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婚丧、年节、祭祀和伦理规定外,还有一些禁忌:男女的“皇帝头”,任何人不能触摸。产妇不满月,外人有得进家门。正屋门口有得晾晒衣服,不得坐门坎,家中不许吹口消。神桌上禁放杂物。不能踩跨火塘和往火塘内吐痰,火塘上的三脚铁架不能随便移动。产妇、孕妇不能在神桌前停留。不能踩坟墓和在墓地炸石挖土。严禁砍伐村前寨后的风水林。
五色斑斓是瑶族服饰的特点。所有衣料除部分装饰的花边、丝线、绒线和部分银饰、料珠以外,全为自种棉花,自纺自织自染自缝。男子上身穿对襟或斜襟衣,长排蜈蚣形银扣或布纽,下穿纽裆长裤,头戴马尾编织的平项圆帽或缠头巾。“吉门”男子头巾绣有五彩花纹,上衣背上绣方形图案,称“盘王印”。小孩不分男女均戴布制圆形平顶花帽。“吉门”女子从头到脚的打扮均突出红色,红头巾系红流苏,头包上顶扎成或旗形尖顶;正开襟长袖紧身衣,袖口、衣边均绣饰以红色为主的花纹,红腰带,红后围裙,胸前缀银排扣并吊系红色绒球;瘦腿长裤镶红边,红勾尖鞋;戴银项圈、手镯、戒指等,因而人称“红头瑶”、“秀门”女子着青色上衣,前长过膝,后裙拖地,衣尾以腰带系扎腰间,胸前吊系五色料珠串,瘦腿裤亦镶花边。头发束顶,绿春县碗形银簪插扣,其他地区以芭蕉叶或笋叶制成圆顶覆盖,然后在顶上中心有圆白布的蓝色方巾。河口县桥头河沿岸的“秀门”女子,头顶红边蓝布头帕,系白色流苏,故人称“白线瑶”。

居住河谷的“秀门”,因与壮族沙人习尚往来故称“沙瑶”,妇女头顶黑色纱帕,着形似汉族旗袍的黑色长上衣,窄腿裤,一般不加花边。无论何支,瑶族妇女均喜以猪油梳饰头发,修眉,喜用青蓝色衣料;出门时男子背用线和马尾编织的网兜,女子背一面红一面黑的挂包。
男上衣有对襟及左大襟两种,束腰带。裤长短不一,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膝盖,多以蓝、黑为主。广西南丹大瑶寨男穿长至膝盖的白色灯笼裤。广东连南男蓄发盘髻,头包红布,插野雉毛。
妇女服饰多种:有的穿无领短衣,系腰带,下着裙子;有的着长及膝盖的对襟衣,腰束长带,穿短裤或长裤;有的在衣领、衣袖与长裤脚绣各种图案。广西大瑶山妇女头戴有三条弧形大银钗,两头上翘。不少妇女衣服除饰银牌外,还戴银镯及耳环、项圈等。粤北及云南等地妇女过去还戴一种支架高耸、上蒙黑布、下垂红缨络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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