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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分析模式的创建与俞平伯在红学史上地位的重估 | |
| 关键字:红楼梦,研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学网 许建平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11:2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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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关键词】 史料考证 理论评论 文本分析 方法史 俞平伯
一 人们对于二十世纪初“新红学”创建期研究方法的认定虽有多种看法①,但为大家普遍认同的方法与运用某方法而形成的流派大体不外三类:索隐派、考证派、评论派。而当时的一位重要的红学专家俞平伯则往往被划入“考证派”中。事实上,俞平伯先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算作考证派的。因为考证派是以史料为据来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家世、时代、版本等历史事实。其思维走向不外历史——文本——历史,性质是一种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俞平伯的兴奋点不在于《红楼梦》的史料(他在史料上几乎没有任何新发现)而在于《红楼梦》文本。即通过细读、对前八十、后四十回的比较分析,意在还原《红楼梦》文本的原貌(文字的与文学的)。其思维走向不外文本——版本——文本。它也不同于王国维先生的《红楼梦评论》。《红楼梦评论》以理论为关注的重心,由理论到以文本说明理论,最终回到理论。由此看来,俞平伯先生的研究方法不在这三种方法之内,而是在方法研究上另辟新径。若俞平伯先生研究《红楼梦》的方法是索隐、考证、评论三种方法之外的另一种,那么说明,新红学创建之初的研究模式不是三种而是四种,同样也进一步说明在《红楼梦》研究史上曾出现的方法模式不是三种而四种或四种以上。这不是一个小问题,不单是一个对俞平伯本人学术研究认知的偏误问题,而且是对红学史研究方法疏理的一个重要缺漏,故而颇有认真探讨的必要。 那么,俞平伯早期研究《红楼梦》到底采用何种方法,属于何种模式呢?愚以为属于文本分析模式。所谓“文本分析模式”,有三个规定性:一是以文本为研究对象和论证的依据、最终的目的是说明文本;二是与文本紧密相联系的文学眼光。因为《红楼梦》文本的性质是文学,而将文学文本作为研究对象,必不得离开文学的本质。而不离文学之本质,则要求研究者必须使用文学的眼光,即以文学为关注的中心,最终说明文学。三是分析的方法。即对文本、文学的说明必须是有根有据的分析,而非无根据无分析过程的直觉、感想,非经不起推敲的空理论与说大话。依据这三个规定性,单纯的版本校勘只合乎第一个规定性,故而不能算作文本分析模式,只有将文字的校勘与文学的眼光和分析的方法结合起来才算得上研究中的文本分析模式。用文学眼光分析文本,吴宓的《红楼梦新谈》算得上较早的一篇,然而将三种方法结合起来,对《红楼梦》加以系统研究,且产生了更大影响的是俞平伯的《红楼梦辨》,故而我以为这条路是由吴宓与俞平伯共同开创出来的②。俞平伯之后,曾虚白《红楼梦前三回结构的研究》、王家域《红楼梦之结构》、李长之《红楼梦之批判》、李辰冬《红楼梦研究》等皆是运用这一模式(尽管他们也都受到了王国维《红楼梦评论》影响,但他们依然侧重于文本分析,与理论评论派不尽相同)研究《红楼梦》的典范。 二 很长一段时间,俞平伯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并不那么高。似乎论考证的功夫与功绩不及胡适,理论评论不及王国维,对《红楼梦》历史地位的评价不及鲁迅,他不过是在胡适耕耘过的夹缝中,做了一点较细致的补充性工作。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读。是用理论评论与考证两类研究方式与成果为价值参照系来描述更复杂的红学现象而得出的错觉。现在重新阅读那个时期研究《红楼梦》的论著,发现俞平伯及其《红楼梦辨》在红学史的地位应重新评价,至少就方法论的意义而言,他是在王国维、胡适之后另辟新径的一位学术大师,且正因为继王国维、胡适所开辟的大道之后而再拓新,故而更为不易。正因不易,所以更应引起后人的注意。 那么,就研究方法而言,俞平伯的拓新表现在哪些方面呢?笔者以为可归结为三个方面。 首先,开拓了一条以文本为研究对象,从文本出发,依托于文本,最终回到文本的文学研究途径。运用这种研究方法研究文学的可称为文本分析学派。