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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词典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0 8: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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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益大夫   金宦官散官名。从五品中,为宦官第八阶。  

  中议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正五品上,元升正四品。明为正四品加授之阶,清升为从三品。  

  中尹大夫   金宦名散官名,从四品中,为宦官第二阶。  

  中引大夫   元宦官散官名,从二品中,为宦官第二阶,位于中散大夫下。  

  中御大夫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殿中丞为中御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五阶,正五品中,元为第三阶,正三品。  

  中御大监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殿中监为中御大监,其副职殿中省监为中御少监。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中御府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殿中省称中御府,主官监为大监,次官丞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中允   官名。《宋书·百官志下》谓:“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在中庶子下,洗马上,疑叵今中书舍人矣”。《续汉书·百官志四》以洗马接中庶子,不言有中允。晋初设中舍人,当前代中允。隋改称内允。唐初仍为中舍人。贞观初,改中允。高宗永徽三年(652),避太子忠讳,再改内允。太子废,仍为中允。唐中允,正五品下,隶左春坊,为主官左庶子副职。龙朔时曾改为左赞善大夫,旋复旧,后另设左赞善大夫。后辽南面官也有中允。元亦曾置。明、清左右春坊均置,秩正六品。  

  中正   一、秦、汉之际,陈胜为楚王,以朱房为中正。《史记·陈涉世家》:“陈王以朱房为中正,胡武为司过,主司群臣。”其掌似系考核官吏的功过。   二、汉献帝延康元年(220),曹丕代汉自立前,尚书陈群立九品官人之法,于州郡各置中正,任识别人才之责。魏曹芳时,司马懿执政,于州置大中正,于是又有大中小中正之别。州的大中正,亦称州都,吴有大公平,即魏之大中正。晋、南北朝均有中正,隋尚有州都。唐无。  

  中正大夫   明宦官散官名。正四品,为宦官最高阶。  

  中正台   渤海国仿唐御史台,主官为大中正、少正,相当于唐之御史大夫、御史中丞。  

  中政院   元官署名。掌皇后财赋、营造、供给。成宗元贞二年(1296)始置中御府,大德四年(1330)升中政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并入典内院,仁宗皇庆二年(1313)复为中政院。有院使、同知、佥院等官。  

  中旨   唐、宋皇帝自宫廷发出亲笔命令或以诏令不正常通过中书门下,直接交付有关机构执行,称为中旨。  

  中丞相   《史记·李期列传》谓李斯死后,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赵高为宦官,可出入宫禁,故名。但同书《秦始皇本纪》“赵高为丞相”,时正式官名有无“中”字,尚有疑问。  

  中谒者令   汉官我。建始四年(前29),改变武帝以来用宦者出入奏事之制,改*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由士人任职,掌宫廷事务。东汉省。  

  中涓   官名。亦作涓人。战国已有。汉高祖为沛公时,曹参以中涓从。《汉书·曹参传》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涓,絜(洁)也,言其在内主絜清洒扫之事,盖新近左右也。”据此,则中涓之官与谒者、舍人相似。后世一般用作宦官的别称。  

  中涓大夫 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十一阶,正六品下。元为第六阶,从四品。金、元宦官称大夫者均止于中涓大夫,以下都称郎。  

  专达   官名。后金(清)天聪八年(1634),定八旗兵官名,以什长为专达。  

  丐祠   见“奉祠”。  

  白麻   唐、宋册立皇后、太子,任免将相,决定重大征战等一朝大事,皆由翰林学士以白麻纸书写诏令,不用印,称为白麻。  

  白纸坊   元官署名。属礼部。世祖至元九年(1272)始置。掌制造诏旨宣敕纸札。有大使、副使。  

  包衣   满语“包衣阿哈”的简称。“包衣”意为“家的”;“阿哈”意为奴隶、家奴、奴才。包衣为满族贵族占有的家奴,没有人身自由,受主人驱遣从事家务劳动或生产劳动。来源有战俘、罪犯、因债务破产者。包衣的子女也世为饮衣。以包衣编成的佐领即称包衣佐领,也叫旗鼓佐领(“旗鼓”亦作“齐固”,系译文对音)。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只指满洲旗,不包括汉军旗、蒙古军旗)包衣即内务府包衣,全系皇家世仆,其先世或系汉人、蒙古人,但一旦隶属了满洲包衣旗,即永为家奴。清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治后,包衣有因建立功勋而致身显贵者,但对其主子仍保留奴才身份,如世为江宁织造的曹氏三代,身为贵官,有高深文化修养,然其身份仍为皇家世仆。  

