又缩小,这无论何人,不能赞一词的,而竟没有人批评过。评《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这样的怪事,偏不以为怪,大约都是抱“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个主义的。王雪香只以巧姐长得太快为欠妥,其实何止欠妥而已,简直是不通而又不通。象这类事情,正应当在“六合之外”,岂能混入情理之中。我们既认定《红楼梦》是部情理中的书,就不能不竭力排斥高鹗补作的四十回。
  (E)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第一百十七回)
十六回以后,她又飞长了。说这十六回书,有十年的工夫,这无论如何是不可信的(我们知道,前八十回,只有首尾九年)。既不可信,她底生长,又成了一种奇迹。巧姐长了又缩,缩了又长,简直是个妖怪,不知高氏是什么意思?十二钗惟巧姐年最小,所以八十回中绝少提及,只写了些刘老老底事情,终非巧姐传底正文。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如此一续,巧姐真可谓倒霉之至,至于高鹗为什么写她底事情如此神怪,其原因很难懂;大约他本没有注意到这些地方,只是随意下笔。慕贤良一回专为巧姐作传,拿来配齐十二钗之数,所以勉强拼凑些事情,总要写得漂亮一点,方可以遮盖门面,他却忘了四回以前所写的巧姐是什么光景的。于是她就暴长了一下。后来凤姐病深,高氏要写巧姐年幼,孤露可怜,以形凤姐结局底悲惨。于是她就暴缩一下。到书末巧姐要出嫁,却不能不说她是十三四岁,因为这已是最小的年龄。于是她又暴长了。高氏始终没有注意她底年龄,所以才闹了这么一个大笑话。百余年来的人,有崇拜偶象的心理,而又不知后四十回是高续的,所以大家都是见怪不怪。且他们读书也只是去消闲下酒,也未必能综观前后,仔细推求,也无怪其“冥然罔觉”了。但现在的我们读《红楼梦》时却要知道,巧姐传是全缺的;高鹗所补,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了不相干的。若混为一谈,不分皂白,作者有知,又岂能容受这种侮辱呢!
  巧姐慕贤良一回,还有一点谬处,就是所描写的绝不是宝玉。宝玉向来不肯作这类迂谈的,在这儿却平空讲了无数的名教中人,贞烈贤孝的妇女,给巧姐听。这真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高氏可以踌躇满志了。但宝玉为人却顿成两橛,未免说不过去。后四十回写宝玉,竟是个势利名教中人;只于书末撒手一走,不知所终;这是非常可怪的。不但四十回中的宝玉不和八十回的他相类似;即四十回中,宝玉前后很像两个人,并与失玉送玉无关,令人无从为他解释。高氏对于书中人物底性情都没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只是随笔敷衍,所以往往写得不知所云,亦不但是宝玉一人。不过宝玉是书中主人翁,性格尤难描画,高氏更没处去藏拙罢了。
  上列二十条,是四十回中最显著的毛病;以外不重要的地方可笑之处自然还多。如香菱之病疾,没有提起,自然地痊愈了;以平儿底精细,连水月庵馒头庵都分不清楚,害凤姐吐血;(第九十三回)以紫鹃底秀慧,而写她睡着,远远有吆呼之声;(第八十二回)小红和贾芸有恋爱关系,后来竟了无照应,她只和丰儿做了个凤姐底随身小婢,毫不占重要的位置;麝月抽了荼蘼花签,却并无送春之事;以外零零碎碎的小毛病──脱枝失节,情理可笑的──自然还有,只是一时不能备举,且与大体无关,亦可以不必备举了。
  高作底详评,已如上所说了。但我们要更综合地批评一下,这方才尽这篇文字底责任。我以前给颉刚的信曾起诉高氏有五条,都是零碎的,而颉刚却归纳成为三项。我底五条是:(1)宝玉不得入学中举。(2)黛玉不得劝宝玉读时文。(3)宝钗嫁后,不应如此不堪。(4)凤姐宝钗写得太毒;且凤姐对于黛玉,无害死她的必要。(5)宝玉出家不得写得如此神奇。(十,六,十八信)
  颉刚回信上说:“你起诉高鹗的五条,我都不能为他作辩护士。我以为他犯的毛病归纳起来有三项:(1)他自己是科举中人,所以满怀是科举观念,必使宝玉读书中举。(2)他也中了通常小说‘由邪归正’的毒,必使宝玉到后来换成一个人。(3)他又中了批小说者‘诛心’的成见,必使凤姐宝钗辈实为奸恶人。我疑心在他续作时,或已有批本,他也不免受批评人的暗示。”(十,六,二十四信)
  他虽没有考定有正本上评注底年代,但颇已疑心高氏曾及见这类的评语。现在我们知道,有正本评注,即不在高鹗之前,至少必和他是同时;可见高氏受评注底暗示,这个假定,颇有证实底可能。颉刚所归纳的三条,我以为理由十分充足,无再申说底必要。我们现在要进一步去讨论高鹗续书底目的,和他底性格与作者底比较;下了这样的批评,方才能彻底估定后四十回底价值。我们真要了解一种作品,非先知道他底背景不可,专就作品本身着眼,总是肤浅的,片面的,不公平的。
  我们第一要知道,高鹗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功,使此书“颠末毕具”,他并没有做《红楼梦》底兴趣;且也没有真正创作《红楼梦》底可能。我给颉刚的信上说:
  “因为雪芹是亲见亲闻,自然娓娓言之,不嫌其多;兰墅是追迹前人,自然只能举其大概了结全书。若把兰墅底亲见亲闻都夹杂写了进去,岂不成了一部‘四不象’的《红楼梦》!……总之,《红楼梦》全书若照雪芹做法,至少亦不止一百二十回,兰墅补了四十回是最少之数了。所以有些潦草了结的地方,我们尽可以体谅兰墅的。”(十,六,十八信)
这是说明高氏补书这般草率仓忙的缘故。因他不是曹雪芹,因他胸中没有活现的贾宝玉,十二钗;所以不容得他不草率仓忙。这决非是高氏底大过失。我们看比他较早的补本,也只有三十回,其中仓忙草率想正和高作相同(见下卷),可见这是续书不可免的缺陷了。
  我更要去说明高作底草率仓忙,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就是后四十回是怎样结构成功的?以我底眼光看,四十回只写了主要的三件事,第三项还是零零碎碎的,其实最主要的只有两项:
  (1)黛玉死,宝玉做和尚。
  (2)宝玉中举人。
  (3)诸人底结局,很草率的结局。
第三项汇聚拢来可算一项,若分开来看,却算不了什么。因为向来的观念,无论写什么总是“有头有尾”才算完结;所以高氏只得勉强将书中人底结局点明一下。至于账簿式的结局,那就不在他底顾虑中了。
  老实说,四十回只写了(1)(2)两项,而第二项是完全错了的。我们可用这个来估定高作底价值。我这归纳的结果,是可以实证而非臆想的。试把各回分配于各项之下:
  (1)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
  第八十三回,上半节写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五回,唱的戏是《冥升》和《达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弹琴而弦忽断。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第九十一回,宝黛谈禅;黛说“水止珠沉”,宝说“有如三宝”。
  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宝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回,死缠绵潇湘闻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灵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第 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宝玉却尘缘。
  (2)所引各回,见《高鹗续书底依据》一篇中,共有六回。