文本分析学派一个最大的特点是视文本为命,处处将其摆在第一的位置、核心的位置,这与考证派以史料为命,评论派以理论为命是绝不相同的。也许有人会说,无论考证还是评论都不能不读文本,这当然没错。不过一定要弄清楚,考证派的读文本是为了印证其史料的真实性,文本不过是第二种史料。评论派读文本,不过是为了说明理论,以文本来印证理论,文本不过是说明理论的材料。他们也从文本始,但是单就这一个“始”字也有两个明显的不同,一是文本在研究者心中的位置不同,考证派与评论派都未将其置于第一位置;二是由此出发走向的目标不同,不是走向文本而是或走向史实或走向理论。 先看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该书也是从文本出发的,因为作者不但阅读了《红楼梦》,而且文中多次成段地引用《红楼梦》的某章节内容,其所引的内容分别来自于第一回、百十七回、第五回、八十一回、九十六回,即引用最多的是八十回以后的文字──并非出自曹雪芹之手的───不可靠的文字,可见论者尚无版本意识。因何没有版本意识?恐怕还是未将文本放在第一位置的缘故。也许有人会说,王国维写《红楼梦评论》时,尚未发现《红楼梦》的手抄本,只有程伟元、高鹗的百二十回本,所以他在引用时也就不可能加以甄别。然而,我们也可以从另一方面想,如果王国维像重视理论一样重视文本,必会细读文本,凭他的艺术鉴赏力,当会发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那不能掩饰的巨大差别;必会得出前、后必非出于一人之手的结论;引入文章中时,也自当会格外的小心。况且,程伟元的序与高鹗的序说得明明白白,“《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二十余年,然无全璧。”③“今所传祗八十卷,殊非全本”,④即原抄本仅有八十回,后四十回是他们后来才得到的。这个材料足以与他的阅读感觉相印证啊,因此,不管怎样为王国维辩护,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他没有将文本放在第一的位置。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所引用的大部分为《红楼梦》文本之外的史料,如对《红楼梦》作者的考证。先引用袁枚的《随园诗话》,说明《红楼梦》是曹寅的后代曹雪芹作的;又引用俞樾《小浮梅闲话》、吴修《昭代明人尺牍小传》、《扬州画舫录》、韩葵(炎)《有怀堂文稿》中的《楝亭记》、章学诚《丙辰札记》、宋和《陈鹏年传》、《江南通志》江宁织造与苏州织造职官表及顾颉刚的相关考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所记有关曹寅的情况及其著述、《八旗氏族通谱》等,考证出有关曹寅及其世系情况;又据《八旗人诗抄》所留敦氏兄弟的一卷诗中,考察出曹雪芹其人及其生卒年。虽也有两处引用了《红楼梦》某章节的内容,一来这些内容与史料相比,在数量上几可忽略不记;二来,所引的两处也不过是作为用来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的证据之一,不过是用来说明小说中的文字与史料间的关系,最终意在证明《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所以胡适是从史料出发而不是从文本出发,这是最明白不过的了。 说到走向,《红楼梦考证》由史料走向史实,最终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家世、产生的时代、小说中所描写的历史事实以及本子的流传等历史面貌。《红楼梦评论》则由文本走向理论,具体的说是理论──文本──理论。这从全书几章的目录可以看出来,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纯为理论阐释,也是全文理论的出发点与归宿。以下三章(《红楼梦》之精神、《红楼梦》美学上之价值、《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所论述的中心问题是:《红楼梦》所言乃男女之欲及其由此男女之欲带来的苦痛与解脱之道。“实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其美学之价值在于它是我国文学中悲剧之悲剧,其伦理学上之价值在于其解脱之道。若就其对某一问题的论述的思维结构也是理论──文本──理论。如其所言《红楼梦》是悲剧中之悲剧。先言叔本华三种悲剧说,再言红楼梦是第三种悲剧,最终归于叔本华悲剧理论第三种:悲剧中之悲剧。请看他的具体论述: 由叔本华之说,悲剧之中又有三种之别: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此种悲剧,其感人贤于前二者远甚。何则?彼示人生最大之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故也。