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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别真赝  心识古今― 和蔡义江先生讨论《红楼梦》版本

关键字:红楼梦,研究  文章来源:中国文学网 欧阳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9 8:36:53

  版本乃红学之本,关系到千百万读者以哪个本子为《 红楼梦》 的真本,作为阅读、鉴赏、研究对象的大问题;因此,而对《红楼梦学刊》 一九九三年第三、四期刊发的六、七篇和我商榷灼大作,我特别欢迎专谈版本的蔡义江先生的《〈史记〉 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 及其续篇,并十分乐意就有关问题同蔡先生作迸一步的讨论。

  一

  版本学属于实证研究的范畴,它的对象是可以观察到和触摸到的实在物体,只要本着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的态度,一般是不会出大的问题的。

  比如说,甲戌本将“灌愁水”抄成“灌愁每水”一事,蔡义江先生说:“我欣赏欧阳先生的诙谐幽默,但不能欣赏他所用的手法。甲戌本上明明是‘灌愁海水’,并无丝毫涂改添加的痕迹,怎么硬说它‘误沙成“灌愁每水’,还说己、庚本‘添上三点水,戍了“海”字“,这不又是凭空捏造吗?如果欧阳先生在哪里见到过这样的版本,请明示以广见识。”(《 红楼梦学刊》一九九三年第四期233 页。以下只注明期数与页码)话既说列这个份上,看来不将“这样的版本”展示一下是不行了,那就不妨“展示”一下罢:

  原来甲戌本庄中国大陆先后影印出版过三次:第一次是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一九六二年版,线装二册;第二次是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五年版,平装一册,以一九六二年影印本为底本;第三次是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平装一册,《重印说明》 虽说是“据原影印本重印”, “其内容、款式及收藏者批注、校语、印章等则一仍其旧”,但实际上与第一次影印本颇有不同。除卷首加添葫适《影印缘起》 、胡适《 钞曹雪芹自题诗两句》 ,卷末加添胡适的《 跋》 外,被一九六立年版消去的胡适留在本子上的痕迹,如卷一第一页被撕去的右下角经装裱后由胡适加上的“多口口红楼”、“鉴是”几个字及两个胡适的印章,卷一第四页B 面眉批:“此下四百二十四字,戚本作‘席地而坐,长谈,见’七个字”,卷二七第八页眉批“在,徐本作再,适之”,卷末刘铨福跋语中胡适的两条批语等,一九八五年版都按原样恢复了。因此,此版级然问世较晚,反倒是更接近于底本的。

  现在,再来验看一下“灌愁每水”:一九六二年版卷一第九页B 面第五行,“灌愁海水”中的“海”字,三点水是清晰的;而一九八五年版中,“海”字的三点水,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怎么问事呢?答案是:底本正作“灌愁每水”,三点水是一九六二年版添上的。如今,蔡义江先生拿着这一改动的影印本,责备我“凭空捏造”,却不知道还有一个比较真切地反映了底本面目的一九八五年版在!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一九八五年的影印本,是据胡适一九六一年台湾影印本翻印的,而一九六一年本影印时,已被胡适自己删去了五条跋文(其中胡适三条,俞平伯一条,周妆昌一条,见冯其庸:《漱石集》 308 页),可见也不是太忠实于底本的。冯其庸先生曾经提醒大家:“影印本与原本仍有一间之差,有些东西在原本上有的,到影印本上就出不来了 ,甚至有的在修版时已被修去了,更有的是原本上根本没有的,是印制时候加上去的”(《 漱石集》 404 页),说的就是这个问题。

  从蔡义江先生对于甲戌本的几种影印本的差异毫不留意来看,有关脂砚斋评《 石头记》 抄本的鉴定,他大概也不会特别上心的。但是,既然要谈“本子”,就万万不可忘记:“眼别真赝,心识古今”,正是版本学的灵魂,这是万万马虎草率不得的。《 红楼梦》流传至今,版本现象十分复杂,版本与版本之间,各种版本与历史背景、社会环境之间,版本与作者、与读者、与出版者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知联系,这些联系,有的是显而易见的,有的则是无形的,需要下功夫去考索,甚至用灵机去捕捉的。作为一个慎重的学者,如果从根本上丢弃了“眼别真鹰”的原则,盲目地、无条件地接受所谓“被红学界普遍接受的” ( 3 · 152 )定则,而拒绝独立检验一些本该重新检验的东西,窃以为是不可取的。