  北大王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与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政事。有北院大王、知北院大王事、北院太师、北院太保、北院司徒、北院司空等官。  

  北护卫府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北大王院护卫事务。有北护卫太师、北护卫太保、北护卫司徒等官。皇太后宫有左右护卫。  

  北京军政府   正式名称为“中华民国军政府”。民国十五年(1926)临时执政段祺瑞被逐下台后,北洋政府由国务总理摄大总统职权。十六年6月18日,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受孙传芳、张宗昌等推为陆海军大元帅,建立军政府。军政府由大元帅总揽一切权力,下设国务院,实际上国各总理与各部总长均为大元帅的部属。十七年6月4日,张作霖在皇姑屯被日本关东军炸死。军政府遂告瓦解。  

  北军中候   官名。东汉置,掌监北军五营,秩六百石。五营指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所统宿卫兵。五校尉秩均为比二千石,用品秩低的官监察高官,汉及汉后各代,常有其例。魏、晋改以领军(西晋初为中军将军)领五校等营,晋曾三将重置北军中候,旋仍改为领军。  

  北门学士   唐高宗乾封(666-668)起,弘文馆直学士刘祎之、著作郎元万顷等以文词召为翰林院待诏,入禁中撰《列女传》、《臣轨》等书,又密令参预机要,以分宰相之权。因常于皇宫北门候进止,故时称北门学士。  

  北面官   辽官类名。其制在辽太祖、太宗时初步形成,以契丹原有官制为基础,称北面官,统制契丹族。另以南面官统制汉族。北面官杂用唐官职名,但含义不同,因其官署分设皇帝牙帐南北,故又有南北之分,北枢密院掌军政,南枢密院掌民政,北宰相府与南宰相府皆掌佐理军国大政,北大王院与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事务,此外,宣徽院与护卫府等亦分北南,而所掌皆北面事务,皆由契丹贵族担任。  

  北省   北齐尚书省的别称,亦称都省。  

  北枢密院   辽官署名。大同元年(947)置。因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掌契丹部族、属国之政,统领契丹兵马,所谓“北衙不理民”。有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知枢密院事、北院枢密副使、知北院枢密副使事、同知北院枢密使事、签书北院枢密使事等官。  

  北司   唐称内侍省为北司。唐宫城在皇城之北。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及所属各官署都设在皇城之中;内侍省则设在宫城之中,位于各官署之北,故称。  

  北洋大臣   清官名。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1),清政府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三口通商大臣及南洋通商大臣。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同治九年(1870),改置北洋通商大虑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任,管理直隶(今河北省)、山东、奉天(今辽宁省)三省洋务、海防及各关事务。  

  北洋通商大臣   即“北洋大臣”。  

  北院大王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契丹五院部兵马。辽太祖分契丹迭刺部为五院部与六院部,各有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938),改两部夷离堇为两大王,称北院大王与南院大王。北院大王官署称北大王院,下设有知北院大王事、北院太师、北院太保、北院司徒、北院司空等。  

  北院详稳司   辽官署名。属北大王院。掌北院部族政令。有北院详稳、北院都监、北院将军、北院小将等官。  

  北宰相府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掌佐理军中大政。有北府左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等官。北府宰相多出于国舅五帐。  

  北闱   明的会试(礼部试、礼闱)从仁宗洪熙元年(1425)起,南人、北人分房取中,规定录取我额中,南人占十分之六,北人十分之四,称为南闱、北闱。宣德、正统间,又是分南、北、中闱,每百人之中,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又北京的顺天乡试贡院,亦称北闱;南京的应天乡试贡院称南闱。清亦称顺天乡试为北闱,江南乡试为南闱。  

  必闍赤   元官名。亦作“必彻彻”。*怯薛执事之一,掌为天子主文史。元官署中执掌蒙古文文书的官员,亦用此名,相当于掾史、令史,任职者并非怯薛人员。  

  丙字库   明官库名。属户部。掌储存棉花、丝纩,为内库之一。有大使、副使。  

  布宪   官名。(1)《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布宪,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执旌节宣布刑法禁令于四方。(2)北周依《周礼》置帝官,其秋官认有布宪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布宪下大夫、由布宪上士。所辖修闾、禁杀戮、禁暴、司寤中士、下士,也都袭用《周礼》秋官官名,惟掌瑾为蜡氏改名,禁游于《周礼》无据。各官职掌,分见各条,禁游的职掌不详。  

