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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俗中的鸟文化琐谈

关键字:民俗,鸟,文化,琐谈  作者:张得祖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21 9:14:31

  在我国丰富的民族文化宝库中,有许多关于鸟[1]的崇拜、占卜和禁忌等文化遗存。这些光怪陆离、饶有趣味的鸟文化和其它民俗事象一样,是活的社会“化石”。鸟文化不仅与原始生产方式和宗教信仰观念相一致,同时也与当时人们的社会、政治及经济生活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鸟 崇 拜

所谓鸟崇拜,就是崇乌、敬鸟、化鸟为神。关于鸟崇拜,一般可分为图腾崇拜、神话(迷信)崇拜。

一、图腾崇拜

图腾,是原始民族的标志,也是神化了的祖先。是原始宗教在经历了自然崇拜过程后出现的对某种动、植物的崇拜。图腾崇物大都被崇拜者认为与自己的部落或氏族有血缘关系,人们曾经并将继续得到它的庇护。

《左传·昭十七年》记载了关于少吴建立鸟王国的美丽传说:“少吴氏以鸟名官。”“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聘鸠氏,司马也;鸬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的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天淫者也。”百鸟之王少昊,名挚,而挚同鸷,大约是一只鸷鸟。自称为少昊后代的郯子把上述传说归化为历史,固然不足为信,但作为反映少吴之国丰富多彩的鸟图腾崇拜,则是确信无疑的。当时,以鸷鸟为图腾的少昊之国,征服并包容了分别以凤鸟、玄鸟;伯赵鸟、青鸟、丹鸟及五鸠、五雉、九扈等鸟类为图腾的大小部落(氏族),并给各部落(氏族)首领按其势力和特氏分别授予不同权限和职能的官衔,共同管理天下政事。

对鸟的图腾崇拜较为典型的史例,还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2]的故事。司马迁记载说,殷契的母亲名简狄, “有狨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主契。”[3]今天自然不会有人相信吞下鸟蛋能生出孩子。但从这段动人而又玄妙的故事中不准得出这样的推断,当时的“商”可能是一个以玄鸟(燕子)为图腾的部落发展而来的。我国传统民俗中总把燕子看做神鸟,从“旧时王谢堂前燕”的诗句可以看出,在东晋南北朝时期,连王谢那些不屑与庶族士入连床共坐的世家大族,仍以极其偏爱的心情欢迎燕子在自己的高梁华堂筑巢栖息,并以此为荣。直到今天,我国北方地区还把燕子视为吉祥物,“燕儿来翔,富丽堂皇,梁落燕巢,步步登高”的民谣即是佐证。

关于鸟图腾崇拜,还可以举出许多例证,在唐代,人们认为,“孔雀因雷声而孕”,十孕其九为鸟而一为人[4]。由孔雀卵孵化出入之说,无疑反映出当时人们对孔雀的图腾崇拜观念。我国云南有的少数民族至今还认为自己是孔雀的后代。青年女子出嫁后穿孔雀衣,一生事事如意。很显然这种观念和习俗即是孔雀图腾崇拜的遗迹。

二、神话(迷信)崇拜

严格地说,对鸟的神话崇拜与迷信崇拜是有一定的区别,但二者间又有许多密切联系,放我们放到一起来讨论。

对鸟的神话崇拜,最为常见的莫过于对鹏鸟和凤凰的神话崇拜了。庄子是鹏鸟形象的最典型的创造者。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徒于南冥。……水击三千里,搏扶摇儿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5]后世人们对鹏鸟的神话崇拜盖出于此:鹏鸟作为力量和远大前途的象征也由此流传于世了。凤凰,是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6]雄为凤,雌为凰,是人们普遍崇拜的象征祥瑞的神鸟。天老日:“凤之象也,鸿前鳞后,蛇颈鱼尾,鹳颡鸳思,龙文龟背,燕颔鸡喙,五色备举。出于东方君子之国,翱翔四海之外,过昆仑,饮砥柱,濯羽弱水,莫宿风穴,是则天下安宁。”[7]凤凰的华贵及其焕发的祥瑞之气使得龙的传人们争相附凤。我国历代封建帝王几乎都与凤凰结下不解之缘。如帝王之车为凤辇,宫内楼阁为凤楼、凤阁,帝王之伞为凤盖,帝王用纸为凤纸,皇后之礼冠为凤冠,皇后的文书为凤诏等等。凤凰差不多成了宫庭禁苑的保护神了。另外,历史上人们还将俊杰之土谓之凤雏,如东汉末的庞统、晋代的陆云、王邵等,当时皆有“凤雏”之称。