若前二种之悲剧,吾人对蛇蝎之人物与盲目之命运,未尝不悚然战栗然,以其罕见之故,犹幸吾生之可以免,而不必求息肩之地也。但在第三种,则见此非常之势力足以破坏人生之福祉者,无时而不可坠于吾前。且此等惨酷之行,不但时时可受诸己,而或可加诸人,躬丁其酷,而无不平之可鸣,此可谓天下之至惨也。若《红楼梦》,则正第三种悲剧也。兹就宝玉黛玉之事言之:贾母爱宝钗之婉嫕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压宝玉之病。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承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之语(第八十一回),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亦自然之势也。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由此种种原因,而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由此观之,《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⑤ 这段引文似乎长了,但若不将其引出来,怎能体会理论派对文本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样子,到底与文本派有何不同呢?所引上片是理论下片将文本内容与理论相对照而后便是结论,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结论最终又回到了理论——“由此观之,《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就好像带着红色的眼境看世界,眼镜是红色的,看到的东西也是红色的,结论自然说世界都是红色的一样。 俞平伯则不然,文本是他的研究的出发点与归宿,是他整个学术思维的核心。他在《引论》中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内容的: 这书共分三卷。上卷专论高鹗续书一事,因为如不把百二十回与八十回分清楚,《红楼梦》便无从谈起。中卷专就八十回立论,并述我个人对于八十回以后的揣测,附带讨论《红楼梦》的时与地这两个问题。下卷最主要的是考证两种高本以外的续书。⑥ 他所关注与讨论的问题始终没离开文本。他所讨论的文本问题不外两个:文本的还原与文本的文学意义。关于前者,他自己讲得很清楚:“我只希望《红楼梦》刊行之后,渐渐把读者底眼光转移,使这书底本来面目得以显露。……很想开辟出一条道路,一条还原的道路。”⑦这还原的道路不是借文本外的史料来还原,也非依据脂砚斋的评语去推测,而所据乃前八十回的文字,由前八十回比较后四十回,推衍后四十回,弄清后四十回的目录,后四十回的原情节,高鹗补写文字存在的问题以及功过得失等等。而这些都是建立在细读基础上的,特别是《高鹗续书的依据》、《后四十回》的批评两节,尤见著者细读的功力与分析辨别之能力,这种耐心与能力此后很少有人能超过他。关于后者——文本的文学意义,主要见于《作者底态度》、《红楼梦的风格》两章(对其具体内容我们将在接下去的一节讨论)。总之,不管怎么说,俞平伯是从前八十回说明后四十回,从文本出发,依据的是文本,最后说明的还是文本。其实这种方法顾颉刚已说得很明白:“适之先生常常有新的材料发见,但我和平伯都没找着历史上的材料,所以专在《红楼梦》的本文上用力,尤其注意的是高鹗的续书。”⑧但顾氏并未意识到,他们这种“专在本文上用力”开拓出了研究《红楼梦》的新路子|──研究文本的路子(只是他没有注意到前八十回是否经高鹗、俞平伯改过)。 他们既不是评论派,也不同于考据派,而是于评论、考据之外另立的一派──文本分析派。 三 俞平伯《红楼梦辨》在红学研究方法史上的第二个贡献是开拓出一条以分析文本为中心又吸纳考证、评论文本之方法的文本分析之路。既拓宽了考证方法的用武之地,又克服了评论派易犯的无根之谈的毛病,使文本的研究真正步入科学阶段。 考证的方法是研究历史的方法,其所依据的是史料,从史料出发说明历史事实,或也采文本事实以作为说明史实的内证。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则几乎是文本分析一边倒,几乎是全靠文本文字说话,最终说明的是文本,是文本语言(或明或暗)所显示的事实,而非考证文本之外的历史事实。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它算不上考证。也不同于随着感觉走或随着理论走的评论。尽管它也有评论的章节(如《后四十回的批评》)。 《红楼梦辨》上卷不过是评论高鹗续的后四十回之优劣,以便使读者晓得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并非一人笔墨,并非全是曹雪芹的意思。