(1)项最多占了十七回。(2)项也占了六回。单是这两项已占全书之半数。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写、叙述,大部份可以包括在(3)项中。只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却不喜欢写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时,必请出两位王爷来优礼贾政;既抄之后又要“复世职”“沐天恩”。可见高氏当时写这段文字,真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于本心。他底本心,只在于使宝玉成佛做祖,功名显赫。如没有第二项,宝玉中举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时,便是宝玉做和尚的时候了。他果然也因为如此了结,文情过促,且无以安插宝钗。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宝玉没有中举。他以为一个人没有中举而去做了和尚,实在太可惋惜了。我们只看宝玉一中举后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见了。
  高氏除写十二钗还有些薄命气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寿全归”的。最是全福是宝玉了。他写宝玉底结局,括举为三项:
  (1)宝玉中第七名举人。
  (2)宝玉有遗腹子,将来兰桂齐芳。
  (3)宝玉超凡入圣,封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贵神仙都全备了。神仙长生不老,寿考是不用说的了。高鹗写贾氏亦复如此,虽抄了家,依然富贵荣华,子孙众多,全然不脱那些小说团圆迷的窠臼,大谬于作者底本意。但我们更要去推求他致谬底原由,不能不从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较下手。我给颉刚一信上说: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俩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中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很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像带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都跟着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二点线索──其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雪芹原意如此,毫无愧色的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了……”(十,六,九。) 
在另一信上又说: 
  “总之,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十,六,十八。)
我是再三申说,高氏底失败,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细心谨慎”,实在因两人性格嗜好底差异,而又要去强合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两橛,正应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之两伤”。我曾有一意见,向颉刚说过: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题明为高鹗所作。既不埋没兰墅底一番苦心和他为人底个性,也不必强替雪芹穿这一双不合式的靴子。”(十,六,九。)
高作底庸劣我们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们却可以原谅他。总之,说高鹗不该续《红楼梦》是对的,说高鹗特别续得不好,却不见得的确;因为无论谁都不适于续《红楼梦》,不但姓高的一个人而已。但高鹗既冒充了雪芹,抖了近一百年,现在偶然倒霉一下,也不算委屈他了!
  高鹗冒名顶替,是中国文人底故态,也是一种恶习,我决不想强为他辩护。但在影响上,高氏底僭号却不为无功,这虽非他本意所在,而我们却不得不归功于他。
  《红楼梦》既没有完全,现存的八十回实在是一小部份,并且还是比较不重要的部份,所以高非补书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的文字,若没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无识读者底误会。他们必定说:“书上并没说宝走黛死,何以见得不团圆呢?”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狗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现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合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辨谁是谁,只一气呵成的读了下去。雪芹这个冤枉却无处去诉,而乌烟瘴气亦不知如何了局。总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论事,宝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谣言,雪芹只有暗示,并未正式说到的,而百年来的读者,都上了高氏这一个大当,虽有十二分的难受,至多也只好做什么《红楼圆梦》,《鬼红楼梦》……这类怪书,至多也只能把黛玉从坟里拖出来,或者投胎换骨,再转轮回。他们决不敢做一部原本《红楼梦》冒了曹雪芹底名姓,这真是痛快极了!他们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劳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高鹗这个把戏,可谓坑人不浅。我真想不到“假传圣旨”有这样大的威权。
  从这里,高氏借大帽子来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我从前颇怀疑:高氏补书这一事既为当时闻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讳,为什么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说从鼓担上买来的不可?现在却恍然有悟了。高鹗谨守作者底原意,写了四十回没有下场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题他底大名,必被社会上一场兜头痛骂,书亦不能传之久远;倒不如索性说是原本,使他们没处去开口的好。饶你是这样,后来还有一班糊涂虫,从百二十回续下去。这可见社会心里,容留不住悲剧的空气,到什么程度。若只有八十回本流传,其危险尤不堪设想。所以高氏底续书,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讲他,在效用上看,实在是《红楼梦》底护法天王,万万少他不得的。我们现在应该感谢高氏替我们开路,更应该代作者感谢他扫清妖孽的一种大功绩。我从前颇以高鹗续书假托雪芹为缺憾,现在却反释然了。
  我想不到后四十回底批评做得这样冗长,现在就把他结束,以致语作为总评。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追他不上,以致迷途,这是他失败时底光景。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是一种功德;混合而论是功多而罪少。
  “失败了,光荣地失败了!”
