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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之生命的共颤——论《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创造

关键字:红楼梦,研究  文章来源:中国文学网 庄克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7 8:49:54

  《 红楼梦》 的主要成就之一,是塑造了主人公贾宝玉。小说描写了贾宝玉的奇特出生,他的爱情悲剧以及最后寻求解脱的全部人生历程。对于这个文学人物,作者借贾雨村之口说出:“此人来历不小”。作者认为只有“多读书识事”并具有“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即能敏锐地运思并具有彻悟智慧)的人,才能真正领略其魅力和价值。

  人生的根底是什么?为了 作出回答,小说借助于古代神话传说,试图在虚构的“太虚幻境”和“木石前盟”之中,寻求达到人与自然之生命的对接与融合,以便为我们展示出一幅极为悲壮的人生画卷。

  本文仅就贾宝玉这一形象的创造,围绕着来自自然,人化自然,回归白然等内容,展开论述,以就正于同行专家。

(一)

  “太虚幻境”最初出现在甄士隐的梦幻中,小说第一回指出:“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同时借石头之口说,此书“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 “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至失其真。”作者交代的这些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犹如“凡例”一般,特别是J 点出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和他们的命运遭际以及最后的悲剧结局,这些可能就是“此书立意本旨”。小说第十二回又取太虚幻境空灵殿的警幻仙子所制两面皆可照人的镜子,上有“风月宝鉴”四字的荒唐故事告诫阅者,如果只是“照正面”,仅看到“情”,其后果只能由阅者自负;而那反面的骷髅,则叫人大吃一惊,这便可能是“提醒阅者眼目”之意。

  女娲炼石补天的神话传说,虽然“荒唐无稽”,却有深意。而借太虚幻境展开故事,正是为了给贾宝玉的人生历程作一个总体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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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的顽石,是女娲补天之时所炼成的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中的一块,其它众石俱得补天,单遗这一块不得入选,被弃在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谁知此石经锻炼之后,通了灵性,“自去自来,可大可小”。虽因无才补天而日夜悲哀,却也落得逍遥自在,能到各处游玩。后至警幻仙子处,将他留在赤霞宫中,赐名神瑛侍者。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又将他携入红尘,投胎于贾府,成为贾政和王夫人所生的二公子。他一出生,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这便是小说男主人公贾宝玉的来历。由此可见,小说中,石头与五彩晶莹的“玉”相通,也即自然与人之生命的相通。只有带着血与泪、带着诗的激情和灵性,去感受和思考人生的人,才能有如此深邃的眼力,塑造如此完美的艺术境界。这位孕育于古代神话传说,从石头,从天地自然中直接走出来的文学人物,必然蕴含着我国传统文化极其丰富、极其深刻的内涵。

  《 淮南子》 一书,记载有我国古代最早的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古代神话是原始人类对于人生意义的一幅形象的图解。原始人类主客不分、物我两忘的生存状态也就是所谓“人与自然不隔”的状态,在神话中得到充分的展示,所以古代就有诸多“石头生子”的记载,如《艺文类聚》 卷六地部所引《 隋巢子》 曰:“禹产于幌石,启生于石”。启出生之后,其母也化为石。石头既能生子,还能哭泣、能流血。《 三齐略记》 一书,记载秦始皇作石塘,欲过海看日之出处,而一神人驱石下海,石去不速,神人鞭之,石皆流血。总之,这些“物活论”时期的神话传说,都可以说明,不仅人与自然相通,人的文化、伦理道德活动也与自然相通。作为特定时期的文化形态,它们都深藏在我们民族的心理之中,渗透于不同时代的思想文化和文学艺术之中。