然而他摒弃了以前凭读者阅读经验与直觉便下结论的评论方法,而是处处依证据说话,从证据中推导出结论。所以他先从后四十回的回目是否为《石头记》原有,还是高鹗自己所撰入手,以前八十回为据,看此后的四十回是否与原八十回一致,经过一番考察之后,发现,“现行底后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鹗一手做的”。⑨接着从顾颉刚一句话“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中受到启发,进而考察《高鹗续书底依据》,找出高续各回内容依据的分别是什么,这种依据的可靠与不可靠。这两章为以后几章对后四十回的评价立下了基石。然而,平心而论,俞平伯这两章的文字或许是受了考据方法的影响,但算不上真正的考证。譬如在《高鹗续书底依据》一章中,先以内容情节为目,再列出这些内容情节在前八十回中的蛛丝马迹一二三四条,然后对这个依据是否可靠做一简短的评说。为了使本文不至于拖沓,我们择引一段最短的文字,以见其一斑。 (N)妙玉被污。 (1) 册子上画着一块美玉,落在污泥之中。词曰:“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2) 曲子中《世难容》折,“┄┄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璧遭泥陷┄┄”(均见第五回) 高鹗在一百十二回,写妙玉被人轻薄,本此。但他只写她不知所终,虽在第一百十七回,隐隐约约地说她被杀,也只是“梦话”罢了。他又何尝能充分描写出所谓“风尘肮脏违心愿 ”呢?凡看到这些地方,我总觉得后四十回只是一本账簿,即使处处有依据,也至多不过是本很精细的账簿而已。⑩ 前引两行字本于前八十回,意在说明后四十回所写故事的依据,即从后四十回中找前八十回的蛛丝马迹,从而发现前后的关系,这有点类似考证派的列举证据说明事实。然而,高鹗的后四十回是否写出了前八十回曹雪芹的本意,俞平伯总有自己的评论,说他“何尝能充分描写出所谓‘风尘肮脏违心愿’呢?“后四十回只是一本账簿”云云便是他的评论。这些评语既是建立于前八十回的事实,又是建立于事实之上的文学描写的情形,而对文学描写的感受,较之事实更难避免主观性的成分(如审美情感等)。然而这些评论尽管较之无根据的直感、即兴式的议论来得可靠,但比之好的考证又觉得多了些情感之类的主观因素。所以我们说,这种有根有据的论评是将考证与评论融合到一起后的一种中间性的研究方法,一种适合于文本研究的更多一层分析成分的方法。正是这种处处依靠证据式的分析,方使得《红楼梦》的研究由评点式、评说式的前科学状态真正步入科学的阶段。 特别需指出的是,俞平伯与顾颉刚是在有意识地使用这一方法,他们所以有意识地使用这一方法却是基于对此前的评论方法不满之上的。俞平伯自己说: 批评原是主观性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两三个人的意见尚且不会相同,更不要说更多的人。因为这个困难,有许多地方不能不以原书为凭籍;好在高氏底的著作,他自己既合之于《红楼梦》中,我们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也可以勉强算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我想,以前评《红楼梦》的人,不知凡几,所以没有什么成绩可言,正因为他们底说话全是任意的,无标准的,是些循环反复的游谈。11 这段话的意思讲得很明白,以前“批评是主观性的”,现在他要使批评客观化,方法是“以原书为凭藉”,这种改造说白了就是将考证与评论相结合。顾颉刚在该书的序文中也特别地加以指出:“红学研究了近一百年,没有什么成绩;适之先生做了《红楼梦考证》之后,不过一年,就有这一部系统完备的著作,这并不是从前人特别糊涂,我们特别聪颖,只是研究的方法改过来了。从前人的研究方法,不注重于实际的材料而注重于猜度力的敏锐,所以他们专欢喜用冥想去求解释。猜度力的敏锐固然是好事体,但没有实际的材料供它的运用,也徒然成了神经过敏的病症;病症一天深似一天,眼睛里只看见憧憧往来的幻象,反自以为实际的事物,这不是自欺欺人吗?这种研究的不能算作研究,正如海市蜃楼不能算做建筑一样。所以红学的成立虽然有了很久的历史,究竟支持不起理性上的攻击,我们处处把实际的材料做前导,虽是知道的事很不完备,但这些事实总是极确实的,别人打不掉的。”12其实顾颉刚在这里说的方法与俞平伯说的方法并非一回事。顾所言,还是考据的方法,至少我们从他的话里,看不出与考据的方法有什么质的差异。而俞平伯上段话所说的方法则是“以原书为凭籍”,“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即以文本为证据来说明文本。尽管有差异,但两人所说的共同性还是明显的,即与此前的研究方法(评点派、索隐派、诗词派)的根本性差别,在于由主观性步入客观性,由感性跃为理性,由“专欢喜用冥想去求解释”到“处处把实际的材料做前导”,一句话研究的方法由非科学到科学。