是我对于高作底赞扬和指斥!
  二二,六,一八

(五)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


  《红楼梦》本子虽多,但除有正书局所印行的戚本以外,都出于一个底本,就是程伟元刻的高氏本。所以各本字句虽小有差异,大体上却没有什么重要的区别,即使偶有数处,也决不多的。我虽在实际上,没有能拿各本去细细参较一下,但这个断语却至少有几分的真实。至于高本和戚本,因为当时并无关系,所以很有些不同;虽然也不十分伙多,显著,却已非高氏各本底差异可比了。这是我草这篇底缘故。
  大家知道,高本是一百二十回,回目是全的;戚本只有八十回,连回目也只有八十。看戚蓼生底序上说,实在他所看见的只有八十回书。原来戚氏行辈稍前于高鹗,所以补书一事决非戚氏所知。且他也并没有补书底志愿,戚氏在这一点上,是很聪明的。他说:
  “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寤者几希!”(戚本序)
他知道八十回后必定是由盛而衰,以为不补下去,也可以领悟得,不必去下转语了。他又以为抱这种“刻舟求剑”的人,是沾沾之徒;可见不但高鹗挨骂,即我们也不免挨骂了!
  我们既承认戚蓼生那时所见的《红楼梦》,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数,就不能不因此承认程伟元所说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谎话(程语见高本程序)。程氏所以说谎,正因可以自圆其说,使人深信后四十回也是原作。其实“回目只有八十”,极易证明,决非程氏一语所能遮掩得过,我在前边,已有专篇论及了。
  既如此,就较近真相这一个标准下看,戚本自较胜于高本;因为高鹗既续了后四十回,虽说“原文未敢臆改”,但既添了这数十回,则前八十回有增损之处恐已难免。高氏原曾明说前八十回曾经他校订,换句话说,就是经他改窜。至于改得好不好,这又是另一问题。 
  但这两本底优劣区分,却又不如此简单。为什么呢?(1)高氏校书,并非全以己意为准,曾经过一番“广集各本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夫。且高本出后,即付排付刊,不容易辗转引起错误。(2)戚本直到最近方才影印,百余年来,只以钞本流传,难免传钞致误。且戚本一序,并非亲笔写的;所以戚蓼生虽前于高鹗,但戚本未必是当时的原本,或者竟是很晚的抄本,也说不定的。既断不定这是戚氏所见的原钞本,或是后来的传钞本,就不能武断这本底真的年代。以我底主观的眼光推测,这决是辗转传钞后的本子,不但不免错误,且也不免改窜。
  两本既互有短长,我也不便下什么判断,且也觉得没有显分高下底必要。现在只把大体上不同之处说一说,至于微细的差异,这是校勘本书人底事,不是在这里所应当注意的。我们先论两本底回目。戚本不但没有后四十回之目,即八十回之目亦每与高本不同。现在选大异的几回列表如下:

(1)第五回高--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戚--灵石迷性难解仙机,警幻多情秘垂淫训
(2)第八回高--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戚--拦酒兴李奶姆讨厌,掷茶杯贾公子生嗔
(3)第九回高--训劣子李贵承申斥,嗔顽童茗烟闹书房
     戚--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书堂
(4)第十七回高--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
      戚--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深幽
(5)第二十五回高--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
       戚--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6)第二十七回高--滴翠亭宝钗戏彩蝶,埋香冢黛玉泣残红
       戚--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7)第三十回高--椿龄画蔷……
      戚--龄官画蔷……
(8)第六十五回高--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
       戚--膏粱子惧内偷娶妾,淫奔女改行自择夫
(9)第八十回高--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戚--懦弱迎春肠回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

从上表看,(1)(5)(6)三项高本均较戚本好。戚本肉麻可厌,高本则平实通达。(3)(7)均戚本佳。龄官不得说“椿龄”,李贵受斥不应列入回目。(8)可谓无甚好歹,高本较直落些而已。(4)因分回不同,故目亦不同。(2)(9)两项,不能全以回目本身下判断。
  我们先说(4)项。戚本之第十七回,较高本为短,以园游既毕宝玉退出为止;所以回目上只说“怡红院迷路探深幽。”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说到请妙玉为止,关涉元春归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两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为分回不同之故。我们要批评回目底优劣,不如批评分回底优劣较为适当些。
  现行的亚东书局本,这两回分回方法完全依照高本,而改了回目。他所改的出于杜撰无所依据,不免太鲁莽些。如古人底书偶有未妥之处,可凭主观的意见乱改;那么,一改再改之后,何从再看见原来的面目呢!所以我以为亚东本之第十七回目,作“疑心重负气剪荷包”,是不妥贴的。
  至于高戚两本底分回,我以为是戚本好些,理由有三:(1)从游园后宝玉退出分回,段落较为分明。(2)教演女戏,差人请妙玉,和高本第十八回开头所叙各事相类,都是作元春归省底预备,这处不得横加截断,分成两橛。(3)第十七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实在是太重复了。且在第十七回中,高本也并无庆元宵之事,回目和本文不相符合。以这三个原因,我宁以戚本为较佳。汪原放君以为怡红院是贾妃所定的名字,不能先说,为戚本病。我却以为无甚大关系。贾政等迷路的地方是将来的怡红院,回目上先提一下有何不可?汪君在这里,又似乎太拘泥了些。
  第(2)项就回目底文字批评,高本似乎较好;就本文底事实对看,两本简直是半斤八两;就书中大意看,这就不容易说了。第八回共叙述三件事:(1)钗玉互看通灵金锁;(2)宝黛两人在薛姨妈处喝酒;(3)宝玉回去摔茶杯。高本之目,只说了(1)项,虽然扼要,未免偏而不全。戚本之目,包举(2)(3)两项,却遗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项,亦属不合。总之,两本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个毛病,就是只说了一部份不能包举全体;不过高本回目较为稳妥漂亮,戚本用“贾公子”不合全书体例,未免不伦不类。
