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阅再评”与“十年辛苦”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阶段,关于“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语,我既不同意系“丁亥后整理新定本时加上去的 ”;也不赞成以此作为甲戌本底本年代的标志。而此语的本意我认为是:记录着脂砚斋于某年将“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从其至亲好友之中收集起来,抄编整理,阅评修定,改编为八十回《重评石头记》公开传抄行世的。并非某年某种传世本底本单独形成的标记。这一过程与雪芹原稿《红楼梦》经历的“十年辛苦”披阅增删,应是性质不同,不能连贯起来推考的两个阶段。为把问题阐明清楚,先将我对整个成书经过的不同看法,作一简单图示,然后再分别申述。曹雪芹的《红楼梦》原是一部内容完整的故事,我以为雪芹早在“甲戌抄阅再评”之前,就已从头至尾写成了他的《红楼梦》,并开始在其至亲好友中秘密传阅评论(即“初评”),这原是一部内容直至末回《情榜》的完整故事。因而,他们在谈伏线发感慨时才常常提到“后之三十回”的一些具体回目、情节和细节文字,并常引后文作证:“余言不谬”,“此后文字不忍卒读”等等,尤其从雪芹本人发出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及“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些感慨看,亦证明他早在“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之前就已脱稿,语气上并无一星半点“书未成”的含意,这无疑是指全书而言。如指的仅是“前八十回”,那么后几十回的失传,就无须我们再从时间上去纠缠什么“来不及改定”的问题了。其实,从现在的资料看,又有哪一条能确切证明他在“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之后仍在继续增删, “修订各本”呢?比如:
一、不少研究者以第二十二回至作者去世尚未写完,以及第七十五回至乾隆二十一年脂砚还在等他的中秋诗为据,认为他“自甲戌至他逝世以前,依然在作增删、修订工作”⑴。而愚见却与此完全相反:倘若不是因其他原故,就“俟雪芹”“俟再补”,最后终未补成而“ 芹逝矣”的情况分析,亦证明他早已脱稿。否则,“丙子对清”离他去世尚有七、八年之久,所缺的中秋诗及制谜诗等,何以连脂砚等那么密切亲近的人,竟“俟”了七、八年,一直俟到“芹逝矣”也终未补上呢?
二、改《淫丧天香楼》为《死封龙禁尉》之后的情节,已见于所有传抄本。而有关“淫丧 ”的原文,诸本也均未见补回去。如雪芹在“抄阅再评”的基础上仍继续增删修订各本,则 “彼时合府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等“未删之笔”,何以屡次修订终不见“删却” ?那些有关“淫丧”悬梁的图册曲文,与正文描写如此不调,在他历次修订时又何以终不见改写或另拟?
三、再从现存各种早期抄本看,书名已都叫做《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除有的因年代远久,致使部分章节遗失分散,残缺不全;有的系抄胥致误或对文字各有取舍添补之外,从整个故事的情节结构,内容排列,回目顺序及种种存缺矛盾看来,各本均大致统一,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大的差异,也没有超出前八十回的范围。这一基本情况证明:现存几种早期抄本都是根据脂砚斋的“抄阅再评”本辗转传抄或整理编修而成的,雪芹在此基础上已不再或不愿意再继续增删修订。此外,如《废艺斋集稿》能确定为雪芹佚著,亦更能说明他早已脱稿《红楼梦》的事实。因《集稿》中的《南鹞北鸢考工志》序言未曾标明“时丁丑(1757)清明三月,芹圃曹沾识” ⑵的字样,说明这篇佚文的编写应当在乾隆二十二年清明之前。而这年秋天,敦诚在山海关写的《寄怀曹雪芹》诗中提到“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⑶指的亦是这部正在编写中的,目的是为那些“有废疾而无告贷者,谋其自养之道”⑷亦堪称“有德色”的《废艺斋集稿》。而在当时的文禁之下,未必真是在鼓励他“著书”《红楼梦》。