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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鉴赏百科[杂项]:古代家具 | |
| 关键字:古代,家具,工艺,雕刻,鉴赏,百科,杂项 文章来源:中国艺术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1 22:3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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杌凳
杌凳是不带靠背的坐具。仅就杌凳而言,大体可分为方、圆两种形式,而以方凳种类最多。在各种形式的凳子中,又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类。有束腰的都用方料,一般不用圆料;无束腰的则方料、圆料都有。有束腰的可以做出曲腿,如鼓腿膨牙、三弯腿等;而无束腰的都用直腿。有束腰的足端都做出内翻或外翻马蹄,而无束腰的腿足不论是方还是圆,足端都不做任何装饰。 早期的凳
“凳”字,最早并不是指我们今天所说的坐具凳子,而是专指蹬具。把无靠背坐具称为凳子,是后来的事了。《释名·释床帐》说:“榻凳施于大床之前,小榻之上,所以蹬床也。”显然是一种上床的用具,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见的脚踏。脚踏,也称脚凳。关于脚凳,明代史书有很多记载。《鲁班经》一书中就介绍有各种脚凳。尤其《长物志》与《遵生八笺》二书中还介绍一种奇特的脚凳,与养生、健身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当时备受推崇的健身家具。《长物志》说:“脚凳,以木制滚凳,长二尺,阔六寸,高如常式,中分一档,内口空,中车圆木二根,两头留轴转动,以脚踹轴,滚动往来。盖涌泉穴精气所生,以运动为妙。竹踏凳方面大者,亦可用。” 古代家具价值确定
清代前期制作的家具,与明代家具在造型风格、结构、做工及用材等各方面相当一致,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国内的一些家具研究权威,把明代与清代前期制作的家具统称为“明式家具”,在价值的确定上,两者基本上被一视同仁。清代前期的家具之所以可以与明代家具相媲美,主要是它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这也说明了古代家具的历史并不是鉴定其价值的惟一标准。家具造型艺术的优劣,是决定家具价值的重要因素。王世襄先生对家具的造型艺术标准做了高度概括,从而把对家具造型的形容规范化、具体化,使得相互间的联系一目了然。他提出的家具十六品是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缛华,文绮、妍秀、劲挺、柔婉、空灵,玲珑,典雅、清新;八病是繁琐、赘复、臃肿、滞郁,纤巧,悖谬、失位,俚俗。制作工艺的水平是衡量古代家具价值的又一把尺子,主要可从结构的合理性、榫卯的精密程度、雕刻的功夫等方面去考察。古代家具的入眼处,往往是引人注目的雕刻部分。雕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家具价值的高低。古代家具上的雕刻,一般分为透雕、平面实雕和立体雕3种。雕工的优劣,首先看形态是否逼真,立体感是否强烈,层次是否分明;再看雕孔是否光滑,有无锉痕,根脚是否干净,底子是否平整。总的来说,在评价家具的雕饰时,除考虑工艺的难易和操作的精确度外,关键是要看整体是否具有动人的质感和传神的韵味。 ![]() 黄花梨方凳(一对) 明 64×64×55厘米 估 价:RMB 500000~700000 此对方凳采用了较多的装饰手法。牙条、腿足边缘起阴线,足端做出云纹马蹄,牙条下的附加花牙不同常见角牙,虽雕饰较繁,而年代则较早。 ![]() 鸡翅木拐子方凳(四件) 清 46×46×47.5厘米 估 价:RMB 12000~15000 此组方凳庄重典雅,四腿与凳面平齐,牙板和底枨采用两劈料做法,足部雕刻回纹,空灵的牙板格内加装拐子纹装饰,不但不繁,反而增添了几许华丽,加上难得的鸡翅木纹理,不失为古典家具中的上品。 ![]() 红木理石面鼓凳(一对) 清初 45×33厘米 估 价:RMB 50000~60000 成交价:RMB 200000 鼓凳是明清家具中较常见的造型,这对鼓凳光素的上下牙板做成对称的披肩式造型,四腿的壮实与双线海棠形装饰棂格形成对比,使人觉得既稳重又清秀。 ![]() 红木嵌瓷板方凳(一对) 清 高48厘米 估 价:RMB 36000 此对精致的方凳面部制成可活动式侧沿打洼,腿部内侧起线,二节腿的做法显得很壮实,足部外翻叶形马蹄,镶嵌斗彩瓷板,体现了设计制作者的综合审美情趣。 |
| 文章录入:云海逸鸿 责任编辑:云海逸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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