传说中的神鸟、除鹏、凤凰、尚有精卫。《山海经·北山经》中说:炎帝少女,名女娃,虽游于东海而溺死,化为精卫鸟,常衔西山之木、以填东海。 《博物志》又云: “有鸟如乌,文首白晓,赤足,曰精卫……常取西山之木石以填东海。”[8]关于精卫鸟的传说,还见于《淮南子》和《太平御览》等。这些不同的神话传说,共同塑造了一个坚韧不拔、征服自然的女神形象。

王嘉《拾遗记》中,记述了关于重明鸟的故事:“尧在位七十年,有抵支之国献重明之鸟,一名双睛,言双晴在目。状如鸡,鸡如凤,时解落毛羽,肉鬲而飞。能搏逐猛兽虎狼、使妖灾群恶不能为害。……国人莫不扫洒门户,以望重明之集。其末至之时,国人或刻木,或铸金,为此鸟之状,“置于门户之间,则魑魅丑类,自然退伏。”及至魏晋以后,民间仍在每年除夕春书于门首贴挂重明鸟图画,以期镇妖祛邪,柞降安祥。又因“舜二瞳子,是谓重明小、”[9]人们又把虞舜与重明鸟联系起来,。以为重明鸟是明君虞舜死后不忍遗弃百姓,化身为重明鸟,以护佑人民。

古代民俗中,除对神话传说中鸟有着神奇的崇拜外,还对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鸟类卑产生出形式不同的崇拜。

布谷鸟是一种候鸟,年复;年,它总是不误农时地以自己的呜叫声催农种谷,因而得到人仍的祟信。北方汉族地区称布谷鸟为神农爷派来的使者。云南哈尼族民间故事中则有阿罗找布谷的故事,说农入听了布谷乌的话,有吃又有穿,而有钱人不听布谷鸟的话,到头来却饥寒而死[10]。我国南方有报春鸟,“每至正月二日,作声云:‘春起也!’至三月四日,作声云,‘春去也’。采茶入呼为报春鸟。”[11]报春乌,又名大杜鹃,子规鸟,也就是北方人称谓的布谷鸟。对布谷鸟(报春鸟)的崇拜。是我国各族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岁时民俗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大部分地区还崇爱喜鹊。这大概除了喜鹊外形美观,体态轻捷,声音响亮,又是以昆虫为食的益鸟等原因外,还因为喜鹊具有神话中为促成牛郎织女每年一度的鹊桥相会而使自己忍受髡首之苦的善举和美德。另外,喜鹊雅号中带有“喜”宇,故喜鹊一直被人们看成是报“喜”的吉鸟。这种风俗最晚在唐代时就己很盛行。贞观末,南康民黎景逸“居于空青山,常有鹊巢其侧,每饭食喂之。”后黎景逸吃了冤枉官司,被捕入狱,有鹊栖于“狱楼,向景逸欢喜,以传语之状。其日传有赦,官司洁其来,云:路逢玄衣素衿人所说,三日而赦,果至。”[12]又云:“大历八年,乾陵上仙观天尊殿,有双鹊街柴及泥,补茸隙坏十五处”,幸臣以为是吉兆,纷纷“表贺之”[13]。唐代人不仅以为喜鹊筑巢栖息是吉祥的预兆,而且认为鹊巢可以避邪。唐贞元三年“中书省梧桐树上有鹊以泥为巢,焚其巢还可禳狐魅。”[14]《酉阳杂俎》中还记载,某些鹊巢远可用来治病,而且很灵验。今天用科学的眼光看,所谓喜鹊知人凶吉,鹊巢可以避邪治病之类的说法,都是荒唐无稽的,但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喜鹊确实是非常崇拜的。

