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浅析明代文人的审美趣味
社会现象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文人的审美趣味也不是偶然形成的,必有其基础与背景。
在明文人笔下的女子服饰,并不见得就是当时的真实写照,而是审美理想的具体表现。
例如,明代女服绝不仅限于素色,甚至说明代流行素色也十分勉强。民间兴起的“苏州片”等绘画形式中,身着鲜艳服装的人物时时可见;仇英等画家的作品中也经常使用浓艳的颜色;李渔也指出,当时有以五彩缤纷为美的“吴门新式”服装等等。况且,明代印染技术之发达以及社会对于各种色彩织物的需求均是不争的史实,其时的中国已经形成几大生产中心,各地盛产的纺织品在种类、花色、装饰等方面都各具特色,完全不是一句话能够概括的;仅记载严嵩被抄家的《天水冰山录》一书中提到染织物的色彩就有红、大红、水红、桃红、闪红、青、天青、黑青、绿、墨绿、油绿、沙绿、柳绿、蓝、沉香、玉色、紫、黄、白、葱白、杂色、闪色等等,占据织物最主要用途的衣料,其色彩丰富多样可知矣。
这一切只能说明,明代女子与历史上任何时候如唐代一样是多姿多彩的,应该是既着华贵的礼服,也穿朴素的便装;既有浓妆艳抹的场合,也不完全排斥素面朝天。分析实物史料与文字描写特别是文人评价的反差,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所谓“鲜艳妩媚”的女性不再是明代文人的审美理想在唐诗中却处处可见对这种美的赞颂,“淡而多姿”方是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