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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辨/中卷

关键字:红楼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29 15:17:58

(六)作者底态度


  大家都喜欢看《红楼梦》,更喜欢谈《红楼梦》;但本书底意趣,却因此隐晦了近二百年,这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其实作书底意趣态度,在本书开卷两回中已写得很不含糊,只苦于读者不肯理会罢了!历来“红学家”这样(忄蒙)懂,表面看来似乎有点奇怪,仔细分析起来,有两种观察,可以说明迷误底起源。
  第一类“红学家”是猜谜派。他们大半预先存了一个主观上的偏见,然后把本书上底事迹牵强附会上去,他们底结果,是出了许多索隐,闹得乌烟瘴气不知所云。他们可笑的地方,胡适之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已说得很详备的了。这派“红学家”有许多有学问名望的人,以现在我们底眼光看去,他们很不该发这些可笑的议论。但事实上偏闹了笑话。
  为什么呢?这其中有两个原故:(1)他仍有点好奇,以为那些平淡老实的话,决不配来解释《红楼梦》的。(2)他们底偏见实在太深了,所以看不见这书底本来面目,只是颜色眼镜中的《红楼梦》。从第一因,他们宁可相信极不可靠的传说(如董小宛明珠之类),而不屑一视雪芹先生底自述,真成了所谓“目能见千里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眉睫”了。从第二因,于是有把自己底意趣投射到作者身上去。如蔡孑民先生他自己抱民族主义,而强谓《红楼梦》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等等。(《石头记索隐》)作者究竟有无这层意思,其实很不可知;因为在本书里并无确证,那些傅会的话似无足信。以我想来,曹家是正白旗汉军,并且是大族。雪芹生在这个环境中间,未必主张排满吊明的。我这层揣想,虽不能证实,但很可以知道蔡先生这个判断,是含有多少偏见在内的。总之,求深反浅,是这派“红学家”底通病。
  第二类“红学家”我们叫他消闲派。他们读《红楼梦》底方法,那更可笑了。他们本没有领略文学底兴趣,所以把《红楼梦》只当做闲书读,对于作者底原意如何,只是不求甚解的。他们底态度,不是赏鉴,不是研究,只是借此消闲罢了。这些人原不足深论,不过有一点态度却是大背作者底原意。他们心目中只有贾氏家世底如何华贵,排场底如何阔绰,大观园风月底如何繁盛,于是恨不得自己变了贾宝玉,把十二钗做他妻妾才好。这种穷措大底眼光,自然不值一笑;不过他们却不安分,偏要做《红楼梦》底九品人表,那个应褒,那个应贬,信口雌黄,毫无是处,并且以这些阿其所好底论调,强拉作者来做他底同志。久而久之,大家仿佛觉得作者原意也的确是如此的;其实他们几时考究过书中本文来,只是随便说说罢了。
  这两段题外的文章,却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红楼梦》作者底真态度,可以排除许多迷惑,不致于蹈前人底覆辙。我们现在先要讲作者做书底态度。
  要说作者底态度,很不容易,我以为至少有两条可靠的途径可以推求:第一,是从作者自己在书中所说的话,来推测他做书时底态度。这是最可信的,因为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一个人能完全了解他底意思的。雪芹先生自序的话,我们再不信,那么还有什么较可信的证据?所以依这条途径走去,我自信不致于迷路的。第二,是从作者所处的环境和他一生底历史,拿来印证我们所揣测的话。现在不幸得很,关于雪芹底事迹,我们知道的很少;但就所知的一点点,已足拿来印证推校我们从本书所得的结果。我下面的推测都以这两点做根据的,自以为虽不能尽作者底原意,却不至于大谬的。
  《红楼梦》底第一第二两回,是本书底楔子,是读全书关键。从这里边看来,作者底态度是很明显的。他差不多自己都说完了,不用我们再添上废话。
  (1)《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的,雪芹为人是很孤傲自负的,看他底一生历史和书中宝玉底性格,便可知道,并且还穷愁潦倒了一生。所以在本书楔子里说道: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当此日……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
  “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干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石兄,你这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来有些趣味,故镌写在此。”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其中想必有个翻过斤斗来的也未可知。”(以上引文,皆见《红楼梦》第一第二两回。)
从这些话看来,可以说是明白极了。石头自怨一段,把雪芹怀才不遇的悲愤,完全写出。第二回贾雨村论宝玉一段,亦是自负。书中凡贬宝玉只是牢骚话头,不可认为实话。如第三回《西江月》一词,似骂似赞,痛快之极。一则曰:“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二则曰:“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世人诽谤可以不顾,正足见雪芹特立独行,翛然物外。无能不肖,虽是近于骂,而第一无双,则竟是赞。凡书中说宝玉处,莫不如此,足见雪芹自命之高,感愤之深,所以《红楼梦》一书,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书原名《石头记》,正是自传底一个铁证。既晓得书中以作者──即宝玉──为主体,所以一切叙述情事,皆只是画工底后衬,戏台上底背景,并不占最重要的位置。世人读《红楼梦》只记得一个大观园,真是“买椟还珠”啊!
  (2)《红楼梦》是情场忏悔而作的。雪芹底原意或者是要叫宝玉出家的,不过总在穷途潦倒之后,与高鹗续作稍有点不同。这层意思,也很明显,可以从《红楼梦》一名《情僧录》看出。所以原书上说:
  “知我之负罪固多。”
  “更于书中间用梦幻等字,都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
  “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均见第一回) 
  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
  “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均见第五回)
书中类此等甚多,此处不过举两个例子来证实这层揣想罢了。
  照高鹗补的四十回看,宝玉亦是因情场忏悔而出家的。宝玉之走,即由于黛玉之死,这是极平常的套话。许多札记小说上,往往一个情场失意者,后来做了和尚,或者道士,入山不知所终。我们看得都厌了,雪芹先生何至于如此落人窠臼呢?依我悬想,宝玉底出家,虽是忏悔情孽,却不仅由于失意。忏悔底原故,我想或由于往日欢情悉已变灭,穷愁孤苦,不可自聊,所以到年近半百,才出了家。书中甄士隐,智通寺老僧,皆是宝玉底影子。这些虽大半是我底空想,但在书中也不无暗示。十二钗曲名《红楼梦》,现即以之改名《石头记》。《红楼梦》曲引子上说:“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飞鸟各投林》曲末尾说:“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净。”(第五回)秦氏说:“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第十三回)从此等地方看来,似十二钗底结局,皆为宝玉所及见的。所以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又说:“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既曰曾历过梦幻,则现在是梦醒了;既曰当日所有,则此日无有又可知。总之,宝玉出家既在中年以后,又非专为一人一事而如此的。颉刚以为甄士隐是贾宝玉底晚年影子,这层设想,我极相信。宝玉底末路尽在下边所引这几句话写出:
  “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勉强支持一二年,越发穷了。士隐……急忿怨痛,已有积伤,暮年之人,贫病交攻,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第一回)
从这里看去:宝玉出家除情悔以外,还有生活上底逼迫,做这件事情底动机。雪芹底晚年,亦是穷得不堪的,更可以拿来做证据了。如敦诚赠诗,有“环堵蓬蒿屯”之句,有“举家食粥酒常赊”之句,虽文人之笔不免浮夸,然说举家食粥,则雪芹之穷亦可知。在本书上说宝玉后来落于穷困也屡见:
  “蓬牖茅椽,绳床瓦灶。”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见第一回)
  “贫穷难耐凄凉。”(见第三回《西江月》宝玉赞)
高鹗以为宝玉仿佛成了仙佛去了;但雪芹心中底宝玉,即是他自己,是极飘零憔悴的苦况的。必如此,红楼方成一梦,而文字方极其摇荡感慨之致;否则都是些肠肥脑满的话头,特使读者不可耐了。我以阮籍底《咏怀诗》,有几句很可以拿来题《红楼梦》:
  “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西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杞。……”
这寥寥数语,较续作底四十回,更可以说明作者底怀抱了。
  (3)《红楼梦》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除掉上边所说感慨身世忏悔情孽这两点以外,书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十二钗了。在这一方面,《水浒》和《红楼梦》有相同的目的。大家都知道,《水浒》作者要描写出他心目中一百零八个好汉来。但《红楼梦》作者底意思,亦复如此。他亦想把他念念不忘的十二钗,充份在书中表现出来。这层意思虽很浅显,而自来读《红楼梦》的人都忽略了,闹出许多可惜的误会。为什么知道雪芹是要为十二钗作传呢?这亦是从他自己底话得来的,我引几条如下:
  “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识
见皆在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
  “知我之负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衍出来,亦可使闺阁昭传……”
  “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
  “……竟不如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但观其事迹原委,亦可消愁破闷。”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均见第─回)
这竟是极清楚的话,无须我再添什么了。既认定雪芹意思是要使闺阁昭传,那么,有许多“红学家”简直是作者底罪人了。他们总以为《红楼梦》作者要糟蹋闺阁的;所以每每说,这里边底女子没有一个好的。其实这是他们底意思,作者几时说来?就是在第六十六回,柳湘莲说:
  “你们东府里除了两个石头狮子乾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乾净。”
但这说的是宁国府,并没有说大观园里的人个个不乾净。依我们富于常识的眼光看《红楼梦》,(那些“红学家”底脑筋,是富于玄学性的。)十二钗除秦氏凤姐以外,都不见得有什么暖昧的事情。即使是有之,作者既没有说,我们也不可任意污蔑闺阁。这类卤莽灭裂的论断,非特表现其读书能力底薄弱,并自认人格底破产了。
  还有一种很流行的观念,虽较上一说近情理一点,但荒谬的地方,却并不减少。他们以为《红楼梦》是一部变相的《春秋经》,以为处处都有褒贬。最普通的信念,是右黛而左钗。因此凡他们以为是宝钗一党的人──如袭人凤姐王夫人之类──作者都痛恨不置的。作者和他们一唱一和,真是好看煞人。但雪芹先生恐伯不肯承认罢。
  我先以原文证此说之谬,然后再推求他们所以致谬底原因。作者在《红楼梦》引子上说:
  “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是曲既为十二钗而作,则金是钗玉是黛,很无可疑的。悲悼犹我们说惋惜,既曰惋惜,当然与痛骂有些不同罢。这是雪芹不肯痛骂宝钗的一个铁证。且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份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若宝钗为三家村妇,或黄毛丫头,那黛玉又岂有身分之可言。与事实既不符,与文情亦不合,雪芹何所取而非如此做不可呢?雪芹大约会先知的,所以他自己先声明一下,对于上述两种误会,作一个正式的抗辩。他在第一回里说:
  “况且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
第一句话是驳第一派的,第二句话是驳第二派的,试想雪芹若不是个疯子,他怎会自己骂自己呢?依第一派,大观园里没有一个好人,这明明是“讪谤君相贬人妻女”了。依第二派说,宝黛好事被人离阻,这又明明是“假捏出男女二人,一小人拨乱其间”了。雪芹若是疯子,何以解于《红楼梦》底价值?雪芹如不疯,又何以解于“大不近情自相矛盾”呢?
  这两派底谬处已断定了,现在分析致谬底原因:第一派所以如此,因为他们解释《红楼梦》底本事完全弄错了。《红楼梦》是本于亲见亲闻按自己底事体情理做的,他们却以为《红楼梦》是说的人家底事情。《红楼梦》是一部自传,这是最近的发见,以前人说的很少,(有却也是有的,不过大家都不相信注意。如江顺怡做的《读红楼梦杂记》,就说《红楼梦》所记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所以很不能怪他们。况且他们未读《红楼梦》以前,先有一部《金瓶梅》做底子,(看雪芹所指野史大约就是《金瓶梅》。或其他一类的书。)拿读《金瓶梅》底眼光来读《红楼梦》,自然要闹一个很凶的笑话。既以为是人家底事情,贬斥讪谤,自然是或有的;但若知道这是他自己底事情,即便有这类的事,亦很应该“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啊。(《红楼梦》于秦氏多微词,即是为此。)
  第二派底致谬底原因有两层:(1)他们最初是上了高鹗续作底当了。第一个公布后四十回是高君补的,是胡适之先生。(这句话原见于张船山底诗注,在我曾祖曲园先生《小浮梅闲话》曾引过他,但那时候从来没有人注意到。所以这一点,我们要归功于胡先生。)他们那时候,自然相信《红楼梦》是百二十回的。从后四十回看宝钗袭人凤姐都是极阴毒并且讨厌的;读者既不能分别读去,当然要发生嫌恶宝钗一派人底情感。其实后四十回与《红楼梦》作者很不相干,单读八十回本的《红楼梦》,我敢断言右黛左钗底感情,决不会这样热烈的。(2)既然同失意者──黛玉──表同情,既然对于“钗党”有先入的恶感,这颜色眼镜已经带上了,如何再能发见作者底态度。感情这类状态,从主观上投射到客观方面,是很容易的。自己这般说,不知不觉的擅定作者也这般说。作者究竟如何说法,他老实没有知道的。于是凡他所喜欢的人,作者定是要褒的;他所痛恨的,作者定是要贬的。读者底威权竟可使作者惟命是听起来,这也未免太大了罢!
  作者做书底三层意思,我这几段芜杂的文字里已大致表现清楚了。作者底真态度虽不能备知,却也可以窥测一部份。那些陈袭的误会解了许多,也替作者雪了许多冤枉。在下篇更要转入较重要的一部,就是从这种态度发生的文章风格如何的问题。
  二二,六,二三,改定。

 