且这一变化是他们在方法论意识上自觉革新的结果 俞平伯《红楼梦辨》中将考据与评论揉合在一起的文本分析模式,其独到处至少有两点,第一点处处借用文本中的语言材料加以分析论证。它与考据派的根本不同处在于,一个是以历史材料为命,一个是以文本语言材料为据。与旧方法的差别在于,前者靠评说者的灵感,后者靠依据材料的详细分析。譬如《红楼梦》第五回写宝玉见那《金陵十二钗正册》,那册子上画一座高楼,上有美人悬梁自尽,判词云:“情天情海幻情深……”。护花主人的评语是:“第十一幅是秦氏,鸳鸯其替身也。”又道:“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根据何在,既没有说,也没有分析,只有这么一个结论。顾颉刚认为这个结论是错误的。让我们看一下顾颉刚的分析 然鸳鸯自缢是出于高鹗的续作,高鹗所以写鸳鸯寻死时,秦氏作缢鬼状领导上吊的缘故,正是要圆满册子上的一诗一画。后来的人读了高鹗的续作,便说此幅是二人拼合而成。其实册子以“又副”属婢,“副”属妾,“正”属小姐奶奶是很明白的,鸳鸯绝不会入正册。13 鸳鸯是丫环,不会将其放入正册,这一分析便将评点者“词是秦氏,画是鸳鸯”这一幅是两人合并的错误说法给击倒了。所以能将其错误击倒,就在于顾颉刚对《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所画的画主的身份作了系统分析,从而发现了各册人物类型的规律。而评点者就缺少这一层分析。那么秦可卿是否上吊而死的呢?俞平伯在得出其结论之前网络了几乎当时他能找到的所有证据14而后分析道: 《红楼梦佚话》上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此话甚确。何以确?由本书证之。所谓婢者,即是宝珠与瑞珠两个人。瑞珠之死想是因闯了大祸,恐不得了,故触柱而死。且原文云‘也触柱而亡’,似上文若有人曾触柱而亡者然,此真怪事。其实悬梁触柱皆不得其死,故曰‘也’也。宝珠也是闯祸之人,特他没死,故愿为可卿义女,以明其心迹,以取媚求荣于贾珍;珍本怀鬼胎,惧其泄言而露丑,故因而奖许之,使人呼之曰小姐云尔。且下文凡写宝珠之事莫不与世相通。第十四回说:‘宝珠自行未嫁女之礼,引丧驾灵,十分哀告。’第十五回说:‘宝珠执意不肯回家,贾珍只得另派妇女相伴。’按上文绝无宝珠与秦氏主仆如何相得,何以可卿死而宝珠十分哀苦?一可怪也。贾氏名门大族,即秦氏无出,何可以婢为义女?宝珠何得而请之,贾珍又何爱于此,何乐于此,而遂行许之?勉强许之已不通,乃曰:‘甚喜’,何喜之有?二可怪也。秦氏停灵于寺,即令宝珠为其亲女,亦卒哭而反为已足,何以执意不肯回家,乃自明其不泄,希贾珍之优容也。秦氏二婢,一死一去,而中冓之羞于是得掩。15 此段分析何其严谨精细,秦可卿因何而死,二婢女因而一伴死一伴灵,贾珍因而一喜再喜,且从情理心理分析得活灵活现,令人叹服,《红楼佚话》上的传闻,因有了这样的论证分析方具有其可信性,否则也不过是随便听听的奇谈而己,即使知道其奇谈的话,也不会对文本有如此细微的入木三分的理解。而这种分析非靠灵感与阅读经验,而是依据文本事实,非是为了说明历史的真实,而是意在发掘文本深意。这正是文本分析派的研究方法的第二个特点:意在发掘文本语言中所蕴含着的不易被人发现或弄明白的“内故事”、“隐藏义”,意在更真实的还原文本、解读文本。
四 俞平伯《红楼梦辨》在红学研究方法史上的第三个贡献是将经改造过的分析方法,应用于真正的研究文学,开拓出了研究文学的新方法模式。以前的文学研究严格地说并非真正地研究文学,而是研究文学中的社会状况、历史状况、哲学、思想等等的东西。对此陈独秀在《红楼梦新序》中有明确的批评:“什么诲淫不诲淫,固然不是文学的批评法;拿什么理想,什么主义,什么哲学思想来批评《石头记》,也失了批评文学作品底旨趣;至于考证《石头记》是指何代何人的事迹,这也是把《石头记》当作叙述故事的历史,不是把他当作善写人情的小说。”16 陈独秀只是把这个问题指出来了,并没有实实在在地去做文学的、小说的研究,而且就时间来说,他的这一见解可能大约与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同时,都是1921年。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上卷的《后四十回的批评》与中卷的《作者的态度》《红楼梦的风格》三章,既明确提出了用研究文学的方法研究《红楼梦》,又以具体研究的实绩为此后的研究文学树立了标本,影响日广,从而开拓了如何研究文学的新方法途径。 特别需要指出,用文学的方法研究《红楼梦》,并非笔者的归纳,并非笔者故意将这一条硬贴到俞平伯头上去的,而是俞平伯先生有意识这样做的,就像胡适先生有意识地用考证的方法打倒旧的红学一样。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底风格》一文开篇明义谈研究方法:“这篇全是从文学的眼光来读《红楼梦》,原来批评文学眼光是很容易有偏好的,所以甲是乙非,了无标准。俗话所谓‘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就是这类情景的写照了。