  若就书中大意作批评,这就很不容易说了。我们试想,高戚两本,这一个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义亦绝不同,在八十回书内实为仅见。这一点上我们须得加一番考虑。我们第一要知道,这决非仅是一本传钞底歧异,是两本底区别。戚本眉批上说:“作者点明金玉,特不欲标入回目,明明道破耳。”反过来说,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后文金玉成婚底张本;而戚本却只有八十回,没有前后照应底必要,所以不欲明明道破。依我看来,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较近真的。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经过高氏底改窜。我们看高鹗底《红楼梦》引言上说:
  “……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
这还是有依据的改正,不是臆改。但下一条又说:
  “……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这是明认他曾以已意改原本了。虽他只说增损数字,但在实际上,恐怕决不止数字。他虽说,“非敢争胜前人”,但已可见他底本子,有许多地方,为前人所未有。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于“争胜前人”这一点? 
  最可笑的,他对于自己做的后四十回,反装出一副正经面孔,说什么“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他自己底大作,已经改了又改,到自以为尽善尽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这真是高氏欺人之谈,无非想遮掩他底补缀的痕迹,无奈上文已明说后四十回无他本可考,所谓“欲盖弥彰”了。
  既承认了这个假定,那么,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为高氏底改笔──臆改或有依据的。高氏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可以判定金玉姻缘,使他底“宝钗出闺成礼”一节文字,铁案如山,不可摇动。至于戚本,回目数与原本同,自然没有这个必要。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团圆,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读者一览无余。高氏却有点做贼心虚,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这原是一种揣测,不能断定,不过却是很可能的揣测罢了。
  对于(9)项,我也有相同的批评。就第八十回之目本身而论,高本是较为妥当。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参看,高本也很好。戚本这一个回目有两个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说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这回又说“懦弱迎春肠回九曲”,未免有重复之病。(2)第八十回本文先叙香菱受屈,后叙迎春归宁诉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当先香菱而后迎春,何得颠倒?
  但高本这回目却甚可疑,不得不说一说。王道士诌妒妇方,不过随意行文,略弄姿态,并无甚深意,无列入回目之必要。此可疑一。高氏后来写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闹了一个大笑话。这里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岂不自己打嘴巴。这显有改窜的痕迹,可疑二。但戚本这回目亦非妥善,我们也不能断定原本究竟作什么。
  在论两本子底回目以后,有一句话可以说的。我想《红楼梦》既是未曾完稿的书,回目想是极草率的,前后重复之处原不可免。到高鹗补了后四十回,刊版流传,方才加以润饰,使成完璧。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实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当,正是因为有这番修正底工夫。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这个,反较近于原本。我们要搜讨《红楼梦》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书是尽善尽美的”这个观念。否则便不免引入歧途。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为原本或者竞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高鹗一则因他重复颠倒,二则因不便照顾香菱底结局,于是把他改了。
  两本回目底异同既明,我们于是进而论到两本底本文。这自然是很繁琐的,我只得略举大概,微细的地方一概从省。但即是这样论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自然最重要的是第一回,作者论此书底效用,在高本上说:
  “……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
  “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把此一玩……”
戚本却作:
  “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
  “只愿他们当那醉饱淫卧之时……把此一玩……”
这真是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在这些地方,刻本自然不可菲薄。我们把这两条分别解一下,优劣自见。
      高 本                  戚 本        
    
 “醒同人之目”,指我辈而言,明     “说世之目”,指世俗,世间而言。
  以外不与。
                         
 “破一时之闷”,指自己底闷怀。     “破人愁闷”,指他人底愁闷。 
       
 “醉余睡醒”,觉悟之初。        “醉饱淫卧”,沉沦之日。
   
依高本看,《红楼梦》是文学,是唤醒痴迷,陶写性灵的;依戚本看,《红楼梦》是闲书,是争妍取媚,喷饭下酒的。这实是很紧要的关键,不可以不详辨。
  在这回里,戚本还有两节很荒谬的文字,高本也是没有的。
引如下:
  “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情闲文者特多。”