(七)《红楼梦》底风格


  上篇所说有些偏于考证的,这篇全是从文学的眼光来读《红楼梦》。原来批评文学底眼光是很容易有偏好的,所以甲是乙非了无标准。俗语所谓“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就是这类情景底写照了。我在这里想竭力避免那些可能排去的偏见私好,至于排不乾净的主观色彩,只好请读者原谅了。
  平心看来,《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底位置是不很高的。这一类小说,和一切中国底文学──诗,词,曲──在一个平面上。这类文学底特色,至多不过是个人身世性格底反映。《红楼梦》底态度虽有上说的三层,但总不过是身世之感,牢愁之语。即后来底忏悔了悟,以我从楔子里推想,亦并不能脱去东方思想底窠臼。不过因为旧欢难拾,身世飘零,悔恨无从,付诸一哭,于是发而为文章,以自怨自解。其用亦不过破闷醒目,避世消愁而已。故《红楼梦》性质亦与中国式的闲书相似,不得入于近代文学之林。即以全书体裁而论,亦微嫌其繁复冗长,有矛盾疏漏之处,较之精粹无疵的短篇小说自有区别。我极喜欢读《红楼梦》,更极佩服曹雪芹,但《红楼梦》并非尽善尽美无可非议的书。所以我不愿意因我底偏好,来掩没本书底真相。作者天份是极高的,如生于此刻可以为我们文艺界吐气了。但不幸他生得太早,在他底环境时会里面,能有这样的成就,已足使我们惊诧赞叹不能自已。《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我虽以为应列第二等,但雪芹却不失为第一等的天才。天下事情,原有事倍功半的,也有事半功倍的。我们估量一个人底价值,不仅要看他底外面成就,并且要考察他在那一种的背景中间成就他底事业。古人所说“成败不足论英雄”,正是这个意思了。
  至于在现今我们中国文艺界中,《红楼梦》依然为第一等的作品,是毫无可疑的。这不但理论上很讲得通,实际上也的确如此。在高鹗续书那时候,已脍炙人口二十余年了。自刻本通行以后,《红楼梦》已成为极有势力的民众文学,差不多人人都看,并且人人都喜欢谈,所以京师竹枝词,有“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之语,可见《红楼梦》行世后,人心颠倒之深。(此语见清同治年间,梦痴学人所著的《梦痴说梦》所引)即我们研究《红楼梦》底嗜好,也未始不是在那种空气中间养成的。
  《红楼梦》底风格,我觉得较无论那一种旧小说都要高些。所以风格高上底缘故,正因《红楼梦》作者底态度与他书作者底态度有些不同。
  我们有一个最主要的观念,《红楼梦》是作者底自传。从这一个根本观念,对于《红楼梦》风格底批评却有很大的影响。既晓得是自传,当然书中底人物事情都是实有而非虚构;既有实事作蓝本,所以《红楼梦》作者底惟一手段是写生。有人或者觉得这样说法,未免轻量作者底价值了。其实有大谬不然的。虚构很容易,也并不可贵,写实貌易而实难,有较高的价值。世人往往把创造看做空中楼阁,而把写实看做模拟,却不晓得想象中底空中楼阁,也有过去经验作蓝本,若真离弃一切的经验,心灵便无从活动了。虚构和写实都靠著经验,不过中间的那些上下文底排列,有些不同罢了。写生既较逼近于事实,所以从这手段做成的作品所留下的印象感想,亦较为明活深切,即是在文学上的价值亦较高了。
  《红楼梦》作者底手段是写生。他自己在第一回,说得明明白白:
    “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致使失真。”
    “因见上面大旨不过谈情,亦只实录其事。”
  《红楼梦》底目的是自传,行文底手段是写生,因而发生下列两种风格。我们看,凡《红楼梦》中底人物都是极平凡的,并且有许多极污下不堪的。人多以为这是《红楼梦》作者故意骂人,所以如此;却不知道作者底态度只是一面镜子,到了面前便须眉毕露无可逃避了。妍媸虽必从镜子里看出,但所以妍所以媸的原故,镜子却不能负责。以我底偏好,觉得《红楼梦》作者第一本领,是善写人情。细细看去,凡写书中人没有一个不适如其分际,没有一个过火的;写事写景亦然。我第一句《红楼梦》赞:“好一面公平的镜子啊!”
  我还觉得《红楼梦》所表现的人格,其弱点较为显露。作者对于十二钗,一半是他底恋人,但他却爱而知其恶的。所以如秦氏底淫乱,凤姐底权诈,探春底凉薄,迎春底柔懦,妙玉底矫情,皆不讳言之。即钗黛是他底真意中人了,但钗则写其城府深严,黛则写其口尖量小,其实都不能算全才。全才原是理想中有的,作者是面镜子如何会照得出全才呢?这正是作者极老实处,却也是极聪明处。妙解人情看去似乎极难,说老实话又似极容易,其实真是一件事底两面。《红楼梦》在这一点上,旧小说中能比他的只有《水浒》。《水浒》中有百零八个好汉,却没有一个全才,这两位作者,大概在这里很有同心了。至于俞仲华做《荡寇志》,则有如天人的张叔夜,高鹗续《红楼梦》,则有如天人的贾宝玉。其对于原作为功为罪,很无待我说了。
  《红楼梦》中人格都是平凡这句话,我晓得必要引起多少读者底疑猜,因为他们心目中至少有一个人是超平凡的。谁呢?就是书中的主人翁,贾宝玉。依我们从前囫囵吞枣的读法,宝玉底人格确近乎超人的。我们试想一个纨暭(换为衣旁)公子,放荡奢侈无所不至的,幼年失学,长大忽然中举了。这便是个奇迹,颇含著些神秘性的了。何况一中举便出了家,并且以后就不知所终了,这真是不可思议,易卜生所谓“奇事中的奇事”。但所以生这类印象,我们都被高先生所误,因为我们太读惯了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引起不自觉的错误来。若断然只读八十回,便另有一个平凡的宝玉,印在我们心上。
  依雪芹底写法,宝玉底弱点亦很多的。他既做书自忏,决不会像现在人自己替自己登广告啊。所以他在第一回里,既屡次明说,在第五回《西江月》又自骂一起,什么“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这怕也是超人底形景吗?是决不然的。至于统观八十回所留给我们,宝玉底人格,可以约略举一点:他天份极高,却因为环境关系,以致失学而被摧残。他底两性底情和欲,都是极热烈的,所以警幻很大胆的说:“好色即淫,知情更淫”。一扫从来迂腐可厌的鬼话。他是极富于文学上的趣味,哲学上的玄想,所以人家说他是痴子。其实宝玉并非痴慧参半,痴是慧底外相,慧即是痴底骨子。在这一点作者颇有些自诩,不过总依然不离乎人情底范围。这就与近人底吹法螺有差别了。
  依我的底推测,宝玉大约是终于出家;但他底出家,恐不专因忏情,并且还有生计底影响,在上边已说过了。出家原是很平凡的,不过像续作里所描写的,却颇有些超越气象。况且做和尚和成仙成佛,颇有些不同。照高君续作看来,宝玉结果是成了仙佛,却并不是做和尚。所以贾政刚写到宝玉的事,宝玉就在雪影里面光头赤脑披了大红斗篷,向他下拜,后来僧道夹之而去,霎时不见踪迹。(事见第百二十回)试问世界上有这种和尚么?后来皇帝还封了文妙真人,简直是肉体飞升了。神仙佛祖是超人,和尚是人,这个区别无人不清楚的。雪芹不过叫宝玉出家,所以是平凡的。高鹗叫宝玉出世,所以是超越的。《红楼梦》中人格是平凡的这个印象,非先有分别的眼光读原书不可,否则没有不迷眩的。
  在逼近真情这点特殊风格外,实事求是这个态度又引出第二个特色来。《红楼梦》底篇章结构,因拘束于事实,所以不能称心为好;因而能够一洗前人底窠臼,不顾读者底偏见嗜好。凡中国自来底小说,都是俳优文学,所以只知道讨看客底欢喜。我们底民众向来以团圆为美的,悲剧因此不能发达。无论那种戏剧小说,莫不以大团圆为全篇精彩之处,否则就将讨读者底厌,束之高阁了。若《红楼梦》作者则不然。他自发牢骚,自感身世,自忏情孽,于是不能自已的发为文章。他底动机根本和那些俳优文士已不同了。并且他底材料全是实事,不能任意颠倒改造的,于是不得已要打破窠臼得罪读者了。作者当时或是不自觉的也未可知,不过这总是《红楼梦》底一种大胜利,大功绩。《红楼梦》底效用,看他自己说:
    “……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
    “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或避世消愁之际,把此一玩。”
  《红楼梦》作者既希望世人醉余睡醒之后,把此一玩,则反言之,醉睡中间的世人,原不配去读《红楼梦》的;既曰“醒同人之目”,则非同人,虽得读《红楼梦》,也是枉然的。这些话表面看来很和平,内里意思,却是十分愤激。
  《红楼梦》底不落窠臼,和得罪读者是二而一的;因为窠臼是习俗所乐道的,你既打破他,读者自然地就不乐意了。譬如社会上都喜欢大小团圆(员换为栾),于是千篇一律的发为文章,这就是窠臼;你偏要描写一段严重的悲剧,弄到不欢而散,就是打破窠臼,也就是开罪读者。所以《红楼梦》在我们文艺界中很有革命的精神。他所以能有这样的精神,却不定是有意与社会挑战,是由于凭依事实,出于势之不得不然。因为窠臼并非事实所有,事实是千变万化,那里有一个固定的型式呢?既要落入窠臼,就必须要颠倒事实;但他却非要按迹寻踪实录其事不可,那么得罪人又何可免的。我以为《红楼梦》作者底第一大本领,只是肯说老实话,只是做一面公平的镜子。这个看去如何容易,却实在是真真的难能。看去如何平淡,《红楼梦》却成为我们中国过去文艺界中第一部奇书。我因此有二种普通的感想,觉得社会上目为激烈的都是些老实人,和平派都是些大滑头啊。
  在这一点上,最早给我一种暗示的是友人傅孟真先生。他对我说:“《红楼梦》底最大特色,是敢于得罪人底心理。”《红楼梦》开罪于一般读者底地方很多,最大的却有两点:(1)社会上最喜欢有相反的对照。戏台上有一个红面孔,必跟著个黑面孔来陪他,所谓“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在小说上必有一个忠臣,一个奸臣;一个风流儒雅的美公子,一个十不全的傻大爷;如此等等,不可胜计。我小时候听人讲小说,必很急切地问道:“那个是好人?那个是坏人?”觉得这是小说中最重要,并且最精彩的一点。社会上一般人底读书程度,正还和那时候的我差不许多。雪芹先生于是狠狠的对他们开一下顽笑。《红楼梦》底人物,我已说过都是平凡的。这一点就大拂人之所好,幸亏高鹗续了四十回,勉强把宝玉抬高了些,但依然不能满读者底意。高鹗一方面做雪芹底罪人,一方面读者社会还不当他是功臣。依那些读者先生底心思,最好宝玉中年封王拜相,晚年拔宅飞升。(我从前看见一部很不堪的续书,就是这样做的。)雪芹当年如肯照这样做去,那他们就欢欣鼓舞不可名状,再不劳续作者底神力了!无奈他却偏偏不肯,宝玉亦慧,亦痴,亦淫,亦情,但千句归一句,总不是社会上所赞美的正人。他们已经皱眉有些说不出的难受了。十二钗都有才有貌,但却没有一个是三从四德的女子;并且此短彼长,竟无从下一个满意的比较褒贬。读者对于这种地方,实在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后来究竟忍耐不住,到底做一个九品人表去过过瘾方才罢休。我们在这里很可以估量作者底胆识,和读者底程度了。
  但作者开罪社会心理之处,还有比这个大的。《红楼梦》是一部极严重的悲剧,书虽没有做完,但这是无可疑的。不但宁荣两府之由盛而衰,十二钗之由荣而悴,能使读者为之怆然雪涕而已。若细玩宝玉底身世际遇,《红楼梦》可以说是一部问题小说。
  试想以如此之天才,后来竟弄到潦倒半生,一无成就,责任应该谁去负呢?天才原是可遇不可求的,即偶然有了亦被环境压迫毁灭,到穷愁落魄,结果还或者出了家。这类的酷虐,有心的人们怎能忍受不叹气呢?即以雪芹本身而论,虽有八十回的《红楼梦》可以不朽;但以他底天才看来,这点成就只能说是沧海一粟,余外都尽量糟蹋掉了,在文化上真是莫大的损失,又何怪作者自怨自愧呢!不幸中之大幸,他晚年还做了八十回书,否则竟连名姓都湮没无闻了。即有了《红楼梦》,流传如此之广,但他底家世名讳,直等最近才考出来。从前我们只知道有曹雪芹,至多再晓得是曹寅底儿子(其实是曹寅底孙子),以外便茫然了。即现在我们虽略多知道一点,但依然是可伶得很。他底一生详细的经历,依然不知道;并且以后能知道的希望亦很少,因为材料实在太空虚了。我们想做曹雪芹先生年表,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成功呢?
  这半部绝妙的悲剧,为我们文艺界空前的杰作,但读者竟没有能力去赏鉴他,这岂不是冤枉了?他们笃守他们老师太老师传授下的团圆(员换为栾)迷,若不遵守这个,无论做得如何好法,终究是野狐禅,不是正宗。他们对于这类悲剧下的批评,是没有收梢。以为收梢非团圆(员换为栾)不可,收梢即是变名的团圆(员换为栾);所以不团圆(员换为栾)就是没有收梢了,没有收梢便不成为正宗好书。这种的三段论法所以谬的地方,正因最先假定的前提,便是痴人说梦;那么,以后当然全是一片梦话了。为什么收梢非团圆(员换为栾)不可呢?他们可有点说不出,大约只可回答:“自古如此不得不然耳!”这类习俗的见解,何能令我们心服呢?
  高鹗使宝玉中举,做仙做佛,是大违作者底原意的。但他始终是很谨慎的人,不想在《红楼梦》上造孽的。我很不敢看轻他底价值,正因他已竭力揣摩作者底意思,然后再补作那四十回。决不敢卤莽灭裂自出心裁。我们已很感激他这番能尊重作者底苦心。高鹗既非曹雪芹,文章本来表现人底个性,有许多违反错误是不能免的。若有人轻视高君续作,何妨自己把八十回续一下,就知道深浅了。高鹗既不肯做雪芹底罪人,就难免跟著雪芹开罪社会了,所以大家读高鹗续作底四十回大半是要皱眉的。但是这种皱眉,不足表明高君底才短,正是表明他底不可及处。他敢使黛玉平白地死去,使宝玉娶宝钗,使宁荣抄家,使宝玉做了和尚:这些都是好人之所恶。虽不是高鹗自己底意思,是他迎合雪芹底意思做的,但能够如此,已颇难得。至于以后续做的人,更不可胜计,大半是要把黛玉从坟堆里拖出来,叫她去嫁宝玉。这种办法,无论其情理有无,总是另有一种神力才能如此。必要这样才算有收梢,才算大团圆(员换为栾),真使我们脸红说话不得。即雪芹兰墅相见在地下,谈到这件事怕亦说不出话来呢!
  现在我们从各方面证明原本只八十回,并且连回目亦只八十,这是完全依据事实,毫不掺杂感情上的好恶。但许多人颇赞成我们底论断,却因为只读八十回便可把那些讨人厌的东西一齐扫去,他们不消再用神力把黛玉还魂,只很顺当的便使宝黛成婚了。他们这样利用我们底发见,来成就他们师师相承的团圆(员换为栾)迷,来糟蹋《红楼梦》底价值,我们却要严重的抗争了。依作者底做下去,其悲惨凄凉必十倍于高作,其开罪世人亦必十倍之。放心罢,在《红楼梦》上面,决不能再让你们来过团圆(员换为栾)瘾!
  我们又知道《红楼梦》全书中之题材是十二钗,是一部忏悔情孽的书。从这里所发生的文章风格,差不多和那一部旧小说都大大不同,可以说《红楼梦》底个性所在。是怎样的风格呢?大概说来,是“怨而不怒”。前人能见到此者,有江顺怡君。他在《读红楼梦杂记》上面说:
  “……正如白发宫人涕泣而谈天宝,不知者徒艳其纷华靡丽,有心人视之皆缕缕血痕也。”
他又从反面说《红楼梦》不是谤书:
  “《红楼》所记皆闺房儿女之语,……何所谓毁?何所谓谤?”
这两节话说得淋漓尽致,尽足说明《红楼梦》这一种怨而不怒的态度。
  我怎能说《红楼梦》在这点上,和那种旧小说都不相同呢?我们试举几部《红楼梦》以外,极有价值的小说一看。我们常和《红楼梦》并称的是《水浒》《儒林外史》。《水浒》一书是愤慨当时政治腐败而作的,所以奖盗贼贬官军。看署名施耐庵那篇《自序》,愤激之情,已溢于词表。“《水浒》是一部怒书”,前人亦已说过。(见张潮底《幽梦影》上卷)《儒林外史》底作者虽愤激之情稍减于耐庵,但牢骚则或过之。看他描写儒林人物,大半皆深刻不为留余地,至于村老儿唱戏的,却一唱三叹之而不止。对于当日科场士大夫,作者定是深恶痛疾无可奈何了,然后才发为文章的。《儒林外史》底苗裔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广陵潮》、《留东外史》之类。就我所读过的而论:《留东外史》底作者,简直是个东洋流氓,是借这部书为自己大吹法螺的,这类黑幕小说底开山祖师可以不必深论。《广陵潮》一书全是村妇谩骂口吻,反觉《儒林外史》中人物,犹有读书人底气象。作者描写的天才是很好的,但何必如此尘秽笔墨呢?前《红楼梦》而负盛名的有《金瓶梅》,这明是一部谤书,确是有所为而作的,与《红楼梦》更不可相提并论了。
   以此看来,怨而不怒的书,以前的小说界上仅有一部《红楼梦》。怎样的名贵啊!古语说得好:“物稀为贵”。但《红楼梦》正不以希有然后可贵。换言之,那不希有亦依然有可贵的地方。刻薄谩骂的文字,极易落笔,极易博一般读者底欢迎,但终究不能感动透过人底内心。刚读的时候,觉得痛快淋漓为之拍案叫绝;但翻过两三遍后,便索然意尽了无余味;再细细审玩一番,已成嚼蜡的滋味了。这因为作者当时感情浮动,握笔作文,发泄者多含蓄者少,可以悦俗目,不可以当赏鉴。缠绵悱恻的文风恰与之相反,初看时觉似淡谈的,没有什么绝伦超群的地方,再看几遍渐渐有些意思了,越看得熟,便所得的趣味亦愈深永。所谓百读不厌的文章,大都有真挚的情感,深隐地含蓄著,非与作者有同心的人不能知其妙处所在。作者亦只预备藏之名山,或竟覆了酱缸,不深求世人底知遇。他并不是有所珍惜隐秘,只是世上一般浅人自己忽略了。“知我者希,则我者贵”。这句话亦是无可奈何的譬解罢。
  愤怒的文章容易发泄,哀思的呢,比较的容易含蓄,这是情调底差别不可避免的。但我并不说,发于愤怒的决没有一篇好文章,并且哀思与愤怒有时不可分的。但在比较上立论,含怒气的文字容易一览而尽,积哀思的可以渐渐引人入胜,所以风格上后者比前者要高一点。《水浒》与《红楼梦》底两作者,都是文艺上的天才,中间才性底优劣是很难说的。不过我们看《水浒》,在有许多地方觉得有些过火似的,看《红楼梦》虽不满人意的地方也有,却又较读《水浒》底不满少了些。换句话说,《红楼梦》底风格偏于温厚,《水浒》则锋芒毕露了。这个区别并不在乎才性底短长,只在做书底动机底不同。
  但这些抑扬的话头,或者是由于我底偏好也未可知。但从上文看来,有两件事实似乎已确定了的。(1)哀而不怒的风格,在旧小说中为《红楼梦》所独有。究竟这种风格可贵与否,却是另一问题;虽已如前段所说,但这是我底私见不敢强天下人来同我底好恶。(2)无论如何,谩骂刻毒的文字,风格定是卑下的。《水浒》骂则有之,却没有落到谩字。至于落入这种恶道的,决不会有真好的文章,这是我深信不疑的。我们举一个实例讲罢。《儒林外史》与《广陵潮》是一派的小说,《儒林外史》未始不骂,骂得亦未始不凶,但究竟有多少含蓄的地方,有多少穿插反映的文字,所以能不失文学底价值。《广陵潮》则几乎无人不骂,无处不骂,且无人无处不骂得淋漓尽致一泄无余,可以喷饭,可以下酒,可以消闲,却不可以当他文学来赏鉴。我们如给一未经文学训练的读者这两部小说看,第一遍时没有不大赞《广陵潮》的,因为《债林外史》没有这样的热闹有趣;到多看几遍之后,《儒林外史》就慢慢占优越的地位了。这是我曾试验过的,不同于揣想空论。
  《红楼梦》只有八十回真是大不幸,因为极精彩动人的地方都在后面半部。我们要领略哀思的风格,非纵读全书不可,但现在只好寄在我们底想象上,不但是作者底不幸,读者所感到的缺憾更为深切了。我因此想到高鹗补书底动机,确是《红楼梦》底知音,未可厚非的。他亦因为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文字,恐读者误认为诲淫教奢之书,如贾瑞正照“风月宝鉴”一般,所以续了四十回以昭传作者底原意。他所以在引言上说:“……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纪成书之幸。”可知高君补书并非如后人乱续之比,确有想弥补缺憾的意思。所以他说:“大快人心”,“成书之幸”。但高鹗虽有正当的动机,续了四十回书,而几处处不能使人满意。我们现在仍只得以八十回自慰,以为总比全然没有好了一点。康君白情说得好:“一半给我们看,一半留给我们想。”(《草儿》第三二页)这是我们底无聊的慰藉啊!
  二二,六,二五,改定。