我国藏区有一种特殊的葬仪,即天葬:人死后将尸体置于天葬场,任雕鹰啄食。这种葬仪式实际上以雕鹰崇拜为导因,雕鹰被人们税为“神鹰”,尸体被神鹰吃了,死者就升天了。这种葬仪,在东南亚一些民族中也可以见到。 逻国(今泰国),贫人死后“则移置海滨,即有群鸦飞啄。俄顿而尽,家人拾其骨号泣而弃之于海,谓之鸟葬。”[15]上述这种“天葬”或’“鸟葬”都是鸟崇拜的一种反映。

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还是对家禽之王雄鸡的崇拜。雄鸡与人们的生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鸡鸣将旦,为人起居”[16]雄鸡以其报时本能,赢得了人类的祟爱。人们给雄鸡赋予了超乎寻常的神奇力量。《聊斋志异》中的女鬼狐精乘黑夜出来作祟,但只要听到雄鸡的啼鸣,则无不色变战栗而逃遁。在民间习俗中,还赋予雄鸡以招魂弓1魂的本领。许多地区在给久病不愈的孩童“招魂”时,那些神汉或巫婆总是怀抱一只雄鸡,并将其打得呱呱叫,借用雄鸡的声音把孩子“丢失”的灵魂招回来。还有的地方,每遇有客死他乡,在搬运灵柩时,总在灵柩上面绑缚一只雄鸡。据说这样死者的灵魂就不会迷道而忘返。当然,这些现象已经属于迷信崇拜了。

鸟卜,就是用鸟占卜,预兆凶吉。鸟卜的前提是鸟崇拜,只有把某种鸟看作神物,才能用其预卜休咎。

《楚辞·天问》中就记载了早在牧野之战时,周武王曾从战前空中密集回旋的鸷鸟发出 的可怕鸣叫声中,预卜到这里将有一场伏尸遍野的恶战。乌卜习俗在西汉时颇为盛行,其可 分为鸦卜和鸡卜、两种。宋人洪迈说,世传有《阴阳局鸦经》,据称是西汉东方朔所著,是专 门讲用乌鸦占卜的著作:“凡占鸟之鸣,先数其声,然后定其方位,假如甲日,一声即是甲 声,第二声为乙声,以十千数之,以辨其缓急,以定吉凶。”[17]究其《鸦经》是何时的著作,是否是那位以放荡不羁,滑稽诙谐而出名的东方朔所著,不得而知,且无稽可考,但从许多年史记载看出,早在西汉时期,就盛行鸦卜习俗,则是可信的。现代人看来;乌鸦全身漆黑,叫声聒噪,招人讨厌,但汉代人却把乌鸦看作吉祥鸟。据晋代干宝所记,景帝三年,“有白颈鸟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泅水中死者数千。”[18]这预兆着楚王刘戊附吴王谋反—,—兵败后逃往丹徒,为越人所击,堕泅水而死的后事。由此看来,在汉代人眼里,乌鸦是胜利的象征。延至唐代,也颇行鸦卜。段成式说:“人临行,乌鸣而前引,多此。”[19]

据清代人记载,我国巴楚地区也俗行鸦卜,其曰:“巴陵鸦,不畏人。除夕,妇女各取一鸦,以米果食之。明旦,以五色缕系于鸦颈,放之,视其方向卜一岁吉凶。其占甚多,大略云:“鸦于东,兴女红,鸦子西,喜事齐;鸦子南;利桑蚕,鸦子北,织作息。甚验。又元旦梳头,先以栉理其毛羽,祝曰:‘愿我妇女,黰发鬓鬓,惟百斯年,似其羽毛’故楚人谓女髻为鸦髻,今俗误为丫髻。”[20]可见,人们对鸦崇信到了何等程度。

