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唐宋元的绘画,虽然也注意汲取其他姊妹艺术之长为我所用,但却始终坚持以“画之本法”为基础,而反对用“非画之本法”来取代“画之本法”。
唐代时,曾出现过一种不用毛笔,而用嘴吹云,用弓弹雪的“创新”画法,张彦远明确表示,这种画法“不谓之画”、“不堪仿效”。又有王墨、李灵省等,或用头,或用手抹脚蹙,在绢素上狂泼墨汁,然后依墨汁的痕迹略作修正点缀,为山为水,为树为云,朱景玄也明确表示,这种画法虽然“前古未之有”,但“非画之本法”,不能归之于正常的画格。
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中记载,孟蜀时有一术士称善画,蜀主命其于壁间画一野鹊,一会儿便有群鹊聚集而噪之,又命黄筌于对壁画一鹊,则无集禽之噪。蜀主问黄筌何故?黄说:“臣所画者艺画也,彼所画者术画也。”又记宋初有道士名陆希真,每画花张于壁间,则蜂蝶立至,而最有名的花鸟画高手,如边鸾、黄筌、徐熙、赵昌作画,也决无聚禽来蝶之验。大概,这两位道术之士的画,在其中施加了某种妖术,如香水之类,借以“眩目取功,沽名乱艺”。郭氏对此十分反感,发表感想说:“夫士必以忠醇径言,尽瘁于公,然后可称于任,可爵于朝;恶夫邪佞以苟进者,则不免君子之诛。艺必以妙悟精能,取重于世,然后可著于文,可宝于笥,恶夫眩惑以沽名者,则不免鉴士之弃。”至于“方术怪诞,推之画法阙如”,应该坚决地把它们从画坛上清除出去!
白头丛竹图册(宋)
由此可见,标新立异、不择手段、故弄玄虚的“创新”画法,近于邪教,很容易迷惑人,如果任其发展,必然扰乱艺术,妨碍绘画的发展,有害精神文明的建设。晋唐宋元的画家和评论家,能坚持绘画之所以为绘画的要求,不为邪术所惑,而是挺身而出,同邪术作斗争,这就有力而且有效地维护了绘画的纯正性。
此外,邓椿《画继》中也提到:“画之逸格,至孙位极矣,后人往往益为狂肆,石恪、孙太古犹之可也,然未免乎粗鄙,至贯休、云子辈,则又无所忌惮者也,意欲高而未尝不鄙,实斯人之徒欤。”“逸格”虽然较多地引进了“非画之本法”,但这种引进始终是有限度、有“极”限的,超过了这个“极”限,便会导致“画之本法”的败坏,使创作沦于“狂肆”、“粗鄙”。书法对画法的帮助,诗境对画境的涵养,主观情感对客观形象的变易,无不如此,既不能不要,也不能过头。“过犹不及”,都是不利于绘画的发展的,证之晋唐宋元的画史,我们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徐建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