 

(八)《红楼梦》底年表


  有些事情,非表不明。至于综合地概观一人底生平,或一事的流变,尤非年表不办。可惜《红楼》作者底生平事迹绝少流传,要作满人意的《曹雪芹年谱》,在现今的状况下,总还是不可能。我读这书的时候,戏荟萃那些有关系的事情,分年列表,以备自己底参考。写成之后,觉得虽有些是托之揣测,但大致不甚谬,很可以帮助喜欢研究《红楼梦》的人,所以现在把他列入本卷。将来如有所得,当然还得经过几番的修正,这只是草稿罢了。
  现在首写年分,再列事实。每节下须说明的,附在每节之后。

一七一五,清康熙五十四年,曹(兆页)为江宁织造。
  曹雪芹是(兆页)之子,说见《胡适文存》卷三,二二四页。
一七一九,清康熙五十八年,曹雪芹生于南京。
  曹氏三世为织造,在江宁、苏州两处。《四松堂集》诗注说:“雪芹随其先祖寅之任”。虽经胡先生考订其有误,但雪芹曾随其尊长在江宁织造任上,却决无可疑的。敦敏赠诗有“秦淮残梦忆繁华”,即是一证。雪芹底生年,也经胡先生考定,在一七一九年。(《努力周报》,第一期)他假定雪芹享年四十五;如雪芹不及四十五而卒,那生年便须移后了。敦诚挽曹雪芹诗,有“四十年华付杳冥”之句,虽未必是整四十岁,也未必便是四十五岁。胡先生只说,雪芹享年至多不得过四十五岁。现在即以胡先生所说,也总不致于大错,相差至多不过五年。总之,无论如何,雪芹生时,必在曹(兆页)江宁织造任上。他底生日,依《红楼梦》叙宝玉生日推算,大约在初夏,四五月间。(第六十二回)
一七二八,雍正六年,曹(兆页)卸江宁织造任。雪芹随他北去。
  曹(兆页)卸任之后做些什么,我们不知道。看《红楼梦》,大约调回北京去了。这时候,雪芹大约只九岁余,想也回北方去了。
一七三零,雍正八年,《红楼梦》从此起笔,雪芹十一岁。
一七三二,雍正十年,凤姐谈南巡事,宝玉十三岁。依这里所假定的推算,雪芹也是十三岁。
一七三七,乾隆二年,书中贾母庆八旬。
一七三八,乾隆三年,八十回《红楼梦》止此。雪芹十九岁。
  这四条的依据,不得不说明一下。胡先生曾说过,《红楼梦》中只有记南巡一节,是历史上的事实。(《胡适文存》,卷三,二二一页)第十六回原文如下:
  凤姐道:“……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说起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我偏偏的没赶上。”
  凤姐这句话是当为说话时的年代。康熙帝南巡六次,最晚这一次,在四十六年,西历一七○七年。从此往下推算二三十年,则凤姐说话时,当为一七二七──三七之间。以平均计算,下推二十五年,则当为一七三二年。这时候,书中的宝玉正十二三岁,(第二十三回)雪芹底年纪,依我们推算,大约也在十三岁左右,恰拾相合。
  我们既认定《红楼梦》是实写曹家事,那么,书中的贾母,即是曹寅之妻。曹寅死于一七一二年,享年五十五。通常夫妇配合,女小于男,即算是同年,到隋赫德接任的时候,她也只七十一岁。下推九年为一七三七,正是“庆八旬”这个时候。书中庆八旬,在第七十一回;下距八十回终了,只一年余。这是一看《红楼梦》便可知的。书中写她底生日,在八月初三,(第七十一回)接着写赏中秋,(第七十五回)写“蓉桂竞芳之月”,(第七十八回)知这几回是一年内底事情。后来宝玉病了一月以后,又在房中保养过了百日,到天齐庙去还愿;知道已到次年了。(蓉桂竞芳之月,应是九月。病了一月已是十月过了。再调养百日,当然又是一年了。)
这些噜苏、拘泥的考辨,却颇有些关系;因为不如此就不能断定《红楼梦》全书共说的几年底事,是那几年底事。我先从凤姐说话的时候立一标准,假定为一七三二年。又从本书考出,从第二回到第七十八回,共有八年。且看: 
  “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方五岁……”(第二回)
  “贾兰的是一首七言绝句,……众宾见了,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第七十八回)
  本书底第一第二两回,都是引论,到第三回才入正文,写黛玉进荣府,第二天便去访李纨。所以入书之初,正当贾兰五岁之时,到第七十八回,明写他已十三岁了;这可证从开首到此,共写了八年底事情。从第七十八回到第八十回,又约略有五个月的光景。而征《(女危)(女画)词》正当九月,则八十回末已入次年可知。故我断定八十回书,共前后有九年,至多不过十年。
  从第十六回凤姐说话时,上推三年,为一七三O。从一七三O下推九年,为一七三八。再从此上推一年便是贾母八十岁的时候,正是一七三七。 
  这些推算,虽带些揣想的色彩,但对于大体也无碍。上下相差,至多不过四五年,也就可以算平均的准确了。我现可以告诉读者的,是《红楼梦》八十回所叙的事,当雪芹十一岁到十九岁。书中所谓荣宁两府及大观园都在北京。关于书中地点问题,下有专篇详论。
一七三九──五七,乾隆四年──二二年,这十八年之中,雪芹遭家难,以致困穷不堪,住居于北京之西郊。
  我们知道《红楼梦》八十回中贾氏尚未中落,宝玉尚是安富尊荣,可见曹家凋零决在一七三八之后。一七五七,敦诚赠诗有“环堵蓬蒿屯”之语,可见此时雪芹已很穷了,或已穷得很久了。我们假定在这个时期中间,不过就最远的起讫而言,将来曹家事实续有发见,自然还应当缩短,方才精确。至于知道雪芹住在北京西郊,也是从敦诚敦敏底诗中看出来的。敦诚说:“不如著书黄叶村”,(《寄怀曹雪芹》)“日望西山餐暮霞”。(《赠曹芹圃》)敦敏说:“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赠曹雪芹》)又说:“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访曹雪芹不值》)这些诗都成于一七五七之前后数年中,可见是时住在北京城外。京东无山,且敦诚明说西山,可证雪芹住在北京之西郊。
一七五四──六三,乾隆十九──二八年,雪芹三十五至四十四岁(?),作《红楼梦》八十回。
  以敦诚诗中所谓“著书黄叶村”看去,知雪芹做《红楼梦》大约即在一七五七上下数年间。因为以我们所知,雪芹一生未有别的著作;则敦诚所谓著书,大约就是指作《红楼梦》,且证以本书底话也极为相符。我试引几条为证:
  (1)“半生潦倒之罪……”
  (2)甄士隐年过半百。
  (3)“如何两鬓又成霜?”(以上第一回)
  (4)雨村以为翻过筋斗来的,是一个龙钟老僧。(第二回)
但看了本书,似乎雪芹著书之时,已甚老了。而在实际上,他至多活了四十五岁,未免有些不合。然文人之笔,原是随情涉兴,也不妨过意写得衰老些,使文情格外生动。总之,雪芹著书,决在中年,却是无可疑惑的。至于我假定著书有十年工夫,这原不过是个悬想。但看本书第一回所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则八十回书底成就,大约总非三五年底事情了。我底假定,或者与当时事实不甚相远。
一七六二,乾隆二七年,雪芹作长歌谢敦诚。敦诚答赋《佩刀质酒歌》。
一七六四,乾隆二十九年,曹雪芹卒于北京,年四十余,无子,有妇孀居。 (《努力》,第一期,引敦诚诗并注。)
一七六五,乾隆三十年,《红楼梦》初次流行。
  高鹗说:“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他做这引言,是在一七九二年,上推二十七年,为一七六五,正当作者身后之第一年,或稍前后的几年中。
一七六九,乾隆三十四年,戚蓼生中己丑科进士。
  戚蓼生是做有正本《红楼梦》序的。做序之时,大约在中进士之后。戚氏科名,见余姚《戚氏家谱》。
一七七○,乾隆三十五年,《红楼梦》盛行。
  高鹗说:“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他既说“廿余年”,想必不止二十年。假定以二十二年计算,大约在这时候,这书已很通行了。
一七八八,乾隆五十三年,高鹗中戊申科举人。
  高氏先中举,后补书;所以非让宝玉也中个举人,方才惬意。
一七六五──一七八八,乾隆三十──五十三年,佚本后三十回的《红楼梦》成。
一七九一,乾隆五十六年,高鹗补《红楼梦》四十回。
一七九二,乾隆五十七年,程伟元本──一百二十回本──初成。从此以后,方才有了百二十回的《红楼梦》。
一八○五,嘉庆十年,陈刻《红楼复梦》成。
  这虽是很恶劣的乙类续书,但因为他年代很早,恐怕是一部最早的乙类续书。依书中序看,则这书脱稿于一七九九,嘉庆四年。
一八六九,同治八年,愿为明镜室主人江顺怡底《读红楼梦杂记》刻成。

  上列这表,原是草创的,既不完备,也不的确,只是一种综括研究底初步。有许多滥俗的续书底年代,因为我没有这些书,所以也没有写进去。好在这些败纸,弃之亦无足惜,更犯不着费一番考证底工夫。我希望于最短时间,将这表抹掉,重做一个正式的年表。
  二二,五,十八。

(九)《红楼梦》底地点问题


  上篇专说“时”底问题,现在要转到“地”底问题上去。我觉得这个问题底解决,很有困难,就在本篇也只罗列各种可能的揣测,略就我个人底倾向而已,并不能有很确定的断案。这原是不无遗憾,但研究底事业,解析困难之所在,也是一步工夫,原不应当急急去求鲁莽的断语。颉刚有两节话,说得最好:
  我们虽是愈研究愈觉得渺茫,但总是向着光明处走。可以考实的总考实了,有破绽的地方也渐渐的发见了。这很可以安慰我们的劳苦。(十,六,十四信)
  我以为现在并不是要求一切的结论,只是把各种矛盾窒碍的地方聚集拢来,备将来结论的参考。(十,六,二十四信)
《红楼梦》底地点问题,既不能完全解决,只得以这两节话来解嘲了。未入正文以前,我先说一个根本的假定,就是《红楼梦》所叙述的各处,确有地底存在,大观园也决不是空中楼阁。这个假定所根据的有两点:(1)《红楼梦》是部“按迹寻踪”的书,无虚构一切之理。(2)看书中叙述宁荣两府及大观园秩序井井,不像是由想象构成的。而且这种富贵的环境,应当有这样一所大的宅第、园林。既承认《红楼梦》确有地底存在,就当进一步去考订“究竟在那里”这个问题。但因考订这个问题,却留给我们无数的荆棘。
  以现在的我们所知道的这样少,当然不能解决《红楼梦》底事实,发现于某城之某街坊,当然不能很精细的去指出《红楼梦》底地点。如那些妄人,说大观园便是北京底什刹海,又说黛玉底葬花冢,在陶然亭之旁(其实陶然亭有一香冢,了不与葬花事相干)。他们真是胆子不小,竟好意思把这些鬼话写在书上。(见蒋瑞藻《小说考证》所引)即如袁枚说大观园便是随园,也是信口开河,自己夸耀,以我们考订,毫无影响的。所以这篇所讨论的,只是《红榜梦》一书所写的各事,是在南或在北?再进一步,亦只问是在南京或在北京?决不学他们这样的不知妄说,定要指出大观园是在某街某巷,方始显示他们底博洽古今。①
  (①友人汪敬熙先生曾听他底父亲说,《红楼梦》中大观园遗址在北京西城,今为内务府塔氏之园,革命以后,曾有人进去看过。汪君之父,则听一苏君谈说如此。信否未可知,情理或有之,记此备考。
  二二,八,十五,在美国波定谟记。)