由此推测:雪芹于己卯至庚辰秋离开北京“一载余”⑸的时间,亦很可能是为“旁搜远绍,以集前人之成”,⑹继续编写有关园林建筑、印染编织等工艺,最后才汇编为《集稿》的,而不是在继续增删修订《红楼梦》。现存八十回并非雪芹原稿前八十回的结构面目雪芹原稿既是一部直至末回《情榜》的“百十回”全书,而且按脂评“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字字看来皆是血”的“不寻常” 之作。但为什么流传出来的只是八十回,其中还存在那么多缺陷、破绽、欠合呢?我认为这是最初在其至亲好友之中秘密传阅评论(即“初评”)时,由于其中一些“史笔”,特别是导致贾府那种彻底败亡的根源和过程,因揭示了当时封建王朝内部的财产和权力再分配的斗争 (作者不可能完全撇开贾府的其他社会关系,去孤立地描写那种彻底败亡),反映了那种“凡系旧家大抵皆破”的社会现象,曾遭到某些人的非难干预,便从中抽出、删弃了(当然这不是象金圣叹腰斩《水浒》那样,整整从第八十一回砍掉)。故现存的八十回的情节、细节及各种人物性格、活动的精湛描写,虽出自雪芹的“传神文笔”,但从整个悲剧故事的情节发展,时序推移,以及各种人物年龄与情绪活动的组织结构看来,我以为却不是雪芹原稿“前八十回”的结构面目了。而是从全书中抽掉若干章节重新编排组织,另行整理而成。因而书中除许多明显缺失未补及两回之间情节不接之外,就回内用几句话交代接榫一下,再另起他事的现象也多不胜举。也唯其如此,才有可能造成那么多情节倒置,时序倒流,人物忽大忽小等违反生活、情理、自然、逻辑的现象,并同时保留一些与今本内容不符,回次不合的早期批语。如第一回从“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起,一直到“谁解其中味?”一绝止。这一大段“石归山下”后与空空道人的长谈及书名演变过程的叙述,哪里是什么《石头记》的“缘起”、 “楔子”或“棠村为《风月宝鉴》所写的旧序”⑺,这分明是雪芹写完“石头”的全部入世经历,即在末回《情榜》“重证前缘”,结束“木石前盟”之后,用来结束全书的“尾声 ”。正因它早被移植为第一回传抄开了,后四十回续书写到百二十回末,才不得不另拟那段《归结红楼梦》来结束全书,以至形成石兄两番下世,空空道人重经青埂峰两番抄录的怪事。我们不妨试将这段文字从第一回抽出,再原封不动地移到百二十回末,即紧接“那僧道仍携了玉到青埂峰下……各自云游而去”之后,这样结束全书,即便结局已被篡改,但从整个石头故事的来龙去脉及首尾呼应看,我认为也无不恰到好处。另外,也许正因它是从后面移植上来的,所以某一得观原稿全貌者,才针对这段文字的来历闪烁其词地批道:“……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⑻ 所谓“后文如此处者不少”,我的理解是:后面还有不少文字也象“此处”一样,是从其他地方移植穿插上来的,观者不要被“瞒蔽”了去。倘说这只是一种推测,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下面不妨举几处明显的牵涉较大的地方为证:
一、按第五回开头那段与“梦游”毫不相干的叙述,宝玉此时尚在“孩提之间”,人事未省,就安排他“梦游”、“初试”,“用情欲声色等警其痴顽”,要他万万“改悟前情”,于年事、情理和情节发展上都说不过去。并且此时无甚“前情”可言,何谓“改悟”?如按书中正面叙述,这应当在贾府“远终数尽,不可挽回”之际,不可能安排在封妃省亲,修建大观园等那种“鲜花着锦之盛”的情节前面。所以,当亲友们读到“那仙姑知他天分高明,性情智慧”时,才惊奇地批道:“通部中笔笔贬宝玉,人人嘲宝玉,语语谤宝玉,今却于警幻意中,忽写出此八字来,真是意外之意”⑼。再说,贾母将袭人许与宝玉为妾之事,理应在他弱冠之后。而且直到三十二回湘云“家去住了一程子”回来,还对袭人说“怎么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的?”说明此事正如书中所叙:原是因金钏“含耻辱情”之后,怕宝玉再胡来,身边无人管束,于第三十六回才由凤姐向王夫人提起的。当时王夫人也还因宝玉年纪尚小“等再过二、三年再说”,一直到第七十八回才将此事“回明贾母”。可怎么在第六回就忽然扯到“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 事情上去? 另外,此回开头说到:(不知究竟为什么)宝黛二人“言语有些不合起来,黛玉又气的独在房中垂泪。宝玉也自悔言语冒撞,前去俯就”。这不正是指第二十回末宝玉从宝钗哪里回来,答黛玉“只许同你玩,替你解闷儿。不过偶然去她那里一趟,就说这话”而引起的么?