  布政使   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改原行中书省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十四年(1381),增设为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宣宗宣德三年(1428),除南北两京外,全国定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以布政使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别称藩司,俗称藩台,尊称方伯,下属称藩宪,总督巡抚之制建立后,布政使权位渐轻。清沿置,掌全省民政、田赋与户籍等事,为总督巡抚属官。每省一人,惟江苏省二人,一驻苏州(今苏州市),一驻江宁(今南京市),分辖本省府、州县。  

  册宝   册书与宝玺。宋大臣为皇帝或太后等上尊号,加以称颂时,常奉上册宝,册以条玉,加以红线相联,可以卷舒,以金填字,宝即印章。清册封皇太后、皇后、贵妃等,皆用金册与金玺。  

  册封   皇帝授藩属、诸侯、宗族、妃嫔与功臣等以封爵,皆举行一定仪式,对受封者宣读授给封爵名号的诏书。这种诏书叫“册文”,简称“册”。宣读后,将册文连同印玺授给被封人,称册封。清立皇后之礼称册立,余称册封,立皇后与封皇贵妃、贵妃、亲王、亲王世子皆金册、金宝(印玺),封郡王及郡王福晋册、印皆银制饰金,封嫔有金册而无印,封郡王长子、贝勒、贝子及郡主、郡君、县主、县君则皆用纸册。  

  册授   唐制,三品以上职事官、文武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护、上州刺史在京师者,由皇帝亲自授册拜官,称册授。册用竹简漆书。  

  出纳使   唐官名。掌出纳钱物。有太府出纳使、司农出纳使、含嘉仓出纳使。  

  出使大臣   官名。清季派遣出使大臣,始于同治六年(1867),所派使臣系卸任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1820-1870)。名义为“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任务是访问英、美、法、普、俄等国,并不专驻一地。本国官吏出使外国的,以郭嵩焘为最早,光绪元年(1875),因英驻华使馆翻译官马嘉理(Augustus Raymond Margary,1846-1875)在滇被杀事,遣使赴英陪罪,郭嵩焘被派为出使英国钦差大臣,“署兵部侍郎,并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三年一月抵英。四月,始正式任命为驻英公使。以后,遣使渐多。至光绪末年,始订定制度:头等出使大臣,正一品,有事权置,事皆即省;常驻外国的公使为二等出使大臣,正二品;下设参赞、通译官、书记官、武随员等;此外又有三等出使大臣,正三品,不常置。  

  出职   宋内外各官署吏职及诸州监司吏人,皆有年劳补官法,任职一定年限后,可免铨试,直接补官,授予差遣,称为出职。代本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代奔”、“戴琫“,意为箭官。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定制,设六人为管兵官,四品,每人统兵五百人。总兵额三千人。民国后,西藏地方政府扩军,代本员数及每人所领兵数均有增加。西藏和平解放后,代本曾被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校、上校军衔。1959年藏军因参加叛乱被解散。  

  东班   宋武臣阶官。朝参皇帝时东侧排列,共二十使。即皇城使、翰林使、尚食使、御厨使、军器库使、仪鸾使、弓箭库使、衣库存使、东绫绵院使、西绫锦院使、东八作使、西八作使、牛羊使、香药库使、榷易使、毡毯使、鞍辔库使、酒教育局使、法酒库使、翰林医官使。宋初尚有职掌,后仅为叙迁之阶。  

  东厂   明官署名。永乐十八年(1420)置,以宦官提督,掌侦察、镇压官反抗。所属掌刑千户与理刑千记各一员,亦称贴刑官,皆由锦衣卫官充任,隶役亦由锦衣卫拨给。侦察诸事直报皇帝,权在锦衣卫上。  