  因为只辨明或南或北,已使我们陷于迷惑底中间,更不用说进一步的话。我们先从本书看,得到的有些什么?如悬想起来,似乎很应当有个解决的方法。南北底风土人情,差异本很明显,而八十回书又非短篇之比,岂有从八十回书中,看不出一点所在地方底风土人情?只要有一两点看出,便可以断定这个问题了。这样说法原是不错,但可惜实际上没有这般简单,也没有这般称心如意。
  本书中明说出地点的,有下列各项:
  (1)黛玉宝钗到贾府去,都说是入都;而京都是专指北京而言。 (第三第四回) 
  (2)贾雨村选了金陵应天府,辞了贾政,择日到任。(第三回)
  (3)贾雨村对冷子兴说:“去岁我到金陵,……那日进了石头城,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大门外虽冷落无人……”(第二回)
  (4)贾敬不肯回原籍来,只在都中城外和那些道士们胡羼。(第二回)
  (5)凤姐册词有“哭向金陵事更哀”之语。(第五回)
  (6)贾母说:“我和你太太、宝玉立刻回南京去!”(第三十三回)
以外恐伯还有些证据,就想及的已有这六条,且已足够用了。雨村底话,每使人起误解,以为说书中事实是在南京,其实不然。我们看他说“老宅”,说“门外冷落无人”,都是没有人住着底铁证。贾母说回南京去,尤为明显。书中说京都、都中,皆指北京;于南京必曰石头城、金陵、南京。叙述时必曰原籍,自称必曰老家。这可见《红楼梦》底地方,是在北京。
  本书除明点地方以外,从叙述情景中,还有可以证明是在北方的。颉刚有一信说得最为详细,现在引录如下,不用我再来申说:
  “贾家如在南方,何以有炕?炕于书中屡见。如第三回黛玉到王夫人处,写‘临窗大炕’上怎样怎样。如第八回宝玉到薛姨妈处,听说宝钗在里面,他‘忙下炕来……掀帘一步进去,先就看见宝钗坐在炕上作针线。’又如第六回刘老老到贾琏住宅,‘刘老老和板儿上了炕,平儿和周瑞家的对面坐在炕沿上。’又说,‘听得那边说道摆饭……忽见两个人抬了一张炕桌来,放在这边炕上,桌上碗盘摆列。……’又写凤姐坐处,‘南窗下是炕,炕上大红条毡。……’又如第十六回宝玉到秦钟家,李贵道:‘秦相公是弱症,未免炕上挺扛的骨头不受用。……’(平按,又如第二十五回,贾环来到王夫人炕上坐着,命人点了蜡烛,装腔做势的抄写。后来宝玉靠着枕头,在王夫人身后倒下,贾环将蜡烛向宝玉脸上一推。又如戚本第七十七回,晴雯将死之时,睡在芦席土炕上。这也都是北方砖炕底光景,明非南方之事。)从以上几则看来,王夫人条说是‘临窗’,凤姐条说是‘南窗下’,这是北京砖炕的安置处。南方便是炕床,也都安在北首靠墙的。宝钗在炕上作针线,巧姐屋里的炕上又是吃饭处所,秦钟又是睡在炕上:这都是北方砖炕的许多用处,不似南方的炕床只做客人坐位的。至于刘老老坐在这里的炕,平儿坐在对面的炕,可见屋里砌炕的多,决不是南方情景了。
  “其他所说象北方房屋样子的,就记忆所及,也有几处。(1)第十四回说,‘宝玉外书房完竣,支领买纸料糊裱’,可见房屋是纸裱的。(2)第七十九回说,‘咱们如今都系霞彩纱糊的窗格’,可见窗格是用纱糊的。这些在南方都没有。房屋结构尤其象北方。不过我对于这上的名目制度不甚明了,不敢提出来判断。
  “本来这书上的事实是使人确信他在北京的,所以明斋主人《总评》内也说:
  “‘白门为六朝佳丽地,系雪芹先生旧游处,而全无一二点染,知非金陵之事。……又于二十五回云“跳神”,五十七回云“鼓楼西”,(刚案,南京也有鼓楼,这不能断定北京)……明辨以晰,益知非金陵之事。’
  “不过我们已有了《随园诗话》的先入之见,不敢信他在北京罢了。按使我们能约略知道曹雪芹的生平,他在‘红楼梦’中的生涯,自然可以确定他的所在。”(十,六,十四信)
颉刚当时所表示的希望,现在虽勉强地达到,但“确定所在”这个断语,依然还得半悬着。这因为本书中有些光景,确系在江南才有的。若径断为北方之事,未免不合。例如:
  第四十回,贾母众人先到潇湘馆,一进门,只见两边翠竹夹路,土地上苍苔布满。后来刘老老被青苔滑倒。
  第二十六回,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正是潇相馆。同回,林黛玉也不顾苍苔露冷,独立花阴之下。
  第十七回,潇湘馆有千百竿翠竹遮映。同回,贾政等过了荼蘼架,入木香棚,蔷薇院。又,怡红院中满架蔷薇。
  第三十回,宝玉到了蔷薇架。此时正是五月,那蔷薇花叶茂盛之际。
  第四十一回,妙玉对贾母说,喝的是旧年蠲的雨水。
  第四十九回,目录是“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本文是“栊翠庵中有十数株红梅,如胭脂一般。”
  第五十回,宝玉乞红梅,大家做红梅花诗。
  第二十八回,行酒令时,蒋玉函拿起一朵木樨来。
看他写大观园中有竹,有苔,有木香、荼蘼、蔷薇,冬天有红梅,席面上有桂花,喝的是隔年雨水,怎么能说是北方的事情?第二十八回点木樨,或者可以说是盆景中的;但栊翠庵却有梅林,潇湘馆布满苔痕,又将如何解释?竹子我在北京还见过;至于梅林却从来未见,只听见人说某旗下亲贵有一株梅花,是种在地下的,交冬时须搭篷保护。他自己很以为名贵,名之曰“燕梅”。这可见北京万不会有成林的红梅存在。至于北京居民亦万无以雨水为饮料之理;因北京屋顶,都是用灰泥砌瓦,且雨水稀少,下雨之时,颜色污浊,决不可饮。这是住过北京的人同有的经验,不是我信口开河。而且我所举的也并不全备,以外这类事例还多。如第七十八回,说“蓉桂竞芳”,第七十九回说“蓼花菱叶”,说“夏家把几十顷地种着挂花”,都不很像北方底景象。
  这应当有一个解释。若然没有,则矛盾的情景永远不能消灭,而结论永远不能求得。我勉强地为他下一个解释,只是自己总觉得理由不十分充足;但除此以外,更没有别的解释可以想象,除非推翻一切的立论点,承认《红楼梦》是架空之谈。果然能够推翻,也未始不好,无奈现在又推翻不了这个根本观念。我底解释是:
  “这些自相矛盾之处如何解法,真是我们一个难题。或者可以说由于《红楼梦》传世钞本纷多,后虽定为一本,抵(换为牛旁)牾之处尚未尽去。或者此等处本作行文之点缀,无关大体,因实写北方枯燥风土,未免杀尽风景。我想,有许多困难现在不能解决的原故,或者是因为我们历史眼光太浓厚了,不免拘儒之见。要知雪芹此书虽记实事,却也不全是信史。他明明说‘真事隐去’,‘假语村言’,‘荒唐言’,可见添饰点缀处是有的。从前人都是凌空猜谜,我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或者竟矫枉有些过正也未可知。你以为如何?”(十,六,十八信)
我在当时亦觉得我们未免太拘迂了。《红楼梦》虽是以真事为蓝本,但究竟是部小说,我们却真当他是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气。即如元妃省亲当然实际上没有这回事(清代嫔妃并无姓曹的),里面材料大半从南巡接驾一事拆下来运用的。这正是文字底穿插,也是应有的文学手腕。所以上列各项,暂且只好存而不论,姑且再换一条道路去走一下,看能够走得通吗?我这种怀疑的态度,曾对颉刚宣示:
  “从本书中房屋树木等等看来,也或南或北,可南可北,毫无线索,自相矛盾。此等处皆是所谓‘荒唐言’,颇难加以考订。”(十,六,三十。)
  因本书底内容混杂,不容易引到结论。我们只得从曹雪芹底身世入手,从外面别的依据入手,或者可以打破这重迷惑。颉刚对于这一点极有功绩。他先辨明大观园决不是随园,把袁枚底谎语拆穿。这样一来,《红楼梦》是南方的事,在外面看,已少了一个有力的帮手。颉刚说:
  “但我又要疑大观园不即是随园。雪芹是曹寅的孙,我们又确相信雪芹即宝玉,而《红楼梦》是写实事的书,那么书中贾母即曹寅之妻,贾母入书时已近八十了。曹寅死时,年五十一岁,夫妇即算是同年,算到隋赫德接曹(兆页)之任,她不过七十一岁;此时曹家当然搬还北京,这园也不久卖与隋氏了。如何能看他改造起来?……但说大观园决不在南京,也是不能。(1)书名《石头记》,当是石头城中事。(2)是书屡说‘金陵十二钗’,贾王史薛各家,因是可说金陵籍而住在都中的,逃不了金陵二字;至于黛玉妙玉与南京一点没有关系,何以也入‘金陵十二钗’之内?”(十,六,五)
我回他一信,对于上半节完全赞成,他所怀疑的两点,我却以为不成大问题。我说:
  “石头是作者自寓,《石头记》是自记其生平,不必定说是石头城里底事情。‘金陵十二钗’乃概括言之,不必太泥,或视为作者底一点疏忽亦无不可。”(十,六,九。)
但这还是从书中事实对看,而生“随园非大观园”这个疑惑。颉刚后来又给我两信,直接地证实随园决非大观园。袁枚本是个极肉麻的名士,老着脸说“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被颉刚这一逐细驳辨,真是痛快之至。颉刚说:
  “袁枚生于一七一六,与雪芹生岁不远。他说‘相隔已百余年矣’,可见此老之糊涂!本来我在《江南通志》、《江宁府志》及《上元县志》上查,都没有说小仓山是曹家旧业。曹寅是有名的人,往来的名士甚多,他有了园,一定屡屡见之诗歌,为什么《楝亭诗钞》里只有一个西轩,别人诗词里也不见说起?可见府志书上的不载,正好反证曹家并无此园了。(十,六,十四)
  “袁枚所记曹家事,到处错误。大观园不在南京,我日来又续得数证:(1)《续同人集》上,张坚赠袁枚一诗的序中原说,‘白门有随园,创自吴氏。’适之先生没有引他的序,而只引他的‘瞬息四十年,园林数主易’一语,以为‘数’即不止隋袁两家。现在既知尚有吴氏,则吴隋袁三家亦可称‘数’了。(2)袁枚《随园记》作于乾隆十四年三月,记上说他的经过次序:(甲)买园,(乙)翻造,(丙)辞官,(丁)迁居。这许多事情必不是三个月所能做的,则买园当然在乾隆十四年之前。但十三年正是他修《江宁府志》的时候,志书局里的采访是很详的,曹家又是有名人家,如果他们有了这园,岂有不入志之理?他这部志我虽尚没有寓目,但看他《随园记》的不说,后来续纂府志的不载,便可推知他的志上也是没有的了。他掌了府志还不晓得,他住入了园内还不记上,而直等看见了 《红楼梦》之后方说大观园即随园,这实在教人不能相信!明斋主人《总评》里说:‘袁子才《诗话》谓纪随园事,言难征信 ……不过珍爱备至而硬拉之,弗顾旁人齿冷矣。’恐确是这个样子。”(十,六,二十四信。)
他两信所说,真是铁案如山,不可摇动。从此,《红楼梦》之在南京,已无确实的根据,除非拉些书中花草来作证。而这些证据底效力究竟是很薄弱的。因文人涉笔,总喜风华;况江南是雪芹旧游之地,尤不能无所怀忆。何必定说,处处实写北地底尘土,方为合作。看全书八十回,涉及南方光景的,只有花草雨露等等,则中间的缘故也可以想象而得了。且我们更可以借作者底生平,参合书中所叙述,积极地证明《红楼梦》之在北京。
  雪芹生年假定为一七一九,迟早也只在数年之中。曹(兆页)卸任后,当然北去,雪芹大约只有九岁上下;而书中宝玉入书时已十一二岁,我们既确信雪芹即宝玉,则《红楼梦》开场叙事,已明在北京。证一。
  书中凤姐说,早生二三十年就可以看见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太祖皇帝是指清康熙帝。我们若是坐定她说话时,是在康熙末次南巡后之二三十年(一七二七──一七三七),则入书时极早曹(兆页)适罢官,极迟曹家已搬回北京十年了(因隋赫德接曹(兆页)之任在一七二八年)。以平均计算,大约在一七三二年左右,曹氏已早北去。证二。
  曹(兆页)卸任时,曹寅之妻至多七十多岁;而书中明写贾母庆八旬,明系在北京底事情,证三。(参看上篇,《红楼梦底年表》。)
  故以书中主要明显的本文、曹氏一家底踪迹、雪芹底生平推较,应当断定《红楼梦》一书,叙的是北京底事。从反面看,却没有确切的保证,可以断定《红楼梦》是在南方的。袁枚底话是个大谎,书中有些叙述,是作文弄姿,无甚深意的。
  话虽这样说,我们现在从大体上,如此断定了,但究竟非无可怀疑的。我总觉得疑惑没有销尽,而遽下断语,是万分危险的;所以在这里,判决书已下之后,却声明得保留将来的“撤销原判”底权利。
  可疑的有好几项:(1)曹(兆页)已免官北去,雪芹年尚幼小──十岁以下──怎么会有这样富贵温柔的环境,像书中所描写的?这一个疑问比较还容易解答。且看第二回中冷子兴说:“古人有言,‘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似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这正如俗语所谓“穷穷穷,还有三条铜!”曹氏三世四任为江宁织造,兼巡盐御史,当清康熙物力殷足之时,免官之后自然还有余荫,可及子孙,怎么会骤穷起来?且曹家搬回之后,或在北京再兴旺几时,也未可知。看书中贾政甚得皇帝底赏识,曾放学差;或者曹(兆页)也有这类经历,也很难说。(可惜曹(兆页)自免织造任后,事迹无考,不能证实这层揣想。)即没有这事,雪芹做了几年的阔公子,总是可能的。
  (2)但颉刚另表示一种疑惑,却无法解答。他说:“曹家搬回北京后,已无袭职可言,为何书上犹屡屡说及这一回事?”(十,六,十四信)这个姑留为悬案,我不愿强作解人。
  (3)敦敏送雪芹诗有“秦淮残梦忆繁华”之句,敦诚怀雪芹诗有“扬州旧梦久已绝”之句;看他们所说的“旧梦”“残梦”,似即指所谓“红楼梦”而言。但一个说秦淮,一个说扬州,好像《红楼梦》所说的事,是在这两处──江南,江北,──决不是在北京。如照我们这样说,雪芹十岁内随父北旋,后来从没到过南方,则何所谓“忆繁华”?又何所谓“旧梦绝”?上节犹是小节,这真是大不可解了!充其极量,可以推翻本篇一切的论证。
  所以说了半天,还和没有说以前,所处的地位是一样的。我们究竟不知道《红楼梦》是在南或是在北?绕了半天的弯,问题还是问题,我们还是我们,非但没有解决底希望,反而添了无数的荆棘,真所谓“所求愈深所得愈寡”了!但我们却决不灰心,困难正足以鼓励我们。无论如何,总要比袁枚他们随意胡言好一点。说了半天,还是颉刚说的最好:“我们现在不是要求一切的结论,只是把各种矛盾窒碍的地方聚集拢来,备将来结论的参考。”我们在路上,我们应当永久在路上!
  二二,六,二十。