  比如,迫究甲戌本的来历,这本是版本鉴定上天经地义的事,而蔡义江先生却大而化之地说:“胡适对此书来历不止说过一次,有时间、地点、甚至登广告一起办新月书店的人,还要他怎么个‘具体交代’?是不是非要找出那位已找不到了的卖书人的姓名地址,问个一清二楚才算‘具体交代’? ” ( 3 · 154 )其实,以此来责备胡适的大有人在,周策纵先生早在一九七二年就说过:“胡适在跋文里说,他把‘那位原藏书的朋友’的‘姓名住址都丢了’。这又是一件奇事,即使姓名住址丢了,为什么连是什么样的人都不肯一提呢?一九四八年我在上海的时候,有个姓顾的朋友告诉我说,那人姓刘,可能是刘铨福的后裔。”(《 海外红学论集》 3 页)甲戌本的来历不明,可以说是有意隐瞒造成的,而巨是同它本身的许多疑点(包括纸张墨色、字体行款、题署讳字等)有着内在联系的。蔡义江先生一概视而不见,却辩解说:“胡适说‘纸已黄脆了,已经了一次装衬’,有‘朱评’,有‘墨笔眉批’,难道说的不是‘纸张墨色’? ‘每半页十二行,每行十八字。楷书。’难道说的不是‘字体行款’?书名、题跋都一再说了而且对照了笔迹,作了无可辩驳的鉴定,怎么说他没有对‘题署’等‘进行鉴定’? ” ( 3 · 154 )蔡先生在这里分明是把对版本外部特征的一般描述与对版本时代真伪的科学鉴定混为一谈了。其一,所谓题署,指的是版本卷端书名之下撰著者或评注者的署名,这是确定此书著作权最重要的依据,同藏书者在书后添加的“题跋’夕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题署在版本学上的重要性,胡适应该是清楚的,当他发现首次右下方这一最重要的部位被撕去了一角,而且已经看出是“有意撕去”时,他完全应该想到这单是香有包含题署的可能性,但他没有这样做,反毫无道理地说是“藏书人的图章”,这就是一种有意的误导,因为他既未亲眼看见未撕时的情形,又凭什么如此判断呢?怀疑“胡适在蒙骗人,或者胡透被书贾、被制造假货灼人给蒙骗了” ( 3 · 145 ) ,都是完合全乎逻辑的。其二,所谓字体行款,也不限于半页几行,每行几字,对于写本来说,尤其要注意鉴别它是稿本还是抄本,是一人所抄还是多人合抄,抄手水平与抄写态度如何,等等。甲戌本多有空缺待补文字,又有许多错别字,可见决不像胡适所说,是什么“曹雪芹自己”的本子。蔡义江先生当然是完全赞成胡适“《红楼梦》 的最早本子都有总评,有夹评,又右眉评”的观点了,但当他把我说的原本应是“白文本”讥为“别出心裁” ( 3 · 163 )时,却没有想到,为他所信赖的刘铨福的跋语中,恰有“翁叔平殿撰有原本而无脂批,与此文不同”之语,翁叔平的“原本”,不正是一种“白文本”么?其三,利用避讳字来鉴定版本,早已成为公认的通则,陈垣先生在《史讳举例序》 中指出,利用讳字,“可以解释古文书之疑滞,辨别古文书之真伪及时代,识者便焉。盖讳字各朝不同,不舍为时代之标志,前乎此或后乎此,均不能有是,是与欧洲古代之纹章相类。”对我指出甲戌本不避“玄”字,蔡义江先生一则说“就是这一点,也不是欧阳健的发明,冯其庸先生早在一九八O 年六月在美国举行的红楼梦国际研讨会上,在讨论甲戌本的论文里,早就指出甲戌本玄字不避讳的问题了… … 这早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欧阳健却似乎了无所知,把这个‘玄’字不避讳的事当作自己的惊人发现大讲特讲,这样的‘学术研究’不有点令人惊叹吗?” ( 3 · 165 )再则说“小说是通俗读物,抄本是私藏的,抄手又非饱学之士,当然不会像官场行文或公开刊本那样恭肃谨慎,留心避讳。道光年间被俄国人从我国携走的列藏本,据文章介绍,原收藏者还在修补装订时,将乾隆《御制诗》 拆开反折起来,作了这部‘淫书’的页间衬纸,这岂非比未避‘玄’字更大逆不道?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3 . 162 )甲戌本“玄”字不避讳,稍有古籍版本常识的人都可一望而知,自然不是我的发明,但据此推断“抄本出自民国” ( 3 · 162 ) ,倒是自我开始的;至于说小说是通俗读物,就可以不避讳,堪称蔡先生熊惊人发现,但要作出这一类的结论,需要的不是胆量,而是足够的版本实物的证据,如果蔡义江先生确实掌握了这样的版本,也请“明示以广见识”。好像有人说过因为曹雪芹具有“反封建”的意识,所以他敢于犯讳,这恐怕也是一种想当然。晚清许多革命派的反满小说,尚且严格避讳,这主要是避讳字在教学、使用中已经成了规范,原与“反封建”与否无涉。蔡先生还用列藏本之“大逆不道”反证在乾嘉时代“玄”字之可以不避,也是不恰当的类比,何况列藏本之是否于道光年间携往俄国的结论,还只是得自于别人“文章介绍”的呢。

