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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芹一脂大快遂心于九泉” ——就《破译红楼时间之谜》回应读者驳难

关键字:红楼梦,研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学网 陈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11:21:55

  甲戌本独有的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獭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泪笔。”陈林认为这两段批语是脂砚斋(曹頫)的临终绝笔,但“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獭头和尚,何怅怅”一句是后人的作伪。

  一、拙文的源起

  梁启超先生在其论著《清代学术概论》中总结了清儒“朴学”研究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其一为:“凡采用旧说,必明引之,剿说认为大不德。”拙文在论述具体问题的过程中,已尽最大努力遵循这一原则,不但几乎所有论据均可很方便地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图书馆和有关网站上反复查对验证,而且几乎所有论证所赖之旧说亦在文中详加辨析,注明出处。但是,论文修订稿为了论述结构的清晰,删除了初稿中启发拙文论述的旧说,因此有必要在本文中略为说明,以使广大读者明确一点:拙文的论述受益于前辈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拙文的结论是在前辈专家学者所忽略、或者犯了常识性错误的地方以正确的方式不断开垦的结果。

  20世纪90年代初,周文康先生在《红楼梦学刊》上连续发表了两篇论文,即《〈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后人续作的内证及其作者生年月日考辩》和《“天德二月坐本命”辨———元妃“原型”生辰考补证》(分别载《红楼梦学刊》1990年第三辑和1994年第一辑)。周先生在论文中提出,小说后40回明写元春“生于甲申,死于乙卯,存年四十三岁”是一个明显的常识性错误,按照六十甲子正确的存年数来计算,元春只活了“三十一岁”,“《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后人续补的确证正在于斯”。

  《考辨》一文由小说第86回所写的元春生辰八字命理入手,用逆推的方式考证其“原型人物”———曹寅长女、纳尔苏福晋(王妃)、曹雪芹的姑母曹佳氏的生辰八字,周先生的结论是:“康熙三十一年壬申正月辛亥朔,十五日丁卯,则其生辰八字为:壬申岁庚寅月丁卯日乙巳时。”在《补正》一文中,周先生又根据八字命理的“游戏规则”,将他所推导出来的曹佳氏的生辰八字与小说中算命先生对元春命理的论断相比照,认为两者“竟然基本相符;而且几乎不可思议的是,恰恰与其所论的元妃生年月日时干支八字不合之处一一对应,岂不值得持高鹗(或其他什么人)续补后四十回之说者深长思之?!”

  此外,《考辨》一文运用历法和天象推算来考证贾宝玉的生日(周认为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进而论证《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必生于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公元1717年)无疑”,并且排出了他所认为的曹雪芹的生辰八字:丁酉年乙巳月庚戌日癸未时。

  遗憾的是,周先生所持的八字命理和历法推算方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他用了错误的方法推出了错误的生辰八字和历法数据,进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可是,周先生的研究思路却给了我极大的启发,即根据后40回显露的明显错误进行辨证分析,寻找120回是一个有机整体的“内证”。

  我的想法是:如果凭借自然科学(历法和天象研究)来论证,真的可以确证元春真实的生死日期,那么接踵而来的推论及其结果将非常可观:

  (1)以元春真实的生死日期(尤其是死亡日期)为两个“确定不移的时间坐标”,可以逐回标定小说各回所叙事件所发生的真实年代,“还原”作者所隐藏的真实的“朝代年纪”;

  (2)将历史上真实的天象数据、皇家殡葬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与小说中所写的情节做一一对比,考察“还原”后的真实年代是否与史实相符合;如果全部符合,那么就确凿无疑地证明了后40回与前80回必然是同一个作者;如果只有部分符合,另一部分近似,同样可以得出前述结论———近似仅仅说明作者对于史实进行了适当的加工处理;如果对比的结果是全都不符合,那么就确凿无疑地证明了后40回必然是对曹家历史及人物毫无了解的外人所续作;

  (3)既然揭示了元春真实的生死日期,自然可以将该小说人物与曹家的历史人物相对比,找出元春的文学原型人物;既然贾宝玉是元春的弟弟,那么贾宝玉的原型人物也应该是元春原型人物的弟弟,而且这个原型人物一定是小说《红楼梦》的原作者;

  (4)既然“还原”了由作者所隐藏的小说各回情节的真实年代,贾宝玉的真实出生日期也能被发掘出来;由于小说已经明确表明“作者就是石头,石头就是贾宝玉”,因此这个生日就是小说作者真实的生日;

  (5)既然能够发掘出贾宝玉真实的出生日期,自然可以将贾宝玉与曹家的历史人物相对比,与贾宝玉最相似的曹家人物一定是小说主人公的文学原型,一定是小说的原作者。

  以上这些酝酿了10年之久的想法终于可以得到验证。2003年9月,我很偶然地得到了计算节气交节时刻的工具、照录清代历日数据的《近世中西史日对照表》,以及“自明以来谈命者皆以此本为总汇,几于家有其书”的“经典命书”《三命通会》。我想,一场根本性的变革就要从此开始了。