(十)八十回后的的《红楼梦》


  《红楼梦》只有八十回,八十回以后那里还有《红楼梦》?所以这个标题严格地解释是不很通的。但从戚蓼生、高兰墅以来,凡读《红楼梦》的人都说这书是没有完全,即以我们底眼光看也是如此。这可见现存的《红楼梦》虽只有八十回,而《红楼梦》却不应当终于八十回;换句话说,即八十回以后应当还有《红楼梦》。只可惜实际上却找不出全璧的书,只有狗尾续貂的高鹗底一百二十回本,这自然不能使爱读《红楼》的人满意。这节小文专想弥补这个缺陷,希望能把八十回以后原来应有的──可以考见的──面目显露一二。这本是一个很大胆的企图、妄想,恐不免终于失败。但我被迫于研究这书底兴味,不得不轻率地负荷这个担子,虽然我自知是个无力的人。我总竭力避免不知妄说这个毛病,虽然妄说终是难免的。
  八十回以后全是黑漫漫的长夜,而我却偏要从其间去辨别路途,自然得借重─盏明灯。以我们所知的作者身世是这样地少,决不够引路底需要,这使我更添二重困难。现在可以勉强当作灯烛的,只有原书八十回。因为一书首尾每有照应,可以由前推后;而且八十回的留下的煞尾底暗示又不算很少。这仿佛是洞口底微明,使入洞的朋友,至少有几丈的光明,可以借他看见洞内一切的伟丽。但几丈以外,则为光明之力所不能及,只好去暗中摸索,凭着自己底猜详。我以为猜详是变形的瞎说,菽麦不辨,鹿马不分,是常有的现象;虽说得天花乱坠,而究竟无可信的价值。所可信的,还只在几丈之内,光明所及的地方,是凭我们底目,不是凭我们底想。我写这节文字,即抱这个态度,宁少说,说得简略些,老实些,不完全些。这全是应有的缺陷,不是我一个人底过失。至于夸张敷衍,想当然才是求真理底蟊贼,我们应当尽力去排斥。虽然,《红楼梦》研究是学问界中底沧海一粟,无有甚深甚广的价值;我总认定搏兔得用狮子底全力,方才可免兔脱的危险。
  曹氏为什么只做了八十回书便戛然中止?以我们揣想,是他在那时病死了。《红楼梦》到八十回并不成为一段落,以文章论,万无可以中止之理;可见那时必有不幸的偶然事发生,使著书事业为之中断。看敦诚赠诗有“著书黄叶村”之语,事在一七五七年,假定为着《红楼梦》之时,下距雪芹之卒只八年(雪芹卒于一七六四)。而《红楼梦》八十回底成就,依本书第一回看,有十年之久。可见书未完成而作者衰病以卒,确是可能的事。颉刚也这么揣想。他说:“……不久,他竟病死了,所以这部书没有做完。”(十,五,十信)这原仅仅是揣想,无可证明的,但除此更无较近情理的,我们故勉强采用了这个。
  《红楼梦》既是残本,那么现存的八十回是当全书底几分之几?这也不容易径直解答,因全书并没有真的存在,如何能衡量出一个确定的比例。依本书八十回内所叙的事比看,似八十回至多可当全书之半即全书应当有一百六十回),至少可当全书九分之四(即全书一百八十回)。这原是粗略地计算,但已可见现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和已佚的一百十回本都是后人底手笔,决非原书了。我在《石头记底风格与作者底态度》一文里说:
  “依我底眼光,现存的八十回只是《石头记》底一小半,至多也不过一半,真要补完全书,至少也得八十回,像现在所有的四十回决不够的。因《石头记》以梦幻为本旨,必始于荣华终于憔悴,然后梦境乃显。现存的八十回正是荣华未谢之时,说不到穷愁潦倒,更说不到自色悟空。以前八十回行文格局推之,以后情事即极粗略写去,亦必八十回方可。就事实论,截至现存八十回看,十二钗已结局者只一可卿,将尽者有迎春,巧姐则尚未正式登场。副册中将下世者有香菱,已死者有晴雯、金钏、尤二姐、尤三姐,其余大观园中人物均尚无恙。知其结局虽极匆匆,亦决非四十回所能了。况且宝玉将由富贵而贫贱,由贫贱而衰病,由衰病而出家;若曲折尽量写去,即百回亦不嫌其多,况乃仅仅四十回。观高君续作末数回,匆促忙乱之象,不是行文,大类写帐,可见原作决不止百二十回之数。
  “若依大情大体看,结果亦正复相同。《石头记》本演色空;(见第一回)由梦中人说,色是正,空是反,由梦后人说,空是正,色是反。所以道士给贾瑞的风月宝鉴,有正反两面,其实骷髅才是镜子底真的正面。作者做书时当然自居为梦醒的人,故《石头记》又名《风月宝鉴》,正是这个意思。既晓得《石头记》中底色是书底反面,那么,现存的八十回不过一段反跌文字,正文尚在其后。依文格推断,反跌文字已占了八十回,正文至少亦得八十回方能相称。不然,岂不头重脚轻呢?况且前八十回备记风月繁华之盛,若无后文一振便味同嚼蜡;惟其前荣后悴,然后方极感叹无聊之致。”(《学林》第一卷第三号)
  八十回后,回目约有多少,已说明了。我们便要研究结构与事实这两点。事实呢,比较还有些可以推求,容在下文说。结构却因不见原书,简直无从悬揣,即使可以悬揣,也总是不可靠的。我已声明,本篇不愿罗列没有依据的话;所以关于八十回后底结构问题,我愿付缺如,一字不提,自安于不知。我只消极地说一句,决非是高鹗底一百二十回本底样子,虽然或者许有相似的地方。我怎么能知道呢?因为事实既有了差异,不得再有很相同的结构。
  八十回后的《红楼梦》原有三方面可以讨论:(1)回目之数,(2)结构,(3)事实。现在(1)项约略说了一点,(2)项是无可说的,只剩(3)项了。而(3)项底内容,可考见的却比较(1)(2)丰富得多,所以成了本文底主干题目。自此以下,专在这一点上研究。
  八十回后底书中事实,可依照八十回中底书中事实,大略分为四项:(1)贾氏,(2)宝玉,(3)十二钗,(4)众人。我逐一明简地去说明。有许多例证前已引过全文的,只节引一点。怀疑的地方也明白叙出,使读者知我所以怀疑之故。 
  (一)贾氏──贾氏后来是终于衰败,所谓“树倒猢狲散”,这是无可疑的。虽然以高鹗这样的势利中人,尚且写了抄家一事。至于高本以外的两种补本,在这一点上也正相同,且描写得更凄凉萧瑟。这可谓“人有同心”了!所以大家肯公认这一点,没有疑惑,是因八十回中底暗示太分明了,使人无可怀疑;且文章一正一反也是常情,可以不必怀疑。既然如此,似乎在这里可以不必多说,我们看了高本,便可以知原本之味。但在实际上却没有这样简单。
  贾氏终于衰败虽确定了,但怎样地衰败?衰败以后又怎么样?却并没有因此决定。这就是本节应讨论的题目。我先列举三补本底写法:(1)高鹗的四十回,贾氏是抄家,抄家以后又复世职,发还家产。(2)三十回补本,贾氏子孙流散,一败涂地。(3)所谓旧时真本的补本,荣宁籍没备极萧条。三本中(2)项写得最利害;(3)项亦差不多;(1)项却写到复兴,即抄家时也只约略说过。这三本底批评,各有专篇,不在这里说。我们且讨论这两个问题。
  贾家是怎样地衰败的?这有两个可能的答语:(1)渐渐的枯干下去,(2)事败罹法网,如抄家之类。我们最初是相信第一个解答,最近才倾向于第二个了。要表示我们当时的意见,最好是转录那时和颉刚来往的信。我当初因欲求“八十回后无回目”这个判断底证据,所以说:
  “抄家事闻兄言无考,则回目系高补,又是一证。”(十,五,四信)
颉刚后来又详细把他底意见说了一番: 
  “贾家的穷,有许多证据可以指定他不是由于抄家的:
  (1)‘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的尽多,运筹谋划者无一;其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第二回,冷子兴对贾雨村说的话)
  (2)‘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穿吃用度,已是不凡。’(第三回)
  (3)‘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都是那些纨绔(换为衣旁)气习,  ……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无所不至。’(第四回)
  (4)‘外面看着虽是烈烈轰轰,不知大有大的难处,说与人也未必信呢!’(第六回,凤姐对刘老老说)
  (5)‘可卿死后,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又贾珍托凤姐办丧事,说:“只求别存心替我省钱,要好看为上。”(第十三回)
  (6)‘平儿向凤姐说:“我们二爷那脾气,油锅里的还要捞出来花呢!”’(第十六回)
  (7)‘赵嬷嬷道:“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化的象淌海水似的!”’(第十六回)
  (8)‘贾妃在轿内看了此园内外光景,因点头叹道,“太奢华过费了!”……贾妃极加奖赞,又劝以后不可太奢了,此皆过份。……贾妃……再四叮嘱:“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不可如此奢华靡费了!”’
  “由以上八条归纳起来,贾家的穷不外下列几项缘故:
  “(甲)排场太大,又收不小;外貌虽好,内囊渐干。(1) (2)(4)
  “(乙)管理宁府的贾珍,管理荣府的贾琏,都是浪费的巨子。其他子弟也都是纨绔(换为衣旁)气习很重。一家中消费的程度太高,不至倾家荡产不止。(3)(5)(6)
  “(丙)为皇室事件耗费无度。(7)(8)
  “所以贾氏便不经抄家,也可渐渐的贫穷下来。高鹗断定他们是抄家,这乃是深求之误。”(十,五,十七信)
  但他后来渐渐觉得高氏补这节是不很错的,虽然仍以为原书不应有抄家这件事,他说:
  “籍没一件事虽非原书所有,但书上衰败的预言实在太多了。要说他们衰败的状况,觉得‘渐渐的乾枯’不易写,而籍没则既易写,又明白:高鹗择善而从,自然取了这一节。”(十,六,十信)
我在六月十八日复他一信,赞成他底意见。这时候,我们两人对于这点,实在是骑墙派;一面说原书不应有抄家之事,一面又说高鹗补得不坏。以现在看去,实在是个笑话。我们当时所以定要说原书不写抄家事,有两个缘故:(1)这书是纪实事,而曹家没有发见抄家的事实(以那时我们所知)。(2)书中并无应当抄家之明文。至于现在的光景,却大变了,这两个根据已全推翻了,我们不得不去改换以前的断语。
  现在我们得从三方面去观察这个问题。(1)从本书看,(2)从曹家看,(3)从雪芹身世看。若三方面所得的结果相符合,便可以断定“书中贾氏应怎样衰败”这个问题。我们知道,从本书看,确有将来事败抄家这类预示,且很觉明显不烦猜详。(所引各证见上卷《高鹗续书底依据》及下卷《后三十回的红楼梦》)我们又知道,曹家虽尚未发见正式被抄没的证据,但类似的事项却已有明证,很可以推测后来应有这么一回事。这一点胡适之先生说得最明白。我引他底话:(他原文上面引谢赐履一折,从略不引,但应当参看。)
  “这时候,曹(兆页)(雪芹之父)虽然还未得罪,但谢赐履折内已提及两事:一是停止两淮应解织造银两,一是要曹(兆页)赔出本年已解的八万一千余两。这个江宁织造就不好做了。我们看了李煦的先例,就可以推想曹(兆页)的下场也必是因亏空而查追,因查追而抄没家产。”(《胡适文存》,卷三,二二七页)
这虽非抄家,但追赔八万多两银子也就和抄家差不多。所以胡先生这个揣想,大致是确实的。(惟我以本书底年代推看,抄家似不应在曹(兆页)卸任之时,恐尚须移后十余年。)即我们如考查雪芹底身世也可以揣测他家必遭逢不幸的变局,使王孙降为寒士,虽然不一定是抄家。我们知道,雪芹幼年享尽富贵温柔的人间福分,所以才有《红楼梦》(看书中的宝玉便知);但在中年(三十多岁),已是赤穷,几乎不能度日了。敦诚寄怀雪芹诗,在一七五七年,中已有“于今环堵蓬蒿屯”之句,可见他已落魄很久了。(如假定雪芹生于一七二九,到敦诚作诗时,雪芹年三十八。)后来甚至于举家食粥(一七六一,敦诚赠诗),则家况之赤贫可知。但曹氏世代簪缨,曹雪芹之父尚及身为织造,怎么会在十年之内,由豪华骤转为寒酸(换为田旁),由吃莲叶羹的人降为举家食粥?(依本书看,八十回终了时雪芹已有十九岁,到他三十岁后便已赤贫,可见境遇底剧变即在此十年之中。)要解释这个,自然不便采用“渐渐枯干”这个假定。虽然“渐渐枯干”,也未始不可使他由富贵而贫贱,但总不如假定有抄家这么一回事,格外圆满、简截。我总不甚相信,在短时期内,如不抄家,曹家会衰败到这步田地。况且本书上明示将有抄家之事,尤不容有什么疑惑。上边颉刚所归纳的三项,也是实有的现象,但书中贾氏底衰败,并不以此为惟一的原因,也不以此为最大的原因。最大的原因还是抄家。因为“渐渐枯干”与抄家是相成而不相妨的。我们并不能说,如是由于抄家便不许有“渐渐枯干”这类景象,或者有了“渐渐枯干”的景象,便不许再叙抄家事。我以为《红楼梦》中的贾氏,在八十回中写的是渐渐枯干,在八十回后便应当发见抄家这一类的变局,然后方能实写“树倒猢狲散”“食尽鸟投林”这种的悲惨结果,然后宝玉方能陷入穷境,既合书中底本旨,也合作者底身世,然后方完成“按迹寻踪不失其真”的《红楼梦》。
  这样看来,原书如叙贾氏底结局,大致和高本以外的两补本差不多;和高本也差不多,只是没有贾氏重兴这回事。我们本来还有一点没有正式提到,就是衰败以后怎么样?这可以不必讨论,从上边看,读者已知道,衰败便是衰败,并没有怎么样。高鹗定要把贾氏底气运挽回来,实在可以不必,我已在《高作后四十回底批评》中详说了。
  (二)宝玉──因为“红楼”本是一梦,所以大家公认宝玉必有一种很大的变局在八十回以后。这一点是共同的观察,可以不必怀疑讨论。但变局是什么?却不容易说了。以百年来大家所揣测的,只有两种:(1)穷愁而死,(2)出家。如联合起来还有一种,(3)穷愁而后出家。
  究竟这三种结局,是那一种合于作者底原意,我们无从直接知晓。我们只可以从各方面去参较,求得较逼近的真实,如此便算解决了。我最初是反对高鹗底写法──宝玉出家──以为宝玉应终于贫穷。我对颉刚说:(已见《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这一文中的,不再引。)
  “我想《红楼》作者所要说的,无非始于荣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家一节,中举一节,咸非本旨矣。盲想如是,岂有当乎?”(十,四,二七。)
  “由盛而衰,由富而贫,由绮腻而凄凉,由骄贵而潦倒,即是梦,即是幻,即是此书本旨,即以提醒阅者。(第一回)过于求深,则反迷失其本旨矣。我们总认定宝玉是作者自托,即可以以雪芹著书时的光景,悬揣书中宝玉应有的结局。……究竟此种悬想是否真确,非有他种证明不可,现在不敢确说。”(十,五,四。) 
我当时所持的最大理由,是宝玉应当贫穷,在书中有明文,(第三回,宝玉赞)而雪芹也是贫穷的,更可为证。当时却不曾全然说明书中相反的暗示(宝玉出家),只勉强解释了几个,中间有些遁词。颉刚先是赞成我这一说的,后来却另表示一种很好的意见,我于是即被他说服了。我们来往的信上说:
  “曹雪芹想象中贾宝玉的结果,自然是贫穷,但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因为甄士隐似即是贾宝玉的影子──(一)‘秉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二)到太虚幻境,扁额对联都与宝玉所见同。’(三)‘封肃便半用半赚了,略与他些薄田破屋,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强勉支持一二年,越发穷了。’(四)他注释《好了歌》云:‘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甄士隐随着跛足道人飘飘去了,贾宝玉未必不随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这样,全书很难煞住,且起结亦不一致。所以高鹗说宝玉出家,未必不得曹雪芹本意。
  “宝玉不善处世,不能治生,于是穷得和甄士隐的样子,‘暮年之人,贫病交攻,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于是‘眼前无路想回头’,有出家之念。”(十,五,十七,颉刚给我的信。)
  “论宝玉出家一节见地甚高,弟只见其一未见其二也。贫穷与出家原非相反,实是相因;出家固不必因贫穷,但贫穷更可引起出家之念。甄士隐为宝玉之结果一影,揆之文情,自相吻合。雪芹自己虽未必定做和尚,但也许有想出家的念头;我们不能因雪芹没出家便武断宝玉也如此。……我们不必否认宝玉出家,我们应该假定由贫穷而后出家。”(十,五,二十一,复颉刚信。)
这明是从(1)说(终于贫穷)变成(3)说底信徒了(贫穷后出家)。我当时所以中途变节,一则由于宝玉出家,书中明证太多,没法解释;(《高鹗续书底依据》一文中,约举已有十一项,恐还不能全备。)二则若不写宝玉出家事,全书很难结束,只是贫穷,只是贫穷,怎么样呢?且与开卷楔子不相照应,文局也嫌疏漏。我因这两层考虑,不得不择善而从,做颉刚底门下了。
  至于各补本作者底意见,也可以约略点明,作为参考。高鹗写宝玉是不贫穷而出家;所谓旧时真本底作者,主张宝玉不出家而贫穷──沦于击柝之役;三十回本底作者和我们一样,主张他贫穷之后再出家。三十回本发现得最晚,有许多地方,暗合我们底揣想,这是我们所最高兴的。我现在将三说分列如下:
  (1)贫穷──所谓旧时真本,我底初见。
  (2)出家──高鹗四十回本。
  (3)贫穷后出家──后三十回,我们底意见。
究竟谁是谁非,只好请作者来下判断。八十回中既并有“贫穷和出家”这两种预示,或者我们底主张较为近真些。但各人都有自是的成见,预示又每每含糊,可以作种种不同的解释,所以是非底判断还是不容易下的。而且,我们现在已知道雪芹以穷愁而卒,并没有做和尚,这也未始不是(1)说底护符。但我们始终以为行文不必凿方眼,雪芹虽没有真做和尚,安见得他潦倒之后不动这个心思?又安见得他不会在书中将自己底影子──贾宝玉──以遁入空门为他底结局?所以宝玉虽即是雪芹,雪芹虽没有出家,而我们却偏相信宝玉是出家的。这是违反了逻辑底形式,但我们思想底障碍便是这个形式。因为形式是死的,简单的,事实是活的,复杂的;把形式处处配合到事实上,便是一部份思想谬误底根源。我本不应当说这些题外的迂谈,但这是我们对于自己底主张底辩解。
  (三)十二钗──名为十二钗,这儿可以讨论的结局,实只有十一人,因秦可卿死于第十三回,似不得在此提及。且秦氏结局作者已写了,更无揣测底必要。我在这篇之下,另有一短篇,专论秦氏之死,作本篇底附录。
  论十二钗底结局是很烦琐,且太零碎了,恐不易集中读者底注意。现在我把十一人底结局分为三部份论列。那三部呢?(A)无问题的,(B)可揣测的,(C)可疑的。(A)部底结果大致与高本所叙述差不多,相异只在写法上面。(B)(C)两部问题很多,而(C)犹觉纠葛。我不避麻烦,慢慢地一步一步的走去。但文词芜杂,恐不足以引人入胜,这是要求读者原谅的。
  (A)无问题的──共有七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李纨,黛玉,妙玉。怎么说是无问题呢?因她们底结局,在八十回中,尤其在第五回底册子曲子中,说得明明白白。即高鹗补书也没有大错,不足以再引人起迷惑。所谓无问题底意义,就是结局一下子便可直白举出,不必再罗列证据议论,且有些证据,已在《高鹗续书底依据》一文中引录,自无重复底必要。我用最明简的话断定如下:
  “元春早卒,迎春被糟蹋死,探春远嫁,惜春为尼,李纨享晚福,黛玉感伤而死,妙玉堕落风尘。”
这七人中又应当分为两部份:(1)无可讨论的,(2)须略讨论的。无问题而须讨论,这不是大笑话吗?但我所谓无问题是说没有根本的问题须解决,并不是以为连一句话都不消说得。以我底意见,元春迎春应归入(1)项,以外的五人可归入(2)项。(1)项可以不谈,我们只说(2)项。
  为什么定要晓晓(均为口旁)然说不休呢?因为这五人在高鹗本上写得稍有些错误,如全然不付讨论,势必使读者全然信服高氏底话,而以为作者原意也如此。这虽不甚关紧要,因为高氏错得并不利害;但作者之意被人误会,这是本篇应负的责任,不能轻易放过。且我也不想多说,有许多话已在前数篇中说到,可以参看。我也只用明简的言词,把无问题底意义,加上一点限制。
  探春底册子、曲子、灯谜、柳絮词都说得很飘零感伤的,所以她底远嫁,也应极飘泊憔悴之致,决不是嫁与海疆贵人,很得意的,(此处稍有修正,见上卷第三章注一)后来又归宁一次,出挑得比前更好了。(高氏底写法)因为这样写法,并没有什么薄命可言,为什么她也入薄命司?(第五回)惜春底册子上画了一座大庙,应当出家为尼,不得在栊翠庵在家修行。这两处均应以后三十回本写法为正。
  看李纨底终身判语,有“珠冠凤袄”、“簪缨”、“金印”、“爵禄高登”等语,可见她底晚来富贵,不仅如高氏所言,贾兰中举而已。又曲子上说,“抵不了无常性命”,“昏惨惨黄泉路近”等语,似李纨俟贾兰富贵后即卒,也并享不了什么福。这一点高本因只有四十回书,简直没有提起。我并不怪高氏,只是声明原来的意思应当如此。
  黛玉因感伤泪尽而死,各本相同,无可讨论。只是高鹗写“泄机关颦儿迷本性”一回,却大是赘笔,且以文情论亦复不佳。从八十回中看,并无黛玉应被凤姐宝钗等活活气死的明文,所以高鹗底写法,我认为无根据,不可信任。我并不是定说八十回后决无这类文字,我是说八十回中既没有明文,我们不能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样。我只是怀疑不下判断,我只是消极地警告读者,不要上高氏底当。我觉得以黛玉底多愁多病,自然地也会夭卒的,高氏所写未免画蛇添足,且文情亦欠温厚蕴藉,虽没有积极的确证,但高作本未尝有确证。
  妙玉是后来“肮脏风尘”的,高鹗写她被劫被污,也不算甚错。但作者原意既已实写了贾氏底凋零,一败而不可收拾,则妙玉不必被劫,也可以堕落风尘。所以高氏写这一点,我也认为无根据。妙玉后来在风尘中,我们知道了,承认了;但怎样地落风尘,我们却老老实实不知道,即使去悬揣也是不可能。
  (B)可揣测的──有二人:凤姐,她底女儿巧姐。所谓“可揣测”,是什么意义?就是说八十回中虽有确定的暗示,但我们却不甚明了他底解释;所以一面是不能断定她们底结局(不明了),在另一面又不能说是“可疑”(确定的暗示)。这是(A)(C)两项底间隙型;是可以悬拟,不可以断言的;是可以说明,不可以证实的。我们姑且去试一试,先把假定的判断写下来:
  “凤姐被休弃返金陵,巧姐堕落烟花,被刘老老救出。”
当然,不消再说得,这判断是不确定,不真实的;只是如不写下来,恐不便读者底阅览,使文章底纲领不明。我先说凤姐之事,然后再说到她底女儿。
  凤姐被休,书中底暗示不少,举数项如下:
  (1)册词云:“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2)第二十一回,贾琏说:“多早晚才叫你们都死在我手里呢!”
  (3)第六十九回(戚本),贾琏哭尤二姐说:“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4)第七十一回,邢夫人当着大众,给凤姐没脸。
(1)项容再论。上列三项如综括起来,则(2)(3)是不得于其夫,(4)是不得于其姑,都是被休底因由。而(1)项尤为明证。“人木”似乎是合成一个休字,但因全句无从解析,姑且不论。即“哭向金陵事更哀”一语,即足以为证而有余。我们既知道,贾家是在北京,则凤姐如何会独返金陵?如说归宁,何谓“哭向”?何谓“事更哀”?高鹗说她是归葬金陵,也不合情理,我在《后四十回底批评》已痛加驳斥了。
  因为要解释所谓“返金陵”,只有被休这一条道路;且从八十回所叙之情事看,凤姐几全犯所谓”七出之条”,而又不得于丈夫翁姑,情节尤觉吻合。我敢作“被休弃返金陵”这个假设的断案,以此。但为什么始终不敢断言呢?这是因“一从二令三人木”句,无从解释,一切的证据总不能圆满之故。我虽觉得是千真万确了,但有一点证据不能解释清楚,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只得存疑了。
  巧姐遭难被刘老老救去,这是从八十回去推测可以知的,高鹗且也照这个补书,所以实在可以说是无问题。我所以把她列入(B)项,只因为我有一点独创的新见,愿意在这里说明。
  依高鹗写,巧姐是将被她底“狠舅奸兄”卖与外藩做妾,而被刘老老救了去,住在村庄上,后来贾琏回家,将她许配与乡中富翁周氏。这实在看不出怎么可怜,怎么薄命。巧姐到刘老老庄上,供养得极其周备,后来仍好好地回家,父女团圆。这不知算怎么一回事!高先生底意思可谓奇极!
  依我说,巧姐应被她底“狠舅奸兄”卖了。这时候,贾氏已凋零极了,凤姐已被休死了,所以他们要卖巧姐,竟无有阻碍,也无所忌惮。巧姐应被卖到娼寮里,后来不知道怎样,很奇巧的被刘老老救了,没有当真堕落到烟花巷里。这是写凤姐身后底凄凉,是写贾氏末路底光景,甚至于赫赫扬扬百年鼎盛的大族,不能荫庇一女,反借助于乡村中的老妪。这类文情是何等的感慨!
  我这段话,读者必诧异极了,以为这无非全是空想,却说得有声有色,仿佛“象煞有介事”,未免与前边所申明的态度不合了。其实我所说的,自然有些空想的分子,但证据也是有的,容我慢慢地说。读者没有看见第一回《好了歌注》吗?中间有一句可以注意: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这说的是谁?谁落在烟花巷呢?不但八十回中没有是当然,即高本四十回中也是没有的。这原不容易解释。意思虽一览可尽,但指的是谁,却不好说。依我底揣摹,是指巧姐。“择膏粱”这一兼词,“择”字应当注意。这句如译成白话,便是“富贵家的子弟来说亲事,当时尚且要选择,谁知道后来她竟流落在烟花巷呢!”这个口气,明指的是巧姐。因她流落在烟花巷里,所以有遇救的必要,所以叫做“死里逃生”。若从高氏说,巧姐将卖与外藩为妾,邢夫人不过一时被蒙,决不愿意把孙女儿作人婢妾,这事底挽回,何必刘老老?高氏所以定要如此写,其意无非想勉强照应前文,在文情决非必要。可知作者原意不是如此的。而且,关于巧姐事,八十回中屡明点“巧”字,则巧姐必在极危险的境遇中,而巧被刘老老救去。高本所写,似对于“巧”字颇少关合。我底揣想如此,至于是不是,凭读者底评判。
  (C)可疑的──有二人:湘云,宝钗。而湘云底结局,尤为可疑。所谓可疑,是指八十回中有多歧的证据,或者竟是相矛盾的,使我们无论如何,难得着圆满的解释。所以在这一项中,虽假设的判断也不能有了。我只把可疑的事情底标题写在下边,然后说明一番。
  “(1)宝钗嫁宝玉之事,(2)湘云嫁宝玉之事,(3)湘云守寡,或早卒之事。”
一方面想,宝钗与宝玉成婚,似毫不成问题,竟可列入(A)项中去。但我为什么把他列入(C)项?这自然也可以说是一种偏见,但我愿意把我底偏见告诉诸君。
  钗玉成婚一事所以不免可疑,有两个根源:(1)湘云底结局问题不能解决,因此宝钗底结局也不免摇动。(2)本身的可疑。湘云之事下节详说。这节仅说明本身的可疑。我们知道,《红楼梦》暗示金玉姻缘之事可谓多极了。我在《高鹗续书底依据》一文中,约略举示已有十四项之多;以这么多的预示,似乎可以无须再怀疑了;但在实际上,我却仍不免怀疑。我举两条八十回中关于宝钗底暗示,与钗玉成婚相矛盾的,如下:
  “近因今上祟尚诸礼,征采才能,降不世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名家之女,皆得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薛蟠……一来送妹待选。”(第四回)
  “宝钗底册词,是‘金钗雪里埋’。”(第五回)
第四回之文可谓怪极。如钗玉将来成婚,何必作此迂腐可笑之赘语?不可解一。薛蟠入都,何事不可借口,偏要说送妹待选?不可解二。第五回之文也很奇怪。如宝钗嫁了宝玉,真是美满的姻缘,何谓雪里埋?不可解三。
  以外关于版本底区别,可疑的也有两处:(1)第八回之目,高本明写金锁通灵,而戚本之目全异。(2)第二十二回,高本宝钗之谜有“恩爱夫妻不到冬”之语,而戚本全没有,反说了什么“晓筹不用鸡人报”。我们知道,“绛帻鸡人报晓筹”,是唐人底早朝诗,是宫禁内底光景。我们原不敢认戚本是一定对的;但何以在有关系的地方,偏有这类的异同?这实不能令我无疑。
  总之,以大多数的证据而论,作者底原意是偏向于钗玉成婚的;但矛盾暖昧之处,却颇费解释。我对颉刚说:
  “你举宝钗与宝玉成婚之证,这是我向来的疑惑。我并没有断定什么,就因为对这些矛盾的证据没法解释,……我只把另一方面提出,请大家注意。除此以外,我无从推论到结果。我从原书事实,找不到一个完满调和的假定。”(十,五,二十一信)
这个一年前的困难光景,到现在还是依然。宝钗底结局究竟原本是应当如何的,我可以说是无所知。依八十回底大势推测,宝钗似乎终于和宝玉成婚。但后来文情,有无局面突变这类事情发见,实在不能悬想。因为突变是没有线索可寻的,若线索分明,便不成为突变了。我想,如婚事将成,而局面突变,在文章上也是一格;但不知道八十回后有这么一回事吗?
  宝钗底结局,既我们不能断言,所以三补本底作者底意见也不能一样。三十回本与四十回本是相同,都写钗嫁后而宝玉出走。这我们可以说他是正宗。旧时真本上写钗早卒,至于她嫁宝玉与否无可考。我在这文,又作宝钗入宫的揣想。所以宝钗可能的结局,应如下表:

  (1)嫁宝玉而宝玉出家。
  (2)早卒。   未嫁而卒
         嫁后卒(注)
  (3)被选入宫。
  (注:原文此处“未嫁而卒”和“嫁后卒”之前分别有斜线指向“早卒”,意为两种可能性)

我虽曾作(3)项的揣想,在大体上,仍偏向于第(1)项,因为依据较(2)(3)为充足些。但也究不能断言是如此,至多只是说大概如此罢了。
  讲到湘云底结局,更觉麻烦得很。因为八十回中所说,实在太多歧,且太暖昧了。我一年来总是百思不得其解,有时勉强承认颉刚底第三十一回之目经过改窜这一说,但这也是没奈何的办法。
  我们先说湘云嫁宝玉之事,我最初就怀疑到这一点,在十年五四一信上说:
  “最奇怪令人注意的,莫过于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语……又如:
  (一)宝玉因湘云有麒麟,故取之。(第二十九回)
  (二)翠缕与湘云明辨阴阳配偶之理。(第三十一回)
  (三)宝玉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可见麒麟之事非偶然,非闲文。(第三十二回)
  (四)李婶娘说:‘怎么那一个带玉的哥儿,和那一个挂金麒麟的姐儿,……’特意双提‘金玉’,似非无意。(第四十九回)
  “其余别的话,可以供我们胡揣湘云底结局的,还有:
  (一)《红楼梦》曲云:‘厮配得才貌仙郎(疑指宝玉),博得个地久天长(即所谓白首双星)。’
  (二)第二十一回写湘云睡态,宝玉爱洗残水,湘云为宝玉梳头,均极工细明活,非无意之笔。即此等考虑都视为比附穿凿,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应怎样解法?何谓因?何谓伏?何谓双星?在后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点照应没有?……或假定作者疏忽,但曹雪芹似不应如此糊涂。此书虽不免有支离之处,但都是小节目,不可与此相提并论。”
我在这信中,对于湘云嫁宝玉案,略倾向于肯定一方面。但我始终因本书中钗玉成婚底预示太多了,故不敢断言,只表示一种疑虑而已。颉刚底态度,也正复相同,直到六月十日给我一信,方假定第三十一回之目是后人改的,而同时又作湘云不嫁宝玉这个断案。他说:
  “史湘云的亲事,三十一回,王夫人道:‘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婆家了。’三十二回,袭人说:‘大姑娘,我听前日你大喜呀!’可见湘云自有去处。”因为除掉他这一说,那时更没有较好的假定;我对于这案底态度,于是从肯定渐渐转成否定。但他所谓回目经人改窜究竟只是个悬想,所以这问题并不得视为解决了。后来等我发见了三十回本,才得了一个较圆满的解释,就是湘云不嫁宝玉,而却借金麒麟做媒介。这么一来,所谓“因”“伏”顿然清楚,且不碍钗玉底姻缘,又不消假定有改窜回目这回事。我们总循障碍最少的路上去走,于是暂时相信这一说,否认宝玉湘云底姻缘。虽也不是定论,但疑云确已渐渐散了。
  若论到湘云嫁后底结局是怎么样?这直到最近仍无法解决,只得承认作者自己底矛盾。可能的结局大别有两种,各在八十回中有根据,而又相冲突的。我先把两种结局底依据,写录下来。甲种又分(A)(B)两项,这是由于解释底歧异,并非有根本上的区别。
  (甲)不终的夫妇
  (A)湘云早卒──我们所主张
  (B)湘云守寡──高鹗说
这一说底依据是:
  “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第五回,湘云册词)
  “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同回,《红楼梦》曲《乐中悲》)
  (乙)偕老的夫妇──所谓旧时真本底作者
他底依据是: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第三十一回目录)
  这是明显的矛盾,如不解决,便无法去处置湘云。颉刚起先以为这是作者自己底矛盾;后来因发见了“旧时真本”,于是遂推翻第三十一回之目,以为是经后人窜改的。他更揣想,以为窜改这回目的人,便是所谓旧时真本底作者。他底两时期底意见,都在他给我的信中发表。
  “再看史湘云的册子、曲子,颇有他自己早死的样子,并不似与宝玉同度贫穷凄凉的生活的。何以会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段情境呢?这本是作者矛盾之处,续作者自不易圆拢来。”(十,五,十七信)
这是他底初见,一方说明这是作者底疏忽,一方又说湘云底结局是应早卒,不是守寡。我也觉得从册子曲子看,湘云是应当早卒的;因为水逝云飞,是很快的变动,是夭折底象征。但“早卒”“守寡”相差不多,尚不成为大问题。最主要的还是(甲)(乙)两说底冲突。因为两不相下,只得归罪于作者。但颉刚后来的意见,便想根本推翻(乙)说了。他说:
“我对于这所谓旧时真本,有两个假定:(1)这是补本,(2)这补本在高鹗之先,为高鹗所及见。于是可见‘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个回目,便是补作人的改笔,用来照顾他自己煞尾时‘宝湘成婚’的一段情事的。我把他们致误致疑的步骤,假定如下:
  (1)曹雪芹要写出黛玉的嫉妒,所以借这‘小物’引起一篇极深挚的宝黛言情文字。
  (2)补作的人看原文中既有金麒麟的巧合,想宝湘二人应当有夫妇的缘份,但原文中处处露出宝玉与宝钗结婚的预言,所以结果只得写宝钗早卒,(按,颉刚之意,似以为他是写宝钗嫁后早卒)宝湘在贫贱中偕老。
  (3)这部补书做完了,作者觉得宝湘成婚在八十回太没呼应,所以改了一个回目,确定他们的婚配。
  (4)高鹗看了这部补作,觉得不满意,所以把他打翻,自己另做,使湘云结果仍照曲子、册子,与原文中散见的说话,而丢了金麒麟的一事。但这个回目,因为在原文之内,他未敢臆改(程排本高鹗《引言》中语)。
  (5)这回目的原名,给补作者改了,后人无从知道。补本里湘云的结果,又为高鹗改了。遂使我们读着,感到矛盾的情境,徒然疑到雪芹原文的抵牾;或者以为高鹗的粗忽,不能曲尽雪芹之意。……
“但高鹗所以不以这样补为然,而自己另是那样补的缘故,也有数种:
  (1)书中处处说黛玉要早死,而处于他反面的宝钗,处处说他厚福,并无早死之意。所以与其写宝钗早卒,不如写宝玉出家。宝钗不死,则史湘云决不会与宝玉成婚配。
  (2)曲子里又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这‘准’与‘终久’的挈合词,极显明起初很满意而后来大失望的样子。可见雪芹之意,原是要他嫁一个可意的夫婿,但终究是无可奈何的病死了,折不得幼时的坎坷。这正是‘不终的夫妇’,如何会变成‘白首的双星’?曲子里说他幼时坎坷,并不是说他迟暮乞丐;曲子里说他早年失偶,并不是说他老年好合。补作的人  泥于金麒麟的一物,不恤翻了曲子的案,这是他的不善续。……”(十,六,十信) 
颉刚这番话,说得自然极好。他这假定,拿来解释一切困难,也极方便。我当时没有比这更好的假设,于是承认他底话,为暂时的断论。(十,六,十六信)但他底话,我后来仔细想去。仍是很可疑的。现在把我底疑惑列为四项:
  (1)回目经改窜,既没有显著的痕迹,也没有记载底明文,只是一种悬想。
  (2)既原本并没有“白首双星”之文,补书人决不容易轻轻抛弃“通灵金锁”这件公案,因区区两个麒麟,擅定宝玉湘云底配偶。我们现在会疑心到宝玉湘云有姻缘之分,正因为“白首双星”这回明文的缘故。如单是有这样一节文字,提到两个金麒麟,很不容易引起人底猜测。
  (3)高鹗补书,上距雪芹之卒,只二十七年。若重要的回目,经人改窜,他岂得丝毫不知,反听其存在,自相矛盾?况且他于印书时,曾用各本参较一番;难道各本中竟没有保存这回原来的目录的? 
  (4)佚本三十回底作者,年代更先于高氏,也依照这回之目底暗示来补书,未尝稍有所怀疑;更可证这回之目是未经改窜的。
我因这些考虑,不能再承认颉刚之说为定论,于是仍回到于本来的地位,而一无所知,只有许多的“?”留在脑子里面。现在综括起来,最大的问题有两个:(1)就是颉刚底话,无论湘云是早卒,是守寡,总是个不终的夫妇,怎么说“白首双星”?(2)若说第三十一回之目是改过的,有什么证据?以我们所知,三补本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且高鹗何以敢于推翻补本底结构,却不敢改正他所改的回目?说是由于不知,似无不知之理。
  至于各家底揣想,各不相同;但对于上列的问题,没有一个能解答的。我罗列各说如下,附带一点消极的批评。
  (一)湘云嫁后(非宝玉,亦不关合金麒麟),丈夫早卒,守寡。(高鹗)
  [按:这说一则误解册子、曲子;二则不合“白首双星”的预示。]
  (二)湘云嫁宝玉,流落为乞丐,在贫贱中偕老。(所谓旧时真本)
  [按:这说违反册子、曲子底预示,且湘云为乞丐太没来由]
  (三)湘云嫁后(非宝玉,关合金麒麟),……(后三十回本)
  [按:这说因不完全,所以不知道是怎么样。但总不能解决这个矛盾,这是可以想见。]
  (四)湘云嫁后(非宝玉,不关合金麒麟),夭卒。(顾颉刚)
  [按;这说是不承认“白首双星”这个回目的,所以本身上可以自因其说。但回目底改窜,没有证实,是一缺陷。]
以徘徊彷徨的我,并不想非议他们,只是表白这问题底如何困难罢了。我再把自己底揣想也写下来。我以为湘云虽不嫁宝玉,但她底婚姻须关合金麒麟(我不信回目是经改窜的),嫁后夭卒。我这意见,实与(三)说相同,不过填满了他底空白。但这一填满,便不能免有缺陷。让我自己来批评,我底话也违反“白首双星”底预示。我对于自己这说底辩解,是假定作者自己底互相矛盾。
  本来第三十一回之目,原有两部份的暗示:(1)因金麒麟而伏有姻缘,(2)这是白首偕老的姻缘。①如两点全和其余的相矛盾,这是大疏忽,我们不敢轻诬作者的。但只有(2)点与其余的相矛盾,那便算不得什么,只可以说偶然疏忽而已。况且,《红楼梦》本是未完的书,没有经过详细的删定;那么,这种疏忽,也可以原谅作者的。换句话说,我们即假定作者在这一点上没有注意到,也算不得厚诬前人。以我现在所处的地位,逼迫我去采用颉刚最初的见解。
  (四)杂说众人──本书最重要的事实,已在上三部中约略包举。现在说到一些零碎的事情,姑且从无统系中找个统系。现在把宝玉,十二钗以外的众人底事情,我以为须更正高本底错误的,分为两项:(A)贾氏诸人,(B)副册又副册中的人物。
  贾氏诸人可以略说的──因为略有些关系──只有邢夫人,贾环,赵姨娘。以外那些不相干的,自然不应当浪费笔墨。我们先说邢夫人与凤姐底关系。我以为贾母死后,邢夫人与凤姐必发生很大的冲突,其结果凤姐被休还家。这也是八十回后应有的文章。
  从书中我们知道,凤姐是邢夫人之媳,而王夫人之内侄女。因贾母在堂,所以两房合并,王夫人与凤姐掌握家政,而邢夫人反落了后。贾母死后,凤姐当然得叶落归根,回到贾赦这一房去,并不能终始依附王夫人。书中曾明说过应有这么一回事:
  “平儿道:‘何苦来操这心!……依我说,纵在这屋里(王夫人处)操上一百分心,终久是回那边屋里去的’(邢夫人处)……”(第六十一回)
这已无可疑了。但凤姐回到那边屋里以后,又怎么样呢?以我揣想,应和邢夫人发生大冲突。怎么知道呢?从八十回中推出来的。
  我们看,凤姐平素作威作福,得罪了多少下人,而邢夫人又是禀性愚弱,多疑的人;(第四十六,第五十五,第七十一回)两方面凑合,那些下人岂有不去在邢夫人面前搬弄是非的理?贾氏那些下人底恶习,凤姐说得最明白:“坐山看虎斗,借刀杀人,引风吹火,站干岸儿,推倒油瓶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艺!”(第十六回)在这样空气下边,贾母死后,凤姐失势,自然必当有恶剧才是。而且,邢夫人和凤姐底冲突,贾母在时,八十回中已见端倪了。
  “嫌隙人有心生嫌隙。”(第七十一回目录)
  “邢夫人自为要鸳鸯讨了没意思,贾母冷淡了他……自己心内,早已怨忿;又有在侧一干小人,心内嫉妒,挟怨凤姐,便挑唆得邢夫人着实憎恶凤姐。”
  “鸳鸯说:‘……那边大太太,当着人给二奶奶没脸。”(均第七十一回)
这三节话,简直就是我上边所说的证据。邢夫人果然是小人底挑唆,着实憎恶凤姐。果然是故意与凤姐为难。贾母在日,凤姐得势之时尚且如此,则贾母身后,凤姐无权之时,又将如何?其必不会有好结果,亦可想而知的。且贾琏因尤二姐之死,本有报仇底意思,(第六十九回)再重之以婆媳交哄,岂有不和凤姐翻脸的?
  凤姐既身受两重的压迫,又结怨于家中上下人等(如赵姨娘,贾环等),贾母死了,王夫人分开了,则被休弃返金陵,不但是可能,简直是必有的事情。册子上一座冰山,是活画出墙倒众人推的光景。而与邢夫人交恶一事,尤是冰山骤倒底主因之一。
  我们再说贾环赵姨娘与宝玉之事。我也以为八十回后必不能没有这一场恶剧。颉刚也曾经有这见解。他说:
  “我疑心曹雪芹的穷苦,是给他弟兄所害。看《红楼梦》上,个个都欢喜宝玉,惟贾环母子乃是他的怨家;雪芹写贾环,也写得卑琐猥鄙得很:可见他们俩有彼此不相容的样子,应当有一个恶果。但在末四十回里,也便不提起了。
  “宝玉那时,不相容的弟兄握了势可以欺他了,庇护他的祖母也死了,他又是不懂世故人情,不会处世,于是他的一房就穷下来了。”(十,五,十信)
颉刚已代我说了许多话,我只引几节八十回中底话来作证就完了。凡一部有价值的文学书籍,必不会有闲笔,必不肯敷衍成篇。以《红楼梦》这样的精细,岂有随便下笔,前后无着落之理?我们只看八十回中写贾环母子与宝玉生恶感这类事情,写得怎样地出力,便知道必有一种关照在后面。若不如此,这数节文章,便失了意义,成为无归的游骑了。我把前人所谓“言不空生论不虚作”,断章取义,介绍到《红楼梦》来。我觉得一部好的文学,便是一队训练完备布置妥贴的兵,决不许露出一点破绽,在敌军──读者──底面前。
  宝玉与贾环母子底仇怨,八十回中屡见:如第二十回贾环说宝玉撵他;第二十五回,贾环将蜡烛向宝玉脸上推;第三十三回,贾环在贾政前揭发宝玉底阴私,使他挨打。但最明显,一看便知道必有后文的,是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这回底色彩在八十回最为奇特,决非随意点缀的闲文可比。我引几节最清楚的话:
  “赵姨娘听了答道:‘罢!罢!再别提起!如今就是榜样儿。我们娘儿们跟得上这屋里那一个?’
  ‘怎么暗里算计?我倒有个心,只是没这样的能干人。’
  ‘……难道就眼睁睁的看人家来摆布死了我们娘儿两个不成?’
  ‘果然法子灵验,把他两人绝了,这家私还怕不是我们的?’”
这四节赵姨娘底话,表现他们所以要害宝玉底缘故,十分明白。(凤姐将来被休时,从这里看,也应当受贾环母子底害。)(1)因自己不如人,而生嫉妒。(2)我不害人,人将害我,不能相容。(3)如害了宝玉,偌大家产便归于贾环之手。有这三个因,于是贾环母子时时想去算计宝玉。赵姨娘幸灾乐祸的心理也在第二十五回里表出:
  “赵姨娘在旁劝道:‘……哥儿已是不中用了,不如把哥儿的衣服穿好,让他早些回去,也免得他受些苦。……”
以这种“祸起萧墙”的空气,等贾母死后,自无不爆发之理。可见颉刚底悬揣,是大半可信的。我在这里,又联想到贾氏底败,其原因不止一桩;约略计来,已有大别的三项:(1)渐渐枯干──上文颉刚所举示的各证。(2)抄家──我所举示的各证,及上文底情理推测,曹家事实底比较。(3)自杀自灭──如这儿所说的便是。而第七十四回探春语尤为铁证:
  “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可是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才能一败涂地呢!”
这是很明显的话。她上面说“抄家”,下面接着说“自杀自灭”,上面说“先从”,下面说“才能”,可见贾氏底衰败,原因系复合的,不是单纯的。我以为应如下列这表,方才妥善,方才符合原意。