我在这里想竭力避免那些可能排去的偏见私好,至于排不干净的主观色彩,只好请读者原谅了。”17顾颉刚在《序》中,专门谈及俞平伯研究《红楼梦》的方法:“平伯又提出一个大计划,他想和我合办一个研究《红楼梦》的月刊,内容分论文、通信、遗著、丛刊、版本校刊记等。论文与通讯又分两类:(1)把历史的方法做考证的。(2)用文学的眼光做批评的。”可见“用文学的眼光做批评”是俞平伯研究文学在方法上的一贯主张。他还透露,这一点是受了他的友人的影响。“一九二0年,偕孟真在欧行船上,……孟真每以文学的眼光来批评他,时有妙论,我遂能深一层了解这书底意义、价值。”18 其实,俞平伯一向主张将历史考证的方法与文学批评的方法结合在一起。结合的目的不外“尽力避免那些可能排去的偏见私好”。那么何以见得是将分析、论述的方法也与考证方法结合在一起的呢?批评往往需有一个标准,而后用特定的标准一一检验被批评的对象,最后做出判断。而论述则需有一个论点,而后用能说明论点的论据从不同角度或深度证明论点,最终得出结论。分析就是将被分析对象一层层剥开去,将那些阻挡人们认知视线的东西,一一剥去,而后露出其内在的真实来。而俞平伯则是将处处靠证据说话的考证法运用于研究文学中,常常是文学的标准,文本的依据,分析与论述相结合的方法。譬如,他在批评《红楼梦》后四十回时,先立了一个批评的标准:“高作四十回书既是一种小说,就得受两种拘束:(1)所叙述的有情理吗?(2)所叙述的能深切地感动我们吗?如果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这当然批评的断语也在否定这一方面了。……在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续《红楼梦》而作的,并非独立的小说,所以得另受一种拘束,就是‘和八十回底风格相类似吗?所叙述的相应和吗?’……因为前八十回,大体上实在是很合情理,很感人的,所以这两类标准在实用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界限。”也就是说,第三个标准是前两个标准的另一表现方式。那么这两个是什么性质的标准呢?所谓“有情理吗?”是指情真,情真是文学动人的基础、前提。文学创作无论怎样想象、虚构,都须合乎情理,都不能离开情真这个核心。否则就不可能被接受,不可能有更多的读者,更不会有永久的读者。“能深切地感动我们吗?”是文学批评的最终标准。文学的性质就是满足人们的情感、美感需要,这种满足的程度、感动人的程度,便是文学成就高低的试金石。诚如柏格森所言:“艺术家把我们带到情感的领域,情感所引起的观念越丰富,情感越充满着感觉和情绪,那么,我们觉得所表现的美就越加深刻,越加高贵。”19由此看来,俞平伯在这里所提出的标准是文学的标准,是建立于进步文学观基础上的文学标准。(第三个标准除合乎这两条标准外的另一层意思是,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否吻合,表明俞平伯以前八十回的文本为依据)下面则看他是如何运用文学的标准批评后四十回的。 他在进行总批评之前,“先把四十回内最大的毛病”一一列出。而后以此标准加以评判。他指出的第一个大毛病是“宝玉修举业,中第七名举人”俞平伯对其作了如下的分析: 高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六回书,去叙述这件事,却铸了一个大错。何以呢?(1)宝玉向来骂这些谈经济文章的人是“禄蠹”,怎么会自己学着去做禄蠹?又怎么能以极短之时期,成就举业,高魁乡榜?说他是奇才,决奇不至此。这是大不合情理了,谬一。(2)宝玉高发了,使我们觉得他终于做了举人老爷。有这样一个肠肥腹满的书中主人翁,有何风趣?这是使人不能感动,谬二。(3)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怎么会平白地中了举人呢?难道曹雪芹也和那些滥俗的小说家一般见识,因自己的落魄写书中人大阔特阔,以作解嘲吗?既决不是的!那么高氏补这件事,大违反作者底原意,不得为《红楼梦》底的续书,谬三。在我底三标准下,这件事没有一点可以容合的,所以我断定这是高鹗底不知妄作,不应当和《红楼梦》八十回相混合。20 由此,我们发现俞平伯这段文字已明显不同于以往的评点派的批评,它不再是把阅读直感印象与感受直接记录下来的简单形式,而是先立标准,再依据实例加以分析论说,最终得出评判、结论。在这里分析与论证是浑合在一起的,我们很难将其一一分掰清楚。他的眼光与视角是文学的,所以其分析也是文学的分析,结论是文学的结论。 关于以研究文学为中心,《红楼梦的风格》一章中表现得更突出。其论证的逻辑结构如下:《红楼梦》的风格在旧小说中是最高的,那是因为作者的态度与其他旧小说作者们的态度不同的缘故,这个不同就是《红楼梦》的目的是自传,行文的手段是写生。且由此生发出两种风格,其一是善写人情,逼近真情。所谓善写人情指“凡写书中人没有一个不适如其分际,没有一个过火的。”适如其分际表现为所写的人格都是“弱点较为显露”的“极平凡的人物”,真的人物。