  “因见上面虽有指奸责佞,眨恶诛邪之语,亦非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可比。”
可怜!《红楼梦》才脱了“优孟衣冠”,又带上“方头巾”了。情不可适,反在《红楼梦》中来讲求理治,这是什么话!贬恶诛邪,称功颂德,眷眷于伦常,岂真是“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吗?这又是什么话!我从前曾说过戚本大谬之处甚多,凡这些地方都可以作证。这也并非传钞之误,实在是后来人有意加添改窜的。这层意思,后文再须详说。
  在第二回里,有一点高本是错了,应照戚本改正。如戚本不发见,这个矛盾是无法解决的。王雪香《红楼梦存疑》里面说:“一回云‘生元春后次年即生衔玉公子’,后复云‘元春长宝玉二十六岁’,又言‘在家时训诂宝玉’……”(一回疑是二回之误,训诂疑是训过之误。)他已见到这点上欠妥。但现在把戚本和高本对举,这就不成为问题。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元春),……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宝玉)……”(高本)
因有“次年”一词,所以前后矛盾。戚本这回文不作次年,却作后来,便一点问题没有了。这是抄本可以校刻本底错误底一个例子。
  还有一处,也是高本底疏漏,应照戚本补的。第十六回尾,写秦钟临死光景,有鬼判及小鬼底一节谈话。高本只写众小鬼抱怨都判胆怯为止,下边接一句“毕竟秦钟死活如何”,这回就算完了。到第十七回开场,秦钟却已死了,与情理未免有两层不合:(1)宝玉特意去别秦钟的,自应当有一番言语,文情方圆。(2)因宝玉来了,都判吓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钟还阳与宝玉一叙;否则直白叙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节?依高本这么说,岂不是都判见识反不如小鬼,秦钟就这般闷闷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势亦不连贯。我以为这回之末,众鬼抱怨都判以后,应照戚本补入这一节。 
  “都判道:‘放屁!俗话说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阴阳并无二理,别管他阴,也别管他阳,没有错了的。’众鬼听说,只得将他魂放回;哼了一声,微开双目,见宝玉在侧,乃勉强叹道:‘怎么不早来?再迟一步,也不能见了!’宝玉携手垂泪道:‘有什么话,留下两句?’秦钟道: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便长叹一声,萧然长逝了。”(“自“为”中间疑脱一“以”字)
补了这段文字,却是妥当得多。虽然秦钟最后一语,有点近于“禄蠢”底口吻;但他临命时或不能不悔,正与第一回语相呼应。以外各处口吻底描写,事迹底叙述,亦都合式,很有插入底资格。  
  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两本有好几处不同。现在分项说明:
  (1)高本上惜春没有做灯谜,戚本却是有的。她底灯谜是“佛前海灯”。文曰: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依我看,三春既各有预兆终身之谜,惜春何得独无。况此谜亦甚好,应照戚本补入为是。
  (2)高本中黛钗各有一谜;而戚本中黛玉无谜。高本所谓黛玉之谜,戚本以为宝钗所作,高本宝钗之谜,不见于戚本。所以──
  “朝罢谁携两袖烟……”
这一首七律,打的是更香,高本以为是黛玉底,戚本却以为是宝钗底。至于──
  “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
高本以为是宝钗所作的,戚本上却完全没有。这一点也很奇怪。这一谜极重要──依高本看──可以断定宝钗底终身是守寡,何以戚本独独没有?我也疑心,这是高氏添入的,专为后文作张本而设,和改第八回之目是一个道理。
  (3)宝玉一谜,打的是镜子,高有戚无。我依文理看,戚本是对的,应照他删去为是。因为本回下面凤姐对宝玉道:“适才我忘了,为什么不当着老爷撺掇,叫你也作诗谜儿?”她既说是忘了,是明明没有撺掇贾政,叫宝玉作谜。若宝玉已做了极好的诗迷,凤姐岂能拿这个来吓唬宝玉呢?这是极容易明白,不消多说的。
  戚本虽也有好处,但可发一笑的地方,却也不少。如高本第二十五回,“贾政心中也着忙。当下众人七言八语,……”文气文情都很贯串,万无脱落之理。而戚本却平白地插进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
  “贾政等心中也有些烦难,顾了这里,丢不了那里。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那里。当下众人七言八语。……”(“倒“那”中间疑脱一“在”字)
不但文理重沓不通,且把文气上下隔断不相连络。请问在举家忙乱的时候,夹写薛蟠之呆相,成何文法?评注人反说:“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章法!”这真是别有会心,非我辈所知了。
  高本第三十七回,贾芸给宝玉的信,末尾有“男芸跪书,一笑。”这是错了。书中叙贾芸写信,文理不通有之,万不会在“男芸跪书”之后,加上“一笑”一词。这算什么文法?一看戚本便恍然大悟了。戚本这一处原文作“男芸跪书(一笑)”,一笑是批语,不是正文,所以夹行细写。高本付刻时,因一时没有留心,将批语并入正文,从此便以误传误了。但高氏所依据的钞本,也有这批语,和戚本一样,这却是奇巧的事。
  第四十二回,宝玉看宝钗为黛玉拢发,这一段痴想,高本写得极风流,戚本却写得很煞风景。我并引如下:
  “宝玉在旁看着,亦觉更好,不觉后悔;不该令他抿上鬓去,也该留着,此时叫他替他抿上去。”(高本)
  (第一及第三之他是指黛玉,第二之他指宝钗)
  “宝玉……叫我替他抿去。”(戚本)
  (我是宝玉自指。)
这一个“我”字错得好利害啊!照高本看,宝玉不愧“意淫”之名;被戚本这一误,宝玉简直堕落到情场底饿鬼道。高本所写的光景、情趣,何等的风华可喜,生生被一个“我”字糟蹋了。凡这等地方,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所关很大,我不得不辨一下。
  且不但风格底优劣迥殊,即以文词底结构论,这个“我”字万万安他不下。为什么呢?上文明有“也该留着”一兼词,(高戚两本同)正为说明此语之用,言当初不该让黛玉自己拢发,最好留着,一起让宝钗替她抿上去。若宝玉想自己为黛玉拢发,何必说什么留着?因为即使是留着,也与宝玉无干。宝玉在这回书上本没有替黛玉抿发,何必惋惜呢?而且上文所谓“亦觉更好”一兼词,如下文换了“我”字,又应当作何解释?宝钗替黛玉抿鬓,所以能说更好。以如此好的风情,而宝玉要亲自出马,岂不是煮鹤焚琴,大杀风景呢?这类谬处,都是后来传钞人底一己妄见,奋笔乱改所致。他们因被这好几个他字搅扰不清,依自己底胸襟,莫妙于换一我字,方足以写宝黛底亲昵。我们看戚本底眉评,就可以恍然于这类妄人底见解了。(戚本这回眉评说:“今本将我字改作他字不知何意?”)