    A急剧的 甲  抄家……(外祸)         贾
         乙  自残……(内乱)         氏
    B渐进的─丙  枯干  a 排场过大       衰
                b 子弟浪费       败
                c 为皇室耗费

  从上表看,像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实在太简单了,不能从多方面下手。原来写复合的成因是很难的,只为实际上复因多而单因少;所以文学如以严格地写实为主,便不许舍难取易。高鹗却不见得明白这个道理,只是马马虎虎的把帐一了,就算完事。
  这些话原应该列入(1)项中说,在这儿是题外的文章;但我因从贾环母子与宝玉冲突一事,又想到这一段意思,便拉杂地写下来。好在只在一文中间,前后尽可以参看。本来文章分段,是因才力薄的不得已的办法,如果当真能“文如其旨”,最好是一气呵成,而能使读者一样的眉目清朗,不枝不蔓,这才是真正的文学手段,可惜我不能啊!分段原是大略的指标,不能十分机械地去限制。思想底径路,最好用李后主底词句来描写,所谓“剪不断,理还乱”的便是了!
  贾氏诸人底结局中贾兰是很分明的,在李纨底册子曲子上面,明写他大富大贵。我以为贾兰将来应是文武双全的,不应仅仅中举人。不但是第五回所暗示的如此,即第二十六回,宝玉看见他射鹿,问他做什么?贾兰回说,演习骑射,也是一证。本来满洲是尚弓箭的,贾兰将来文武双全,也是意中的事。但这一点,如原本果真这么写去,却没有什么好,因为太富贵气了。这倒很像高氏底笔墨;但高鹗在这里偏又不这么写,不知又为了什么?我想,高鹗自己中了个举人,只知世间只有举人员最阔,也未可知。但这自然是开顽笑的话。
  以外副册、又副册中人物,我所知道的离完全竟很远,现在只挑些可说的说。因为不关重要,所以也简单地说。
  (1)香菱是应被夏金桂磨折死的。我引胡先生底话:
  “第五回的‘十二钗副册’上写香菱结局道:‘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两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明说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说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竟酿成乾血之症,日渐羸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无效。’可见八十回的作者明明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胡适文存》,卷三)
他说得再确实没有了,但我还得稍添补一下。戚本第八十回之目是“娇怯香菱病入膏肓”,也是香菱将死底一证。我又以为香菱应死在元宵节后,或者竟在节上被夏金桂害死的,也未可知。我举一诗为证。第一回,甄士隐抱着女儿(香菱),和尚对她念了一偈,其文是:
  “惯养娇生(出于名门)笑你痴(呆香菱),菱花空对雪澌澌(言与薛蟠并无恩爱)。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
高鹗所补,没有照应到这一点,也是他底粗忽。
  (2)小红应当和贾芸有一个结局。这也让适之先生说:
  “即如小红,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极力描写这个攀高好胜的丫头。好容易他得着了凤姐的赏识,把他提拔上去了;但这样一个重要人才,岂可没有下场?况且小红同贾芸的感情前面既经曹雪芹那样郑重描写,岂有完全没有结果之理?”(《胡适文存》,卷三)
  颉刚也说:
  “小红事,我从‘遗帕惹相思’数回看来,似乎应和贾芸有些瓜葛,但后来竟不说起,似乎是一漏洞。”(十,五,二十六信)
小红在后四十回中虽屡见,(第八十八,九十二,一○一,一一三各回)但只和丰儿当了凤姐底小丫头,毫不重要。即第八十八回,和贾芸捣了一回鬼,以后也毫无结局,可见高鹗确是没注意到她。且所以遗漏了她底结局,或者他因为不知道应当怎样写法。即我们现在对于这点也是不知道的。适之只说,“岂可没有下场”;颉刚只说,“应有些瓜葛”。究竟下场是什么?瓜葛是什么?他们既说不出来,我也说不出来。只好请雪芹自己说罢,但他却没有说什么!
  (3)鸳鸯不必定是缢死。这是消极的话。我并不知道她底结局,究竟是的确怎样(虽然大概可以知道),只觉得高氏补这节文字,不免有些武断,虽不一定就是错误。鸳鸯底结果底暗示,如下:
  “鸳鸯冷笑道:‘……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做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
  “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均第四十六回)
她明是出家与自尽双提,在第一节中,似以当姑子为正文,而自尽是不得已的办法。即后来当着贾母剪发,也是出家底一种表示。不知高先生何以会知道她定是缢死的?这明是一种武断。我们作八十回后底揣测,便应当排斥这种武断,而使鸳鸯底结局悬着,庶不失作者底本意。
  (4)麝月是跟随宝玉最后的一人。这层意思,在下卷《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二文中。现在只把明证写下来。
  “麝月便掣了一根出来,大家看时,上面一枝荼蘼花,题着‘韶华胜极’四字;那边写着一句旧诗,道是:‘开到荼蘼花事了。’注云:‘在席各饮三杯送春。”(第六十三回)
麝月将为群芳之殿,于此可见。我疑心敦诚所谓“新妇飘零”或就是指的她。(原诗见《四松堂集》,《努力》第一期所引)但这亦是瞎猜,只供读者底谈助而己。
  (5)袭人应是个负心人。她嫁蒋玉函应为宝玉所及见。这也在后文尚有论到的。现在举证列下,而分论之。
  (A)“这袭人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贾母;今跟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第三回)
这可谓绝妙的形容。换句话说,便是“见一样爱一样”,“得新忘旧”的脾气。这就是将来作负心人底张本。这儿把她底性格写得如此轻薄,反说是“有些痴处”,可谓蕴藉之至。我想,这文还没有完全,应当补上一句:“将来跟了蒋玉函,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蒋玉函”。但如此痛快,恐非作者所许的。他如何肯一语道破呢?
  (B)袭人底册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
这几个挈合词,已把作者底愤怒,袭人底负心,完全地写出。如读了这两节,还不相信袭人底负心,可谓不善读书。
  (C)自晴雯被逐,宝玉渐渐厌弃袭人,有好几处,而最清楚的是:
  “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过于伶俐,未免倚强压倒了人,惹人厌。四儿是我误了他。还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叫上来做细活的,众人见我待他好,未免夺了地位,也是有的,故有今日。只是晴雯,也和你们一样,从小在老太太房里过来的。虽生得比人强,也没什么妨碍着谁的去处。就是他性情爽利,口角锋芒,究竟也没得罪那一个。可是你说的──想是他过于生得好了,反被这个好带累了!’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因叹道:‘天知道罢了!此时也查不出人来了,白哭一会子,也无益了!’”(第七十七回)
  “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薋葹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锄。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蛊虿之谗,遂抱膏肓之疾。……诼谣(讠奚)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窗户。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闱恨比长沙;贞烈遭危,巾帼惨于雁塞……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第七十八回,宝玉祭晴雯,作的《芙蓉女儿诔》)
这两节话是何等的感慨!对袭人这节话,简直是字字挟风霜之势,说得声泪俱下,把袭人底假面具揭得不留丝毫余地。所以袭人也无可再辩,只付之于“天”作为遁词。于此可见作者对于人情世故阅历之深,何尝真是傻大爷?如袭人这种伎俩,又岂可以瞒过聪明绝顶的贾宝玉?我常常这么想,厌恶世故的人,每是深知世故的;因为深知了这无非变把戏,所以深恶而痛绝之。若茫然不知世故是什么,早已目迷五色,被他诱惑了,如何再能发生厌恶的情绪?祭晴雯文中语,则简直是声罪致讨的檄文了!
  从上三项,归纳起来,袭人底改嫁有两个原因:(1)她底负心,因宝玉底贫穷。(2)宝玉厌恶袭人。但她底改嫁,是在宝玉出家之前,或在其后(如假定宝玉终于出家)?以我说,应在其前。因如高本所写,宝玉失踪以后,袭人再去改嫁,似不得谓之负心。(高氏是抱狭义贞操观念的,所以在书末深眨斥她。)必宝玉落薄之后,未走以前,袭人即孑然远去,另觅高枝,这才合淋漓尽致的文情!高氏所以不能如此写,正因为不写宝玉贫穷之故;我们看后三十回本,一方写宝玉贫穷,一方即写袭人嫁在宝玉出走之先。这可以见这两事底因果关系,是怎样的密切。我们试想,宝玉若不贫穷,又不出走,袭人如何能改嫁蒋氏?
  本书八十回后底事实,可以考见的,约在这四大项中包举。以我底知识这般的不完备,而这文篇幅已逾万言,这也可见我文字底芜杂,须得请求读者底原宥。我在本文开首已说过,在黑夜中,去辨别路途,是件不可能的事。我强为其难,这失败也是当然的。我所以甘心冒这失败底危险,只是因自从高本流行之后,世人每每误认高鹗为曹雪芹,实在是一种很深的遗憾。我想矫正这个错误,使《红楼梦》底真相得再显于世,于是便不自揣自己底力薄,而竟来负荷这个重任。我总时时觉得《红楼梦》一书底价值,很当得有人来做番洗刷底事业。我便是一个冲锋者啊!
  本论已将终了,却还有些零碎的洗刷工夫,现在也写下来,作为收场时的小锣。第五回,《红楼梦》曲,最后的一折,是《飞鸟各投林》,世人对于这折底解释往往错了。譬如汪原放君便因此故,所以把标点符号错得很多。我把我底意见申说一番。现在先把原文录下,即依我底解释作句读。
  “《飞鸟各投林》──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岂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净!”
我说明之如下:(十年五月十三给颉刚的信。)
  “《十二钗曲》末折是总结;但宜注意的,是每句分结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两读是总结本折之词,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我姑且列一表给你看看,你颇以为不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1) 为官的家业凋零──湘云
  (2) 富贵的金银散尽──宝钗
  (3) 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4) 无情的分明报应──妙玉
  (5) 欠命的命已还──迎春
  (6) 欠泪的泪已尽──黛玉
  (7) 冤冤相报岂非轻──可卿
  (8) 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
  (9) 欲知命短问前生──元春
  (10)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
  (11)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
  (12)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凤姐