  为了证明脂本的绝对可靠,蔡义江先生还搬出裕瑞的《 枣窗闲笔》 作为一项傍证。他说:“裕瑞的话不可能每个字都有事实依据,比知‘脂砚斋’前的‘其叔’二字,就有可能出于揣侧或传闻,但他在程、高未刻板前就见到抄本上‘脂砚斋之批语一,引其当年事甚确’, 却是已被今存之‘三脂本’证明了的千真万确的事实。”( 3 · 1 弱)本来是要用《 枣窗闲笔》 来证明“三脂本”的可信,到临了反用“三脂本”来证明《 枣窗闲笔》 的真确了。蔡先生在行文中对《枣窗闲笔》 总算有了若千的保留,但仍未及从来历、字迹、印章以及内容方考虑过它的真伪问题。如果我说《 枣窗闲笔》 确实是后人的“胡编乱造”,倒并不是被蔡义江先生“猜到”,而是确有证据,这就是它对于“自传说”的否定。试想,生活在嘉道间的裕瑞,居然站出来否定一百年后胡适的观点,说贾宝玉不是作者的“自我写照”(自传),倒真成了《史记》 批判《 汉书》 的奇谈了。

  蔡义江先生还竭力为刘铨福辩冤,大有代其“以诽谤罪向法院起诉欧阳健”( 3 · 1 59)之势,却毫不触及我指刘铨福伪托的根据― 跋语中“今则写西法轮齿,仿《 考工记》 ” (此点杨光汉先生在《 红楼梦学刊》一九九三年第四期发表的《 甲戌本题记辨证》 中论及了,但他将“仿《 考工记》 ”说成是指曹雪芹写小说是错了的,因为一个“今”字,是无法回避的),恐怕法院也不会受理的罢,至于从道德人品上为之辩护,说他是“当时收藏古物之富‘都下无比’的大收藏家,从来也没有听说这样的人会去造一本假书的” ( 3 . 159 ) ,又从技术上为之开脱:“刘铨福的题跋有四条之多,且是行草,盖的许多印章不说,这笔迹又谁有这么大的本领能伪造得出呢?” ( 3 . 155 ) 甚至还发问道:“‘为了迎合胡适考证的需要’刚刚制造好的本子,怎么能‘纸已黄脆了,已经了一次装衬’呢?““字是真的,本子是假的,同治年间的跋语,为胡适需要而亲笔题写于民国十一年之后,天下有这样的怪事吗?”( 3 · 155 )凡此种种,都是对版本学、辫伪学过于隔膜的表现。须知比刘铨福更大更著名的收藏家书画家,制造鹰品或为鹰品。!沂骗的事,可谓层出不穷,· 点也不值得大惊小怪。脂本作为一种低劣的抄本,无论在外观上还是内容上,都堪谓破绽百出,比起那班染纸制旧、配纸接补、挖改牌记、撤序抽目以伪造宋元旧椠的高手来,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实际上,脂砚斋是不是刘铨福的伪托,从蔡义江先生的大作中就可以找到回答。他说:

  我说这些是为了说明欧阳健的想像存在着根本性的错误,他以为清代会有人去冒充“与雪芹同时人”而宣称“事皆目击”,不管是不是所谓的刘锉福。不,没有人会这样做,因为没有人相信书中所写是作者自家事,根本不存在想证明这种关系的需要,造出来又能吸引谁呢?( 3 · 165 )

  蔡义江先生的意思是说,刘铨福说“脂砚与雪芹同时人,事皆目击”是真话,而不会是冒充的;那么,第一,生活在同治年间的刘铨福,有什么根据判断乾隆年间 的事呢?第二,既然当时大家都“并不关心作者是谁”( 3 · 165 ) ,与作者毫不相干的刘铨福跑出来郑重“证明”这种“关系”,又是为什么呢?须知,认为《 红楼梦》 是写“作者自家事”的观念,恰是胡适第一个于一九二一年提出来的,从此,红学界才开始“存在想证明这种关系的需要”了,“伪托知情者加批语把书中所述一与作者经历、家一世联系起来”( 3 · 165 ) ,也才有了现实的需要与可能,这恰恰就道出了脂本作伪的实质!

  二

  蔡义江一先生说:“文字是判别版本早迟及其价值的决定性因素,但判别工作不是简单地用一种尺度去衡量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对《红楼梦》 这样传抄过程十分复杂的本子来说,尤其是如此。”( 4 · 228 )话是不错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通过异文比对来判别版本的早迟就无能为力了,更不是用“某句话、某个字A 本是对的,B 本是错的,它们间的早迟可能得出两种相反的结论), ( 4 · 228 )这样模棱两可的话所可搪塞的。梁启超早就提出过“从字句罐漏处辨别”的方法,原因是“作伪的人常常不知不觉的漏出其伪迹于字句之间,我们从此等小处着眼,常有重大的发现”(《古籍真伪及其年代》 )。事实上,蔡义江先生所做的,也是用若干例句来证明他相信的“一种可能性”。为使文章不致枝蔓,现谨就蔡先生提到的几个例证,作一番“综合考察、多方比较”:

  一、关于甲戌本第一回多出的写顽石求二仙携带下凡的四百二十余字的问题。

  蔡义江先生首先引用“研究者”推算“甲戌本的底本每页的字数”,谓此四百二十余字系原本就有,诸本“过录时恰好漏抄了双面一页”(4· 229 )① “甲戌本的底本”谁也不曾亲见,它的版式行款如何,大约蔡先生也无从揣度;同为脂本的己卯、庚辰本乃至有正本均无此段文字,胡适并且指出“此下四百二十四字,戚本作‘席地而坐,长谈’七个字”,则二本显有异文,决非“漏抄”。说到此段文字的内容,蔡义江先生指责我“说一僧一道称羡荣华富贵,完全是凭空捏造,这段文字根本没有那样写”( 4 . 230 ) ,但在甲戌本中,两位“骨格不凡, 丰神迥异”的仙师,“高谈快论”说的是“红尘中荣华富贵”,及至引动石头的凡心以后,又答应携带他去“受享受享”,岂止是“艳羡”,简直是诱惑了。蔡先生说“石头思凡”之事不止四百字独有,同回僧道答应带他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正是同一个意思(4 , 230 )。然而,所有这些,统统是脂本妄改之文,前者程甲本作“温柔富贵乡那里去走一遭”,后者程甲本无之。按上文明明交代,一僧一道携了石头投胎入世,为的是“造劫历世”,所谓“劫”,乃佛教用语,意谓万事万物都必定要经历的从毁灭到再生的周期。小说中一干风流冤家的投胎下凡,都不取决于自身的意愿,而是为了“历劫”。脂本不明此意,居然要石头到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岂不可笑?设若贾宝玉是这种“凡心已炽”、经“苦求再三”方得下凡的石头的后身,一旦“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温柔乡里受享几年”的心愿已遂,又怎么会“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呢?充其量只会是薛蟠式的纨绔膏粱子弟罢了。脂本对石头“凡心”的反复渲染,难道不是与全书的基调相扞格吗?

  蔡义江先生指责我“妄评”的最关键的一条是:

  原来欧阳健读不懂《 红楼梦》 的字句,把一句并不难懂的话,读了破句,又解释错了。小说原文是:“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 … ’”用现在通俗说法,即:“如果说你聪明灵巧,可是你的样子又长得这么粗大笨重。”是说他的外表还不能与其内质相称,所以才要变化其外形,根本没有什么矛盾。欧阳健竟把上一句中的“性灵”二字硬割下来,安置在下一句头上当主语,曲解成“头脑(或心灵、智为)却又如此之愚蠢”,以便指责其“前后矛盾”。“性灵”者,即所谓“灵性已通”也,不是名词,不能解作智力、智商。“质蠢”者,形相粗大丑陋也;此“蠢”字,不作愚蠢、弱智解。― 我要像教学生那样逐字逐句地解说,确实感到丧气。(4 , 280 )

  按:“性”字解作本性,《 庄子· 庚桑楚》 :“生之谓性”,《 荀子,正名》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故有性善、性恶之说;“灵”字的本‘义为灵魂,《大戴礼· 曾子天圆》 :‘阴之精气曰灵”,故有灵气、灵明之说。“性灵”二字连用,解作性情,如含吐性灵、申舒性灵、陶冶性灵,皆此类也。蔡义江先生逐字逐句解说的“聪明灵巧”,大约相当于现代口语中“心灵手巧”de “心灵”,但“心灵”二字在古汉语中,也训作思想感情或意识精神,如《 梁书· 钟嵘传》 :“凡此种种,感荡心灵”,《楞严经》 一:“汝之心灵,一切明了”。 总之,“性灵”也好,“心灵”也好,都用作名词,而非形容词。蔡先生还有一条理由是,那僧是说石头“外表还不能与内质相称,所以才要变化其外形”,假如这种说法能够成立,当顽石变成了“鲜明莹洁”的可托于掌上的美玉,外形与内质总该“统一”了吧?但后文僧道因何仍然称之为“蠢物”呢?可见此处之“质蠢” ,决非“形相之粗大丑陋也”。混淆了古今词义的变异,还要以开蒙导师自居,是否也可以算是一种“不堪”呢?