其二是“不落窠臼,敢于得罪读者”。这一点不仅表现为结构上打破团圆迷;写人,打破了社会上流行的红脸、黑脸、好人、坏人的相反对照的模式;更重要的是写出了半部大悲剧,“这半部绝妙的悲剧”是“文艺界空前的杰作”。若从全书是为十二钗立传,是曹雪芹忏悔情孽的书观之,从这里发生的文章风格则是“怨而不怒”。“怨而不怒的风格在旧小说中为《红楼梦》所独有。”21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两点:一是俞平伯的论述很有次第,富于逻辑性,且始终以文学为思考的中心与叙述的主线。二是他的结论,如果将前一章《作者的态度》放在一起(前一章的结论是:《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的;《红楼梦》是情场忏悔之作;《红楼梦》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那么,其结论与观点所涵盖的范围,不但有可能连鲁迅也从中受到启发(如传统思想与写法都打破了的观点),而且影响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红楼梦》研究。
总而言之,新红学创建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自觉的方法革新意识,且在这种意识的促使下而产生的几部红学经典著作无不贯穿着独特的研究《红楼梦》的新方法。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标志着用西方系统理论评论《红楼梦》的理论评论模式的建立;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则突现出历史考据模式的巨大诱惑力与生命力,然而这两种研究模式皆非以文学为本(前者以理论为本,后者也史料为本)。俞平伯在他的《红楼梦辨》中贯穿着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自觉的理论方法,他将文本的校刊与文学的观念结合起来,以文本为立足点与关注点,以分析的方法包纳、融合材料考证与理论分析,开始了真正的文学研究,创立了文本分析派的研究模式2223。这一模式在文学研究方法上的贡献有三,一是开拓了一条以文本为研究对象,从文本出发,依托于文本,最终回到文本的研究路径;二是创建了一种以分析文本为中心又吸纳史料考证、理论评论方法的文本分析的研究范式,此种研究范式既拓宽了考证方法的用武之地,又克服了评论派易犯的无根之谈的毛病,使文本的研究真正步入科学的阶段;三是将经改造过的分析方法,应用于真正的研究文学,开拓出了研究文学的新方法模式。由此而知,此后的“红学”研究方法的历史是由三种模式:侧重于形而下的考证模式、侧重于形而上的理论评论模式与介于二者之间的文本分析模式交相运动的历史24。传统的以为是考证方法与理论评论两种方法构成的红学的研究方法史的观点应当加以修正。
注释: ① 此处所言“红学”指“新红学”,故而早期的方法如评点派、诗词派等不包括在其内。而索隐方法一来因新红学兴起后,依然兴盛过一个阶段;二来考证派正是在与索隐派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二者关系更密切,故而放入我们论述的视野的边界。对新红学研究方法的划分较为严格的有周汝昌先生的“学”与“非学”的两分法。他将考证的方法与建立于考证基础上的文化研究放入“学”的范围,而将非考证的与文学常识性的分析方法置于非“学”的圈子,于是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也就成了“较长的“读后感”(见《还“红学”以学》《北京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分得较细的是依据运用的不同社会科学理论而将其分为若干种,诸如历史学、社会学、哲学、文学等。(见王蒙的《红楼梦的研究方法》(《红楼梦学刊》1996年2期) ② 许啸天《<红楼梦>新序》(初稿)发表的时间与俞平伯《<红楼梦>辨》出版的时间相近,都是1923年,许序是4月。许序也主张用文学的眼光研究《红楼梦》。他说:“我读《红楼梦》的感想,便得了以下的两条归结点:(一)根据文学点去注意他的结构。(二)根据论理点去注意他的事实。”他认为小说在社会上的价值是:“文学上的价值,教育上的价值。”他所说的文学的价值是美的价值,教育上的价值是指情的感染力。“《红楼梦》这一部书,是富于文学上‘美’的教训,富于教育上‘情’的教训;文学的本能是结构精密;教育的本能是感力强盛。如何可以感力强盛?必须求情节逼真,不落小说窠臼,不使事实矛盾;如何可以结构精密?必须求章法紧凑,段节停匀。”可以说在从文学角度研究《红楼梦》这一点的认知上,他与俞平伯不谋而合。但是,一来他用文学眼光读《红楼梦》,虽然对后四十回评价也较为客观,既指出其可以叫人称赞的地方(能以悲观结局)。