  这个分配似乎也还确当。不过我很失望,因为我们很想知道宝钗和湘云底结局,但这里却给了她们不关痛痒这两句话,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却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们平常读的时候总当他是一气呵成,那道这是‘百衲天衣’啊!”这虽非八十回后之事,但却于十二钗底结局有关,所以列入本篇。《红楼梦》除此以外还有一节很重要的预示,便是甄士隐做的《好了歌注》。《好了歌》是泛指一般人的,而《歌注》却专指贾氏一家之事。可惜现在我们不能把这个解析分明,有些是盲昧的揣想,有些连揣想底径路也没有,只觉得八十回后,对于此点,应有个关照而已。关照是什么?我们当然是不知道。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宝玉之由富贵而贫贱)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宝玉之由盛年而衰老)?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似指宝玉续娶之事,如高鹗写黛玉死而宝钗嫁,旧时真本写宝钗死而湘云继。)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谁?旧时真本以为是湘云。)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谁?什么?)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谁?高鹗大概以为是薛蟠。)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我以为是巧姐。)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谁?什么?)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我以为是贾兰。)乱哄哄你才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可疑的,可盲揣的,都在括弧中表现。我觉得这决不是泛指,在八十回都应有收梢。我觉得高鹗本中只照应了一小部份,以外便都抛撇了;因为他也没有懂得,正和我们一样。我看了这个,觉得现在我们所可揣测的,即使全对了,至多只有二分之一。《歌注》中这些暗示,都是八十回后底主要文字,而我们竟完全不知,不但不知,有些连盲想都还没有。这可见八十回后底光景,是怎样的黑暗;而我们从微明中所照见的,是怎样的稀少!因此,这文中所罗列的,是怎样的不完备!
  只考辨一部《红楼梦》,可谓微细极了,但我已在这么小的领域内带了这么多的失望归来了。这可见失望是知识底伴侣,是千真万确的。但我以为这个伴侣,正足帮助人生底活动。失望便是不知足,不知足便去寻求,寻求所得的是失望,失望还是不知足。“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我愿为庄子下一转语:“因知底无涯,所以才能容受有涯的吾生哟!”
  二二,六,二五。

  ①第三十一回之目直到最近我受他人底启示,方得到一个新解释,虽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现在姑且写下,供读者参考。依他说,此回系暗示贾母与张道士之隐事,事在前而不在后。所谓“白首双星”即是指此两老;所谓“因”“伏”“麒麟”,即是说麒麟本是成对的,本都是史家之物,一个始终在史家,后为湘云所佩,一个则由贾母送与张道士,后入宝玉手。因此事不可明言,故曰“伏”也。此说颇新奇,观之本书,亦似有其线索,试引如下:
  “张道士……是当日荣国公的替身,……他又常往两府里去的,凡夫人小姐都是见的。”
  “张道士……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了,也由不得满脸泪痕。”
  “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是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一个的。”(以上均见第二十九回)
  翠缕与湘云论阴阳之后,湘云瞧麒麟时,伸手擎在掌上,只默默不语,正自出神。(第三十一回)
  湘云见物默默出神,史太君与张道士说话下泪,这空气似乎有些可怪,不象平常的叙述法。如依此说解释第三十一回之目,则湘云之结局,既不必嫁宝玉,亦不必关合金麒麟,大约是嫁后早卒,一面应合册子曲子底暗示,一面不妨碍回目之文。于是我们两人念念不忘的问题,“湘云底结局总是个不终的夫妇,怎么能说白首双星?”简直是不成问题了。
  但这全是一面之词,未为定论。第一,既作者欲暗示一暧昧之事,则此目应移到第二十九回,不得在第三十一回上。第二,我们既认定此书是自传,又似乎不得作如此描写,更不得明白点破。故此说我亦不深信,姑存之备异闻而已。颉刚也说:“新解似乎有些附会,不敢一定赞成。”
  二二,十二,九,记。

(十一)论秦可卿之死(附录)


  十二钗底结局,八十回中都没有写到,已有上篇这样的揣测。独秦氏死于第十三回,尚在八十回之上半部,所以不能加入上篇中去说明。她底结局既被作者明白地写出,似乎没有再申说底必要。但本书写秦氏之死,最为隐曲,最可疑惑,须得细细解析一下方才明白;若没有这层解析工夫,第十三至第十五这三回书便很不容易读。因为有这个需要,所以我把这题列为专篇,作为《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文底附录。
  这个题目,我曾和颉刚详细讨论过。现在把几次来往的信札,择有关系的录出,使读者一览之后便可了然。问答本是议论文底一种体裁,我们既有很好的实际问答,便无须改头换面,反增添许多麻烦。平常的论文总是平铺实叙的,问答体是反复追求的,最便于充份表现全部的意想。所以我写这篇文的方法,虽然是躲懒,却并非全无意义的躲懒。这是我懒人底一种辩解。
  我对于秦可卿之死本有意见,平空却想不起去作有系统的讨论。恰好颉刚于十年六月二十四日来信,对于此事表示很深的疑惑。他说:
  “《晶报》上《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是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我当时以为是想象的话,日前看册子,始知此说有因。册子上画一座高楼,上有美人悬梁自尽,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历来评者也都不能解说,只说:‘第十一幅是秦氏,鸳鸯其替身也。’(护花主人评)又说:‘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眉批)然鸳鸯自缢,是出于高鹗底续作。高鹗所以写鸳鸯寻死时,秦氏作缢鬼状领导上吊的缘故,正是要圆满册子上的一诗一画。后来的人读了高氏续作,便说此幅是二人拼合而成。其实册子以‘又副’属婢,‘副’属妾,‘正’属小姐奶奶,是很明白的,鸳鸯决不会入正册。(平案:又副属婢是确的;至于副属妾却不甚确,虽明文只见一香菱,但我疑心李纹李绮宝琴都应入此册中。)若说可卿果是自缢的罢,原文中写可卿的死状,又最是明白。作者若要点明此事,何必把他的病症这等详写?这真是一桩疑案。……这可卿册子一案可难说了,因为他的结果早在原文内写出,无待补作者底增改迁就了。我们若是学今文学家的办法,凡逢到抵牾不安的地方,都说是刘歆伪托,倒也罢了,偏偏又觉得他过于武断,不肯用一网打尽的法子。如之奈何?”
他这纯怀疑的态度,却大可以启发我讨论这问题的兴趣。我在同月三十日复他一信上面说:
  “从册子看,可卿确是自缢,毫无疑义。我最初看《红楼梦》也中了批语底毒,相信是秦鸳二人合册。后来在欧游途中,孟真说,就是秦氏,何关鸳鸯。我才因此恍然大悟,自悔其谬。这段趣事想你尚不知道。高鹗所以写鸳鸯缢死由秦氏引导的缘故,即因为他看原文太晦了,所以更明点一下,提醒读者,知可卿确是吊死而非病死。即因此可以知道兰墅所见之本,亦是与我们所看一样:我们觉得疑暗的地方,高君也正如此。我现在可以断定秦氏确是缢死。至于你底疑惑,我试试去解说:
  (1)本书写可卿之死,并不定是病死。她虽有病,但不必死于病。这是最宜注意。秦氏之死不由于病,有数据焉。
  (A)死时在夜分,且但从荣府中闻丧写起,未有一笔明写死者如何光景,如何死法?可疑一。
  (B)第十三回说:‘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下夹注云:‘久病之人,后事已备,其死乃在意中,有何闷可纳?又有何疑?一本作“都有些伤心”,非是。’此段夹注颇为精当。‘纳闷’‘疑心’,皆是线索。现新本(亚东本)却作‘伤心’。我家本有一部《金玉缘》本的书,我记得是作‘疑心’,今天要写这信时,查那本时正作:‘疑心’。要晓得‘有些疑心’正与‘纳闷’成文;若说‘有些伤心’,不但文理不贯,且下文说‘莫不悲号痛哭’,而此曰‘有些伤心’,岂非驴唇不对马嘴?此等文章岂复成为文理?真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C)第十回张先生说:‘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过了春分便可望痊愈了。’第十一回秦氏说:‘好不好,春天就知道了。’则秦氏患的是痨症,一时决不致就死。而现在可卿之死却在冬底,则非由病可知。(虽未明写,然看凤姐闻凶讯时底光景,确是冬天。)她底死本不奇,本无可以疑心纳闷之处,所以使人如此者,乃因死得太骤耳。
  (D)秦氏死后种种光景,皆可作她自缢而死底旁证。今姑略举数事:
  (1)‘宝玉听秦氏死,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不觉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若秦氏久病待死,宝玉应当渐渐伤心,决不致于急火攻心,骤然吐血。宝玉所以如此,正因秦氏暴死,惊哀疑三者兼之:惊因于骤死,哀缘于情重,疑则疑其死之故,或缘与己合而毕其命。故一则曰‘心中似戳了一刀’,二则曰‘哇的一声’,三则曰‘痛哭一番’。此等写法,似隐而亦显。(同回写凤姐听到消息,吓的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亦是一种暗写法。)
  (2)写贾珍之哀毁逾恒,如丧考妣,又写贾珍备办丧礼之隆重奢华,皆是冷笔峭笔侧笔,非同他小说喜铺排热闹比也。贾珍如此,宝玉如此,秦氏之为人可知,而其致死之因与其死法亦可知。(有人说,《红楼梦》写那时的贾珍,简直是个杖期夫。此言亦颇有趣。)
  (3)秦氏死时,尤氏正犯胃痛旧症睡在床上,是一线索。似可卿未死之前或方死之后,贾珍与尤氏必有口角勃(奚谷)之事。且前数回写尤氏甚爱可卿,而此回可卿死后独无一笔写尤氏之悲伤,专描摹贾珍一人,则其间必有秘事焉,特故意隐而不发,使吾人纳闷耳。
  (4)我从你来信引《红楼佚话》底说话,在本书寻着一个大线索,而愈了然于秦氏决不得其死。第十三回(前所引的话都见于此回)有一段最奇怪而又不通的文章,我平常看来看去,不知命意所在,只觉其可怪可笑而已。到今天才恍然有悟。今全引如下:
  ‘忽又听见秦氏之丫环,名唤瑞珠的,见秦氏死了,也触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都称叹。(夹注云,称叹绝倒。)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殡殓之,一并停灵于会芳园之登仙阁。又有小丫环名宝珠的,因秦氏无出,愿为义女,……贾珍甚喜,……从此皆呼宝珠为小姐。’
这段文字怪便怪到极处,不通也不通到极处;但现在考较去,实是细密深刻到极处。从前人说《春秋》是断烂朝报,因为不知《春秋》笔削之故。《红楼梦》若一眼看去,何尝有些地方不是断而且烂。所以《红楼梦》底叙事法,亦为读是书之锁钥,特凭空悬揣,颇难得其条贯耳。
  《红楼佚话》上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此话甚确。何以确?由本书证之。所谓婢者,即是宝珠和瑞珠两个人。瑞珠之死想因是闻了大祸,恐不得了,故触柱而死。且原文云‘也触柱而亡’,似上文若有人曾触柱而亡者然,此真怪事。其实悬梁触柱皆不得其死,故曰‘也’也。宝珠似亦是闯祸之人,特她没死,故愿为可卿义女,以明其心迹,以取媚求容于贾珍;珍本怀鬼胎,惧其泄言而露丑,故因而奖许之,使人呼之曰小姐云尔。且下文凡写宝珠之事莫不与此相通。第十四回说,‘宝珠自行未嫁女之礼,引丧驾灵,十分哀苦。’第十五回说,‘宝珠执意不肯回家,贾珍只得另派妇女相伴。’按上文绝无宝珠与秦氏,主仆如何相得,何以可卿死而宝珠十分哀苦?一可怪也。贾氏名门大族,即秦氏无出,何可以婢为义女?宝珠何得而请之,贾珍又何爱于此,何乐于此,而遽行许之?勉强许之已不通,乃曰‘甚喜’,何喜之有?二可怪也。秦氏停灵于寺,即令宝珠为其亲女,亦卒哭而返为已足,何以执意不肯回家?观贾珍许其留寺,则知宝珠不肯回家,乃自明其不泄,希贾珍之优容也。秦氏二婢,一死一去,而中媾(无女旁)之羞于是得掩。我以前颇怪宝珠留寺之后杳无结果,似为费笔。不知其事在上文,不在下文。宝珠留寺不返,而秦氏致死之因已定,再行写去,直词费耳。
  (2)依弟愚见,从各方面推较,可卿是自缢无疑。现尚有一问题待决,即何以用笔如是隐微幽曲?此颇难说,姑综观前后以说明之。
  可卿之在十二钗,占重要之位置;故首以钗黛,而终之以可卿。第五回太虚幻境中之可卿,‘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则可卿直兼二人之长矣,故乳名‘兼美’。宝玉之意中人是黛,而其配为钗,至可卿则兼之,故曰‘许配与汝’,‘即可成姻’,‘未免有儿女之事’,‘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此等写法,明为钗黛作一合影。
  但虽如此,秦氏实贾蓉之妻而宝玉之侄媳妇,若依事全写,不太芜秽笔墨乎?且此书所写既系作者,尤不能无所讳隐。故既托之以梦,使若虚设然;又在第六回题曰‘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以掩其迹。其实当日已是再试。初者何?讳词也。故护花主人评曰:‘秦氏房中是宝玉初试云雨,与袭人偷试却是重演,读者勿被瞒过。’
 
  宝玉与秦氏之事须如此暗写,推之贾珍可卿事亦然。若明写缢死,自不得不写其因;写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则非作者所愿。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亦非作者之意。故处处旁敲侧击以明之,使作者不明言而读者于言外得求其言外微音。全书最明白之处则在册子中画出可卿自缢,以后影影绰绰之处,得此关键无不毕解。吾兄致疑于其病,不知秦氏系暴卒,而痨病无骤死之法。细写病情,正以明秦氏之非由病死。况以下线索尚历历可寻乎?
  从这里我因此推想高鹗所见之本和现在我们所见的是差不多。他从册子上晓得秦氏自缢,但他亦以为书中写秦氏之死太晦了,所以在鸳鸯死时重提可卿使作引导。可卿并不得与鸳鸯合传,而可卿缢死则以鸳鸯之死而更显。我们现在很信可卿是缢死,亦未始不是以前不分别读《红楼梦》时,由鸳鸯之死推今的。兰墅于此点显明雪芹之意,亦颇有功。特苟细细读去,不藉续书亦正可了了。为我辈中人以下说法,则高作颇有用处。
  第十三、十四、十五三回书,最多怪笔,我以前很读不通,现在却豁然了。我所致谢的有三个人:第一个是高鹗,第二个是孟真,第三是你了。因为你若不把《红楼佚话》告诉我,宝珠和瑞珠底事一时决想不起,而这个问题总没有完全解决。”
从这信底一节里,我总算约略把颉刚底策问对上了。秦氏是怎样死的?大体上已无问题了。但颉刚于七月二十日来信中,说他检商务本的《石头记》第十三回,也作“都有些伤心”。这又把我底依据稍摇动了一点,虽然结论还没有推翻。他在那信中另有一节复我的话,现在也引在下边。
  “我上次告你《晶报》的话,只是括个大略。你就因我的‘被婢撞见’一言,推测这婢是瑞珠宝珠。原来《红楼佚话》上正是说这两个。他的全文是:‘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以与贾珍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又言鸳鸯死时,见可卿作缢鬼状,亦其一证。’
  这明明是你一篇文章的缩影。但他们所以没有好成绩的缘故:(1)虽有见到,不肯研究下去,更不能详细发表出来。(2)他们的说话总带些神秘的性质,不肯实说他是由书上研究得来的,必得说那时事实是如此。此节上数语更说,‘濮君某言,其祖少时居京师,曾亲见书中所谓焙茗者,时年已八十许,白发满颊,与人谈旧日兴废事,犹泣下如雨。’其实他们倘使真遇到了焙茗,岂有不深知曹家事实之理,而百余年来竟没有人痛痛快快说这书是曹雪芹底自传,可见一班读  《红楼梦》的与做批评的人竟全不知曹家底情状。”
他把前人这类装腔扭势的习气,指斥得痛快淋漓,我自然极表同意。但“疑心”“伤心”这个问题,还是悬着。我在七月二十三日复书上,曾表示我底态度:
  “你说我论证可卿之死确极,最初我也颇自信。现在有一点证据并且还是极重要的既有摇动,则非再加一番考查方成铁案:就是究竟是‘疑心’或是‘伤心’的问题。我依文理文情推测当然是‘疑心’,但仅仅凭借这一点主观的意想,根据是很薄弱的。我们必须在版本上有凭据方可。我这部《金玉缘》本确是作‘疑心’的,并且下边还有夹评说,‘一本作伤心非’,则似乎决非印错。但我所以怀疑不决,因为我这部书并非《金玉缘》底原本,是用石印翻刻的,印得却很精致,至于我们依赖着他有危险没有,我却不敢担保。我查有正抄本也是作‘伤心’。这虽也不足证明谁是谁非,因为钞本错而刻本是的最为常事,抄写是最容易有误的;但这至少已使我们怀疑了。我这部石印书如竟成了孤本,这个证据便很薄弱可疑了。虽不足推翻可卿缢死的断案,但却少了一个有力底证据。我们最要紧的,是不杂偏见,细细估量那些立论底证据。……总之,主观上的我见是深信原本应作‘疑心’两字,但在没有找着一部旧本《红楼梦》做我那书底旁证以前,那我就愿意把这证据取消,或暂时阙疑。我们在上下前后,已可断定可卿是缢死,何必拉上一个可疑的证据呢?我想如能觅着一部原刻《金玉缘》本看一下,这问题就可以算解决了。”
可惜得很,我所表示的期望竟没有达到,石印《金玉缘》底原本颇不易觅;所以这点疑问,以现在论,还终于疑问。以我揣想,或者刻本流传,都是作“伤心”的;而“疑心”为后人校书时所改,也说不定。但这一处底校改,却颇有些道理,不是胡闹,或者竟反而有当于作者底原意。我近日觅得一有夹评的旧刻本也是作“伤心”,想胡先生所藏的程刻本也是一样的。惟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作“无不纳叹,都有些伤心”,却实在不见高明。纳闷是我们常说的话,纳叹却颇生硬。我不能凭依戚本,正和不能凭依石印本《金玉缘》是一样的。
  虽细微之处还有研究底余地,但秦可卿底结局是自缢而死,却断断乎无可怀疑了!
  二二,六,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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