  至于“且”字的用法,蔡先生用“歌且舞”为例,指责我“又是误解句意而生出来的歪理”( 4 · 231 )。其实,“歌且舞”乃“且歌且舞”的省称,即“又歌又舞”,说的仍是两事而非一事。只要想想:《红楼梦》 之成书,远在《 西游记》 、《 封神榜》 之后,猪八戒尚且有三十六变,而“二仙师”将一块石头变成美玉,竟然要“念咒书符,大展幻术”,且自诩为“大施佛法”,岂不贻笑大方?其为后人之妄加,决无疑义。

  二、关于“媚人”是否为后人擅改的问题。

  媚人乍一登场即不再复出,分明是一个很大的漏洞,蔡先生却举卫若兰为例,证明“八十回前光点到名字而不写灼,并非只有媚人” ( 4 · 232 )。然而,媚人乃宝玉四大婢之一,位在袭人之后,晴雯之前,脂本有侧批曰:“一个再见”、“二新出”,可见地位之重要,绝非偶尔列名的卫若兰辈可比,怎么可能从此消失?贾府丫鬟之名,多两两相配,如侍书、入画之类,若媚人确有其人,又有经典可据,则宝玉为袭人改名时,就该交代媚人的出典了。

  “媚”,在古代往往与“狐’夕联在一起,“狐媚”者,“狐魅”之谓也。骆宾王《 代徐敬业讨武氏檄》 中即有“狐婿偏能惑主”之句,便是在《红楼梦》 中,王夫人也骂晴雯“一心只想装狐媚子哄宝玉”,而蔡先生硬说“媚字不是个坏字眼”,但查其《 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 第125 页,“花媚玉堂人”的媚,正解作“对人献妩媚之态”。一个大家,给丫鬟起这样的名字,让她天天“对人献妩媚之态”,有人偏说“雅致得很”,又有什么办法呢?

  三、关于“秘情果”与“蜜青果”的问题。

  “蜜青果”明明是脂本的硬伤,而蔡义江先生说:“‘蜜青’谐音‘秘情’便是‘离言’,犹‘青埂’谐音‘情根’,这是作者惯用的方法。若娜以其寓意直接命名,反无‘深湛’可言。否则,青埂蜂何不就叫情根峰?群芳髓、千红一窟、万艳同杯何不就叫群芳碎、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探春、英莲、冯渊何不就叫叹春、应怜、逢冤?可见‘秘情果’倒是后改的。”( 4 · 233 )《 红楼梦》 的命名艺术,论者多矣,其以谐音寓言命名之手法,总是和对象巧妙结合起来的,青埂的“埂”,就与“峰”有着内在的联系,群芳“髓”、万艳同“杯”,亦与撰饮相通;绛珠仙子吃的是“果”,而非“青果”,饮的水(不管叫“灌愁水”还是“灌愁海水” )不用谐音法,则食的果亦不当谐音。蔡先生说:“欧阳嘲笑己、庚本改‘密’为‘蜜’,成了‘蜜债的青果’,他不觉得‘灌愁水’之名也有点像加工饮料吗?” ( 4 · 233 )话虽说得幽默乡其实仍难掩自知“蜜渍青果”理亏的心迹。

  四、关于“金雌彝”与“玻璃盒”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蔡义江先生引经据典作了不少考证,临了说: “试想,在荣国府最庄重的正堂上,悬挂的是御题匾额、‘待漏随朝墨龙大画’,还设有‘三尺来高的青绿古铜鼎’,倘一边放着殷周器皿,另一边却放一只小小的玻璃盒与之相配,这不太滑稽了吗?”( 4 · 234 )在这番陈述中,不知是出于有心还是无意,漏掉了一件极重要的物品― “雕螭案”。且看甲戌本:

  抬头迎面先看(程甲本作“见”)一个赤金九龙青地大匾,匾上写着斗大三个字是“荣禧堂”,后有一行小字:某牟月日赐荣国公贾源,又有万几哀翰之宝。大紫檀雕螭案上设着三尺来高青绿古铜鼎,悬着待漏随朝墨龙大画,一边是金蜼彝(程甲本作“錾金彝” ) ,一边是玻璃𥁐(程甲本作“玻璃盒”) ,地下两溜十六张楠木交椅。

  《 红楼梦大辞典》 释大紫檀雕螭案曰:“雕刻有蟠螭纹样的紫檀木大型条案。这种大型条形案常见的式样有平头案和翘头案两种类型。根据康乾时代室内陈设特点,荣禧堂堂屋正面摆放的这种大型紫檀雕螭案应属于翘头案,也称天然几。明· 文震亨《 长物志》 卷六:‘天然几以文木如花梨、铁梨、香楠等木为之,第以阔大为贵,长不可过八尺,厚不可过五寸,飞角处不可太尖,须平圆,乃古式。’" ( 1 37页)文震亨只讲了天然几的长与厚,却没有说明它的宽,据一般经验,大约在一尺五寸左右。在这有限的几案上,究竟摆设了些什么?首先是青绿古铜鼎,这是最贵重的一件古器,所以摆在正中,还要郑重写出它的高度和颜色来;其次才是两边的器物。按脂本文字,一边是金雄彝,一边是玻璃盒;而据程本所写,一边是錾金彝,一边是玻璃盒:究竟谁正谁误呢?按,尊、彝均为盛酒之器,“尊彝”连用,则为礼器之共名。《周礼· 春宫宗伯第三,“司尊彝”举六彝,曰:鸡彝、鸟彝、斝彝、黄彝、虎彝、雌彝,其中“凡四时之间祀、追享、朝享,裸用虎彝、蜼彝,皆有舟,其朝践用两大尊,其再献用两山尊,皆有罄,诸臣之所作(醉)也。”贾公彦疏云:“其虎彝蛤彝,当是有虞氏之尊。”可见是极为珍贵的上古文物,其价值不舍无名铜鼎之百倍,若真的落于贾府,则须置于正中方得相称,岂有搁在一边之理。蔡先生为证实“金”雄彝之“无懈可击”,举青铜古称金为证,殊不知六彝中的“黄彝”,又叫黄目尊,郑玄注谓“黄目以黄金为目”,可见确有在青铜器上饰以黄金之工艺,程本“契金彝’,是正确的。否则,若“金”等于“铜”,那么上文的铜鼎,为什么不叫金鼎呢?再说玻璃盒。且不说盒为中国古代之酒器,后世人连它是什么形状也不清楚,决非外国人所能悬拟;单以盒为“盛酒之大器”而论,古代酒的度数很低,故有“酒池肉林”之说,彝已是盛酒之器了,盒大约要大上好儿倍,说不定像个酒缸,试问,窄窄的几案、薄薄的案板,能承受得了吗?因此,如程本所写,在几案的两边,分别安放小巧的黎金彝和精致的玻璃盒,才是合适的。