西汉时,还盛行鸡卜。据班固所记,粤人俗信鬼,俗行鸡卜,待汉武帝平定两越后,鸡卜的习俗更传入宫廷内。[21]宋人记载了鸡卜的全过程:“其法以雄鸡未孶尾者,执其两足,焚香祷所占,而扑杀之,取腿骨洗净,以麻线束两骨之中,以竹挺插所束之处,捭两骨相背于竹梃之端,执梃再祷。左骨为侬,侬者我也;右骨为人,人者所占之事也。乃视两骨之侧,所有细窍,:以细竹梃长寸余者,遍插之,或斜或直,或正或偏,各随其斜直正偏而定吉凶。”[22]清人俞樾认为“鸡卜,实际是用鸡蛋占卜”其法先祭鬼,乃取鸡卵,墨画其表;以为外象。画皆有轻重,类分我别彼,犹易封所谓世与应者。于是北面诏鬼神而道厥事,投卵铛中烹之,熟则以刀横断鸡卵,其黄白厚薄处,为内象配外象之彼我,以求其侵克与否。卜病卜行人,特有验。”[23]

历史上鸟卜风俗最为流行的地区要数隋唐时期的东女国了《隋书》记载说:每至岁初,东女国要进行大的祭祀活动,仪式之一是“入山祝之,有一鸟如雌雉,束集掌上,破其腹而视之,有粟则年丰,沙石则有灾,谓之鸟卜”《旧唐书》记载得更加详细,其称东女国风俗:“每至十月,会巫者赍楮诣山中散糟米于空,大咒呼鸟。俄而有鸟如鸡,飞入巫者之怀,因剖腹而视之,每有一谷,来岁必登,若有霜雪,必为灾异。其俗信之,名为鸟卜。”隋唐之时,在我国境内有两个女国,以其所处方位不同而分为东、西女国。西女国在今西藏阿里地区,东女国在今四川西部及西藏东部之间。东女国气候温和,宜于农耕,前述鸟卜,反映了当地人们对丰收年景的渴望。

另外,过去有的地方还有“鹤好旋飞,必有风雨”,鹳鸟群飞,能“薄霄激雨,雨为之汉”。[24]的谚语,这也是鸟卜的一种遗存形式。大量事实表明,在我国占卜习俗中,各地各民族都有许多以鸟占的方式和表现,限于篇幅,兹不再一一列举。

鸟 忌

如果说鸟崇拜是化鸟为神的意识反映,那么鸟忌则是视鸟为邪恶;对某种乌及其声音存有忌讳。这是历史上社会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落后的产物。也杂入木少迷信的东西。我国各民族的习俗中有许多鸟忌的遗留,这是一种特殊的民俗事象。

我国历史上一直忌讳母鸡啼鸣。早在商朝末期,周武王伐纣的誓词中即称:“古人有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25]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母鸡不啼鸣,如果母鸡打鸣,全家就要死尽。直到今天,我国许多农村,即有“婆娘当家驴犁地,母鸡叫鸣大不利”之说。仍然认为母鸡打鸣不吉祥,会给全家人带来灾难。

古人以鸩为毒鸟,人们都忌讳见到这种鸟。“鸩,毒鸟也……昔有人入山、见其步法,归向其妻索之,妇正织而机翻”[26]。可见此鸟毒恶之甚。据说以鸩羽浸制的毒酒,只要少许进入入口,便致入于死,所以历史上多有以鸩酒杀人之事。

九头鸟,又名鬼车鸟,“色赤,似鸭,而九头皆鸣。”[27]大者翼厂丈许,其眼睛昼盲夜瞭,“爱入人家烁人魂气。或云九首,曾犬啮其一,常滴血,血滴之家,则有凶咎”。这在传说中曾使南北朝乃至隋唐时期的人们惶恐不安的摄魂降灾的凶鸟,听起来使人真有点毛骨悚然。青海农村盛传的“九头妖魔”可能与九头鸟的传说有关。