  第四十九回,写香菱与湘云谈诗之后,宝钗笑话她们;高戚两本有繁简底不同,而戚本却很好,可以照补。
  “……又怎么是温八叉之绮靡,李义山之隐僻;痴痴颠颠,那里还象两个女儿呢?’
说得香菱湘云二人都笑起来。”(高本)
  “……李义山之隐碎。放着现在的两个诗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么?’湘云听了,忙笑问:‘现在是那两个?好姐姐,告诉我!’宝钗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疯湘云之话多。’二人听了都大笑起来。”
戚本所作,不但说话神情,极其蕴藉聪明;且依前后文合看,这后来宝钗一语,万万少不得的。因为如高本所作,宝钗说话简直是教训底口吻,另无甚可笑,二人怎么会都笑起来?必如戚本云云,方才有可笑之处,且妙合闺阁底神情。否则,一味的正言厉色,既不成为宝钗,又太杀风景了。
  第五十三回,写贾母庆元宵事,戚本较高本多一大节文字,虽无大关系,却也在可存之列。现在引如下:
  “原来绣这璎珞的,也是个姑苏的女子,名唤慧娘。因他亦是书香宦门之家,他原精于书画,不过偶然绣一两件针线作耍,并非世卖之物。凡这屏上所绣之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每一枝花侧,皆用古人题此花之旧句,或诗或歌不一,皆用黑绒绣出草字来,且字迹勾踢转折轻重连断,皆与笔写无异,亦不比市绣字迹,倔强可恨。他不仗此获利,所以天下虽知,得者甚少。凡世宦富贵之家,无此物者甚多。当今称为‘慧绣’。竟有世俗射利者,近日仿其针迹,愚人获利。偏这慧娘命夭,十八岁便死了,如今再不能得一件的了。所有之家亦不过一两件而已,皆惜若宝玩一般。更有那一干翰林文魔先生们,因深惜慧绣之佳,便说这‘绣’字,不能尽其妙,这样针迹,只说一‘绣’字,反似乎唐突了,便大家商议了将‘绣’字隐去,换了一个‘纹’字,所以如今都称为‘慧纹’。若有一件真慧纹之物,价则无限。贾府之荣,也只有两三件。上年将两件已进了上,目下只剩这一副璎珞,一共十六扇。贾母爱之,如珍如宝,不入请客各色陈列之内,只留在自己这边,高兴摆酒时赏玩。”
这虽没有深意,却决不在可删之列,不知高本为什么少此一节。或者高鹗当时所见各抄本,都是没有这一节的,也末可知。现在看这节文字,很可以点缀繁华,并不芜杂可厌。
  最奇特的,是戚本第六十三回写芳官一节文字。芳官改名耶律雄奴这一件事,高本全然没有,在宝玉投帖给妙玉以后,便紧接着平儿还席的事。戚本却在这里,插入一节不伦不类的文字。因为原文甚长,不便全录,只节引有关系的一节:
  “宝玉忙笑道:‘……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耶律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俯,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何必借我们,你鼓唇摇舌,自己开心作戏,却自己称功颂德?’宝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秋万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
这竟全是些梦话,不但全失宝玉底口吻神情,而且文词十分恶劣,令人作呕。即看文章前后气势,也万万不能插入这一节古怪文字。但戚本何以要增添这么多的梦话?这不会是传钞之误,我以为是有意添入的。我们且参看第五十二回,真真国女子底诗末联,高本作“汉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戚本却作“满南”。这个缘故,便可以猜想而得了。
  以作者底身世,环境,及所处的时代而论,绝不容易发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当时森严的文禁之下,也决不会写得如此显露;以作者底心灵手敏,又决不会写得如此拙劣。我以这三层揣想,宁认高本为较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经过后人改窜的。
  为什么要改窜?这是循文索义便可知晓的。至于在什么时候经过改窜,却不容易断定了。第一,这决不是戚蓼生所及见的,也不是他底改笔。因为戚氏生在乾隆中年,曾成进士,做官,决非抱民族主义的人,且亦决不敢为有民族思想的书做序。第二,这数节文字底插入,似在高本刊行之后,我疑心竟许是有正书局印行时所加入的。因为戚本出世底时代,正当民国元年;这时候,民族思想正弥漫于社会,有正书局底老板,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这虽是无据之揣想,却可以姑备一说。我看这几节文字底显露,生硬,很不象清代文人之笔。(有正书局印行戚本,确在民国元年,我那时在上海,曾见过这个本子。但我现在手头之本,却写的是“民国九年三月初版”,这真不知其命意所在?读者必有在民九以前,见过戚本的,可以作我说底印证。)