  吴承恩在《 西游记》 中塑造的孙悟空,也来自大自然,出生于石头之上。那一块高三丈六尺五寸,横围二丈四尺的仙石,经受了天长地久日月精华的感润而迸裂、遂通灵性。作为一个纯天产石猴,孙悟空既无父母兄弟,又无妻儿老小,他性格中表现出来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精神,也是这块“仙石”之灵性所使然。同样,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也是石头幻化而生,。如果说孙悟空更像神,那么贾宝玉则不同,小说借贾雨村之口议及了自然界的甘露与和风如何偶遇充塞于深渊大壑之中的邪气,二者搏击掀发后而孕育出原始之生命,然后再经过贾政和王夫人胎生后长大成人。所以,大自然与人的生命共感孕育出的贾宝玉必然拥有“为天地古今男女共有之情,” “为天地古今男女所不能尽之情”,他完全贴近人类现实生活,也具有鲜活的个性。不仅如此,小说还让贾宝玉一落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这确是一大“异事”,但它却是贾宝玉性格的总体象征。因为它的原质原根来自于大自然中的一块石头,却在世俗红尘中,必须配以“金”才能达到从世俗眼光看来的完美,即所谓“金玉姻缘”。

  小说第二回用“元气”解释任天地生人”更值得深思。作者认为,人由“元气”所生。石头幻化的贾宝玉之所以能孕育成一个鲜活的生命体,就是由于天地自然中的“元气”直接激荡,鼓动的结果。天地间生人之气,有“正”,有“邪”,秉其“正气”者,一为“大仁”,而秉其“邪气”者,为“大恶”。贾宝玉则是由“正邪”二气之间的余气夹杂而生,所以,他“上则不能为仁人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正因为如此,所以他在干万人之中,既独具特有的“聪明灵气”,又有“不尽人情”之态。“女蜗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贾宝玉性格中的一些荒唐表现,如周岁时的“抓周”,爱吃女孩子脸上的胭脂等行为以及有关“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的议论,这些极端,实际上也是一种追求,而他的“痴”、“顽”、“傻”、“狂”,则是另一种聪颖的表现。曹雪芹对贾宝玉的创造,是寄托着一种希望,即从世俗中解脱出来,在自然本性中寻找安身立命途径的一种尝试。小说中“元气”生人,是一种艺术虚构,但它却渊源于我国传统的文化观念。庄子有所谓“通天下一气耳”① 的观念。孟子把寓于寻常之中,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气”,看成为“浩然之气”,主张宜“善养之”。王充则认为,“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② 上述有关古代“气”的概念,都直接影响文学艺术的理论和创作。曹王就提出“文以气为主”,③ 气盛则言昌的观点。梁肃说“文本于道”, “道能兼气”。④ 古代文论也把“气”看成“文”与“道”之根本,文之所以与天地之“道”相通,与山川草木息息相关,就因为天地间阴阳二气互动,生生不已的结果。所以,清朝桐城派的著名人物姚鼎曰:“文者,天地之精英,而阴阳刚柔之发也。”

  贾宝玉的自然本性,还有“自然而然”或“顺应自然”的内涵,即在性格中有不受“天命”支配的方面。在这些方面,曹雪芹更多的是受到了道家及禅宗的思想影响。“孔子重名教,老庄重自然”,⑤ 这是自古及今不少学者的共同看法。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⑥ 主张人类应效法自然。庄子在《 逍遥游》 中以大鸟和小鸟能力不同,飞的距离也不同为例,说明万物的自然本性没有也不必有绝对的相同之处,所以他主张顺乎“天”(自然)是一切幸福的根源。慧能所建的禅宗,以“无念”为宗,无念就有顺应自然无所执着之意在内。

  但贾宝玉所顺应的自然,并不是无所作为的“自然”,它同时还包含了作为人的主体性在内。从曹雪芹对贾宝玉的创造中,还可以看出我国有关“天人关系”的另一深刻含意,即不忽视人在自然中的主体作用。我国古代的思想家尽管对“天人合一”的解释不尽相同,但都重视自然和人类的伙伴关系,大都把自然和人类的关系看成是既对立又统一,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孟子的“仁民爱物”,宋代张载的“民胞物与”,均是这方面的代表。在讲究整体和谐的同时,我国的一些思想家又很重视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如“自然者,天地。主持者,人。人者,天地之心”。⑦ 强调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把人看成是自然的主人。贾宝玉身上,那些极端表现,始终没有掩盖他内在的激情和灵气。小说第一回,天上顽石的“无才”可以反衬贾宝玉的“有才”。小说第三回,曹雪芹用大手笔写贾宝玉的第一次出场,先由黛玉心中猜想他一定是个“惫懒人物”,及至见面,令她吃惊的,竟是一位极具“天然风韵”的青年公子。这种“反挑”写法,颇具深意。联系到有关贾宝玉的两首《 西江月》判词,不难看出,曹雪芹也是从反面隐喻和概括了贾宝玉的思想性格并对这种人生价值给予肯定。《 庄子· 人世间》 曾经赞美过无用之用,“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对于这一段话,郭庆藩注曰:“有用则与彼为功,无用则自全乎其生也。”从这里可以看出,判词“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也都是反衬:贾宝玉的“无能”实为“大能”,他的“不肖”实为“大才”。而对那些善于“全生”的人,“无用”到头来则可能有大用。

