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e景苑:: >> 中国传统文化 >> 中国传统文化频道 >> 常识 >> 常识 >> 正文 |
| “退休”小考 | |
| 文章来源:万事由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8 20:50:20 |
|
官吏退休,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了。不过那时不叫退休,而叫“致仕”,即退去官职之意。春秋战国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建立了新的致仕制度。到了汉朝,致仕已经形成了一套人事行政制度。到唐代,规定七十岁以上的官员均应致仕,规定“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致仕以后,五品以上官吏,可得半禄;有功之臣,由皇帝亲赐,可得全禄;京官六品以下,外官五品以下,各有永业田可以养老。 到了宋朝,许多官员都不愿自动致仕,皇帝只好采用三种手段:一、年过七十,不再升官,也不再考察功过。二、经常让御史检查弹劾年过七十、精力衰退的官吏。三、由皇帝亲自下令,或派其亲属规劝致仕。明朝还将官吏致仕的年龄,从七十岁提前到六十岁。明孝宗又进一步规定:凡自愿告退者,不分年龄。明确规定:凡内外文武官员致仕者,照品给俸;无世职者,年龄六十致仕,给半俸。未至六十,因病辞仕者不给。 古代也有一些皇帝,对已致仕的官吏,注意继续发挥其作用。如元朝翰林侍讲学士窦默致仕后,元世祖忽必烈,仍赠给他一套住宅,每月照发俸禄,十余年间,“数承顾问”。 [摘自兰州《老人》杂志1986年第3期(总第15期)第5页] 〖查看更多相关文章〗
|
||
| 文章录入:phoneshow 责任编辑:云海逸鸿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