  二、元春真实的生死日期

  拙文破解200多年来困扰无数红楼爱好者和专家学者谜团的关键,在于揭示了120回小说的情节之中的确隐藏并暗示了一个从1706年到1724年的真实年代序列。在拙文中,这个真实年代序列的推出,首先在于确证了元春真实的生死日期;然后,以元春真实的死亡日期为基准,可以梳理出120回情节的真实年代序列,这个年代序列恰恰可以得到清代历法数据和信史文献资料的验证。

  从后40回文本具体的描写来看,后40回的作者犯了一系列“明显的常识性错误”。按照正确的数值计算,元春只活了31岁,而不是第95回所写的43岁;按照《三命通会》既定的“算命规则”,元春正确的出生时间绝不是第86回所写的“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时”,而是“某年正月(寅月)壬子日辛亥时”;从后40回文本提供的时间线索来看,元春正确的死亡时间也不是第95回所写的“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后的十九日”,而是“某寅年十二月立春后的年底或某卯年年初”。

  由于后40回的作者将第5回中元春的判词“虎兕(兔)相逢大梦归”明确描述成了“寅年丑月立春交卯年寅月”这个特征时间,通过逐年查证自康熙最后一次南巡的1707年到程甲本刊出的1791年之间的历法资料,结合曹家史料进行综合判断,我们就可以发现:后40回所暗示的元春的真实死亡日期是“壬寅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723年2月4日)立春之后(二十九日当天或雍正元年癸卯年正月初一)”。由这个死亡日期逆推,元春真实的出生时间就是“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1692年2月18日),这个“八字”具有的命理特征才能最大程度地符合第86回所写的算命内容,并且这个“壬子日”不是“大年初一”,而是“正月初二”。

  由于小说第53回恰好以脂砚斋批语所总结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敷粉、千皴万染”等“秘法”暗示了元春真实的出生日期的确是“正月初二”,而非“大年初一”,因此可以确认元春真实的出生时间一定是“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如果元春真实的死亡日期不是1723年,那么她真实的生日“某年正月壬子日”一定不会是“正月初二”。这证明第95回的确被作者隐藏并暗示了一个真实的年代1723年。以这个年代为基准,我们就可以还原出一份120回小说情节所隐藏的从1706年到1724年真实的年代序列。

  三、红学专家提供的史料佐证

  由于元春真实的出生年月日时是小说作者通过种种曲折隐晦的手法暗示出来的,小说中隐藏的真实年代序列又的确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因此元春的这个出生时间一定属于某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以贾宝玉的家族人物谱系与曹雪芹家世作横向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惟一与元春相对应的历史人物就是曹佳。

  拙文进一步认为,元春的生日就是曹佳的生日。这一论断,近日得到一位老红学家的确认。据报道,这位老红学家查阅了《爱新觉罗宗谱》,确认曹佳的确生于壬申年。宗谱上如何记载,具体情况我尚不清楚,但我可以确认一点:根据宗谱所载的努尔哈赤第六代孙、多罗平郡王纳尔苏的确切生年(康熙二十九年庚午九月十一日丑时,1690年10月12日),以及纳尔苏与曹佳于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1706年11月30日)成婚的史实,可以推定曹佳的确切生年。

  按照《四库全书》中《钦定大清通礼》卷二十四《嘉礼》的“法律规定”,男子必须满16岁,女子必须满14岁才能结婚。纳尔苏结婚时刚好满了16岁,曹佳结婚时一定不会小于14岁,一定生于壬申年十月二十六日之前。又由于小说人物元春真实的出生年月日时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小说作者的精心暗示,因此没有理由不在元春和曹佳两人的生日之间划上等号。

  四、拙文主要结论

  由于揭示出了120回小说的情节之中隐藏并暗示的这个从1706年到1724年的真实年代序列,拙文顺理成章地完成了一系列推论,其中主要结论是:

  (1)现存120回《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曹,小说早期抄本上最重要的批语者脂砚斋就是他的化名;整部作品是曹按照从1706年到1724年这样一个真实的年代序列来逐年叙事的“编年自传体”长篇小说,作品主人公贾宝玉主要以曹为文学原型。

  (2)这个真实的年代序列隐藏在小说情节明确提供的、表面的时间序列之下,但同时又被曹在小说中用历法天象、元旦朝贺、老太后(太妃)去世和下葬、黄河在河南境内大决口等重大自然灾害、八字命理,以及一些数值计算和时间叙述方面明显的常识性错误暗示出来。

  (3)论证了曹确切的生死日期,即生于1706年6月8日(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年四月二十八乙卯日,“药王圣诞”日),死于1774年2月下旬。曹于当年2月17日(乾隆三十九年“甲午人日”,正月初七)在甲戌本底本上以“脂砚斋”的化名写下临终绝笔,现存甲戌本底本之过录本上的“甲午八日”是抄手的笔误。