  在关于文字问题一段结束时,蔡义江先生大声疾呼:“我只想奉劝广大读者一句:欧阳健所说的‘几乎一律是程甲本文字精当而脂本却相形见细’的话,绝对不可信,最好不要让他的奇谈怪论把你的头脑搞得稀里胡涂。”( 4 · 235 )我倒是一点不担心广大读者的识别力,脂本与程本文字的优劣高下,读过《红楼梦》 的人,都可以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怕的是告诫和提醒别人的人,是否真的被自己的“定力”搞胡涂了。

  三

  脂本之是否出于伪造,除了文字的是否篡易外,还包括脂砚斋是否作者同时代人,他的加批是否“得到作者允许”、“作者还把自己的创作意图告诉过他” ( 4 · 236 )的问题。为了证明“脂评是谁也伪造不出来的,随着红学界研究的深入,不断发现那些隐约其词、初读难懂的评语之所指”( 4 , 237 ) ,蔡义江先生列举了六个例子,虽然这些例子统统是人家的研究成果——例一“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甲戌本批语“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的含义,用的是孙逊先生关于贾家被抄时间的考证;例二关于“南巡”、“接驾”之批,用的是顾领刚先生康熙南巡的考证;例三关于“文忠公之脸”之批,用的是周汝昌先生关于傅恒的考证;例四关于“树倒猢狲散”以及“上推三十五年”之类,虽未注明出处,大抵也是孙逊等先生的成果;例五关于“西”字,则直抄陈庆浩先生的大段文章,例六关于贾政赐了主事之衔,用的又是周妆昌先生的研究― 但蔡义江先生显然是完全赞同的,所以信手拈来,以为这种种内幕,“别说嘉庆、道光年间无人知晓,即便是作者同时人,若非关系特别密切的家属亲友,又有谁能弄清曹家几十年前发生变故的确切时间?所以,光凭这一条就能确定脂评是真的,而绝不可能是伪造的。”( 4 · 238 )

  “新红学”号称是与“索隐派”相对立的“考证派”,其实,就其实质而言,说《 红楼梦》 写曹家的历史与说它写其他什么人的家事的索隐派并无二致。新红学的开山祖师俞平伯先生就对人说过:“你不要以为我是以‘自传说’著名的学者。我根本就怀疑这个东西,糟糕的是‘脂砚斋评’一出来,加强了这个说法,所以我也没办法。你看,二十年代以后,我根本就不写关于曹雪芹家世的文章。” (《 红学世界》 50 一51 页)他一九八五年还在对《 文史知识》 谈话中说:“我看‘红学夕这东西始终是上了胡适的当。”这些,都是一个经历了千般坎坷以后大彻大悟的诚实的学者的心声。“新红学”的大厦,完全建立在胡适的一项“假设”之上,他说:“我的假设就是说,《红楼梦》 是作者的自传,是写他亲自看见的家庭,贾宝玉就是曹雪芹,《 红楼梦》 写的就是曹家的历史。”(《 胡适红楼梦论述全编》 109页)这项假设远未得到证实,连曹氏家谱中,都还没有找到曹雪芹、曹霜这个人,又有什么根据说“它自始至终都表明小说是在作者自己亲身经历、亲闻亲见的基础上写成的”( 4 · 236 )呢?脂砚斋笔下一些似是而非的“秘闻”,往往被红学家看成是得了曹家的“内情”,是十分滑稽的。“树倒猢狲散”乃极平常的俗谚,岂有曹寅一个人才说得出?曹府抄家、康熙南巡之类的花样,都是胡适一九二一年为证明自己的假设才传开的,而脂本正出在一九二七年以后,这本身就是一件蹊跷的怪事。俞平伯先生说:“历来评‘红’者甚多,百年以来不见‘脂研’之名,在戚本亦被埋没(今已得证),及二十年代始喧腾于世,此事亦甚可异。” (《 红楼梦学刊》 1992 年第2 期281 页)脂研为什么到了二十年代会喧腾于世?就是因为它迎合了新红学的需要!