  贾宝玉这一形象的创造是由人的生命与自然生命的对接与融合,二者的完完全全的融为一体,并各自产生强烈的震颤后而诞生的生命形式。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念是产生这一生命形式的哲学基础,而历代文学家在创作过程中从大自然中获得的生命灵气,那种“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⑧ 的四季变易所触发的心灵感荡,是产生这一生命形式的文学基础。人与自然的这种生命震颤是大凡立足于生活的作家都能体验到,但只有如曹雪芹那种知识修养深厚,生活经历丰富,再加上他的“八斗之才”才能真正体验到大自然与人之间的生命共感。

(二)

  在小说《 红楼梦》 中,为了给人物创造一个适合其生存的环境,作者通过想象、象征和移情作用,使无知觉的自然有了知觉,它被人格化、感情化。经过作者重新设计和改造过的自然,即人化自然,就开始有了感觉,有了感情和活力,这样,它的幻想力和穿透力就在空间和时间上更加无限量,更加不同凡响,是作家的创作灵感、自然界的描写对象和人物心灵三者高度契合的产物。自然万物充满着生命的灵气,“石壑不老,水流不腐”, “天地氤氲,万物化醇”,⑨ 然而并非自然界所有的山川草木都可以作为人化的对象,只有作家的心灵受到感应而产生创作冲动,才能将人的生命意识和大自然的生命灵气合谐地融为一体。贾宝玉和林黛玉作为全书的男女主人公,经过了作者的精心雕凿,他们与大自然的联系最为密切,这方面的特点最为突出,也最具魅力。“三生石畔旧精魂”,西方灵河岸上的绛珠仙草,经石头幻化的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遂生成了一段缠绵不尽之意。一块石头,一棵仙草,通过作者的想像,就这样被编织成了一个美丽动人的还泪故事。进入作者眼中和笔下的石头和仙草被人化,有了感情和活力,幻化成人并成为贾宝玉、林黛玉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贾宝玉一生的“情根”,原来就渊源于缥缈的“太虚幻境”的人化之自然中。

  由此可知,“开辟鸿蒙,谁为情种?”宝玉而已。宝玉的“情”既为天地日月精华所滋润,又受到了大自然万种灵气的感悟,因此“厚天高地”见其广,“古今不尽”见其长。对于宝玉,“情”之含意绝非是单一的。关于“人”之情,诸如对贾母、王夫人之亲情,对秦钟、蒋玉函、柳湘莲等人之友情,更主要的是对众多女儿的钟情和对黛玉的恋情等等。但宝玉的性格内涵中,还明显存在着对大自然、对万物的“情”,正是后者,使宝玉把自己和自然万物,诸如花、柳、园、亭等联系在一起,使读者倍感其生命的活力。有了情,就要述情,曹雪芹借石头之口指出,述情不能“假借汉唐的名色”,不能“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一定要按石头自己的“事体情理”来加以叙述,只有这样,才能新鲜别致。这石头的“情理”,包含了作者在艺术构思上对人、对自然的诸多感受和思考。贾宝玉、林黛玉与大自然的联系如此紧密,古今中外尚属少见。《周易》 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国传统文化精神常以天道为背景,用领悟天道来设计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并通过领悟天道来达到人与夭道的契合。贾宝玉梦幻中的太虚幻境,正是以人的事理来比附天、比附自然的突出典型。太虚幻境作为概括全书总体精神的重要情节,以警幻仙姑及其伙伴,“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 “又副册”等,显示了作品中是以众多女儿为主体,并以“情”为价值判断的立足点。在设计构思上,有两种矛盾着的自然景色先后从贾宝玉眼中叠出。一为袅娜娟好的众多女儿生活着的那种自然环境:朱栏玉砌,绿树清溪,“光瑶朱户金铺地,雪照琼窗玉作宫”。另一为深有万丈遥,内藏夜叉海鬼的黑溪迷津,这是一个“情天情海”的迷津。希望与恐惧、光明与邪恶交织着的“自然”就是人生的折射。在这里,贾宝玉亲见众女儿摆脱了“薄命”的羁绊,获得了精神上的绝对自由,他迷恋这个“清净女儿之家”,希望在这里过一生,纵使失了家也愿意。但他无法领会女儿们的不幸命运和情的必然幻灭,果然深负警仙“以情悟道,守理衷情”的告诫,终于“迷津难渡。”在这方面,小说形象地告诉了读者,只有如李纵、惜春那种“心如稿木死灰方免沉溺”⑩ 。《 红楼梦》 通过对贾宝玉“情”的肯定,完成了对女性尊严和人格的重塑。