  (4)辨析和总结了曹在小说中搅乱时间顺序和人物年龄,以此隐瞒小说情节真实朝代年纪的“舞弊手段”,即故意加减数字笔画,以及将小说日期与真实日期稍稍错开的方法。(5)论证了曹雪芹确切的出生日期,即生于1725年6月6日(雍正三年乙巳年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肯定了曹雪芹是曹之子,以及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的旧说。

  (6)由于“壬午除夕”之前的2月4日当天立春,立春后属癸未年,因此曹雪芹确切的去世时间是“癸未年寅月”。生于1725年6月6日,死于1763年2月12日,曹雪芹去世时年仅38岁。但是按照传统的虚岁计算方法,生于乙巳,死于癸未,曹雪芹的存年连头带尾一共40岁,正好符合他生前好友敦诚在挽诗中所写的“四十年华付杳冥”,以及“四十萧然太瘦生”。

  (7)肯定了曹雪芹对于《红楼梦》的巨大贡献,他参与了父亲自传体小说中诗词曲赋的创作,并且是小说初稿的“高级编辑”和“传书人”。这种父子紧密合作,共同创作小说的关系在世界文学史上也许是绝无仅有的。

  (8)论证了曹寅长女、曹之姐曹佳(元春的原型人物)确切的出生日期,即生于1692年2月18日(康熙三十一年壬申年正月初二壬子日辛亥时)。

  (9)论文认为,“畸笏叟”和“靖藏本批语”将小说作者指为曹雪芹,而且谬称小说底稿遗失、妄拟根本不见于现存120回小说中的情节,因此必定是造假。

  (10)程伟元和高鹗所作的搜集与整理工作,对于《红楼梦》保存全璧和广泛传播居功至伟,强加在他们头上的不实指责应被彻底洗清。而那些妄拟和篡改小说批语的无良书贾应该受到谴责。

  2005年6月6日,曹雪芹诞辰280周年;2006年6月8日,曹诞辰300周年。届时,我们当隆重纪念这两位在孤独与困顿之中用血泪凝铸旷世杰作、百科全书式的伟大结晶的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

  五、拙文对于小说文本研究的意义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也是世界文学殿堂中一株璀璨的奇葩。然而,自乾隆中后期《红楼梦》开始广泛流传至今的将近250年间,关于这部小说的几个最基本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例如,《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何许人?作者的生卒年为何?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贡献究竟是什么?他究竟是谁的儿子?他的生卒年究竟为何?现存小说前80回与程伟元、高鹗所“补”的后40回究竟是什么关系?在这些疑问没有得到彻底澄清之前,我们对于小说的理解无法深入。具体来说就是:我们对于小说文学性、思想性乃至其文化意义的评价就缺乏合理的文本基础,缺乏结合小说作者的生平经历来作深入探讨的史料基础。

  根据拙文已有的结论来考察小说的内容,分析作者的意图,至少我个人会对作品作出不同于目前红学界主流观点的评价。

  《红楼梦》究竟在写什么?它究竟是一部爱情悲剧,还是包涵了更为深广的内容?这部作品在思想和文化上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简单地说,在我看来,现存120回《红楼梦》是曹的自传体长篇小说,作品以曹从出生到18岁的真实年代序列为叙事的时间主线,以他的亲身经历为小说情节和人物原型,对其所处的家庭和社会进行了全面而生动的描写,真实且充分地展示了曹的心路历程。其中既有对爱情刻骨铭心的体验,也有对家庭和婚姻的冷峻透视;然而更多和更主要的方面,是对曹所处的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作了彻底的否定。

  在曹的笔下,男性世界心智低下、道德败坏、政治黑暗、司法腐败、生活糜烂、猥琐无能、奸诈虚伪、贪婪暴虐、无可救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个短暂存在于大观园中的小小“女儿国”却表现出与男性世界截然相反的美好品质。真爱的毁灭和女儿国的破碎,促成了贾宝玉的绝望弃世。这种绝望,不是出于一时的激愤,而是源自对家庭、社会、爱情、人生和政治现实长期而深刻的观察,因此这种绝望不可逆转,这种个性的体验蕴涵着时代的共性。

  鲁迅先生在“中国历史的陈年流水簿子”中看出了歪歪扭扭的两个字:吃人。而我在《红楼梦》的满纸荒唐言里看到了曹对他所处的那个社会和时代所发出的血泪控诉:荒唐!从政治意义的角度来看,曹用一部小说彻底粉碎了康雍乾所谓“盛世”的谎言;从文化思想的角度来看,曹通过描写贾宝玉的绝望,对自己身处其中的那个封闭的文化圈作了全盘否定。

  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曹用以解剖这个文化圈的“手术刀”,即其精湛传神的叙事艺术,恰恰是这个文化圈本身所锻炼打造的,这个文化圈以自身的力量为自己掘出了一个坟墓。从乐观的方面来看,曹在作品中所描绘的那个美好的“女儿国”以及存在于海外奇谈中的“真真国”,又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文化实现伟大复兴的优良资质。

【原载】 《中华读书报》200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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