  现在且让我们从蔡义江先生举出的例子中提出一条来剖分一下,就可见上言之不妄:

  谈省亲一段中还有一条周汝昌先生认为错了位置、该指赵嬷嬷的脂评说:“文公忠之脸。”乾隆时,谥号文忠的是傅恒,评语意谓赵嬷嬷的说话全是傅恒乳母的声口。傅恒与曹家有亲姻关系,与雪芹饮谈交往的明琳为其侄辈,而明琳又是后来《 枣窗闲笔》作者裕瑞的母舅,这些关系是近几十年由周先生穷考力索所得(《 红楼梦新证》 105 一109 页),在此之前的作伪者,又岂能凭空想像出一个“文忠公之她”来?( 4.239 )

  蔡义江先生对文字的诊解,表现了他非凡的洞察力和想像力.明明是说赵嬷嬷乃“文忠公之脸”,怎么眨眼间成了“赵嬷嬷的说话全是傅恒乳母的声口”?就算雪芹与明琳之“饮谈交往”确有其事,但明琳是傅恒的侄辈(此点周汝昌先生也仅是怀疑:“这个明琳,我疑心也是傅恒的侄辈,因为这一辈从明字排,下一字如‘仁’与‘义’,也排着。所以明琳很可能与明瑞为胞兄弟,因为都从‘玉’旁的字排下来,当是富文一支的。如果我的猜想不错,则傅曹二家之为亲串便也有踪迹可寻。”(见《红楼梦新证》 108 页),并不等于与他“饮谈交往”的曹雪芹就与傅恒有“亲姻关系”。胡适的“假设”之后再加周汝昌的“猜想”,到蔡义江先生那里,一概当成了铁的事实,并且又大大“凭空想像”了!

  从版本鉴定上讲,这条批语的位置是很不正常的。庚辰本中赵脸脸的登场在第十六回影印本第328 页第6 行:“一时贾琏的乳母赵嬷嬷走来,贾琏凤姐忙让吃酒,令其上炕去,赵嬷嬷致意不肯”(按此处之“致意”,三脂本皆误,程甲本作“执意);第329 页,330 页,331 页,332 页,赵嬷嬷一直在与贾琏凤姐答话,“脂砚斋”一无表示,而到了332 页最后一行,忽添上侧批:“文忠公之检”,且又错了位置,可见加批者之粗疏。

  蔡义江先生也许会说,正因为粗疏,反而更显其真。那么,我们不妨深入考辫一下它所包含的史实。据《 清史稿》卷三O 一《 傅恒传》 ,傅恒字春和,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乾隆孝贤纯皇后亲弟。乾隆十年命在军机行走,十二年摧户部尚书,十三年加太子太保,三十四年七月卒,谧文忠。庚辰本既称其谧号,则此批最早只能写于乾隆三十四年七月以后,这就同脂砚斋批于甲戌(十九年)、己卯(二十四年)、庚辰(二十五年)的说法对不上号了。庚辰本上署的干支,最晚的是丁亥(三十二年),这些署有干支的眉批,统统是畸笏叟的作品;出于脂砚斋之手的,一般认为是行间侧批和文中夹批,“文忠公之婚”正是侧批,当然亦不例外。假定脂砚斋确有其人,他该活到什么时候呢?从此本之内证看,他绝对活不到丁亥以后,这有畸笏叟“前批书者聊聊,今丁亥复,只剩老朽一枚,宁不痛乎”的批语为证。赵冈先生从“己卯以后无法找到判然是脂砚所写的批语,这一点到壬午年尤其明显”,推断“脂砚应是一七六一年后半期去世,次年初(壬午)此稿本便归畸笏所有”(《 海外红学论集》 442 一443 页),所以“文忠公”的批语,决非脂砚斋所加。退一步讲,是否可能出畸纷之手呢?比脂砚年长得多、到丁亥已自称“朽物”的畸纷,也不会撑到几年以后,胡乱批上一个“文忠公之婚”的。

  再者,《 红楼梦》 之写傅恒家事说,乃索隐派中的一家,其说之价值,诚如蔡义江先生所言:“他们一开始就落人了‘迷津’,于是以为写顺治皇帝和董小宛爱情故事、纳兰明珠家事、金陵张侯家事、和坤家事、傅恒家事、宫闹秘事等主张纷纷提出,不一而足。在这方面他们还真引了不少史料,作过一番站不住脚的考据。”( 3 · 164 ) 需要补充的是,傅恒家事说,恰是此类“站不住脚的考据”里头后起的一家,其说最早见于《批本随园诗话》 卷二:“乾隆五十五、六年间,见有抄本《 红楼梦》 一部,或云指明珠家,或云指傅恒家。书中内有皇后,外有王妃,则指忠勇公家为是。”批本恍惚言“乾隆五十五、六年间”,则距彼时已远,其之记述不会早过嘉庆初年。