  小说的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中,贾宝玉随贾政走到大观园正殿,迎面出现一座玉石牌坊,上有龙蟠螃护,玲珑凿就。此时贾宝玉“心中忽有所动,寻思起来,倒象是那里见过的一般”,这就直射筹五回梦幻中所见之太虚幻境的牌坊,则是在似真似幻之间,将天上的太虚幻境和地上的大观园联结在一起。贾宝玉的原质原根决定了他的生命意识和生存方式始终和女儿联系在一起,他是栖息在大观园女儿国中的唯一男性。按照贾宝玉的这一性格特点,曹雪芹设计出了适合这个人物生存的最佳环境,即大观园中的怡红院。除了芭蕉之外,这个院落的突出标志是一株西府海棠,“其势若伞,丝垂金缕,葩吐丹砂”。说它系外国种,出自女儿国,不仅带有迷离朦胧的色彩,而且隐含着深意。这株被称为“女儿棠”的海棠花,因歼红晕若施脂,轻弱似扶病,大近乎闺阁风度”,故能映照出贾宝玉带有闺阁气质的精神风貌。海棠本为无情之物,一旦进入曹雪芹的艺术视野,则具有了鲜活的生命力。高鹦在第九十四回续书中,又写了海棠的枯而复开、死而复生,遂之失去通灵,宝玉垂危,情节安排虽显牵强生硬,但亦见海棠之于贾宝玉的意义。

  在作者的笔下,贾宝玉的“呆”性及“乖僻邪谬”之举固然不少,但只要一涉及女儿,涉及天地自然,他的聪俊灵气便会如泉涌般喷射而出,显示了他先天的自然之性所具有的独特气质及生命的价值取向。一旦他在精神上和大自然完全融合,生命便充满着勃勃生机。第四十一回史太君宴请大观园,在“箫管悠扬,笛笙并发”之时,仅仅一缕清风,一阵“穿林渡水”而来的音乐声,就能调动起他的感情世界,令他神怡心旷。“宝玉先禁不住,拿起壶来斟了一杯,一口饮尽……”。这“禁不住”,显然是指他面对此景,产生了无法抑制住的心灵骚动。第四十九回,作者描写了拢翠庵的红梅映着雪色,显得分外精神,此时此刻也正是贾宝玉从静寂的宇宙自然中,首先感受到了天地间造化功能的活力。他一边“立住”,一边“细细的赏玩”.不肯冷落这独具灵性的自然。“应是化工嫌粉瘦,故将颜色助花娇”[11]大自然嫌白色太单调,所以用红颜色的梅花来点缀。贾宝玉领悟了自然的生命力,他自身便从中获取了力量。然而,贾宝玉的情感世界更多的是随着春秋四时的变化而在不断的变化。二十三回写桃花飘落地上,他担心被脚步儿践踏,沾污了花的纯洁.立刻兜起放入水中。后听了林黛玉的劝告,又将花埋入花家,以便日久随土化了,可永保洁净的本质。惜花之情深,而痛花之情更深。第五十八回,他病后从沁芳桥一带堤上走过,看到杏树叶稠阴翠,结了豆子大小的许多小杏,他马上想到邢岫烟择了夫婿,将来亦如杏般“绿树成阴子满枝”,再下去一定会“乌发如银,红颜似编”,女儿的青春如此易逝,他不免对杏叹息。