二、宝钗寄居荣府,按书中叙述,当在“东边宁府中花园内梅花盛开”前不久。到第二十二回过元宵,贾母蠲资二十两为她筹办入府的“第一个生日”中间,相隔不过两三月光景。而且在第二十回末“大正月里”,宝玉还说到“她是才来的”。倘若黛玉回南,林如海病故,可卿之死,以及封妃省亲,建造大观园等一系列高潮情节,不是从其他地方删拼移植到前二十回内的话,又怎么会无端造成黛玉回南,林如海病故与可卿之死的日期不符,⑽ 以及其他情节舛错、时序倒流、人物年龄忽大忽小呢? 就从宝钗生日活动的描写来说,书中两次交代是在“二十一日”,然究竟是腊月,正月,还是二月的“二十一日”,却令人捉摸不定。我们相信在雪芹笔下,决不会是先写宝钗生日活动之后,才写到“今乃上元佳节”制灯谜诗的。倘若这不是因抽削删拼,何以竟“破失” 而缺灯谜诗,并直到“芹逝矣”也终未补成呢?
三、按那些图册曲文,《淫丧天香楼》一节的序次也不是在第十三回。因这原是作为贾府败亡的“造衅开端”之笔,牵涉面也较大。正如俞平伯先生所说,这应当在全书情节高潮的转关处。所以,“删去”的决非仅仅是秦氏的死因。实际上将“淫丧”上吊改写为病故,从第十回就开始着笔。秦氏自己当时也还说“未必熬得过年去”。这怎么会是在第十三回的原稿中删去“遗簪、更衣诸文”,仅“少却四、五页”的问题呢?故笔者不仅赞成原稿“可卿晚死”⑾的说法,并认为今本有关秦氏之死的情节、场面,也是从其他地方抽拼移植上来的。其依据是:
1.在原稿中有关“托梦”一段深谋远虑的家计长策,不可能出自一个“擅风情,秉月貌” 的“败家根本”之人,那种对付皇帝抄家的长策,也不会是一个无家无乡、无父无母、由养生堂收养长大的孤儿所预感到的后虑之忧。这分明是那位在“宫闱”里“辨是非”的元妃“ 故向爹娘梦里寻相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的具体描写。因后半部元妃之死未能传出,便移到秦氏身上来了。而哪里是什么“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因命芹溪删去”⑿的,这不过是那位“老朽”畸笏的一种掩饰之词罢了,因“天香楼”当时实有其地,⒀这一“史笔”可能涉及某一史实才被删去的。
2.秦氏在原稿中既是因翁媳通奸被人撞破羞惭上吊的,便不可能在这件“合府皆知”的污秽丑闻上,安排那种盛大的丧仪场面。即或不是淫丧上吊致死,仅为一个晚辈媳妇的夭折,却殓以原系“忠义亲王老千岁”的那副棺材,并连各大诸侯、将军、四路郡王竟“彩棚高搭,张筵设席”亲设路祭,这也未必合乎事体情理,合乎当时的封建礼仪,合乎作者“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的创作原则?故这种盛大的丧仪场面,我以为很可能系贾敬的丧仪移植上来的。所以在补写六十四回有关贾敬的丧仪时,不仅寥寥几笔带过,并加了一条掩人耳目的批语:此回紧接贾敬灵柩进城,原当补叙宁府丧仪之盛,但上回秦氏病故,凤姐理丧已描写殆尽。若仍极力写去,不过加倍热闹而已。故书中于迎灵送殡极忙乱处,却只闲闲数笔带过,忽插入钗玉评诗,琏尤赠闲雅风流文字来。⒁ 为何这位经天子特别恩赐的丧仪反而只是数笔带过,却插入那段毫无居丧气氛的闲雅风流文字来?答案是:因那种盛大丧仪场面被拼凑到秦氏那里去了,才不得不从其他地方将黛玉七月瓜果节设祭,题《五美吟》等挪移、拼补进来。不然,何以造成贾敬之死原在五月初,而五十八回老太妃死,贾母等人于清明节前往孝慈县吊孝,来回不过“一月光景”,却一直到七月瓜果节设祭之后,才回来哭贾敬这种时序上的错乱呢? 其实,黛玉七月设祭在雪芹笔下并非没有缘由而“忽插入”的,将设祭的原因与时间衔接起来推测,这很可能亦是从六十七回《见土仪颦卿思故里》中,抽补到六十四回的。因黛玉见宝钗送来家乡土仪,正是“夏末秋初,池中莲藕,新残相间,红绿离披”之际,因见物伤情,有感于心,才于私室设祭的。如此说不谬,亦可解释己卯、庚辰“定本”时何以暂缺六十四、六十七两回,后才补全的原因。