  而从“傅恒说”自身的体系说来,《 红楼梦》 既是写的傅恒的家事,则小说中唯一可以与之相当的人物,非贾宝玉莫属。这样一来,傅恒的乳母,在小说中就该对应为贾宝玉的乳母李嬷嬷,而不是贾琏的乳母赵嬷嬷了。蔡义江先生也许又会引用周汝昌先生的话:“乳母的来源,往往是外家或亲戚,则此批盖谓‘赵嬷嬷,为来自傅恒家之嬷嬷”(《 红楼梦新证》 108 页)加以解释,殊不知王侯大家的乳母是极有体面的,《 红楼梦》 中的李撞脸不过仗着贾宝玉吃了几口奶,竟“惯的比祖宗还大”,谁也不敢招惹,岂有皇后亲弟傅恒家,倒会把自己的乳母转荐给他人之理?脂批是以曹寅家事说为其基准的,但加批者偏离了轨道,自作聪明把他偶尔听得的傅恒家事说的谰言掺杂其间,遂尔引起了内在的冲突。套用蔡义江先生的话:“光凭这一条就能确定脂评不是真的”,因为它不仅暴露了加批时间之晚,也暴露了加批性质之妄。“文忠公之婚”一类批语,绝十不是什么“隐约其词、初读难懂的”、直到近几十年方得破译的密码,而是近二百年无数关于《红楼梦》 “本事”流言中的一种,只是被低能的、贪多的作伪者信笔抄来,从而破坏了自身的统一,留下了“罅漏”,让我们抓住了而已。

  四

  纵观蔡义江先生的宏文,一种以著名红学大家君临,切的姿态,一种对“不顾常识”的谬说义愤填膺而又郡薄轻蔑的情绪,一种力求造成致对方于难堪地位的戏剧性效果的意图,贯串始终。只是在命笔为文之际,蔡义江先生的意识深处,似乎丝毫没有如下的观念:在科学研究中,“常识”有时极可能是靠不住的东西,那些“被普遍接受的”、“公认的”、“没有疑问的”东西,由于被反复讲述、宣传、运用,在一些人心目中,尽管已经成为不证自明的公理或先验的逻辑起点,甚至成为下意识的思维习惯,但这决不意味着它是科学研究的最高法则,是不容许任何批评和挑战的,所以,当他所服膺的红学信念受到怀疑的时候,他所采取的态度不是用自己的眼睛去辨明真质,用自己的心灵去识别古今,而是毫不犹豫地急切地捍卫以往成说的一切。可惜,从他的文章中透露出来的自命不凡而又张皇失据的矛盾状况来看,他显然是未曾很好地完成自己的使命的。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① 此说为周绍良先生首倡,他在《 读刘铨福原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散记》 中说:“依我的推断,相信另外有个抄本是每半叶十二行,行十七字至十九字,并不像甲戌本这样规矩的每半叶十二行,行十八字,因之这个本子在第一叶的前半叶抄至‘丰神迥’三字而正,而在第二叶的后半叶的起头九个字是‘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后来人们借抄这部书的时候,在匆匆翻书叶时,将两叶作一叶翻了,以致中间一段遗落不知,于是便成了‘丰神迥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完全是一句莫明其妙的话。重抄者因为这里不通,显然从‘迥’字以下有问题,于是便补上‘异来至石下席地而坐长谈见’十二个字的不伦不类的话;勉强敷衍过去,遂使中间失落的正是四百三十字。” (《 红楼梦研究论集》 第136 一137 第)周绍良先生假定甲戌本“另外有个抄本”、不是什么“甲戌本的底本” ) ,它的行款不像甲戌本“规矩”每行的字数不一,但他相信此本是每半叶十二行的。这样,两个半叶,共二十四行,此段文字共四百三十字(不是胡适计算的四百二十四字),除以二十四,则每行平均十七点九字,实际上接近每行十八宇的规格(只缺二字,就恰为每行十八字了),周先生之所以要推想抄本“每行十七至十九字”,就是因为有两个字不好办。即使我们认可这种假定,也有一个难题无法处理:此本首叶除回次与回目所占两行,还剩下十行,而其文字,当为甲戌本首叶的一百八十字加次叶“骨格不凡丰神迥别说说笑笑来至峰下”击一六字,共一百九十六字,则每行字数平均为十九点六字:此一抄本首叶与次行的行款竟相差如此之远,是完全不可思议的。再说人们抄书时,因粗心将两叶作一叶翻过去,是有可能的,但此人在抄第一叶时就翻错了,也未免太粗心得离奇了。蔡义江先生说:“诸本最初依据之本在过录时恰好漏抄了双面一页,这结论是可信的”,不知“恰好”二字,从何说起?

  【原载】 《红楼梦学刊》一九九四年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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