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留言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e景苑:: >> 中国传统文化 >> 中国艺术频道 >> 书法 >> 理论 >> 正文

衍极并注/郑杓、刘有定

关键字:书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8-26 14:45:07

郑杓、刘有定


衍极并注

-------------------------------------------------------------
     谓“极为中之至”何也?言至中,则可以为极。天有天之极,屋有屋之极,皆批其至中而言之。若夫学者之用中,则当知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义,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衍极》之为书,亦以其鲜久而作也。呜呼!书道其至矣乎!君子无所不用其极,况书道乎! 

  若夫执笔之妙,书道之玄,则钟。王不能变乎蔡邕,蔡邕不能变乎古。今古虽殊。其理则一,故钟、王虽变新奇,而不失隶古意。瘐、谢、萧、阮、守法而法存;欧、虞、褚、薛、窃法而法分。降而为黄、米诸公之放荡。持法外之意,周、吴辈则漫法矣。下而至于即之之徒,怪诞百出,书怀极矣。夫书,心画也,有诸中必形诸外。甚矣,学之不明也久矣!人心之所养者不厚,其发于外者从可知也。是以立言之电,不能无偷孱民之叹。然中间赖有作者,如张、颜、李、蔡数公,愤然独悟,一洗敝习,翰回古意,而继书之脉。

  噫,余独未见新巧而古抽也!传不云乎?释仪的妄发者,虽中亦不为巧矣,夫质而不文,行而不远。周鼎著,俾衔其指,经示大巧之不可为也,极而已矣!夫字有九德,九德则法。法始乎宠羲,成乎轩、颉、盛乎三代,革乎秦、汉、极乎晋、唐、万世相因。体有损益,而九德莫之有损益也。

返回理论栏目  进入历代书论专题 
相关文章

中国历代书法理论

《广艺舟双楫》/清

《艺舟双楫》/清·

《法书考》/元·盛

《法书要录》/唐·

《笔论》和《九势
  • 上一篇文章:
  • 文章录入:云海逸鸿    责任编辑:云海逸鸿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注意:带 *的为必填选项!)
    姓  名: *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e景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e景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e景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e景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e景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无任何商业目的,且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声明:本站为个人网站,为个人收藏性质,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不具任何商业目的,若无意中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本站将立即处理。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dylan9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