四、第二十三回说是“二月二十二日子好”,哥儿姐儿始搬进大观园。“三月中浣”,宝黛二人还情投意合,同看《会真记》,又一同“葬花”。二十五回,王熙凤还当众面指着宝玉对黛玉说,“给我们家做媳妇儿……”。可怎么在二十七回就跑到“那日葬桃花的去处” ,发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沟渠”这种深切悲愤的控诉来?这实在与她后来同宝玉的爱情及“重建桃花社”种种情绪神态太不协调了。我们相信雪芹原稿中的这一人物情绪,必不写得如此反复无常。故《葬花吟》理应在她受了种种挫折打击、一切希望均已破灭之后。这即或不是她临死之前发出来的绝命词,至迟也当在《桃花行》或《芙蓉诔》后,才合乎人物情绪的发展逻辑。
五、按《好了歌解》及哪些歌曲判词,贾府元(原)、迎(应)、探(叹)、惜(息)四春的命运遭际,莫不与贾府势败相连。然今本第七十八回只匆匆几句交代“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之后,即于八十回即说她已来家好几日,哭哭啼啼诉说孙绍祖的任意欺凌,指着她骂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两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你一顿,撵到下房睡去。” 原稿中写贾府千金的婚嫁和遭际是否如此简截,且不具论。综观整个八十回,贾府也只是发了些“异兆”,“刚露悲音”,因元妃未逝,尚未势败,何以连五千银子也不能偿还而折卖迎春?孙绍祖既是贾府门生,他“得志”与“猖狂”也当在贾府势败力危之后。此时竟如此欺凌贾府千金,而这个皇亲国戚也无力回护又是何因?我的解释是:元妃之死,贾府势败,原在迎春出嫁之前,这类情节被抽削、删弃了。或许迎春出嫁还在八十回后,被抽出来拼凑到前八十回的,如单从现存八十回的情势看,孙绍祖如此“猖狂”,毫无道理。
总之,书中类似上述情节悖理、时序倒流的拼凑移植现象,细审起来确是不少。而且由于抽削所造成的缺陷破绽太多,有的直到己卯、庚辰“定本”尚未修补弥缝,有的至今仍付阙如。也许正因为如此,才有人对此十分不满,故将《秋树棍偶谭》赵香梗为郡守毁子美祠而发的牢骚抄在二十一回书眉,借改杜诗《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对雪芹原稿遭人非难干预而大肆抽削,使“旁人有口呼不得”,表示愤慨。⒂ 由此看来,“初评”时既常引以后文作证“余言不谬”,“再评”又为何说是“被借阅者迷失无稿”,最后干脆以“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了之呢?试想:在当时的文禁之下,有关“抄没、狱神庙诸事”一类重要情节,除作者几位近亲好友之外,究竟会被哪些人借阅以致“迷失”呢?如真是被借阅者迷失,如何所有抄本都未见补回去?而竟然“迷失”得那么干净、彻底、一字不剩?显然,这一切不过是那位老朽畸笏为避免索书、借阅、传抄,而加在传世本底本上的一种骗局罢了。这样一来,不仅掩盖了后几十回的失传真相,也掩盖了造成八十回种种缺陷、破绽、欠合的原因,使人们误以为这一切都因雪芹在时间上“来不及改定 ”罢了。
【原载】 《贵州文史丛刊 》1986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