又指出其叫人批评的地方(许多情节与前八十回有不合符的)。但对《红楼梦》全书,他的文学眼光只局限于情节上须删改地方与须补改的地方,除此外无他。远不及俞平伯做得好且能为后来者树立楷模。二来,他对索隐家、考证家的研究方法与结论的价值持完全否定的态度。“觉得那索隐家、考据家都是虚空附会的。”而俞平伯则认为:“考证实在有裨于赏鉴。”正是在这两个方面,许啸天的影响远不及俞平伯。 ③ 高鹗《红楼梦序》,程甲本《红楼梦》卷首。 ④ 程伟元《红楼梦序》,程甲本《红楼梦》卷首。 ⑤ 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见岳麓书社《旧籍新刊·<红楼梦评论>》1999年版,第12-13页。 ⑥ 俞平伯《红楼梦辨·引论》,见岳麓书社《旧籍新刊·<红楼梦辨>》1999年版,第145页。 ⑦ 同上。 ⑧ 顾颉刚《红楼梦辨序》,岳麓书社《旧籍新刊·<红楼梦辨>》1999年版,第139页。 ⑨ 俞平伯《红楼辨》上卷第三节《高鹗续书的依据》。 ⑩ 俞平伯《红楼辨》上卷第三节《高鹗续书的依据》。 11 俞平伯《红楼梦辨》上卷第四节《后四十回底批评》。 12 顾颉刚《红楼梦辨序》,见岳麓书社《旧籍新刊·<红楼梦辨>》1999年版,第141-142页。 13 俞平伯《红楼梦辨》下卷第十一节《(附录)论秦可卿之死》中所引顾颉刚于1921年6月24日写给他的信。 14 俞平伯所举例证如下: (1)本书写可卿之死,并不定是病死。 (A) 死时在夜分,且但从荣府中闻丧写起未有一笔明写死者如何光景,如何死法。可疑之一。 (B) 第十三回说:“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 (C) 第十回张先生说:“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过了春分便可望痊愈了。”第十一回秦氏说:“好不好,春天就知道了。”则秦氏患得是痨症,一时决不致就死。而现在可卿之死却在冬底,则非由病可知。…… (D) 秦氏死后的种种光景,皆可取作她自缢而死的旁证。今姑略举数事。 ①“宝玉听秦氏死,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不觉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若秦氏久病待死,宝玉应当渐渐伤心,决不致于急火攻心,骤然吐血。宝玉所以如此,正因秦氏暴死,惊哀疑三者兼之。…… ②写贾珍之哀毁逾恒,如丧考纰,又写贾珍备办丧礼之隆重奢华,皆是冷笔峭笔侧笔。…… ③秦氏死时,尤氏正犯胃痛旧症睡在床上,是一线索。……且前数回写尤氏甚爱可卿,而此回可卿死后独无一笔写尤氏悲伤,专描摹贾珍一人,则其间必有秘事焉。…… ④……第十三回有一段最奇怪而又不通的文章,我平常看来看去,不知命意所在,只觉其可怪可笑而已,到今天才恍然有悟。今全引如下:“忽又听见秦氏之丫环名唤瑞珠的,见秦氏死了,也触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都称叹。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殡殓之,一并停灵于会芳园之登仙阁。又有小丫环名宝珠的,因秦氏无出,愿为义女,……贾珍甚喜,……从此皆呼宝珠为小姐。” 15 俞平伯《红楼梦辨》下卷第十一节《(附录)论秦可卿之死》。 16 陈独秀《红楼梦新序》,见上海亚东图书馆1925年5月初版《红楼梦》卷首,参见郭豫适编《红楼梦研究文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261-262页。 17 俞平伯《红楼梦辨》中卷第七节《红楼梦底风格》。 18 俞平伯《红楼梦辨·引论》。 19 柏格森《时间与自由意志》第一章《心理状态的强度》,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2页。 20 俞平伯《红楼梦辨》上卷,第四节:《后四十回底批评》。 21 该段所用引文皆见于俞平伯《红楼梦辨》中卷,第七节《<红楼梦>底风格》。 23 在俞平伯《红楼梦辨》问世之前,就有人提倡用文学眼光研究《红楼梦》,如吴宓的《红楼梦新谈》、王小隐的《读红楼梦剩语》等,但影响尚小,未形成一种气候。俞平伯发而光大之,形成了一个方法体系,对此后影响甚巨,可视为这一派的代表。 24 索隐派在新红学创建初期,仍很火爆,故而在此篇拙文开始时,不能不提及,将其列为那时重要研究方法中的一种。索隐的方法尽管在此后的红学研究中仍阴魂不散,但由于是旧红学的方法,缺乏科学性,遭到新红学派的反对,更重要的是在此后的红学研究中不占主导地位,故在拙文谈论此后红学研究方法的结束语中舍而不论。 【原载】 《社会科学》2004年第1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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