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留言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e景苑:: >> 中国传统文化 >> 中国艺术频道 >> 收藏 >> 专题 >> 正文

复制品、赝品莫混为一谈

关键字:书画,收藏,知识  文章来源:藏点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8 17:19:37
    艺术品中的真品、原作诚然可贵,但往往数量有限,不能满足社会人群广泛的需要。于是,作为真品、原作的补充,往往还需要有复制品,甚至出现赝品。一些复制品、赝品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也必然会投入市场,供人们选购。

  一些研究家和收藏家,当然力求从市场上买到原作、真品。而另外一些爱好者、研究者和收藏者,在难以买到原作、真品的情况下,只好从购买复制品中寻求某种满足。但切忌将复制品和赝品混为一谈。

  复制品同原作、真品相近,也是一种艺术品。它从用材上、形体上、工艺上、风格上,要求同原作、真品保持一致,力求做到形神毕肖,可以乱真。复制品大都不以赢利为目的,其功能在保护原作,继承传统。如古代书画中的《洛神赋》、《女史箴图》、《韩熙载夜宴图》、《兰亭序》等,就是在原作泯没的情况下靠临摹复制得以保存至今的。到国外展览的敦煌壁画是临摹品,被爱好者竞相收藏的宣德炉也大多是复制品。由于复制品具有艺术再创造性质,所以,不论书画、陶瓷或其它器物,其复制品不论水平高低、历史久暂,均不应打入赝品之列。复制品由于同真品近似,不仅历来为收藏家所看重,甚至可作为博物馆的陈列品,以保护真品免遭破坏,或补救真品之遗缺。因此,一些复制品往往被限量制作,刻有标志、编号销售,谨防假冒。

  现在,艺术品的收藏投资热带来了艺术品的复制热。例如,采用青铜等材料精心仿制的“世纪宝鼎”,限量生产,编号发行,得以畅销。看来,伴随收藏事业的发展,这类珍贵复制品会愈来愈多。

  与复制品不同,赝品在销售时冒充真品,是假品、伪作。艺术品的作假者,目的在欺骗群众,牟取暴利。这是一种损人利己,违反社会公德,亵渎文化的犯罪行为。一些作假的艺术品,材料低劣,粗制滥造,令人作呕,毫无欣赏、研究和收藏价值。投资者在收藏艺术品时,需要认真区分复制品和赝品,以免上当受骗。

返回专题栏目  进入收藏专题 
相关文章

国画大师吴湖帆收

藏族唐卡

方寸火花 骏马驰骋

清代股票——老股

闲章不闲藏赏有益

银盾趣谈
  • 上一篇文章:
  • 文章录入:云海逸鸿    责任编辑:云海逸鸿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注意:带 *的为必填选项!)
    姓  名: *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e景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e景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e景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e景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e景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无任何商业目的,且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声明:本站为个人网站,为个人收藏性质,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不具任何商业目的,若无意中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本站将立即处理。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dylan9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