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服饰
青年妇女头戴黑色“昂处”(一种帽子),其特点是帽子的后面留有一个束口,帽沿上穿着一根丝线,丝线两头挽有丝穗,戴上帽子,束好束口,然后再把穗子别在两鬓。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妇女服饰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服装颜色趋向单一,大多用黑、蓝或藏青色的布料制成,有的青年妇女着红、绿色。上衣长齐膝盖,十分宽大,大襟开在右边,袖长至腕,袖口约四至五寸,有的还在上衣外面加一件齐膝的布坎肩。下穿拖至脚面的长裤,裤管约七寸。冬季穿棉袄、棉裤,式样与单衣同。严寒时节也有穿皮袄的。
东乡族妇女因受宗教影响,一般都戴盖头。自民国以后至今,仍盖头长至腰际,头发全被盖住,只露出面孔。这是因为伊斯兰教经典规定,妇女的头发是羞体,需要遮掩。
青年妇女喜戴银耳环、银手镯。姑娘出嫁时,还佩戴头饰、胸饰、银制牙签、圆形银牌,若家镜不好,可向富人家借用,待新娘第一次回娘家时归还原主。如今,新娘只在头上及胸前插几朵绢花,很少佩戴头饰和胸饰。

东乡族妇女的发式与服饰随着不同的年龄与时代而变化着。女孩幼年时头发周围剃一圈,中间平分,梳两条小辫。八岁开始留发,梳成一条辫子,结婚后挽发髻,戴一白帽,外罩盖头。至今有些青年妇女多喜戴筒状白帽,身着时装。
此外,东乡族人还普遍喜好戴“烟黄”色天然水晶石磨的墨镜和茶镜。这一习俗可能因其常年居住在海拔二千米的山区,光照和紫外线强烈,尤其是冬季雪后阳光耀人,为保护眼睛而形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