  应当指出,作者在将自然人格化、情感化的过程中,始终以人为主。人和自然的关系不是并列的,主要是人在起主导作用,如第三十七回的菊花诗,就是以菊花为宾,以人为主。对贾宝玉的塑造,也是如此。

  我国传统文化把人与自然看成是一种既对立又融合的关系。古人谓天有意志,天指自然。人之所以能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是因为人可以适应和改造自然,调节与自然的关系。《荀子,天论》 曰:“从天而顺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天命”就是指自然的变化规律。古代文学家在把握传统文化思想方面,似乎更重视个人与宇宙自然的同一和重合。“夭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12]的这一说法,对历代艺术家都产生过影响。北宋著名画家文与可画墨竹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朝与竹乎为游,暮与竹乎为朋,饮食乎竹间,堰息乎竹阴,观竹之变多矣”,主体和客体产生共鸣,成竹在胸,意到笔到。苏轼说:“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可以说这种境界是身心俱忘,物我高度契合的境界。王国维在《人间词话》 中,曾提及“有我之境”及“无我之境”的艺术境界问题,其中“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说的也是一种物我完全相融的境界。

  曹雪芹在小说中,将大自然人化、情化、诗化,以此来揭示贾宝玉的内心世界,这种描写方法,正是对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光大。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其结果必然会酝酿出诗的韵味,诗的境界,起到震慑读者心灵的作用。

(三)

  在曹雪芹的整体构思中,“无才补天,幻形入世”的顽石,欲在“富贵场”、“温柔乡”里享受红尘的乐趣,然而入世一遭,却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苦痛,最后不得不“复还本质”, 重新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全书用“梦”用“幻”,主要还在于揭示了顽石“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的悲哀。起于自然,又回归自然,只多了在那块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一段辛酸记载。石头经历的“身前身后”事,就是这部小说的主要内容,也是小说又名《石头记》 的主要缘由。大自然孕育出的生命,其价值主要在于自然、本色。从石头的自然状态进入“人”的社会,为了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里给自己找到一席生存之地,在保持自然本色的同时,贾宝玉还不能不逐步向以男权为主的社会靠拢。封建社会严格的典章制度,礼教习俗,使出生在公侯富贵之家的贾宝玉,不得不遵守诸多礼数”,因为这是社会和家庭对他作为“人”的基本要求。他的确有着“知忠知孝知梯知礼”不能免俗的一面,第十四回“路渴北静王”,得知北静王欲见他,立即更衣,“忙抢上来参见”,心中“自是喜欢”。北静王将圣上所赐鹊鸽香念珠一串相赠,宝玉视为珍宝,而黛玉却不要,反说是臭男人拿的。第三十六回谈及“文死谏、武死战”时,宝玉说“必定有昏君他方谏,只顾他邀名,猛拼一死,将来置君于何地。”“必定有刀兵他方战,他只顾图汗马之名,猛拼一死,将来弃国于何地!”这里表明了他对封建君臣关系的了解和认可,也还有维护君王的一面。

  然而贾宝玉寻求与社会和谐一致的言论和行为,不仅是有限度的,对他来说也是痛苦的。他对北静王的由亲而疏,他以“胡弹乱谏”来责骂那些“文死谏、武死战”的“须眉浊物”,他不愿与贾雨村等类“禄蠢”过从交往,这些都是给他带来痛苦和烦恼的具体表现。