郦道元《水经注》中载:“阳新县地多女鸟。”女鸟在传说中是专降小儿疾病的鸟,故“豫章间养儿,不露其衣,言是鸟多落尘于儿衣中,则令儿病。”

唐代人还认为杜鹃啼叫,也会发生灾祸。《酉阳杂俎》中说:“杜鹃,始阳相催而鸣,先鸣者吐血死。尝有入山行,见一群寂然,聊学其声,即死。初鸣先听其声者主离别,厕上听其声,不祥。”因此,宋代王安石变法,反对派就曾攻击说:洛阳一带听到有杜鹃叫,这是变法活动会祸国殃民的预兆。

我国民俗中,普遍对猫头鹰存有忌讳心理。认为村里有猫头鹰栖息或啼叫要死人。其实,猫头鹰是属猛禽类益鸟,它为人类捕捉了大量偷油窃谷的老鼠,是人类的“功臣”,只是长相丑陋了一点,才被安上了可怕的坏名声。

北方农村对沙鸡也有忌讳意识。沙鸡常栖息在北方沙漠与草原地带,唐代前期栖息地区正是突厥活动的地区,它便被称为突厥鸟。每当突厥有大举南侵的军事行动,沙鸡便受惊先突厥铁骑而飞,故唐代有“沙鸡临门,突厥临城”的说法。另外,每遇大旱,沙鸡在沙漠戈壁无法觅食而大批南迁,而这种南迁又预兆着灾年荒岁,所以北方农村又有“沙鸡门前过,快买棺材快买椁”的俗语。而沙鸡也无端背上了带来祸患的罪名而受到入们的禁忌。

民俗中关于鸟的禁忌,除了上述对一些鸟类视为邪恶和危险之物而加以忌讳和回避外,对一些受尊崇的“神鸟”也遵守某种严格的禁忌,认为违犯了这种禁忌,也会招致不幸。如大年初一喜鹊前来“报喜”,家家都抛撤好食款待,而千万不能惊吓或驱赶,这在我国北方农村普遍存在。藏族地区崇爱雕鹰,而绝不允许对其亵渎或偷猎。人民解放军进藏时,严格遵守了这种禁忌,因而受到藏族人民的欢迎和信赖。

综上所述,鸟文化作为经过久远的历史过程形成的一种民俗事象,宝贵的历史遗存。不仅是历史上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心理的反映,同时又对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也产生着作用和影响。所以,鸟文化的研究是我国民俗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认真搜集和占有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地进行分析和比较,努力挖掘出有价值的东西来。本文就笔者手头积累的一点资料,对我国民俗中的鸟文化现象发表了一些议论。但由于自己在这方面涉猎不深,难免有些疏漏和不当之处,恳望得到有关学者和师友们的批评指导。 (原载《青海民族研究》1996年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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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中的“鸟”是指泛义的,即动物学科中的禽类。

[2] 《诗经·商颂·玄鸟》。

[3] 《史记》卷三《殷本纪》、卷四《周本纪》。

[4] 《酉阳砸俎》前集卷一六《羽篇》。

[5] 《庄子·逍遥游》

[6] 《大戴礼·易·本命》。

[7] 见《说文》四

[8] 《博物志》卷三《异鸟》

[9] 《淮南子·修务训》

[10] 见《云南各族民间故事选》1962年9月人民文学出版社

[11] 《太平广记》卷四六三《报春鸟》

[12] 《朝野俭载》

[13] 同4

[14] 同4

[15] 《明史》卷三二·“ 罗”

[16] 《风俗通义》卷八《雄鸡》

[17] 《茶香室续钞》卷二《鸦经》

[18] 《搜神计》卷六

[19] 同4

[20] 《坚瓠四集》卷三·“鸡部”条。

[21] 见《汉书》卷二十五《笑祀志》卷下“鸡卜”条

[22]《岭外代答》

[23] 《茶香室丛钞》卷十“鸡卜”条

[24] 同4

[25] 同3

[26] 《尔雅翼》卷十六

[27] 《太平御览》卷九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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