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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簿厅/文化常识 | |
| 关键字:小知识,文化常识 文章来源:中华博物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2 0:16:31 |
|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设典簿厅。大理院典簿厅有都典簿一人,从五品,典簿四人,从六品,主簿六人,正七品,及八、九品录事三十人。京师高等审判厅有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四人,从七品,及九品录事六人。检察厅及以下各级审判厅只设典簿、主簿、录事等员,无典簿厅之名。都典簿与典簿即民国的书记官长(或书记长、主任书记官),主簿即民国的书记官。录事,民国仍旧称。 |
| 文章录入:云海逸鸿 责任编辑:云海逸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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