  全回文字几全不同的,是第六十七回。高鹗底引言曾说:“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果然我们把两本第六十七回一对看,回目虽相同,本文却是大异。这相异之处,或者是戚本之真相,与上边所说经后人改窜的有些不同。这自然,我不能全然征引来比较,只好约略说一点。
  戚本这回文字,比高本多出好几节,举重要的如下:
  (1)宝玉黛玉宝钗一节谈话。(卷七,五页)
  (2)宝玉和袭人谈话。(七页)
  (3)袭人和凤姐一大节谈话,并说巧姐底可爱。(九页)
  (4)凤姐和平儿谈尤二姐事,明写凤姐设计底狠毒。(十一,十二页)
  多少相仿,而文字不同的又有两节:
  (1)赵姨娘对王夫人夸宝钗一节。(六页)
  (2)凤姐拷问家童一节。(十,十一页)
总说一句,全回文字都几乎全有差异,是在八十回中最奇异的一回,且在高鹗时已经如此的。我们要推求歧异底来源,只得归于抄本不同之故;但抄本何以在这一回独独多歧,当时的高氏,也没有能说明,我们也只好“存而不论”了。
  至于优劣底比较,从大体上看,高本是较好的。譬如凤姐拷问家童一节,高本写得更有声色;凤姐和平儿谈话,及设计一节,高本只约略点过,较为含蓄。第一项中底(1)(2)两节文字,都可有可无,有了并不见佳。只第二项底(1)节,戚本似不坏。第一项中底(3)节,戚本虽稍见长,不如高本底简洁,但描写神情口吻颇好;说巧姐可爱一节文字,尤不可少。巧姐是书中重要人物之一,而八十回中很少说及,戚本多此一节极为适当。优劣本是相对的,我只就主观的见解,以为如此。
  戚本在第六十九回,又多了一节赘瘤文字,大可以删削的。这回正写凤姐如何处置尤二姐及秋桐,戚本却横插一节前后不接的怪文。现在引如下:
  “……一面带了秋桐来见贾母与王夫人等,贾琏也心中纳罕。那日已是腊月二十日,贾珍起身先拜了宗祀,然后过来辞拜贾母等人。合族中人直送到洒泪亭方回,独贾琏贾蓉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且说凤姐……”
在“纳罕”“且说”之间这节文字,高本上都是没有的。戚本却添了四行字,实在没有道理。不但上文没有说贾珍要到那里去,下文没有说回来,踪迹太不明了。且正讲凤姐,为什么要夹写贾珍远行,文理未免有些“欠通”。即写贾琏贾蓉送行送了三日三夜方回,也不像话。贾珍去了,后来没写他回来,却已自己回来了,更不像话。(第七十一回)但如没有这一节,同回贾琏说:“家叔家兄在外”,却没有着落。只有这一个理由,可以为这一节作辩解。
  在同回,戚本有一节极有意义的文字,远胜高本,很可以解嘲的。戚本上说:
  “只见这二姐面色如生,比活着还美貌。贾琏又搂着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想着了,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高本把这一节完全删了,只在下边添写“贾琏想着他死得不分明,又不敢说”一语,作为补笔,却不见好。因这节文字,可以断定凤姐底结局,极为紧要,万无可删之理。且尤二姐暴死,以凤姐平素之为人,贾琏又何得不怀疑?故以文情论,这一节亦是断断乎不可少的,何况描写得极其鲜明而深刻呢?
  第七十回,高本也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应依戚本改正。现引戚本一节,括弧中的是高本所没有的文字。
  “只见湘云又打发翠缕来说:‘请二爷快去瞧好诗。’(宝玉听了,忙问:‘那里的好诗?’翠缕笑道:‘姑娘们都在沁芳亭上,你去了便知。’)宝玉听了,忙梳洗了出来,果见黛玉……都在那里……”
  高本既少了括弧中的一节,下文所谓“那里”便落了空。不如戚本明点沁芳亭,较为妥贴。亚东本依此添入,是。
  第七十五回,有一节文字,我觉得戚本好些。现在把两本所作并列如下:
  “尤氏……一面洗脸,丫头只弯腰捧着脸盆。李纨道:‘怎么这样没规矩!’那丫头赶着跪下。尤氏笑道:‘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做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高本)
  “小丫环炒豆儿捧了一大盆温水,走至尤氏跟前,只弯腰捧着。银蝶笑道:‘……奶奶不过待咱们宽些,在家里不管怎样罢了。你就得了意,不管在家在外,当着亲戚也只随便罢了。’尤氏道:‘你随他去罢,横竖洗了就完事了。’炒豆赶着跪下。”(下同)(戚本)
这虽是不甚关紧要的文字,但依高本,却很不合说话时底情理。李纨责备小丫头底没规矩,而尤氏即大发牢骚,说外面讲礼貌的人,作事都够使的,岂不是当面骂人?况且书中写李纨平素和易,怎么这一回对于小事如此的严声厉色?戚本所作似很妥当,补尤氏说“随他去罢”一语,亦是应有的文章。
  还有一节底异文,虽论不到谁好谁歹,却是很有趣的。高鹗底四十回,在第一百九回,有“候芳魂五儿承错爱”一大节很有精彩的文章,柳五儿明明是个活人,但据戚本,八十回中柳五儿已早死了。我引戚本独有的一节文字:
  “王夫人笑道:‘你还强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第七十七回)
所以若依戚本去续,那五儿承错爱一节,根本上是要不得的。但高本底第七十七回,因没有这一节文字,前后还可以呼应,我们也不能判什么优劣,只能说他们不相同而已。
