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国家,小生产的宗法家长制为统治,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并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明代吕居仁把“齐家治国”运用到家长对待家庭成员的态度上,与在官场中对待上下左右的方法一一对号,用当家长的办法当官长。这样一来,家庭不啻为当官的“试验田”和“培训班”了。
用当家长的办法当官为政,由家无二长到国无二主,由事亲到事长君,这是适应封建宗法制社会基础和“三纲五常”理论的统治手段。在封建社会,可以把所有的上下级关系都纳入父子关系之中,君臣如父子,皇帝“以天下为家”,俨然是全国的“大家长”。因此,下级对上级要象儿子服侍老子一样,上级对下级则如同家长对待妻儿老小,有权任意责罚打骂。所谓“父母之命不可违”,家长训斥儿子,“不论是非,但当俯首默受,毋当分理”。完全适用于官场。
由于家长制的表现,有的领导以长辈自居,象对待家庭成员那样,颐指气使,大权独揽,乾纲独断。动辄要“家长”威风,以“一家之长 ”的姿态凌驾于集体领导和组织之上,把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
今天要使经济体制改革顺利发展,必须清除封建主义的思想残余,清除“齐家治国”论在政治领域中的余毒,则是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条件。
[摘自《北京日报》1986年10月l0月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