  东府   五代与宋称尚书省为东府。  

  东阁大学士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秩正五品。清沿置,为正一品。参见“大学士”。  

  东宫   一、妃嫔所居之宫,因而又作为妃嫔的别称。《公羊传·僖公二十年》何休注:“夫人居中宫,少在前;右媵居西宫,左媵居东宫,少在后。”参见“中宫”、“西宫”。   二、太子所居之宫,因而又作为太子别称。《诗·卫风·硕人》:“东宫之妹”《硕人》咏庄姜事,庄姜,齐人,为东宫得臣之妹,诗句即以东宫为齐太子之代称。《左传·隐公二年》:“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亦以东宫为太子之代称。   三、汉又称太后所居之宫为东宫,因太后所居长乐宫在未央宫之东,故名。  

  东宫典兵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乘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服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膳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药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玺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主管,下有纪事、奉御等员。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上閤门使   见“閤门司”。  

  东台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门下省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东台舍人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给事中为东台舍人。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东台侍郎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由黄门侍郎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东园局   官署名。北齐光禄寺所属有东园局,置丞。掌诸凶具(丧葬用具)。东园之名,秦、汉已有,见“东园主章”。  

  东园主章   官名。秦、汉将作少府(大匠)属官有东园主章令有丞。掌大材以供东园的修作。东园匠造陵内器物,属少高尔夫球。太初元年(前104),改称木工。东汉省。参见“东园令”。  

  冬官   《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冬官以大司空为长官。但《周礼》传本冬官部分全佚,代以《考工记》,设官之制不详,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冬官府,以大司空卿为主官,正七命。《通典》以周大司空卿拟唐工部尚书,以其副小司空上大夫(《通曲》原文误作中大夫)拟唐工部侍郎,所属有工部、匠师、司木、司土、司金、司水六中大夫及司玉、司皮等五下大夫,以及各大夫的属官。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工部为冬官,工部尚书为冬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后世亦以冬官为工部的通称。  

  冬官尚书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工部为冬官,工部尚书为冬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冬官正   官名。掌司四时之官。唐至清皆置,隶司天台(监)、太史院或钦天监。详见“五官正”。  

  冬卿 《周礼》以冬官司空掌工程等事。后世因以冬卿为工部尚书习称。又梁武帝时以光禄卿、鸿胪鲫、太舟卿为冬卿。参见“十二卿”。  

  对策   汉应荐举的人对答皇帝有关政治、经济的策问叫“对策”。后世也常有用此法取士之事。  

  对移   见“两易”。  

  发审局   官署名。清后期,各省州、县官所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由督、抚委派候补官审讯,为非正式审讯机关。  

  发运使   官名。唐开元二年(714),于陕州置水陆发运使掌漕运。宋初置京畿东西水陆发运使,后有江、淮、两浙发运使兼制置茶盐事,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兼都大发运使,又有三门白波发运使、陕府三门发运使。南宋初,发运使只掌购买食粮,乾道六年(1170)废。  

  发敕司   宋官署名。属银台司。掌登记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公文后颁送有关机构,由中书门下派发敕官管理。  

  冯相氏   《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冯相氏,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徒等人员。“冯”读“凭”,“乘”之意。“相”之意为视。掌登高台观察天象。与保章氏同属太史,为天文官之官。保章氏,历代多据以置保章正等官。  

  功曹   官名。亦称功曹史。西汉始置,为郡守、县令的主要佐吏。主管选署功劳。东汉各州亦有功曹,而名称略有变更。属司隶校尉者称功曹从事,下设门功曹书佐等协助处理选用人员等事。其他的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见“治中”),属员仍称功曹书佐。历代沿置。两晋、南北朝多改称西曹,也有并设西曹、功曹,官名有功曹从事、功曹史、西曹书佐、西曹参军等。北齐州府有功曹参军事,郡守的属官称功曹。隋炀帝废州置郡,改功曹为书佐。唐在王府、都督府等设功曹参军事诸州称司功参军事。功曹权力,在汉代最盛。郡之功曹,除人事外,常能与闻一郡政务。司隶校尉之功曹从事亦然,实为长官助理。笋、晋起,功曹仅理本署之事。  

  功曹参军   官名。即功曹参军事。参军或参军事者,本参谋务军之称。晋始用之为诸曹之长的职名。晋元帝为丞相时,府中设十三曹,均以参军为长,其西曹参军实即功曹参军。北齐诸州功曹之长称功曹参军。唐惟王府、都督府有功曹参军,诸州均称司功参军。唐牟后无此官名。《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名,“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功曹从事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属吏,主选署本州人员等事,与都官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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