  但却有两层题外的揣想,可以帮助我们的。(1)高鹗所见的各钞本,戚本并不在内;因为高氏如见有一种抄本上面明写五儿已死,他决不会作第一百九回这段文章。(2)再不然,便是高鹗曾经修改过八十回本,将这一节文字删去,使他底补作不致自相矛盾。这两层揣想,必有一个是真实的,但我却不能断定是那一个。
  就两本底本文,回目底大体约略比较一下,已占了这么长的篇幅,恐怕还因我翻检匆忙,仍不免有遗漏之处。好在我并不是要做校勘记,即脱略了几处,也无甚要紧。倒是篇幅底冗长,使读者感到沉闷,我却深抱不安的。现在只说一点零碎的话,拿来结束本篇。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上有眉评,是最近时人加的,大约即在有正书局印行本书的时候。看第三回眉评,曾说西餐底仪节,可见是最近人底笔墨了。这位评书人底见解,实在不甚高明。他所指出戚本底佳胜之处,实在未必处处都佳;他所指出两本底歧异之点,实在有些是毫无关系。到真关重要的异文,他反而不说了。我当时如就这眉评来草本篇,其失败必远过于现在。因为他底不可靠,所以仍费了我很多的翻检底功夫。这是我在这里表示遗憾的。
  戚本还有一点特色,就是所用的话几乎全是纯粹的北京方言,比高本尤为道地。我因为这些地方不关重要,所以在上文没有说到,但分条比较去虽是很小,综观全书却也是个很显著的区别,不能不说一说。雪芹是汉军旗人,所说的是他家庭中底景况,自然应当用逼真的京语来描写。即以文章风格而言,使用纯粹京语,来表现书中情事亦较为明活些。这原是戚本底一个优点,不能够埋没。惟作眉评人碰到这等地方,必处处去恭维一下,实在大可不必。他们总先存着一个很深的偏见,然后来作评论,所以总毫无价值可言。王雪香底高本评语,也是一味的滥誉,正犯了同一的毛病。我作这篇文字,自以为是很平心的,如应了“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这句老话,那却就糟了!
  二二,六,十六。

返回红学资料栏目  进入红楼梦专题 
相关文章
残本脂评《石头记》的底本及其年代(3)
睿亲王淳颖题红诗与《红楼梦》钞本的早期流传(下)
哲学思辨下的客观反映——对贾政、宝玉父子矛盾的新解
在香港“红楼梦文化艺术展”开幕式上的讲话
裕瑞曾见脂批甲戌本浅考——兼辨《枣窗闲笔》“伪书”
也谈甲戌本
眼别真赝  心识古今― 和蔡义江先生讨论《红楼梦》版本
各有光景  各有家数——论《红楼梦》 的行动、细节描写
谁可评说《红楼梦》?——刘心武:我有何“不能”!
《红楼梦》版本新说(续)
贾宝玉、曹雪芹的价值不等式及《红楼梦》的题旨
论《红楼梦》的悲剧性
谁可评说《红楼梦》?——红学热泡沫泛起?
谁可评说《红楼梦》?——别把它变成“老冬烘”
对误引《八声甘州·蓟门登眺凭吊雪芹》一词的说明
刘心武应遵守学术规范
梦在红楼之外——《再生缘》与《红楼梦》(二)
梦在红楼之外——《再生缘》与《红楼梦》(一)
睿亲王淳颖题红诗与《红楼梦》钞本的早期流传(上)
睿亲王淳颖题红诗与《红楼梦》钞本的早期流传(下)
从一条脂砚斋批语看《红楼梦》的主题思想
《红楼梦》十首怀古诗绝底谜新探
关于赵春阳《红楼梦理考》的文学批评
一人三名九谜一底
胸襟阔朗 精明志高——贾探春形象分析
读《红楼梦》随笔  贾政
读《红楼梦》随笔  香菱地位的改变
我对周汝昌红学著作的印象
石头的言说——《红楼梦》象征世界的原型批评(一)
《红楼梦》——人类文化的一部新的《圣经》
读《红楼梦》随笔  送宫花与金陵十二钗
石头的言说——《红楼梦》象征世界的原型批评(二)
人与自然之生命的共颤——论《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创造
解读《红楼梦》之人物
赵姨娘在《红楼梦》中的功能指向
论贾宝玉习《诗》的文化意蕴
再论焦大“闹事”之缘由
一场欢喜忽悲辛——从“尤娘事件”中见凤姐性格的悲剧
一炬之光  通体皆明——论高鹗笔下贾宝玉的中举与出家
一梦红楼感纳兰—— 浅谈纳兰诗词对《红楼梦》的影响
也谈“娶妻当如薛宝钗”
袭人也有可爱处
一部被贬高论扭曲的《红楼梦》版本
一种向前看的红学眼光——读李庆信《红楼梦叙事艺术新
再论《 红楼梦》 的细节描写
元春影射福王朱由崧论
迎春影射唐王朱聿键论
论《红楼梦》十二钗的入选与序次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转型时期的形象写照——试论《红楼梦
林黛玉与玛格丽形象比较
贾宝玉和孙悟空形象悲剧意蕴探微
囊括原著  津梁红学——评《红楼梦辞典》
现代视境中的红学研究管窥
贾宝玉的感情世界探微

红楼梦/曹雪芹

红楼梦辨/俞平伯
  • 上一篇文章:
  • 文章录入:云海逸鸿    责任编辑:云海逸鸿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注意:带 *的为必填选项!)
    姓  名: *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e景苑::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