  由此可以看出贾宝玉在社会生活中,有两组尖锐的矛盾缠绕着他。一为“顺应自然”和“人为”的矛盾,一为“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矛盾。贾宝玉是在两组矛盾痛苦中生活着的人物。他的“衔玉”而生得到了贾母和王夫人的悉心保护,使他在生活中获得了较大程度的自主性,行动有一定的自由。他可以逃学,可以暂时逃避贾政的严格管教,这些都便于他顺着自然本性,朝他刻意追求的方向发展。林黛玉最了解贾宝玉的这种独特个性,他们成了知己。然而也是他脖子上挂的那块“玉”,亦如枷锁,又使他父亲贾政多了些对他的管束。贾政除要求他念《四书》 、《 五经》 ,走仕途经济之路以外,还极力从封建家庭要求于子孙应该具有的“社会价值”的一面,去改造和试图击垮贾宝玉本来的“自我价值”,于是父子间爆发了激烈的冲突。第三十三回宝玉被打,是这两种矛盾的集中反映。《庄子· 秋水》 日:“天在内,人在外… … 。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这里的天指自然,人指人为。顺乎天是一切幸福和善的根源,顺乎人是一切痛苦和恶的根源。贾宝玉“情痴情种”的自然本性,本应得到赞美和保护,然而小说所描写的贾家荣宁二府,每天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恰恰多是“人为”挑起的。这个家族内部的一切礼仪制度,道德规范,都是立同禁异,自然而发的感情受到压抑,其结果犹如落马首、穿牛鼻,以人灭天,只能给贾宝玉带来无尽的痛苦和不幸。

  对于尘世的悲凉与孤凄,林黛玉意识到命运的严酷与无可抗拒,因此喜散不喜聚;贾宝玉更多的承受着个人与社会的不和谐,担心由此可能产生的孤独,因此喜聚不喜散。还泪故事的男女主人公,从不同的角度,共同尝到了八方风雨的滋味。

  贾宝玉始终坚守的,仍然是他从青埂峰带来的“情”的阵地。甲戌本卷八眉批:“按警幻情(榜)讲,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宝玉从小在女儿中厮混,几乎钟情于所有未嫁的纯洁少女。虽然“只念木石前盟”,但对宝钗、湘云等并不忘情。宝钗的另一种妩媚,湘云的金麒麟都曾经引起过他的灵魂骚动。第三十一回对晴雯撕扇的肯定,第三十五回玉钏的亲尝莲叶羹,第四十四回在平儿面前的尽心,甚至比对袭人、秋纹等有过之无不及。对于宝玉天分中的这段痴情,警幻推之为“意淫”,是“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的,是纯精神的。在大观园中,宝玉承受着女儿们不幸命运的重压,“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随着岁月的流逝,金钏儿、司棋、晴雯等人相继死去,他只能不断地为“情”唱着哀歌

  。如果说对女儿的较为广泛的依恋是贾宝玉人性的一种自然流露,而一俟发现聪明俊美如宝钗、湘云之辈也学得沽名钓誉,成为国贼禄蠢之流的同情和支持者,那么“任凭弱水三干,我只取一瓢饮”,唯一能够与他在精神上沟通的知己,仅黛玉一人。他靠黛玉对他的“情”支撑着生命,而一旦失去,顽石幻化的贾宝玉留在红尘的价值也就随之消失了。

  “自经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惹是非”的顽石,在人间亲身体验了“美中不足,好事多磨”的人生困惑,经历和感受了“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的人生悲剧,他终于明白了红尘中容不得“情”。

  曹雪芹让黛玉流尽了眼泪,和众女儿一起去太虚幻境结了案;让宝玉重返青埂,复归本质。那片“白茫茫大地”亦非一无所有,而是化作了“气”。红楼一梦留给读者的,显然也不是空无。总括以上三个方面,使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红楼梦》 以广裹的宇宙空间为背景,以整个的社会人生作舞台,又把人生与大自然巧妙地融为一体,终于成功地塑造了贾宝玉这一不朽艺术典型。因此王国维把它看成是一部属于‘“哲学的、宇宙的、文学的”巨著,就不是没有道理的。

  ① 《 庄子,知北游》
  ② 王充《 论衡》
  ③ 曹丕《 典论论文》
  ④ 唐· 梁肃《 补阙李君前集序》
  ⑤ 冯友兰《 中国哲学史简编》
  ⑥ 《 老子》 第二十五章
  ⑦ 王夫之《 周易外传· 复》
  ⑧刘勰《 文心雕龙· 物色》
  ⑨《 周易· 系辞下》
  ⑩《 石头记》 卷五护花主人回末总评
  [11]元代元淮诗《 立春日赏红梅》
  [12]《庄子· 齐物论》

【原载】 《红楼梦学刊》 一九九六年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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