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用之(1902-1983)电影事业家,富顺县黄镇铺人。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三期,在校就从事话剧和画刊工作,并在北伐军中做政治工作,脱离军队后从事报刊宣传活动,主办《新大陆报》和“中国新闻社”,抗战爆发后与罗静予合作编辑出版了我国第一本中英文对照说明的大型抗日画册——《第五路军淞沪抗战画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以后与罗静予等在国民政府南昌行辕成立了电影股,1936年在汉口摄影场建起有声电影设施,拍摄了百灵庙抗日大捷的纪录片。“七·七”事件后,汉口摄影场改为中国电影制片厂,郑用之任厂长,其间拍摄了《抗战特辑》、《电影新闻》等纪录片,以及《保卫我们的土地》、《八百壮士》、《热血忠魂》、《最后一滴血》等故事片。1938年“中制”迁至重庆后,吸收大批我党电影工作者和进步电影艺术家,摄制了《保家乡》、《好丈夫》、《青年中国》、《塞上风云》、《日本间谍》、《气壮山河》、《血溅樱花》、《还我故乡》等11部抗战故事片和多部纪录片,并与“中央电影摄影场”合作拍摄了《长空万里》,反映空军抗日的故事片,并在香港建立了“中制”香港分厂——大地影业公司,拍摄抗日电影《孤岛天堂》和《白云故乡》。此外郑用之在“中制”还组建了“中国万岁剧团”,吸收了大批电影和话剧优秀演员,先后上演了《为自由和平而战》、《血祭九·一八》、《中国万岁》、《雾重庆》、《虎符》、《蜕变》、《国家至上》、《江南之春》、《国贼汪精卫》等多部表达抗战精神的话剧,在大后方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